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講 初步的假說與釋夢的技術(1 / 1)

因此,我們知道要研究夢而有成績,則不得不采用一種新的方法。我要明白地對你們說:我們要承認下麵的一個假說,作為進一步研究的根據:——夢不是一種軀體的現象,乃是一種心理的現象。你們總懂得這是什麼意義;但是這個假定究竟有什麼理由呢?我們沒有理由,但另一方麵也沒有理由阻止我們作出這種假定。我們的看法是:假使夢是一種軀體的現象,那便與我們無關;若要我們發生興趣,那就隻好假定它是一種心理的現象。因此,我們寧願認定這個假說是對的,再看有什麼結果。有了結果,便可決定這個假說是否可以擁護,而確認為一種穩妥的結論。現在要明確的是我們這個研究究竟有什麼目的,或者我們究竟要向哪個方向努力?我們的目的和一切科學的研究目的相同——就是說,求得對這些現象的了解,確立各個現象之間的關係,最後,設法對它們加以控製。因此,我們仍繼續以“夢是一種心理現象”的假說為基礎。而且夢是夢者方麵的行動和語言,隻是我們不懂罷了。現在假使我們有所表示,而你們不懂,你們會怎麼辦呢?你們不是會要我解釋嗎?那麼我們為什麼不可以向夢者詢問夢的意義呢?你們要記得研究過失的意義時,我們也曾采用這個辦法。那時所討論的是舌誤的例子。有人說:“於是某事又發齪了,”我們便問——不,我講錯了,發問的幸虧不是我們而是與精神分析無關的旁人——他們便問,這句莫名其妙的話究作何解。那個人立即回答說他自己本想說“那是一件齷齪的事,”但是他製止了自己,用了較溫和的字眼說:“那邊又有些事情發生了。”那時我已經說過這個詢問就是精神分析研究的模型。你們現在當可懂得,精神分析的技術就是想要在可能的範圍內,讓那些被分析者答複他們自己的問題。因此夢者也應當為我們解釋他自己的夢。但是夢的手續就不如此簡單了,這是我們大家知道的。就過失說,一有許多實例可以應用這個方法;二有許多例子,受質問者不願答複,而且聽到人家代為答複時,便憤怒地加以駁斥。至於夢,則第一類例子完全缺乏;夢者常說自己對於此事一無所知。我們不能代為解釋,他也沒有表示駁斥。那麼我們便不必努力求解嗎?他既無所知,我們也無所知,第三個人當然也無所知,所以解決是沒有希望的。你們如果高興,那就算了吧。但是如果你們不以為然,那便跟著我來吧。我可以告訴你,夢者確實明白自己的夢的意義;隻是他不知道自己明白,就以為自己一無所知罷了。在這一點上,你們或許要我注意這個事實:我剛說了幾句話,卻已作出了兩個假定,因此,恐怕就很難說自己方法的可靠了。既說夢是一種心理的現象,又說某些事件原也明白,可不知道自己是明白的——諸如此類的假定!你們隻要記得這兩個假說不可能並存,就會對於由此演繹而得的結論,漠然不生興趣了。是的,我來此講演,不是要欺瞞你們的。我曾自稱要講演“精神分析引論”,但是我可不願宣傳神的指示,對你們講許多易於聯貫的事實,而將一切困難隱藏起來,使你們輕易相信自己學到了新東西。不,正因為你們都是初學者,我才急於想把這個科學的本來麵目,包括它的累贅和不成熟之處,以及它所提出的要求和可能引起的批判,赤裸裸地告訴你們。我知道無論何種科學,尤其對於初學者就不能不如此。我也知道在講授旁的科學時,開頭總竭力將那些困難和缺點向學生隱瞞起來。但精神分析可不能這樣做。所以我提出兩個假說,一個包含在另一個之中。若有人覺得這都太勉強或太不肯定,或有人習慣於應用更可靠的事實或更精密的演繹,那麼他們就不必再跟我走了。隻是我要勸告他們完全丟開心理學問題,因為在心理學範圍內,怕很難找到象他們所要走的那樣切實可靠的路了。而且一種科學要對人類的知識有所貢獻,也不必勉強人家信服。相信不相信,要看成績,它可以耐心等待用自己的研究成果來引起大家的注意。但是對於那些不因此而泄氣的人,我也要警告他們說我這兩個假說的重要性實不相同。第一個假說“夢是一種心理現象”將可因我們的研究而得到證實。第二個假說已在彆的地方取得證據,我隻是將它移用到這裡罷了。我們究竟在哪裡和因有什麼關係可以假定一個夢者具有他不知道自己具有的知識呢?這個事實似可令人驚異,它既改變我們有關精神生活的概念,卻也沒有予以隱瞞的需要。還可以順便指出,這個事實一說出來,就會引人誤會,卻又是真實不虛的——總之是詞義矛盾的。但是夢者可決沒有隱瞞的任何企圖。我們也不能將這個事實歸罪於人們的無知或缺乏興趣,我們也不歸罪於我們自己,因為這些心理學問題是有決定性的觀察和實驗所忽視的。這第二個假說的證據究竟在哪裡得到的呢?原來得自催眠現象的研究。19年,我在南錫看李厄保和伯恩海姆作下麵一個實驗。他們使某人進入睡眠狀態之中,使他有種種幻覺的經驗。醒後,他似乎對於催眠時所經過的事件,一無所知。伯恩海姆屢次請他將催眠時的經過說出。那人則自稱全不記得。但是伯恩海姆再三申請,說他總應該知道,總應該記得。那人遲疑不決,開始回憶,先模糊地記起催眠者所暗示的某事,接著又記得一事,其記憶也逐漸明了而完滿,到後來竟不再有所遺漏。那時並沒人告訴他,都是他自己想起的,可見這些回憶開頭便在心裡,隻是拿取不到而已;他不知道自己知道,隻相信自己不知道。他的情形和我們所揣想的夢者的情形是完全相似的。這個事實如果成立,我想你們必將驚奇地問我:“你討論過失時,說錯誤的話後麵隱有用意,隻是自己不知道,所以極力否認,那時你為什麼不提出這個證據呢?假使一個人可以有某種記憶,而自己又相信毫不知道,那麼他有自己所不知道的他種心理曆程在他的心裡不斷進行,也就是可能的了。這個論據如果老早提出,當已使我們信服,而我們對於過失也就較易了解了。”是的,那時我也本想提出,但是我卻要將這個論據留待將來更需要時再用。有些過失本身自易解釋,還有些過失,我們若要懂得它們的意義,便須假定有為本人所不知道的心理曆程的存在。至於就夢而言,我們便不得不在他處尋求解釋,而且這裡若在催眠方麵拿證據,你們也較易接受。過失的情況是常態的,和催眠的狀態不同。夢的主要條件是睡眠,而睡眠和催眠之間則有明顯的關係。催眠或可稱為不自然的睡眠;我們對被催眠者說:“睡吧”,這個暗示便可和自然睡眠時的夢相比擬。二者的心理情境也互相類似。在自然的睡眠中,我們和外界完全停止交涉;催眠時也是如此,隻是和施術者互相感通inrapport而已。保姆的睡眠可視為常態的催眠,保姆雖睡,卻仍和孩子互相感通,隻可為孩子所喚醒。所以現在若以催眠來比擬自然的睡眠,似乎就不算大膽了。而“夢者對夢本有所知,隻是接觸不到這個知識,所以不相信自己知道”的假定也就不能算是荒唐的捏造了。我們對於夢的研究,曾從乾擾睡眠的刺激和晝夢入手,現在已看見了第三條通路,那就是催眠時為暗示所引起的夢。現在如果回頭再來講夢,或者就較有把握了。我們知道夢者對夢確有所知;問題就是如何使他有可能拿出這個知識來告訴我們。我們不希望他立即說出夢的意義,然而我們卻認為他能推知夢的起源,和夢所由起的思想和情感。就過失說,你會記得有人錯說了“發齪”,你問他如何產生這個錯誤的,他的第一個聯想便給我們作出了解釋。釋夢的技術很簡單,可用這個例子作範型。我們也問夢者如何會做這個夢,他的回答也可視為對夢的解釋。至於他是否以為自己有所知或無所知,那是無關重要的,我們都給以同等的對待。這個技術原很簡單,然而我怕你們不免要反對得更厲害了。你們會說:“又來一個假定了,這是第三個了!更不可靠了!你問夢者對於夢有什麼意見,你以為他的第一個聯想真的就是我們所需要的解釋嗎?然而他也許根本沒有什麼聯想,或者隻有上帝才知道他的聯想是什麼。你這個期望根據什麼理由,是我們想象不出的。其實,你太相信機會,然而這裡卻需要用更多的批判力才可對付。況且夢不象一個單獨的舌誤,而是許多元素組合成的。我們究竟信賴哪一個聯想呢?”在一切不重要的方麵,你們的話都是中肯的。你們說夢和舌誤不同,是由許多元素組成的,這都不錯。我們的技術當然要顧到這一點。我們將夢分析為各個元素,逐一研究;於是夢和舌誤相似之處便可成立了。你又說,我們若問到夢者的夢中所有單獨的元素,他也許說自己引不起什麼意念,那也是對的。就有些例子而言,這個答複可以接受,這些例子是什麼,將來再告訴你們;奇怪的很,關於這些例子,我們自己卻有明確的見解。但是,大概地說,夢者若說自己沒有意念,我們將反駁他,竭力求他作答,告訴他總應當有一些意念——結果,我們可沒有錯。他會引起一個聯想,至於聯想究竟是什麼,那便不關我們的事了。已往的經驗尤其容易想起。他會說:“那是昨天的事”例如前麵所舉出的兩個不費解的夢,或者:“那使我記起新近發生的事”,由此可見夢與前一天的印象常易發生聯係,而非我們的初料所及。而且他以夢為起點,就會記起早先的事,最後竟可憶及遙遠的往事了。但是就主要之點說,你們可錯了。我假定夢者的第一個聯想必定正是我們所需要的,或者至少也可為解釋的線索,你們以為這個假定是荒謬的,又以為聯想可隨心所欲,而不與我們所想尋求的事情發生關係,更以為我若期望彆的事,有彆的可能,就是盲目地信托機會以求僥幸——這都不免大錯了。我已經大膽地說過,你們對於精神的自由和選擇,有一種根深蒂固的信仰,我也已經指出這個信仰是不科學的,而應當讓位於支配心理生活的決定論的要求。夢者受查問時恰巧發生這一聯想,而不發生另一聯想——這個事實我卻要你們尊重。我也不是舉出一個信仰以反抗另一信仰。由此而得的聯想本不是選擇的結果,也不是無定的,也不是和我們所想求得的毫無關係,這都是可以證明的。我最近知道,即在實驗心理學內,也可以得到相類似的證據。這很重要,請你們加以特殊的注意。我若問某人對於夢中的某一成分有什麼聯想,我便要他將原來的觀念留在心頭,任意想去,這便叫做自由聯想。自由聯想需要一種特殊的不同於反省99lib?的注意,反省是我們要排除的。有許多人不難采取這個態度,有些人要作這種聯想便覺得異常困難。假使我不用任何特殊的刺激字,或隻限定我所需要的聯想的種類,例如要某人記起一個專名或一個數目,那麼因此呈現的聯想必將有較高度的自由。你們以為這種聯想比精神分析所用的甚至更有選擇的餘地。然而就每一實例說,其聯想都受重要的心緒的嚴格控製,而這個心緒在發生作用時並不為我們所知曉,這正與那些引起過失和所謂“偶然”動作的傾向是一樣的。我自己,還有許多人跟著我,對於那些無因而至的姓名和數目,作過多次的實驗;有些實驗且已刊布。其方法如下:用一個專名引起一係列聯想,而這些聯想互相連鎖,已不再是完全自由的了。正與夢中各成分所引起的聯想是一樣的。這個聯想係列前後持續,直至由此衝動而引起的思想竭儘所能不再有所遺漏為止。但在那時,你或已可解釋一個專名的自由聯想的動機和意義了。這些實驗屢次產生同樣的結果;因此而得到的材料也非常豐富,使我們不得不進而作細節的研究。因數目而引起的聯想或更可以用為說明。這些聯想彼此銜接得如此地迅速,而趨向一個隱藏的目的又如此地有把握,真不能不使我們感到驚奇。我將舉一個人名的分析為例,因為這個分析用不著包括大堆的材料。我曾在治療一個青年人的時候,偶然談到這個問題,說我們在這些方麵看起來好象有選取的自由,事實上所想到的專名,無一不決定於當時的形勢和受試驗者的特癖及地位。因為他表示懷疑,我就請他當場實驗。我知道他有許多女朋友,其親密的程度各不相同,所以我告訴他,如果他要隨意記起一個女人的姓名,便有許多姓名可供他自由取舍。他同意了。可是不僅我感到驚奇,連他自己也覺得詫異了,因為他並未順口舉出大量女人的姓名,而是先靜默片刻,然後承認自己所想到的隻有Albine譯按:其意為“白”。“這就怪了!”我對他說,“你和這個姓名有什麼關係呢?你所知道的有多少Albines呢?”更奇怪的是,他並不認得什麼人叫AlbiDe,這個姓名也引不起他的什麼聯想。你們也許認為分析是失敗了;其實分析是完滿的,不需要其他聯想的補充。原來這個人的膚色非常潔白;我對他作分析的談話時,常戲稱之為Albino意即“天老兒”;而且那時我們正是在研究他的性格中的女性的成分。所以他那時候最感興趣的女人或女天老兒就是他自己。一個人偶然想到的曲調也可因某些意念而起,不過這些意念的存在,本人一無所知而已。至於曲調之所以引起,則一可由於曲中的歌詞,二可由於曲調的來源,這都是容易證明的。但是這句話須有下麵的限製:真正的音樂家忽然想起一個曲調,則可因這個曲調有音樂的價值。我對於音樂家沒有分析的經驗,所以不敢將他們包括在上麵的結論之內。第一種原因確較為普遍。我知道一個年輕人在某一時期內酷嗜“特洛伊的海倫”HelenofTroy中的巴黎歌的曲調我也承認這個曲調很吸引人,後來受分析時,他才注意到自己那時正同時戀著兩個少女,一個叫伊達“lda”,一個叫海倫“Helen”。這些原很自由發生的聯想,若都受此種限製,並附屬於某種確定的背景,那麼依附於單獨的刺激觀念而引起的聯想,也必受同樣嚴格的約束。實驗證明,這些聯想不僅依附於我們所給予的刺激觀念,而且有賴於潛意識的活動,意即有賴於當時沒有意識到的含有強烈的情感價值的思想和興趣也就是我們所稱的情結。這種聯想曾經是很有價值的實驗材料,而這些實驗在精神分析史上也占一重要的地位。馮特學派首創一種所謂“聯想實驗”,受實驗者對於一個指定的“刺激字”須儘可能地答出他所想到的“反應字”。那時,要注意下列各點:刺激字和反應字之間的時距,反應字的性質,重複實驗時所可產生的錯誤,等等。布洛伊勒和榮格所領導的蘇黎世學派,有時請被實驗者說明為什麼有奇異的聯想,有時用持續的實驗,以求解釋聯想實驗的反應,結果才逐漸知道這些非常態的反應都嚴格地決定於一個人的情結。布洛伊勒和榮格的這個發現,在實驗心理學和精神分析之間架起了第一座橋梁。你們聽到這些,也許會說:“我們現在都承認自由聯想是受約束的,不是可以自由選擇的,象我們原初所想象的那樣;我們承認夢的成分的聯想也是如此。然而我們爭執的並不在此。你主張夢裡每一元素的聯想都為這個元素的心理背景所製約,至於這個背景是什麼,則不得而知,我們看不出這有什麼證據。要說夢的元素的聯想決定於夢者的情結,但這對我們有什麼用處呢?這對於夢的了解毫無幫助;最多象聯想實驗那樣,隻是導致對所謂情結的一些了解;然而情結和夢又有什麼關係呢?”不錯,然而你們卻忽略了一個要點,也就是這個要點才使我不用聯想實驗作為這個討論的起點。就聯想實驗說,決定著反應的刺激字是我們任意選取的,反應則介於刺激字和被試驗者的情結之間。至就夢而言,刺激字則代以夢者的心理成分,而其起源則非夢者所知,因此,這個心理成分本身即可視為一個情結的派生物。所以我們若假定夢的各成分的聯想即為產生這一特殊成分的情結所決定,從而由這些成分便可發現這個情結,就不算是異想天開的了。現在請另舉一例為證。專名的遺忘實可用以說明夢的分析,所不同的,前者隻關係到一個人,而釋夢則關係到兩個人。我如果暫時忘記了一個專名,我斷定自己仍然是知道的,而由伯恩海姆的實驗轉一個彎,便可對於夢者也有同樣的斷定。現在這個雖已忘記但卻確實知道的專名,已經使我捉摸不到了。經驗告訴我,努力思索是無用的。但是我往往可以想到一個或幾個旁的專名。如果我隻是自然地想起一個代名,則這時的情境和夢的分析的情境顯然是互相類似的。夢的元素也不是我真正想追求的,它隻是用來代替我所不知道而想借夢的分析來追求的那一件事。所不同的是:我若忘記了一個專名,我完全明白那代名並不就是原名,而就夢的元素而言,隻有經過苦心研究之後,才可有此見解。我若忘了專名,則可用那代名為起點,去求得那時逃出意識之外的原物,如已忘之名。假使我注意這些代名,讓它們在我心內引起一層一層的聯想,遲早便可喚回那已經遺忘的原名,因此,我知道自然引起的那些代名,不僅和遺忘的名字有明確的關係,而且是為它所限製的。我想用下麵的例子來說明這種分析:有一天,我記不起在裡維埃拉河上以蒙特卡洛為首都的那一個小國的國名。關於這個國家的事,我所知道的,什麼都想過了;想起魯錫南王室的艾伯特王子,想起他的結婚,他的深海探險的熱情——總之,一切都回憶到了,但都歸於無效。因此,我就不再去想了;隻讓種種代名湧上心頭。它們來得迅速:最先是蒙特卡洛,其次便有Piedmont,Albania,Montevideo,Colico。阿爾巴尼亞Albania第一個引起我的注意;其次是蒙特尼哥羅Montenegro,或許因為黑和白的對比。譯按Albania之意為白,而Montenegro之意為黑。再次,我便注意到那些代名有四個同有“Mon”一個音節,就立即記起那已經遺忘的國名而叫出摩納哥“Monaco”,可見代名實起源於已忘的原名;四個代名來自原名的第一音節,而最後一個代名恰依原名各音節的次序,而且包括了末尾的音節,使原名的音節都齊全了。至於這個專名之所以暫時健忘的原因,也不難發現。摩納哥是意大利用來稱呼慕尼黑的,由於慕尼黑有關的思想就使我抑製了摩納哥的回憶。這是一個好例,可是太簡單了。就其它例子而言,你也許要對代名作較長的聯想,那時與夢的分析就會更相類似了。這個經驗我也有過。某人曾請我和他同飲意大利酒。他對於某種酒有愉快的回憶,在飯店裡要這種酒,可是忘掉了酒名。有許多不同的代名相繼引起,我從而推知他因一個名叫赫德維Hedwig的女子而使他遺忘這種酒名。果真如此,他不僅說自己曾經在初嘗此酒時遇見一位赫德維,而且因我這個推測,而記起了酒名。那時他已愉快地結婚了,赫德維這個名字則屬於不願回首的往事。專名的遺忘若如上述,則釋夢也有可能了。由代替物出發,利用一係列聯想,總可以得到原來的對象;而且由遺忘的名字推論起來,我們或可假定一個夢的元素的聯想不僅因那元素而定,而且決定於不在意識內的原來的念頭。這個假定如能成立,那麼釋夢的技術便具有相當的根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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