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1 / 1)

J·K·羅琳 1441 字 1天前

“請告訴我我為何如此受到忽視。”一“是科莫蘭·斯特萊克嗎?”第二天上午八點四十,一個中上階層的嬌滴滴的聲音問道。“是。”斯特萊克說。“我是妮娜。妮娜·拉塞爾斯。多明尼克把你的號碼給了我。”“啊,沒錯。”斯特萊克說,他光著膀子站在剃須鏡前。淋浴間又擠又暗,他一般都把剃須鏡放在廚房的水池旁。他用小臂擦去嘴邊的泡沫剃須膏,說道:“妮娜,他跟你說了是怎麼回事嗎?”“說了,你想潛伏進羅珀·查德的周年紀念晚會。”“‘潛伏’這個字有點過了。”“可是說‘潛伏’多帶勁兒呀。”“這倒是的,”斯特萊克被逗樂了,“看來你是願意的了。”“哦,願意,多好玩啊。我可以猜一猜你為什麼要來偵察每個人嗎?”“‘偵察’這個詞也有點……”“彆讓人掃興嘛。我可以猜一猜嗎?”“那就猜吧。”斯特萊克說,從杯子裡喝了一口茶,眼睛望著窗外。又起霧了,短暫的陽光已被霧氣遮擋。“《家蠶》,”妮娜說,“我猜對了嗎?猜對了,是不是?快說我猜對了。”“你猜對了。”斯特萊克說,妮娜高興地尖叫一聲。“我被禁止談論這件事。簡直是一級防範啊,公司裡電子郵件傳來傳去,律師們在丹尼爾的辦公室出出進進。我們在哪兒見麵?是不是應該先找個地方溝通一下再一起露麵,你說呢?”“沒錯,當然,”斯特萊克說,“你去哪兒方便?”斯特萊克從掛在門後的大衣裡掏出一支筆,內心十分渴望晚上待在家裡,美美地睡上一大覺,獲得一些安寧和平靜,星期六一早還要去跟蹤那個黑美人客戶的負心漢丈夫呢。“你知道家鄉柴郡乳酪嗎?”妮娜說,“艦隊街的那家?下班後沒人會去那兒,從我們辦公室走過去很近。我知道有點土氣,但我喜歡。”他們約在七點半碰頭。斯特萊克繼續刮臉,一邊問自己,在奎因出版商的晚會上,他有多少可能會碰到某個知道奎因下落的人。問題是,斯特萊克暗暗責備圓鏡子裡的自己,鏡裡鏡外的兩個人下巴上都有密密的胡茬,你總以為自己還在特彆調查科工作。國家不再付錢讓你這麼投入了,夥計。但是他不知道有彆的方式。成年以後,陪伴他的一直都是那個簡短但不可改變的職業道德守則:做就要做好。斯特萊克打算這一天基本上待在辦公室,正常情況下他很喜歡這樣。他和羅賓一起整理檔檔案。羅賓很聰明,她的想法經常對斯特萊克很有幫助,而且對調查的過程還像剛來時那樣癡迷。然而今天,斯特萊克下樓時有點勉強,果然,他訓練有素的直覺覺察到羅賓的問候有點不自然,他擔心這份不自然很快就會爆發成“你認為馬修怎麼樣”。斯特萊克躲進裡間辦公室,推說要打幾個電話,關上了門。他想,正因為這一點,在八小時之外跟你唯一的員工見麵才是下下策。幾個小時後,他餓得不行了才出來。羅賓像往常一樣買了三明治,但沒有敲門叫他出來吃。這似乎也說明了前一天晚上見麵後帶來的尷尬。斯特萊克為了拖延那個肯定會提出的問題,甚至希望如果他拖延的時間夠久,羅賓就不會再把問題提出來了(不過他從不認為這個計謀在女人身上能行得通),他如實地告訴羅賓,他剛跟岡弗裡先生通過電話。二“他要報警嗎?”羅賓問。“呃——不會。岡弗裡不是那種一有人惹他就去報警的家夥。他和那個想害他兒子的家夥一樣喪心病狂。不過他意識到這次自己麻煩大了。”“你沒有想過把那歹徒花錢雇你做的事錄下來,自己拿去報警?”羅賓不假思索地問。“沒有,羅賓,因為誰都會明白警方的情報是哪兒來的,如果我盯梢時要時刻躲避職業殺手,那乾這行的壓力就太大了。”“可是岡弗裡不可能永遠把兒子關在家裡呀!”“他用不著。他準備帶全家去美國享受一個驚喜度假,然後從三藩市打電話給我們那個喜歡動刀的朋友,就說經過反複考慮,他已經改變主意,不想再乾擾他的商業利益了。應該不會引起太多懷疑。那家夥已經乾了不少見不得人的勾當,也應該冷靜冷靜了。他的擋風玻璃被磚頭砸過,他老婆接到過恐嚇電話。”“恐怕我下星期要再去一趟伏尾區,就說那個男孩一直沒露麵,然後把那隻猴子還回去,”斯特萊克歎了口氣,“不太合乎情理,但我實在不想讓他們來找我。”“他給了你一隻……”“猴子——五百英鎊呀,羅賓,”斯特萊克說,“約克郡的人是怎麼說的?”在英語俚語中,猴子指五百英鎊。“刺殺一個少年,這點錢也太少了,”羅賓語氣激烈地說,然後突然令斯特萊克猝不及防地發問,“你覺得馬修怎麼樣?”“不錯的人。”斯特萊克不假思索地說。他沒有多加形容。羅賓不是傻瓜;在此之前他十分佩服羅賓對假話和不實之言的直覺。儘管如此,他還是忍不住匆匆轉向另一個話題。“我在琢磨,也許到了明年,如果我們的利潤還不錯,你已經得到加薪了,我們可以再雇一個人來。我現在乾得太辛苦了,不可能永遠這樣。你最近回絕了多少客戶?”“兩三個吧。”羅賓冷冷地回答。斯特萊克猜想是因為自己在馬修的問題上不夠熱情,可是他又絕不願意再虛偽地多說什麼,便很快就退回自己的辦公室,又把門關上了。然而,這次斯特萊克隻猜對了一半。羅賓確實對他的回答感到失望。她知道如果斯特萊克真心喜歡馬修,絕不會這樣明確地來一句“不錯的人”。他會說“啊,挺好的”,或者“沒想到你眼光還行”。真正讓她惱火甚至委屈的,是斯特萊克提議再招一個人進來。羅賓回到自己的電腦熒幕前,開始瘋狂地快速打字,手指格外用力地敲著鍵盤,為那個鬨離婚的黑美人整理這星期的帳單。她曾經以為——看來是想錯了——她在這裡不僅僅是個秘書。她幫斯特萊克弄到了證明盧拉·蘭德裡的凶手有罪的證據;有些證據甚至是她主動去找、獨自找到的。後來的幾個月裡,她幾次超越了助理的本分,陪同斯特萊克完成偵察工作,因為兩人共同行動顯得更自然,能迷惑看門人和不肯合作的證人,證人看到斯特萊克的大塊頭和陰鬱的表情會本能地產生抵觸情緒,更彆說她還冒充各種各樣的女人打電話,就憑斯特萊克那樣的大粗嗓門,是根本沒法模仿的。羅賓本來以為斯特萊克的想法跟她一樣:他偶爾說過“這對訓練你的偵探能力有好處”或“你可以上一堂反偵察的課”。羅賓本來以為,一旦公司站穩腳跟(她完全有理由聲稱自己功不可沒),她就會獲得她知道自己需要的培訓。然而現在看來,那些暗示都隻是隨口說說的,是逗弄她這個打字員的。那麼她還賴在這兒做什麼呢?她憑什麼放棄了待遇好得多的職位?(盛怒之下,羅賓忘記了她多麼不喜歡那份人力資源的工作,雖然薪水很高。)也許新來的人是個女的,能夠勝任這些有價值的事,而她,羅賓,將會成為他們倆的前台和秘書,再也不會離開她的辦公桌。她可不是為了這個才待在斯特萊克這裡,放棄了薪水高得多的工作,還給感情生活帶來了一個不斷製造緊張氣氛的根源。五點鐘一到,羅賓一個句子剛打到一半便立刻停下,穿上自己的短風衣揚長而去,並格外用力地把玻璃門砰地關上。聲音驚醒了斯特萊克。他枕著胳膊在桌上睡著了。他看了看表,發現是五點鐘,納悶剛才是誰進了辦公室。他打開裡外間的門,看見羅賓的衣服和包都不見了,她的電腦熒幕也是黑的,才意識到她連一句再見都沒說就走了。“哦,真是見鬼。”他不耐煩地說。羅賓一向脾氣很好。這也是他喜歡她的諸多優點之一。就算他不喜歡馬修又怎麼樣呢?要跟馬修結婚的又不是他。斯特萊克煩躁地低聲嘟囔著,鎖上門,上樓來到自己的閣樓間,打算吃點東西,換好衣服,就去跟妮娜·拉塞爾斯見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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