雖然康德使用的是批判哲學,他本人卻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哲學理論。他本人自稱發動了一場哲學領域內的哥白尼革命。在康德所處的時代,歐洲哲學思想主要有兩種重要理論:由洛克、休謨等人發展出來的經驗主義,以及笛卡兒等人的理性主義。經驗主義者認為人類對世界的認識與知識來源於人的經驗,而理性主義者則認為人類的知識來自於人自身的理性。而康德則在一定程度上接合了兩者的觀點。康德認為知識是人類同時透過感官與理性得到的。經驗對知識的產生是必要的,但不是唯一的要素。把經驗轉換為知識,就需要理性(康德與亞裡士多德一樣,將這種理性稱為範疇),而理性則是天賦的。人類通過範疇的框架來獲得外界的經驗,沒有範疇就無法感知世界。因此範疇與經驗一樣,是獲得知識的必要條件。但人類的範疇中也有一些可以改變人類對世界的觀念的因素,他意識到,事物本身與人所看到的事物是不同的,人永遠無法確知事物的真正麵貌。位於現俄羅斯加裡寧格勒的康德墓碑而時間和空間在康德看來是兩個先天特殊的概念。在《純粹理性批判》一書中康德指出,沒有人可以想象一個存在於沒有時間與空間的世界中的物體,因此他強調沒有時間與空間,經驗就是不可能的,這兩者先於一切經驗。此外康德也認為經驗必需來自於心靈以外。也就是說,一個人可以感知、理解他周圍的世界,但永遠無法感知、理解自己本身,因為知識的產生需要時間、空間與範疇三個要件。在因果律方麵,康德也推翻了休謨的觀點。休謨認為因果律並不存在,人類隻是由於習慣才認為兩個現象之間有關聯。也就是說,我們隻能感知白球與黑球的運動,但卻無法感知白球導致黑球移動的肇因。正是因為我們無法感知因果律本身,所以休謨認為我們無法證明因果律的存在。但是康德認為因果律是人類理性的結果,康德讚同休謨認為因果律不來自於經驗,但他相信可以證明自然法則,因為自然法則就是人類認知的法則。因果律其實就是人類理性的表現。在宗教問題上,康德承認無論是經驗還是理性都無法證明上帝的存在。但是他認為,為了維護道德的緣故,我們必須假設上帝與靈魂的存在。他把這些信仰稱為實踐的設準,即一個無法證明的假設,但為了實踐的緣故該假設必須成立。倫理學方麵,康德否定意誌受外因支配的說法,而是認為意誌為自己立法,人類辨彆是非的能力是與生俱來的,而不是從後天獲得。這套自然法則是無上命令,適用於所有情況,是普遍性的道德準則。康德認為真正的道德行為是純粹基於義務而做的行為,而為實現某一個個人功利目的而做事情就不能被認為是道德的行為。因此康德認為,一個行為是否符合道德規範並不取決於行為的後果,而是采取該行為的動機。康德還認為,隻有當我們遵守道德法則時,我們才是自由的,因為我們遵守的是我們自己製定的道德準則,而如果隻是因為自己想做而做,則沒有自由可言,因為你就成為各種事物的奴隸。其學說用其自己的說法乃是主要回答四個問題:1、我能認識什麼?2、我應該想什麼?3、我希望什麼?4、人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