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我們發覺了某些神經病患者的症候是有意義的。精神分析的治療法,即以這個發現為基礎。病人受這種治療時,談到症候,有時並提起夢。因此,我們就懷疑夢也有它的意義了。然而我們的演講並不想跟著這個曆史的順序,卻要將這個順序倒過來講,先說明夢的意義。因為夢的研究不但是研究神經病的最好的預備,而且夢的本身也就是一種神經病的症候;又因為健康的人都有這種現象,所以更給予我們以研究的便利。老實講,如果人們都健康而且都做夢,我們也就差不多可以從他們的夢裡得到神經病研究所能給我們的一切知識了。因此,夢就成了精神分析的研究對象。夢和過失相同,既為健康人所同有,也為一般人所忽視,認為它顯然沒有實際的價值。然而夢的研究更可以引起譏笑。過失隻是為一般人及科學所忽視而已,但要加以研究,也不會有失身分。有人說,除過失外還有些更重要的事實,那當然是對的,但是研究過失也不無所得。至於研究夢則不但徒勞無益,而且被認為絕對可恥:既不合於科學,又有傾向於神秘主義的嫌疑。而且在神經病理學和精神病學內,有許多更重要的問題——例如心理的腫瘍症,出血慢性炎症等——難道醫生可分心於夢的研究嗎?夢實在是太瑣屑,太無價值,不足以作科學研究的對象。夢還有一個因素簡直不宜於作切實的研究。研究夢的時候,其對象是不易確定的。譬如妄想,它的輪廓還比較明確,病人明白地自稱:“我是中國的皇帝。”然而夢呢?卻大部分沒有敘述的可能。一個人說夢,能擔保自己說得都對嗎?沒有刪改過嗎?或者沒有因為記憶模糊,而不得不加以增補嗎?大多數的夢,除了些細小片段之外,是記不起來的。一個科學的心理學或治療的方法難道可以用這種材料為根據嗎?批判而不公允,便可能引起懷疑。否認夢為科學研究的對象,其論點顯然是太趨極端了。我們在討論過失時,也有人嫌它過於瑣屑,我們卻以“由小可以見大”自解。你若說夢模糊,這也是夢的特色——某物有某種特色,那是不受我們支配的;況且也有明白確定的夢呢。就精神病學的研究而言,有些旁的對象也和夢一樣,都有模糊的弊病,例如許多強迫觀念的症候,卻有許多有名譽有地位的精神病學家也曾加以研究。我還記得我所治療過的一個實例。病人是一位婦人,她敘述自己的病如下:“我有一種感覺,好像是曾經傷害過,或曾想殺害一個生物——也許是一個小孩——不,不,可能是一條狗,好像我曾從橋上將它推下——或類似於此的事”。至於說夢不易有確切的回憶,那是可以補救的,你隻要把說夢者說出來的一切定為其夢的內容便行了,至於他在回憶中所忘記的或改編的,一概不理。進一層說,一個人不應該如此武斷地說夢是不重要的事實。我們從自己的經驗知道,夢所遺留的情緒可以終日不變,並且據醫生的觀察,精神錯亂及妄想都可以起源於夢,而且曆史上的人物間或也有因夢而引起了作大事業的衝動的。試問科學家們看不起夢究竟有什麼真正的原因呢?由我看來,那是對於古時太重視夢的反動。大家知道描述古代的情形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是我們可以推定請恕我說一句笑話吧三千多年以前,我們的祖先便已像我們一樣做夢了。就我們所知,古人都以為夢有重大的意義和實際的價值;他們都從夢裡尋求將來的預兆。古代希臘人和其他東方民族出兵時必帶一詳夢者,好像今日出兵必定要帶偵察員來刺探敵情一樣。亞曆山大大帝出征時,最著名的詳夢者都在營裡。泰爾城那時還在島上,防禦得很牢固,以致大帝有放棄攻城的意思。有一夜,他夢見一個半人半羊的神得意洋洋地跳舞,他將此夢告訴詳夢者,詳夢者以為這是破城的勝利預兆;大帝因此發出攻擊令,以暴力取得了泰爾城。伊特拉斯坎人和古羅馬人雖然也用其它方法卜知未來,但是在希臘、羅馬時期,詳夢術實際很流行,也為世所推重。達爾狄斯的阿耳特彌多魯斯,據說是生在哈德裡安帝的時代,曾著有一詳夢書流傳後世。後來這詳夢的技術究竟如何退化,夢又如何為世人所忽視,那是我無法奉告的。學術的進步必不能使詳夢術退化,因為在中世紀的黑暗時期,比詳夢術更荒唐的事物都慎重地被保存著。事實是:對於夢的興趣逐漸降級而至於與迷信相等,又僅被保留於那些未受教育的人之中。到了今天,詳夢術愈趨愈下,淪於隻想從夢中求得彩券中簽的數字了。但另一方麵,今日精密的科學卻又常常以夢作為研究的對象,但是它唯一的目的在於闡明生理學的理論。由醫生看來,夢自然不是一種心理曆程,而是物理刺激在心理上的表示。賓茲在176年說夢是“一種無用的,病態的物理曆程,這個曆程和靈魂不朽等概念簡直是風馬牛不相及,毫無關係”。莫裡把夢比作一種舞蹈狂的亂跳,和正常人的協調的運動相反;古人對夢也有一種比喻,認為假使“有一個不懂音樂的人讓他的十個指頭在鋼琴的鍵盤上亂動”,則他所產生的聲音便有些像夢的內容。所謂“解釋”就是揭示其隱藏的意義,但是前人釋夢,向來不談隱藏的意義。請看馮特、喬德耳及其它近代哲學家的著作;他們滿足於列舉夢的生活和醒時思想的不同之處,以貶低夢的價值,他們著重談到聯想的缺乏連絡,批判能力的停止作用,一切知識的消滅,以及他種機能減弱的特征等等。精密科學對於我們有關夢的知識的貢獻隻有一點,那就是關於睡眠時所有物理刺激對於夢的內容的影響。一個最近去世的挪威作家伏耳德著了兩大卷書以討論夢的實驗的研究1910年和1912年譯成德文。但他所寫的幾乎全是有關手足位置變換所得的結果。這些研究,算是我們對於夢的實驗的模範。你們能否想象得到,純正的科學若知道我們想探求夢的意義,將會怎樣地評頭品足?批判是已經領教過的;但是我們可不會因此而退縮。假使過失可以有潛在的意義,則夢也可以有這種意義:過失的意義在許多情況下,純正科學已經來不及研究了。所以讓我們來采取古人和一般群眾的見解,並進而步古時詳夢者的後塵吧。第一,我們要確定自己這一事業的方向,對夢的範圍作一概觀。究竟夢是什麼?確不容易用一句話為夢下定義。然而夢是大家所熟悉的,不必追究定義。隻是夢的要點仍有指出的必要。這些特點將如何去發現呢?夢的範圍既大,這個夢和那個夢的差異又多。所以我們若能指出一切夢的共同成分,或許便是夢的要點了。那麼好了,一切夢的共同特性第一就是睡眠。夢顯然是睡眠中的心理生活,這個生活雖有些類似於醒的生活,而同時卻又大有區彆。那就是亞裡士多德的夢的定義了。夢和睡眠或許有更密切的關係。我們可以被夢驚醒,我們自然而然地醒過來,或勉強地由睡眠中醒來,都常有夢。夢似乎是介乎睡眠和蘇醒之間的一種情境。因此,我們的注意可集中於睡眠;那麼什麼是睡眠呢?那是一個生理學或生物學的問題,現在還有許多爭論。我們還不能有什麼明確的答案,但是我以為我們可以指出睡眠的一個心理特點。睡眠的情境是:我不願和外界有所交涉,也不願對外界發生興趣。我去睡眠以脫離外界而躲避那些來自外界的刺激。同樣,我若對外界厭倦,也可以去睡眠。我臨睡時,可向外界說,“讓我安靜吧,我要睡了”。小孩子的話恰好和此相反:“我還不願睡;因為我還不疲倦,還想多看看”。所以睡眠的生物學目的似即蟄伏,而其心理學的目的似乎是停止對於外界的興趣。我們本不願入世,因而和人世的關係,隻好有時隔斷,才可忍受。因此,我們按時回複到未入世以前或“子宮以內”的生活,想重複引起類似這個生活的特點,如溫暖,黑暗,及刺激的退隱。我們當中有些人還像一個球似的蜷曲著身體,和在子宮內的位置相似。所以我們成人似乎僅有三分之二屬於現世,三分之一尚未誕生。每天早晨醒來時便好像重新降生。其實我們說到醒覺,也常用這一句話:“我們似乎是重新誕生了”,——在這一點上,我們對於新生兒的一般感覺的見解或許完全錯誤了;或許嬰孩的感覺是很不舒服的。在說到出生的時候,我們便說“初見天日”。假使這就是睡眠的特性,那麼夢必不屬於睡眠,反而好象是睡眠所不歡迎的補充物;其實我們確信,沒有夢的睡眠才算是最好的、最安適的睡眠。睡眠的時候,心理的活動須絕對消滅;假使這種活動仍然存在,則真確的睡前的安靜情境即無從達到;我們仍不免有一點心理活動的殘餘,夢的活動就是這些殘餘的代表。因此,夢就似乎不必有意義了。至於過失則不同,因為過失至少是醒時表現的活動;但是假使我睡了,除了一些我們所不能抑製的殘餘之外,心理活動已完全停止,所以夢不必有意義。其實,心靈的其它部分既已安睡,則夢縱有意義,我也一定不能利用。因此,夢隻是不規則的反應的產物或物理刺激所引起的心理現象。夢必定是醒時心理活動的剩餘,使睡眠受到乾擾。這個問題本不足以促進精神分析的目的,我們或許可以從此下定決心將它拋棄了。夢固然是無用的,但毫無疑問,它們存在著,我們不妨對它們的存在加以解釋。心理活動為什麼不絕對停止呢?或許是因為有些意念不願使心靈安靜;有些刺激仍對心靈起作用,心靈對於這些刺激,不得不予以反應。所以夢就是對於睡眠中的刺激的反應方式。由此入手,我們或有釋夢的可能。我們可在各種不同的夢裡研究它們究竟有何種刺激擾亂睡眠,而形成夢的反應。如此,我們或可求得所有各夢的第一種共同特性。還有其他的共同特性嗎?是的,還有一種毫無可疑的特性,但是較難掌握和描述。睡眠時心理曆程的性質大大不同於醒時的心理曆程。在夢裡我們經曆許多事情,我們夢中都絕對相信,其實我們所經曆的或許隻是一個乾擾的刺激。夢中大部分的經曆為視象;雖然也混有感情、思想及他種感覺,但總以視象為主要成分。述夢的困難半在於要把這些意象譯成語言。做夢的人常對我們說,“我能把它畫出來,就是不知道如何把它講出來。”夢的生活和醒的生活的區彆不在於精神能力的降低,好象低能之不同於天才;其實隻是一種質的區彆,然而區彆究竟在哪裡,卻不易精確指出。費希納曾說過夢在心內表演的舞台和醒時的觀念生活不同。這句話的意義何在,我們並不能理解,但卻可以表示出多數夢給我們造成奇妙的印象。把夢的動作和不懂音樂者的演奏技巧相比擬,也不容易成立。因為鋼琴總以同樣的音調反應樂鍵上的亂動,隻是不能造成曲調罷了。這個關於夢的第二個共同特性,儘管未能了解,卻也必須留心記著。還有沒有彆的共同特性呢?無論從哪裡著眼,我再也想不出一個,卻隻能看出種種方麵的不同——如夢的久暫,明確的程度,感情的成分,記憶的時限等。這一切是我們決不能在一種無意義的亂動中所期望得到的。就夢的久暫而言,有些很短,隻含有一個或很少的意象,一個單獨的思想,也許隻有一個字;有些內容特彆豐富,把故事從頭演變到尾,經過的時間似乎很長。有些夢條理分明一如實際的經曆,以致醒來之後,還不知道是夢,有些則異常模糊,不能追述;即就同一個夢而言,也許有些部分非常清楚,而夾雜著一些不很明了而稍縱即逝的部分。有些夢前後連貫不相抵觸,甚至機智或奇妙,有些則混亂,愚蠢,荒謬,怪誕。有些夢使我們冷靜如常,有些夢可以引起各種情感——或痛苦到下淚,或恐懼得使人驚醒,或喜或懼,不能儘述。大多數的夢醒後便忘;有些印象可以竟日不忘,然後記憶逐漸模糊而不完全;有些夢的印象是如此生動例如兒童時的夢,以致三十年後還可以記得清楚,好像是新近經曆的事情。夢和人們相同,也許見麵一次,永不複返;也許是重複呈現,有時稍微有所改變,有時甚至完全不改變其形式。總而言之,夜間心理活動的片斷所可支配的材料很多,可將白天所經曆的事情一一創造出來——隻是永不完全相同吧了。為了解釋夢中的這些差異。我們也許可以假定它們與醒睡之間的過渡狀態或不熟睡時的不同水平相應。然而如果這個解釋可以成立,那麼當心靈越接近醒覺狀態時,不僅夢的價值、內容、和明了的程度隨而增高,而且做夢的人也會更逐漸明確這是在做夢,決不至於夢裡既有一個明了合理的成分,同時又有一個不合理不明了的成分,接著又會夢到許多其他的事情。心靈決不能如此迅速地變化睡眠的深淺程度。所以這個解釋是沒有補益的;其實,我們決沒有解釋這個問題的捷徑。現在我們暫時丟開夢的“意義”不談,而試從夢的共同元素出發,以期對於夢的性質有較深切的了解。我們曾由夢和睡眠的關係,斷定對擾亂睡眠的刺激的反應。在這一點上,我們已知道精密的實驗心理學可予我們以幫助,實驗心理學曾證明睡眠時受到的刺激可以在夢裡表現。在這些方麵曾有過許多實驗,尤以我們所說過的伏耳德的實驗首屈一指。我們也可以偶然以自己的觀察證實他們所得的結果。我想把一些較早的實驗同你們談一談。莫裡曾對他自己作過這種實驗。他在入夢時,使自己嗅著科隆香水,於是他夢見他到了開羅,在法林娜店內,接著是一些荒唐的冒險活動。又有某一個人將他的頸項輕輕一撚,他便夢到在頸上敷藥,還夢見兒時替他診病的一個醫生。又有一個人滴一點水在他的額上,他立即夢見在意大利,正在飲奧維托的白酒,流汗很多。,有一組所謂刺激夢也許更可以用來說明那些因實驗而產生的夢的特點。下麵三個夢是一個敏銳的觀察者希爾布朗特的記載,都是對於鬨鐘聲音的反應:“這是一個春天的早晨,我正在散步,穿過幾處綠色漸濃的田野,一直走到鄰村,看見大隊村民穿得乾乾淨淨,手持讚美詩向教堂走去。這當然是禮拜日,正將舉行晨禱。我也決心參加,但因熱得發昏,就在教堂的空地上納涼。我正在讀墳墓上的碑誌,忽聽見那擊鐘者走入閣樓,閣樓很高,我那時看見樓內有一口小小的鐘,鐘響就是開始祈禱的信號。鐘有一會兒未動,後來才開始擺動,鐘聲明亮而尖銳,我乃從睡眠中醒來。卻原來是鬨鐘的聲音。”另一個意象的組合如下:“這是一個晴朗的冬天,路上積雪很深。我已約定乘雪車探險,但是必須等很久,才有人告訴雪車放在門外。於是我準備上車,先將皮氈打開,將暖腳包取來,然後坐在車內。但是馬正等著發車的信號,又略有耽擱。隨後乃將鐘索拉起,小鐘動搖得很厲害,開始發出一種熟悉的樂音,因為聲音太高了,驚醒了我的清夢。原來是鬨鐘的尖銳的聲音。”現在可舉第三個例:“我看見一個廚房的女仆手捧幾打高摞起來的盤子,往餐室走去。我看她那捧著的金字塔般的瓷盤似乎有失去平衡的危險。我警告她說:‘當心!你的瓷盤會全部摔在地上。’她的答複自然是:她們已習慣於這樣拿盤碗了;同時,我卻在她的後麵跟著,大為焦慮。我是這樣想的——接著是進門時撞著了門檻,瓷器落地摔成碎片。但是——我立即知道那不斷的聲音並不是由於盤子碎了,卻原來是有規律的鐘聲——醒時才知道這個鐘聲隻是來自鬨鐘。”這些都是很巧妙而易於了解的夢,前後連貫,和尋常的夢不同。在這方麵,我們當然沒有什麼疑問。這些夢的共同特點是,每一實例情境都由一種聲音喚起,夢者醒來,認識這聲音來自鬨鐘。我們在這裡知道夢是如何產生的,然而我們所知道的還不止此。作夢時本沒有對鬨鐘的認識,鬨鐘也沒有在夢中呈現,卻另有一種聲音代鬨鐘而起。侵擾睡眠的刺激,在各個例子中,都有不同的解釋。這究竟是什麼原因呢?可是說不出;似乎是任意的。然而要對夢有所理解,我們便須解釋在多種聲音之中,為什麼單獨選取這一種以代表鬨鐘所發出來的刺激。據此,我們可以反對莫裡的實驗,因為侵擾睡者的刺激雖然在夢裡呈現,但是他的實驗不能解釋為什麼恰巧以這種方式呈現,這似乎不是乾擾睡眠的刺激的性質所能說明的。而且在莫裡的實驗裡,還有許多旁的夢景,也依附於那個刺激直接引起的結果,例如那個科隆香水夢裡的荒唐冒險,我們也還不知道如何解釋哩。你們或者以為那些夢隻要喚醒睡者,便可幫助我們了解外界乾擾的刺激的影響了。但就許多旁的實例而言,卻沒有這麼容易。我們決不是每夢即醒,假使到了早晨回憶昨夜的夢,我們怎麼知道它是起於哪一個乾擾的刺激呢?我曾於某次夢後成功地推定一種聲音的刺激,但這自然隻是因為受了某種特殊情形的暗示。這是一個早晨,在蒂洛勒西山中某處,醒後才知道自己曾夢見教皇逝世。我自己不能解釋何以有這個夢,後來我妻問我:“你在天快亮時聽見各教堂發出的可怕的鐘聲嗎?”我睡得太熟,沒有聽見什麼,但是幸虧她告訴了我,我已懂得我的夢了。有時睡者因受某種刺激而引起夢,可是後來就再也不知道刺激是什麼,這種情形究竟多不多呢?也許很多,也許不多。要是沒有人以刺激相告,我們是不會相信的。除此以外,我們也不去估計外界侵擾睡眠的刺激了,因為我們知道這些刺激隻能解釋夢的片段,而不能解釋整個夢的反應。我們不必因此就完全放棄這個學說:我們還可以從另一方麵加以推論。究竟是什麼刺激侵擾睡眠,引人入夢,那是無關重要的。假使這不總是外界的刺激侵入一個感官,那也可能是起自體內器官的刺激——即所謂軀體的刺激。這個假說和一般關於夢的起源的見解相近,或竟相一致,因為“夢起源於胃”乃是一個普通的傳說。不幸的很,夜裡乾擾睡眠的軀體刺激,醒後並不出現,所以也沒有證明的可能。然而夢起源於軀體刺激,有許多可以信賴的經驗足以證明,這是我們不能忽視的。總而言之,體內器官的情況可影響到夢境,那是毫無疑問的。夢的內容,有許多和膀胱的膨脹或生殖器的興奮有關,這也是人人皆知的事情。除了這些明顯的例子之外,還有些例子,由夢的內容看來,至少可以揣想它必有些類似的軀體刺激起過作用,因為在夢的內容裡,我們可以看出這些刺激的類化,代表或替身。施爾納曾研究夢161年,也力主夢起源於軀體刺激之說,並舉出幾個好例子以為說明。例如,他夢見“兩排清秀的孩子,發美膚潔,怒目相對而鬥,起初,這一排和那一排互相拉著,又放開手,然後又相持如前。”他解釋這兩排小孩為牙齒似乎說得過去,夢者醒後“從牙床上拔出一個大牙”,似更可證實其解釋的可靠。又如將“狹長的曲徑”解釋為起源於小腸的刺激也似很妥切,施爾納主張夢總是用類似的物體來代替其刺激所由引起的器官,似乎也可以互相印證。因此,我們乃準備承認體內刺激和體外刺激在夢裡占同樣的地位。遺憾的是,關於這個因素的估價也有相同的缺點。就大多數的例子而言,夢是否可歸之於軀體的刺激,沒有證明的可能;隻有少數的夢,才使我們懷疑其起源與體內的刺激有關,其他大多數的夢未必儘然;最後體內刺激和體外的感官刺激相同,都隻能說明夢對它的直接反應。所以夢中大部分內容的起源仍然搞不清楚。但是研究這些刺激的作用時,還可注意到夢的生活另有一個特點。夢不僅使刺激重現,而且將刺激化簡為繁,義外生義,使適合於夢景,並以他物為代替。這是“夢的工作”的一個方麵,不能不使我們發生興趣,因為我們或者由此而更了解夢的真實性質。一個人作夢的範圍不必以夢的近因為限。英王統一三島,莎士比亞寫《麥克佩斯》一劇以資慶祝,但是這個曆史事實能說明這全劇的內容嗎?能解釋全劇的偉大和奧秘嗎?同樣,睡者所受的內部刺激和外部刺激僅為夢的緣起,也不足以解釋夢的真實性質。夢的第二個共同因素,即其心理生活的特性,一方麵既很難領會,他方麵又不足以作為進一步研究的線索。我們夢中的經驗大部分屬於視象,能用刺激加以解釋嗎?我們所經驗的真的就是那些刺激嗎?假使確實是刺激,那麼作用於視官之上的刺激少而又少,為什麼夢的經驗又多是視象呢?又如夢中演說,難道真有會話或類似會話的聲音在我們睡眠時侵入耳內嗎?我敢毫不遲疑地否認有這種可能。假使用夢的共同因素為出發點不能促進我們對於夢的了解,就讓我們來討論它們的差異吧。夢常為無意義的混亂的,荒唐的,但有些夢也頗合理而易於了解。我要告訴你們最近聽到的一個年輕人的合理的夢,情節如下:“我在康特納斯勞斯散步,遇見某君;和他同行一些時候之後,我走進一家餐館。有兩位女人和一位男人同來,坐在我的桌旁。我起初頗厭煩,不去看她們,後來看她們一眼,卻覺得她們十分秀麗”。夢者說自己前晚確在康特納斯勞斯散步,這本是他所常去的路,路上也確和某君相遇。至於夢裡其他部分則不是直接的回憶,隻是和先前某次的事件類似而已。又如某一女士的夢,也不難了解。“她的丈夫問她:‘你不以為我們的鋼琴要調音嗎?’她回答說:‘怕不值得吧,琴槌要配新皮咧’。”這個夢以同樣的字句重述了她和丈夫在白天所講過的話。我們由這兩個不費解的夢得到了什麼呢?所得到的不過是這一事實:日常的生活和其他有關的事件都可見於夢。假使凡夢都是如此,毫無例外,那麼這一點也不無價值。但這是不可能的;有這種特點的夢隻是少數而已。大多數的夢和前一日的事件都沒有關係,所以我們不能由此來了解無意義的或荒唐的夢。換句話說,我們已遇到一個新問題了。我們不僅要知道夢是些什麼;假使像剛所舉過的例子,內容已很明白,那就還要知道夢中重複出現的新近事實,究竟還有什麼原因和什麼目的。我若繼續如此企求夢的了解,不但我自己厭倦,你們怕也厭倦了。可見我們對於一個問題,如未找到解決的辦法,雖引起全世界的興趣,也不能對我們有所幫助。這個解決辦法現在仍未求得。實驗心理學在用刺激引起夢的知識上僅有微薄貢獻雖算是很有價值的。哲學隻能譏笑我們課題的無關宏旨,此外便無所貢獻。至於玄妙的科學,我們又不願去領教。曆史和一般人的見解以為夢富有意義可為預兆;但是那又不儘可信,且也無實證的可能。所以我們的初步努力完全無效。然而我們從一個以前從未注意的方麵,不期而然地得到了一個研究的線索。那就是一般人的俗語。俗語確不是偶然的產品,而是古代知識的沉澱物——我們自然不能太加重視——在俗語中,奇怪的很,有所謂“晝夢”day-dreams。晝夢是幻想的產物,是很普通的現象,在健康的或病人的身上都可看到,作晝夢的人自己也容易加以研究。這些幻想沒有夢的共同特性,但也被稱為晝夢,那就非常奇怪了。晝夢既和睡眠不發生關係,就第二個共同特性而言,又缺乏經驗或幻覺,隻是一些想像而已;晝夢者自己也承認其為幻想,目無所見,而心有所思。這些晝夢發現於青春期之前,有時竟在兒童期之末,到成年時,或者不再有晝夢,或者保持到老。這些幻想的內容很明顯受動機的指揮。晝夢中的情景和事件,或用來滿足晝夢者的野心或權位欲,或用來滿足他的情欲。青年男子多作野心的幻想;青年女人的野心則集中於戀愛的勝利,所以多作情欲的幻想;但是情欲的需要也常潛伏在男子幻想的背後,他們的一切偉大事業和勝利,都不過隻想博得女子的讚美和愛慕。在其它方麵,這些晝夢各不相同,其命運也互異。有些晝夢經過短時間後,即代之以一種新的幻想,有些晝夢編成長篇故事,與時並進,隨生活的情形而變。文學的作品即以這種晝夢為題材;文學家將自己的晝夢加以改造,化裝,或刪削寫成和戲劇中的情景。但晝夢的主角常為晝夢者本人,或直接出麵,或暗以他人為自己寫照。晝夢所以為夢,或許是因為它和現實的關係與夢相似,而其內容也與夢一樣的不現實。然而晝夢之所以叫作夢,也許因為具有與夢相同的心理特征;至於這個特征,我們尚無所知,隻是仍在研究而已。反過來說,我們以為名同則實同,也許是完全錯誤的。究竟如何,隻好等以後再作答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