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關於“不與劉、石通使”問題(1 / 1)

《廿二史考異》卷一八晉穆帝永和七年條曰:“東晉君臣雖偏安江左,猶能卓然自立,不與劉、石通使。舊京雖失,旋亦收複(案指東晉三次收複洛陽之事,一為永和七年至興寧三年(351—365年),一為太元九年至隆安三年(384—399年),一為義熙十二年以至東晉之末(416—420年)。)。視南宋之稱臣稱侄,恬不為恥者,相去霄壤矣。詎可以清談輕之哉!”錢大昕所言清談誤國問題,本文不置論。所言晉宋短長問題,南宋人讀史傷時,多有論及,錢氏蓋本之宋人議論,我們在此且略加申敘。袁燮《絮齋集》卷六《策問》“曆代國柞”條曰:司馬氏“間關渡江,蕞爾微弱,不數年而建中興之業。王、蘇之變,國勢複岌岌矣,以弱製強,卒清大憝。苻、石之雄,非晉所可敵也,勝乾淝水,焚其聘幣,曾不見中國之為弱……。”其“備邊”條曰:“嘗怪晉氏之東,江左可謂微弱,而未嘗輒與議和。石勒來聘,遽焚其幣,不知何恃而敢然也!”其卷七《論戰》又曰:“晉之渡江,國非不弱,而未嘗肯與敵和。石勒來聘,輒焚其幣……蓋強敵在前,晉人朝夕思慮,求勝敵之策,所以克保其國。”袁燮主要是傷時而發此議,他主張南宋不求戰亦不應憚戰,特彆推崇東晉焚幣拒和一事。焚幣,即《晉書》卷六《成帝紀》鹹和八年(333年)正月丙子“石勒遣使致賂,詔焚之”之事。王應麟《困學紀聞》卷一三曰:“焚石勒之幣,江左君臣之誌壯矣。僭號之國十六,而晉敗其一(原注:苻堅),滅其三(原注:李勢、慕容超、姚泓)。不可以清談議晉。”王應麟同樣是重視焚幣之事而生感慨。清人閻若璩校勘王書,於此處有中肯之言曰:“王氏得毋自傷其本朝乎!”錢大昕強調晉人“不與劉、石通使”,義同於上引袁、王讚許焚幣之言。我認為,東晉“不與劉、石通使”,除了表現東晉君臣的民族氣概以外,尚有其不得不然的曆史理由。而這一點與本文主旨有所關涉,前人似未道及。所以,我在這裡探索其背景,解釋其原因,以見從八王之亂後期到東晉建國以後,也就是“王與馬共天下”局麵形成和確立的這段時間內,民族關係發展的某種連續性。胡族馳騁中原,發端於八王之亂後期成都王司馬穎和東海王司馬越對峙的那個階段。司馬越和司馬穎在諸胡族中各結羽黨為援,借其力以仇殺異己。他們是引胡騎入中原的直接禍首。八王之亂演而為永嘉之亂,永嘉之亂演而為“五胡亂華”,其終極原因在於百餘年來各胡族社會的逐漸封建化、農業化和各胡族逐漸內徒,而東漢、魏、晉政權又無力阻止這一內徙的曆史趨勢。這裡麵包含著民族矛盾。但是在開頭的時候,諸胡族作為八王之亂內戰雙方各自的同盟者起兵,則主要表現為諸王對抗而非民族對抗。至少可以說,在那個階段,民族對抗包含於諸王對抗之內,從屬於諸王對抗,還沒有成為一種獨立的對抗形式。八王之亂結束後,司馬穎原來所聯結的劉、石,陷兩京,俘懷、湣,成為北方的勝利者。而司馬越的一黨卻在江左立定了腳跟,因而表現為南北對峙。這時,情況變了,無論在北方社會內部,還是在南北之間,民族矛盾都占居主要地位。江左的王、馬在對待北方各胡族的態度上,繼承了司馬越、司馬穎對峙期間的既成事實,以司馬越之友、司馬穎之敵為友,以司馬越之敵、司馬穎之友為敵。司馬越、司馬穎的對立關係,影響著江左政策的許多方麵,其中也包括江左對北方諸胡族敵友態度的區分。江左“不與劉、石通使”,與此背景有直接聯係,至少在江左政權建立後的一個時期內是這樣。蕩陰戰後,司馬越之黨幽州刺史王浚,與司馬越之弟並州刺史司馬騰,共起兵討伐司馬穎。王浚率鮮卑、烏桓突騎南下攻鄴。後來司馬越西迎惠帝,王浚又以鮮卑、烏桓突騎為先驅。幽州的鮮卑、烏桓,尤其是其中的鮮卑段部,遂成為一支在王浚控製下遙助司馬越逐鹿中原的重要力量,也成為以後影響於江左政治的一個因素。王浚、司馬騰起兵反司馬穎之時,匈奴人劉淵行寧朔將軍監匈奴五部軍事,隨穎在鄴,請為穎發匈奴五部兵,以其二部擊司馬騰,三部擊王浚。劉淵自魏末至晉,為匈奴任子在洛、鄴等地,本人漢化很深,長期周旋於西晉官僚之間,熟悉西晉政局。他得到太原王氏等並州望族的支持,其五部之眾又已布滿並州諸郡縣,勢力頗強。劉淵起兵時,司馬穎已經失勢,匈奴軍雖然打著司馬穎的旗號,實際上卻是一群無羈之馬,一支不受控製的獨立的軍事、政治力量,但其鋒芒始終指向司馬越及其所屬諸軍。鮮卑、烏桓起兵,所支持的是司馬越;匈奴起兵,所支持的是司馬穎。既然司馬越與司馬穎勢不兩立,胡人雙方也勢不兩立。由此可知“五胡亂華”的直接起因,是各胡族統治者分彆參預西晉統治者之間的內亂。據《晉書》卷一零一《劉元海載記》,劉淵起兵助穎,其從祖劉宣反對;劉宣力主結鮮卑、烏桓為援,聯合各個胡族共同反晉,以求興匈奴邦族,複呼韓邪之業。劉宣認為西晉的宗王都是匈奴的仇敵,所以堅決反對起兵拯救任何一個西晉宗王。劉淵則另有心機,認為匈奴不起兵則已,起兵當為“崇岡峻阜”,而不能為“培”。從淺處理解,劉宣欲結鮮卑、烏桓反晉以奪取政權,看起來像是“崇岡峻阜”,但事成之後與鮮卑、烏桓共有天下,以夷統華,終究還是“培”。從深處理解,劉淵援司馬穎起兵,先已分享強藩名分;如果能進一步從司馬穎手裡取得政權,那就是中原正朔,上國衣冠,華夷都將歸心於他。這就是說,先附司馬穎為“培”,正是為了最終成為“崇岡峻阜”。觀劉淵以後建國稱漢,追尊劉禪,儼然是光複漢家舊業,而不以呼韓邪單於自居,其心機懷抱,似確如此。為了對抗匈奴劉淵之眾,司馬騰在並州,乞師於代北的鮮卑拓跋部首領猗?、猗盧兄弟,企圖借拓跋部力量從北麵對匈奴進行牽製。光熙元年(306年),司馬越以劉琨代司馬騰鎮並州,劉琨同樣倚靠鮮卑拓跋部為援,還與幽州的鮮卑段部保持密切關係。成都王司馬穎入關後,被迫取消了皇太弟稱號。司馬穎故將公師藩起兵趙魏,聲言擁穎反越。流落冀州的羯人石勒聯絡馬牧帥汲桑及其它胡人起兵,投入擁穎反越的公師藩軍。公師藩被殺後,汲桑、石勒繼續擁兵反越,並且與並州的劉淵結合,成為司馬越在東方的勁敵。司馬越致陳敏書說:“羯賊屯結,遊魂河濟,鼠伏雉竄,藏匿陳留,始欲奸盜,終圖不軌。”(《晉書》卷一零零《陳敏傳》。)石勒成為心腹之患,司馬越是深感寒心的。石勒是被司馬越弟司馬騰從並州掠賣於冀州的大量羯人之一,與司馬騰有深仇。他起兵後投向公師藩,采取擁穎反越的政治態度,是必然的。當劉琨入並,司馬騰離並東來時,州郡吏民萬餘人隨騰到冀州就食,號為“乞活”。以上兩種力量,即被司馬騰掠賣的石勒之類和隨司馬騰東來的“乞活”,同樣來自並州,但由於與司馬騰的曆史關係不同,政治態度也截然相反,石勒始終與司馬越兄弟為仇,“乞活”則始終支持司馬越兄弟而與石勒對抗。這樣,八王之亂的最後一幕,即司馬越與司馬穎的對抗,由於各種勢力的參與,就進一步擴大化和複雜化,不再是單純的諸王之爭。對壘雙方,一方為成都王司馬穎、匈奴劉淵劉聰、羯人石勒等等,另一方為東海王司馬越、鮮卑拓跋部、鮮卑段部和“乞活”等等。敵對雙方陣線分明,冤冤相報,屠殺無已時,動亂愈演愈烈,仇恨愈結愈深。永嘉元年(307年)春,汲桑、石勒聲言為司馬穎複仇,入鄴殺司馬騰,又殺騰子確;冬,“乞活”為騰複仇,殺汲桑於樂陵。《樂府詩集》卷八五《並州歌》曰:“奴為將軍(案指汲桑)何可羞,六月重茵披衲裘,不識寒暑斷人頭。雄兒田蘭為報仇,中夜斬首謝並州。”(《並州歌》多異文,備見逯欽立輯《先秦漢魏晉南北朝詩》中《晉詩》卷九。逯輯題作《軍中為汲桑謠》,似未能點明歌詞的主旨所在。)歌中田蘭為“乞活”帥,並州指司馬騰。此歌當是“乞活”軍中所唱,讚揚田蘭為並州刺史司馬騰報仇而斬汲桑之事,是司馬越、司馬穎兩方勢力冤冤相報的一例史證。最後,石勒追殺王衍和大批王公名士,焚司馬越屍,俘司馬越子;而匈奴劉淵、劉曜又與石勒配合,先後顛覆了司馬越操縱的晉懷帝和越侄司馬保鉗製的晉湣帝這兩個司馬氏朝廷,使司馬越和王衍家族在北方經營的政治勢力完全覆滅。此後,匈奴劉氏和羯人石氏先後在北方立國,而“乞活”勢力則長期留存於北方以與劉、石抗衡。馳騁中原的劉、石既始終與司馬越、王衍為敵,當然把由司馬越、王衍派出的江左政權當作敵人。江左政權由於曆史的原因而“不與劉、石通使”,也是勢所必然的。何況當時北方劉、石勢盛,咄咄逼人,欲通使求和亦非易事。劉、石忙於對付北方各種反對勢力,也忙於應付本族內部無窮無儘的權力之爭,事實上也還無暇顧及江左,一時還沒有對江左形成嚴重而又持續的軍事壓力。這種情況,又使江左政權得以和輯內部,暫安一隅,無須汲汲於與劉、石通使,甚至敢於焚石勒之幣以示決心。這就是前引錢大昕語的曆史背景。王導、司馬睿不但繼承了司馬越、王衍執政時期形成的與劉、石對抗的政策,也把北方存留的擁越反穎勢力,包括一些民族勢力,作為自己的盟友,與之共抗不共戴天的劉、石。洛陽陷落後,司馬睿即有討劉、石之檄。《魏書》卷九六《司馬睿傳》:永嘉六年“睿檄四方,稱與穆帝(案指拓跋猗盧)俱討劉淵(案當作劉聰),大會平陽。”此事《晉書》及《魏書·序記》均不載。《晉書》卷五《懷帝紀》:是年二月癸醜,“鎮東大將軍、琅邪王睿上尚書,檄四方,以討石勒。”不過,無論是討劉之檄,還是討石之檄,都隻是司馬睿按其既定方針對劉、石表現的一種敵對姿態而已,並不意味司馬睿有力量足以采取軍事行動。至於司馬睿稱與拓跋猗盧共同行動,雖符合司馬越與拓跋部的曆史關係,但也不意味果真有過與拓跋猗盧共同出兵之事。不過從這裡可以看出,由於曆史的原因,司馬越之友,雖胡人亦江左政權之友。此時江左政權與北方政權的矛盾,並不純粹是漢胡民族矛盾;或者說,胡漢民族矛盾之中仍然留存著相當多的其他因素。洛陽淪陷後的中原地區,匈奴、羯胡猖獗,能暫時抵擋他們的,是曾與司馬越、司馬騰相結的鮮卑段部和鮮卑拓跋部。鮮卑段部曾多次與劉、石作戰。《晉書》卷六三《邵續傳》,邵續本為成都王穎參軍,後受王浚之命轉向東海王越陣容,成為北方塢壁抗胡的一支重要力量。王浚為石勒所破後,鮮卑段部的段匹,“遣書要〔邵〕續俱歸元帝,續從之。”石勒攻邵續,段匹救之,“〔石〕勒素畏鮮卑”,乃撤兵東走。同卷《李矩傳》,李矩屯滎陽,劉琨遣人率鮮卑五百騎過李矩營,與匈奴劉曜軍隊對陣。“屠各(案為匈奴之一種)舊畏鮮卑”,望見鮮卑兵,不戰而走。邵、李兩傳所記石勒及屠各均畏鮮卑,此二事《通鑒》均係於建興二年(314年),可知鮮卑(主要是鮮卑段部)是洛陽陷後北方抑製劉、石的重要力量,因而也是江左結盟的主要對手。司馬睿登基,領銜勸進(《藝文類聚》卷一三載劉琨等勸進表凡四,《文選》卷三七及《晉書》卷六《元帝紀》錄其一。元帝報劉琨令,《藝文類聚》卷一三及《晉書》卷六二《劉琨傳》各錄一通。)者主要都是在北方抗拒劉、石的人物,如劉琨、段匹、邵續、慕容廆等,這些人中的多數,過去都與司馬越有過聯係。司馬睿建立東晉後,繼續與這些人所遣過江的代表人物保持比較特殊的關係。劉琨遣赴建康上表的長史溫嶠,是劉琨的姻親。太原溫氏非第一流門第,溫嶠本人亦非第一流人物(《世說新語·品藻》“世論溫太真”條:“世論溫太真(嶠)是過江第二流之高者。時名輩共說人物第一將儘之間,溫常失色。”),而溫嶠於江左又彆無功績。但他過江後即結好於王導、庾亮等人,政治影響很大,名望蒸蒸日上。這除了他本人才能因素以外,同他作為劉琨政治代表的身分亦當有關係。東晉對段匹亦複如是。劉琨為段匹所害,東晉為了修好段氏,不為劉琨發哀,溫嶠上疏理之,始獲允準(溫嶠疏文,見於《敦煌石室佚書》所收寫本《晉紀》,今本《晉書》失載。)。段匹有弟名段實(段禿)者,在建康為將軍(將軍段實,見《晉書》卷六《明帝紀》。《魏書》卷九七《司馬睿傳》謂為段匹之弟段禿。案段實原在李矩軍中為司馬,見《晉書》卷六三《李矩傳》。其歸建康,當在李矩南奔失敗之後。)。元帝之初,鮮卑段末波也曾通使於江左。邵續遣至建康的代表是劉胤。邵續之婿劉遐亦間道遣使受元帝節製。上述所有的人,都曾在江左政治、軍事活動中起過作用。在論及司馬越聯合鮮卑諸部、司馬穎聯合劉石以相抗衡的曆史背景時,有一事甚可注意。據《魏書》卷三三《張濟傳》,東晉之末,後秦攻擊洛陽的東晉軍,晉雍州刺史楊佺期乞師於北魏常山王拓跋遵,北魏遣張濟報楊佺期。楊佺期謂張濟曰:“晉魏通和,乃在往昔,非唯今日。……與君便為一家,義無所諱。洛城救援,仰恃於魏,若獲保全,當必厚報。如其為羌所乘,寧使魏取……。”《通鑒》錄此事於安帝隆安三年(399年)七月,文中“晉之與魏,本為一家”,胡注曰:“謂猗盧救劉琨時也”(關於猗?、猗盧與晉司馬騰、劉琨關係,可參《魏書》卷二三《衛操傳》所載晉光熙元年(306)衛操所立碑文。),甚是。南渡之初,東晉的王、馬,一方麵仇視劉、石而不與之通使,另一方麵遠結鮮卑拓跋部以製劉、石。這既是司馬越當年陣容形勢的延續,又合乎遠交近攻這一古老的用兵傳統。當然,由於北方民族興敗形勢複雜,遠聯拓跋這種既定方針並非不間斷地延續至東晉末年,隻是當年猗盧援劉琨的事跡,影響特彆久遠,到東晉末年還在人們的頭腦裡起著作用罷了。《晉書》卷一零《安帝紀》隆安二年(398年)“十二月己醜,魏王珪即尊位,年號天興。”王鳴盛於《十七史商榷》卷四五“拓跋魏書法”條說,《晉書》這種“魏王珪即尊位”的書法,與《晉書》所書其它各國“僭即位”一類者大不相同,因而斷言“晉臣之詞決不如此,唐人所追改也。”我認為王鳴盛從唐人追改求解釋固可考慮,從江左政權在曆史上與拓跋部的關係中求解釋亦屬可能。《晉書》記事,對拓跋魏另眼相看,不用貶詞,例證甚多。王氏所舉另一處,即卷九《孝武帝紀》太元十一年(386年)曰:“代王拓跋珪始改稱魏”,此事在《宋書》卷九五《索虜傳》中則作“自稱曰魏”,暗寓僭越之意,與《晉書》不一樣。所以我認為,大概東晉官方文書,對北魏事本來就另有書法。上引楊佺期語,曰“通和”,曰“一家”,曰“寧使魏取”等等,所反映的即是這種對等的、結盟的曆史關係,與“焚石勒之幣”、“不與劉、石通使”,正好形成對比。東晉與拓跋部基於曆史原因所形成的親近關係,到劉宋時不複存在,這一來是由於晉鼎已移,傳統已斷;二來是由於拓跋部業已坐大,威脅南方之故。劉、石起兵,導源於越、穎對立,表現為諸王對抗,已如上述。但他們一旦兵起,民族矛盾就會逐漸顯露出來。北士過江者,於劉、石多有家仇,鄧攸棄子事是其顯例。南渡人士在江左招魂葬親,一時蔚為風氣。《通典》卷一零三建武二年(318年)袁瓌上表請禁斷招魂葬,所列入葬人物有尚書仆射曹馥、監軍王崇、太傅司馬劉洽等人,一皆下詔禁斷。東海王妃裴氏南渡後,亦請招東海王越魂卜葬廣陵,元帝特許之(此據《晉書》卷八三《袁瓌傳》。同書卷五九《東海王越傳》,裴妃欲招魂葬越而元帝不許,“裴妃不奉詔,遂葬越於廣陵。大興末,墓毀,改葬丹徒。”考慮到元帝深德裴妃,似以《袁瓌傳》為得。)。晉室王公士族名士死於劉、石者如此之多,江左王、馬自然不能與劉、石通使以招眾怒。由此可見,江左不與劉、石通使,除曆史原因外,尚有現實的考慮。如果南北遣使通好,本來是虛弱的東晉抗胡政權就不可能繼續團聚南來的士族和流民,也不足以慰吳姓士民之心,因而抗胡政權本身也會失去立足之點,失去存在的價值。曆史的理由與現實的考慮,促使王、馬政權不得不采取這種“不與劉、石通使”的態度。照理,在東晉初建階段,王、馬應當同仇敵愾,不共戴天,亟思所以報複劉、石。王、馬表麵上確實持此態度,但是實際上又並非如此。在南渡士族中,王導有“江左管夷吾”(《世說新語·言語》及注,《晉書》卷六五王導、卷六七溫嶠傳。元帝亦以管仲目王導,尊之為仲父。)之譽,又曾作“戮力王室,克複神州”(《世說新語·言語》,《晉書》卷六五《王導傳》。)的豪言。但是王導並沒有一匡九合的抱負,隻是儘力於籠絡南士,和輯僑姓,以圖苟安。司馬睿之所急,也是在江左建立霸業,並不真正以中原為念。史言司馬睿“方拓定江南,未逞北伐”(《晉書》卷六二《祖逖傳》。),確是事實。終司馬睿之世,終王導之世,他們未嘗以北伐為務,在抗禦劉、石方麵始終是消極的。永嘉六年(312年)石勒治軍葛陂,威脅建康,江左派去抵拒的人,不是王敦之類的實力人物,而是南士紀瞻。湣帝使至建康,希望江左遣軍北進,以減輕關中承受的軍事壓力,也被拒絕。迨至長安不守,湣帝出降,司馬睿、王導故作姿態,揚言北伐而不出師,卒以“督運稽留”罪殺令史淳於伯以塞責,成為江左一宗冤獄。對曾為東海王越典兵參軍的祖逖的北伐,他們也多方掣肘。朱熹謂“元帝與王導元不曾有中原誌。收拾吳中人情,惟欲宴安江沱耳。”又謂“當是時,王導已不愛其如此(案指祖逖北伐事),使戴若思輩監其軍,可見如何得事成!”(《朱子語類》卷一三六。)朱熹居南宋偏安之世,對北伐問題看得格外清楚。王、馬朝廷居袞職而真正以“克服神州”為念的人,可說是絕無僅有。他們的最高願望,隻在於保境苟安,儘量避免刺激劉、石,而無其它。在此以後,僑人逐漸安於所居,南北分割局麵隨之為人們所接受,北伐口號也喪失了原有的意義,往往成為強臣增益權威的一種手段,因而總是得不到朝野一致的支持。石勒於老暮之年致市與江左修好(《晉書》卷一零五《石勒載記》(下),勒鹹和七年死,年六十。案七年為八年之誤,點校本已出校記。石勒致幣,在其死年。),自然是考慮到滅東晉既不可能,北方內部又不穩定,為子孫守業計,寧與江左言和。江左拒和,事誠可嘉;未與劉、石通和,亦屬事實。但袁燮言東晉“朝夕思慮求勝敵之策”,錢大昕言其“卓然自立”,似皆溢美之詞,曆史事實未必真正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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