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1 / 1)

J·K·羅琳 4664 字 1天前

“維多納:我們是來戰鬥的。”“哥勒門:你們將會戰鬥,先生們,痛快地戰鬥,但是一兩個小轉彎……”一第二天上午,羅賓從地鐵裡出來,抓著一把多餘的雨傘,覺得身上汗淋淋的,很不舒服。這幾天連續下大雨,地鐵車廂裡一股潮衣服的氣味,人行道又濕又滑,窗戶上水跡斑斑,現在突然天色放晴,陽光燦爛,倒讓她感到有些意外。彆人可能會為擺脫了暴雨和黑壓壓的烏雲而心情愉快,可是羅賓沒有。她和馬修吵架了。羅賓打開刻著斯特萊克姓名和職業頭銜的玻璃門,發現老板已經把自己關在辦公室裡打電話時,她幾乎是鬆了口氣。她暗暗覺得自己需要振作起精神才能麵對他,因為斯特萊克正是他們昨晚吵架的原因。“你邀請他來參加婚禮了?”馬修當時厲聲問道。羅賓擔心斯特萊克會在那天晚上喝酒時提到請柬的事,如果不事先告知馬修,斯特萊克就要直接麵對馬修的不快了。“我們從什麼時候開始不通知對方就請人了?”馬修說。“我是想告訴你的。我以為已經說過了。”羅賓說完就開始生自己的氣。她從沒對馬修撒過謊。“他是我的老板,他準以為自己會受到邀請的!”這也不是實話。羅賓懷疑斯特萊克根本就不關心這事。“而且,我也希望他參加。”她說,最後這句倒是實話。羅賓想把她的工作跟私人生活拉近一些,她從沒像現在這樣喜歡工作,而私生活目前卻無法與工作融而為一。她想把這兩者縫綴成一個令人滿意的整體,想看到斯特萊克在教堂裡讚許(讚許?憑什麼要得到他的讚許?)她和馬修締結姻緣。羅賓就知道馬修會不高興,但她希望那時候兩個男人已經見過麵,互相產生了好感,然而這事還沒有發生,這不能怪她。“當初我要邀請莎拉·夏德羅克時,瞧你那不依不饒的勁兒。”馬修說——羅賓覺得這個指責有失公允。“那就邀請她好了!”她氣憤地說,“但這完全是兩碼事——科莫蘭從來沒想跟我上床——你哼一聲是什麼意思?”就在兩人吵得不可開交時,馬修的父親打來電話,說馬修的母親上星期犯的怪毛病被確診為小中風。過後,羅賓和馬修都覺得為斯特萊克吵架太無聊了,便不情不願地在一種理論上的和解中上床睡覺,羅賓知道兩人心裡都怒氣未消。快到中午時,斯特萊克才從他的辦公室出來。他今天沒穿西服,而是穿了一件有許多破洞的臟兮兮的毛衣,下麵是牛仔褲和運動鞋。臉上胡子拉碴,他如果二十四小時不刮胡子,就會密密地長出一大片。羅賓忘記了自己的煩惱,吃驚地盯著他:即使在斯特萊克睡辦公室的日子裡,她也沒發現他的樣子這麼窮困潦倒。“一直在打電話為英格爾斯建檔案,給朗曼找幾個號碼。”斯特萊克告訴羅賓,一邊遞給她幾個老式的牛皮紙資料夾,每個夾子的側麵都有手寫的序號,是他在特彆調查科時用過的,他一直最喜歡用這種方式整理資訊。“你是——你是故意穿成這樣的?”羅賓盯著他牛仔褲膝蓋上像是油跡的汙漬問道。“是啊。是給岡弗裡看的。說來話長。”斯特萊克給兩人倒了茶,他們便開始討論目前手頭三個案子的細節,斯特萊克告訴羅賓他獲取的最新資訊,以及下一步的調查重點。“歐文·奎因的事怎麼樣了?”羅賓接過茶杯時問道,“他的代理怎麼說?”二斯特萊克在沙發上坐下,屁股下的皮革又像往常一樣發出放屁的聲音,他把拜訪伊莉莎白·塔塞爾和凱薩琳·肯特的經過原原本本地告訴了羅賓。“凱薩琳第一眼看到我時,我敢發誓她把我當成了奎因。”羅賓笑了起來。“你沒那麼胖。”“謝了,羅賓,”他淡淡地說了一句,“後來發現我不是奎因,但又不知道我是誰的時候,她說:‘那事兒我壓根兒沒參與。’你認為這話是什麼意思?”“不知道……可是,”她怯生生地接著說道,“我昨天倒是找到了跟凱薩琳·肯特有關的一些東西。”“是什麼?”斯特萊克吃驚地問。“是這樣的,你對我說她是個獨立作者,”羅賓提醒他,“我就琢磨著是不是可以在網上看看有什麼,結果發現……”她用滑鼠點了兩下,調出網頁,“——她開了一個博客。”“太好了!”斯特萊克說,高興地從沙發上站起身,繞過桌子,站在羅賓身後看著電腦。那個很業餘的網頁名為“我的文學生活”,裝飾著幾幅羽毛筆圖畫,和一張凱薩琳的照片,照片比本人漂亮,斯特萊克估計肯定是十年前拍的。博客裡有大量的帖子,像日記一樣按日期排列。“許多帖子說的都是傳統出版商不識貨,即使好書砸在頭上他們也看不出來。”羅賓說著,把網頁慢慢地往下拉,讓斯特萊克流覽。“她寫了三本,稱之為情色幻想係列,名叫‘梅麗娜世家’。可以下載到電子器上。”“我可再也不想讀垃圾圖書了。那個‘巴爾撒開兄弟’已經讓我倒了胃口,”斯特萊克說,“有關於奎因的內容嗎?”“有不少呢,”羅賓說,“如果他就是凱薩琳稱為‘著名作家’的那個男人。簡稱‘名家’。”“我不相信她會同時跟兩個作家睡覺,”斯特萊克說,“肯定就是奎因了。不過‘著名’這個詞有點誇張了。在利奧諾拉來找我們之前,你聽說過奎因嗎?”“沒有,”羅賓承認,“看,這兒寫到他了,十一月二號。”今晚跟名家有一段精彩對話,談到情節和敘事,這兩者當然不是一碼事。有不明白的嗎?情節是發生的事,敘事是你給讀者看多少,以及怎麼拿給他們看。就拿我的第二本《梅麗娜的犧牲》來舉例吧。他們朝哈德威爾森林走去時,蘭多爾抬起他帥氣的側臉,看他們離森林還有多遠。他那保持得很好的身材,因騎馬和射箭而格外有型有款——“往上翻,”斯特萊克說,“看還有什麼地方寫到奎因。”羅賓照辦了,停在十月二十一號的一篇博客上。所以名家打電話來說他不能見我(又是這套)。家庭矛盾。我除了說一句理解還能咋辦?我就知道一旦我們相愛事情就複雜了。我不能把話說得太白,隻是說他因為一個協力廠商而跟自己不愛的妻子綁在一起。這不是他的錯。也不是協力廠商的錯。妻子不肯放他,其實放手對每個人都是最好的,於是大家就都困在裡麵,有時感覺真像煉獄。那個妻子知道我,假裝不知道。我真不懂她怎麼受得了跟一個想跟彆人過的男人在一起生活,反正我知道我受不了。名家說她總是把協力廠商的利益放在其他一切事物的前麵,也包括他。奇怪,人們經常用“陪護者”的身份掩蓋內心的自私。有人會說,一切都怪我不該愛上一個已婚男人。這些話不用你們說,我的朋友、姐妹和老媽整天都在跟我嘮叨。我也想跟他斷,可是我隻能說,心有它自己的理由,什麼理由不知道。今晚我因為一個全新的理由為他哭得停不下來。他對我說他那本傑作快寫完了,說那是他寫得最好的一本書。“希望你會喜歡。裡麵還寫到了你呢。”三一個著名作家把你寫進他自己認為最好的書裡,你會怎麼說?我明白他給我的東西,不是作家的人是給不了的。這讓你覺得既驕傲又謙卑。我們當作家的,可以讓一些人走進我們心裡,可是,走進我們的書裡?!那可不一般。那可太特彆了。忍不住愛著名家。心有它自己的理由。下麵是一些網友的評論。如果我對你說他念了一些給我聽,你會怎麼說?皮帕2011你準是在開玩笑,皮帕,他才不會念!!!凱瑟你等著吧。皮帕2011麼麼噠……“真有意思,”斯特萊克說,“太有意思了。昨天晚上肯特跟我動手時,告訴我一個名叫皮帕的人想要殺奎因。”“那你再看看這個!”羅賓興奮地說,把頁麵滑到十一月九日。第一次見到名家時,他對我說:“除非有人流血,也許就是你自己,你才能寫好。”本博主的追隨者都知道,從比喻上來說我已經打開了我這裡和我裡的血管。可是今天我感覺被一個我已信賴的人刺了致命一刀。“哦,麥奇思!你奪去我的寧靜——看到你受折磨我心生喜悅。”“這段引文出自哪裡?”斯特萊克問。羅賓靈巧的手指在鍵盤上跳動。“約翰·蓋伊(約翰·蓋伊(1685-1732),英國詩人兼劇作家。最有名的敘事歌劇是《乞丐歌劇》(1728),是一篇小偷和攔路強盜的諷刺故事,意在反映社會道德的墮落,此劇是音樂戲劇史上的一個裡程碑。)的《乞丐歌劇》。”“對於一個滿篇病句、亂用大小寫的女人來說,這可真夠博學的。”“我們不可能都是文學天才。”羅賓責怪地說。“幸虧如此,從我對他們的了解來說。”“可是你看看引文下麵的評論吧。”羅賓說著,回到凱薩琳的博客。她點了一下連結,隻出現了一句話。凱瑟,我要轉動××的絞刑架的把手。這句評論也是皮帕2011留的。“皮帕像是個不好對付的人,是嗎?”斯特萊克說,“這裡提到肯特靠什麼為生嗎?我估計她沒法靠那些色情幻想的玩意兒付帳單。”“是挺奇怪的。看看這個。”十月二十八日,凱薩琳寫道:“像大多數作家一樣,我白天也有一份工作。出於安全原因,我不能多說。這個星期我們部門又加強了保安,也就意味著我那個愛管閒事的同事(又是基督徒出身,假裝對我的私生活感興趣)有藉口建議管理部門好好檢查博客,以免敏感資訊泄露出去。幸虧大家頭腦清醒,沒有采取什麼行動。”“蹊蹺,”斯特萊克說,“加強保安……難道是女子監獄?精神病院?或者,說的是產業機密?”“再看看這個,十一月十三日。”羅賓翻到博客裡最近的一個帖子,這是凱薩琳聲稱自己遭到致命刺傷之後的唯一一個帖子。三天前,我親愛的姐姐在與乳腺癌的長期抗爭中敗下陣來。感謝大家的良好祝願和支持。下麵有兩條評論,羅賓把它們打開。皮帕2011寫道:“得知這消息我很難過,凱瑟。送給你全世界的愛,麼麼噠。”凱薩琳回複:“謝謝皮帕,你是一個真朋友,麼麼噠。”四凱薩琳預先對許多留言表示感謝的那句話,淒涼地懸在這條短短的評論上麵。“為什麼?”斯特萊克語氣沉重地問。“什麼為什麼?”羅賓說,抬起頭看著他。“人們為什麼這麼做?”“你是指博客?我不知道……不是有人說過,未經審視的生活沒有價值?”“對啊,柏拉圖說的,”斯特萊克說,“但這不是審視生活,而是在展覽。”“哦,天哪!”羅賓心虛地驚了一下,把茶灑在了自己身上,“我蠶忘了,還有件事呢!昨晚我正要出門時,克利斯蒂安·費舍爾打來電話。他想知道你有沒有興趣寫本書。”“他說什麼?”“一本書,”羅賓說,看到斯特萊克臉上厭惡的表情,她強忍著想笑的衝動,“關於你的生活。你在軍隊裡的經曆,還有盧拉·蘭德裡那個案子。”“給他回電話,”斯特萊克說,“告訴他不行,我對寫書沒興趣。”他一口喝光杯裡的茶,朝牆上的掛鉤走去,他的黑大衣旁邊掛著一件不知何年何月的舊皮夾克。“今晚的事你沒忘吧?”羅賓說,心裡那個暫時鬆開的結又揪緊了。“今晚?”“一起喝酒呀,”羅賓焦慮地說,“我,馬修。在皇家兵器。”“噢,沒忘,”斯特萊克說,不明白羅賓為什麼顯得這麼緊張和難過,“不過我今天下午都在外麵,就到那裡跟你們碰頭吧。是八點吧?”“六點半。”羅賓說,比剛才更緊張了。“六點半。沒問題。不見不散……威尼霞。”她愣了一下才恍然大悟。“你怎麼知道……”“請柬上寫著呢,”斯特萊克說,“挺彆致的。什麼出處?”“我——怎麼說呢,我好像是在那兒懷上的,”她說,臉上泛出紅暈,“在威尼斯。你的中名是什麼?”她在斯特萊克的笑聲中半頑皮半慍怒地問,“C·B·斯特萊克——B代表什麼?”“我得走了,”斯特萊克說,“八點鐘見。”“六點半!”羅賓衝著正在關上的房門嚷道。斯特萊克那天下午的目的地是伏尾區一家賣電子器材的店鋪。偷來的手機和筆記型電腦在後麵的密室裡解鎖,裡麵的個人資訊被提取,然後,這些資訊和清除了記憶體資料的器件賣給需求不同的人。這家生意興隆的店鋪的老板,給斯特萊克的客戶岡弗裡先生帶來了不小的麻煩。岡弗裡先生從各方麵來說都是個搞歪門邪道的家夥,跟斯特萊克追到他大本營的這個家夥半斤八兩,但是岡弗裡先生更大佬、更張揚,他不小心犯了個錯,走錯了一步棋。斯特萊克認為岡弗裡需要趁早全身而退。他知道那個對手能乾出什麼事來,斯特萊克和此人有一個共同的熟人。目標在樓上一間辦公室迎候斯特萊克,這裡的空氣跟伊莉莎白·塔塞爾那兒一樣難聞,兩個穿休閒套裝的年輕人待在不顯眼的地方,清理自己的指甲。斯特萊克冒充職業歹徒,由他們共同的熟人介紹來應聘,聽未來的雇主跟他透露打算對岡弗裡先生十幾歲的兒子下手,對於那個孩子的行蹤他已經儘數掌握。最後他提出讓斯特萊克去乾這個活,以五百英鎊的酬勞去綁架那個男孩。(“我不想取人性命,就給他父親發個短信,明白嗎?”)斯特萊克從店裡抽身出來時,已經過了六點。他確信沒有人跟蹤後,第一個電話是打給岡弗裡先生本人的,對方驚愕的沉默告訴斯特萊克,他終於意識到了自己在跟什麼人打交道。然後,斯特萊克撥通羅賓的電話。“對不起,要晚一點到了。”他說。“你在哪兒?”羅賓問,語氣顯得很緊張。斯特萊克可以聽見她身後酒吧裡的聲音:說話聲,大笑聲。“伏尾區。”“哦,天哪!”斯特萊克聽見羅賓低聲說,“過來要花很長時間……”五“我打個計程車,”他讓她放心,“儘快趕過去。”斯特萊克坐在計程車裡緩緩經過阿佩爾街時,心裡暗想,馬修為什麼要選一家位於滑鐵盧的酒吧呢?就為了讓斯特萊克跑遠路嗎?因為斯特萊克在前幾次安排中挑了對自己方便的酒吧,所以這次馬修要報複一下?斯特萊克希望皇家兵器裡有食物供應。他突然感到很餓。他花了四十分鐘才到達目的地,一部分原因是酒吧所在地的那些十九世紀棚戶區阻礙了交通。壞脾氣的計程車司機想弄清那些看似毫無邏輯可循的街道編號,斯特萊克便決定下車步行,他懷疑地方難找也是馬修選擇這家酒吧的一個原因。終於到了,皇家兵器是一家很有特色的維多利亞風格的街角酒吧,門口聚集著許多人,有穿西裝的職業男性,也有學生模樣的人,都在抽煙、喝酒。斯特萊克走來時,那夥人自動給他讓路,即使對他這樣高大魁梧的男人來說,他們留出的空當也太大了。斯特萊克邁過門檻,走進這家小酒吧,懷疑彆人會因為他衣服太臟而對他下逐客令,其實心裡倒隱約希望這樣的事發生。與此同時,在鬨哄哄的裡間——一個玻璃天花板的院子,彆彆扭扭地擠滿各種小擺設,馬修在看手表。“已經過了差不多一刻鐘了。”他對羅賓說。他西服領帶,衣冠楚楚——像平常一樣——是整個屋裡最帥的男人。羅賓已經習慣了女人們看見他經過時眼睛都跟著他轉,她一直沒能斷定馬修是否意識到她們火辣辣的眼神。此刻,他們不得不跟一夥嘰嘰喳喳的學生合坐一張桌子,馬修一米八六的身高,堅毅的凹字形下巴,明亮的藍眼睛,完全是一副鶴立雞群的樣子。“就是他。”羅賓說,她鬆了口氣,卻又無端地心生恐慌。斯特萊克離開辦公室後似乎變得更加強壯和粗糙了。他在擁擠的空間裡毫不費力地朝他們走來,眼睛看著羅賓金燦燦的腦袋,一隻大手抓著一品脫醉鬼啤酒。馬修站了起來。他似乎在振作起精神。“科莫蘭——你好——你終於找到了。”“你是馬修?”斯特萊克說著伸出一隻手,“對不起,我來晚了,我想早點脫身的,但當時跟我在一起的那個家夥,他要不發話你可不敢一走了之。”馬修回了一個空洞的笑容。他就猜到斯特萊克會有一大堆這樣的說辭:顯擺自己,讓自己做的事顯得神神秘秘。可是瞧他這副樣子,像是剛給汽車換過輪胎。“坐下吧。”羅賓緊張地對斯特萊克說,一邊往板凳那頭挪動,差點兒從那頭摔下去。“你餓嗎?我們正在商量要些吃的呢。”“他們這裡東西做得不錯,”馬修說,“泰國菜。雖然不是芒果樹,但也還湊合。”斯特萊克淡淡地笑了笑。他就知道馬修會是這個樣子:說一些上流住宅區高檔餐館的名字,以顯示自己雖然剛在倫敦待了一年,已是個老資格的都市人了。“今天下午怎麼樣?”羅賓問斯特萊克。她想,隻要馬修聽了斯特萊克所做的事情,肯定會像她一樣對偵探過程深深著迷,然後所有的成見便會煙消雲散。可是斯特萊克隻是輕描淡寫地說了下午的事,那些有意思的細節都省略掉了,明眼人一下就能看出馬修不以為然。然後,斯特萊克提出給他們倆去買酒,因為他們手裡的杯子都空了。“你可以表現出一點興趣嘛。”斯特萊克剛走到聽不見她說話的地方,羅賓就壓低聲音對馬修說。六“羅賓,他不過是在一家店裡見了個人,”馬修說,“我認為他們的故事不會很快就售出電影改編權。”他為自己的機智感到得意,把注意力轉向對麵牆壁黑板上的菜單。斯特萊克端著酒水回來了,羅賓堅持要自己擠到吧台去給他們點餐。她有點不放心讓兩個男人單獨待在一起,同時又希望她不在場時,他們能想辦法找到適合他們的位置。就在羅賓離開的這點工夫,馬修剛剛產生的良好的自我感覺消失了。“你原來當過兵?”他發現自己在問斯特萊克,其實他已打定主意不讓斯特萊克的個人經曆占據談話的上風。“沒錯,”斯特萊克說,“特彆調查科。”馬修不清楚那到底是什麼。“家父原來是皇家空軍的,”他說,“是啊,他和傑夫·揚是同時蠶代的人。”“誰?”“是威爾士橄欖球聯合會的球員吧?二十三次入選國家隊?”馬修說。“沒錯。”斯特萊克說。“是啊,我老爸當上了中隊長。八六年退役,然後開辦了自己的物業管理公司。白手起家,一路順風順水。雖然比不上你家老爺子,”馬修有點敏感地說,“但也很不錯了。”呸,斯特萊克想。“你們在聊些什麼?”羅賓重新坐下,擔憂地問道。“聊了聊老爸。”馬修說。“可憐的人。”羅賓說。“有什麼可憐的?”馬修立刻發問。“哎呀——他替你媽媽操心呀,不是嗎?小中風?”“噢,”馬修說,“是說那個啊。”斯特萊克在軍隊裡見過馬修這樣的人:都是軍官級彆,光鮮的外表下麵隱藏著小小的安全感缺失,他們需要過度補償,一不小心就做過了頭。“勞瑟法國公司怎麼樣了?”羅賓問馬修,希望他能向斯特萊克展示自己是一個多麼優秀的男人,展示一個真正的、她所愛的馬修,“馬修在給一家特彆奇葩的小出版公司做審計呢。他們非常可笑,是不是?”她對未婚夫說。“我不會用‘可笑’這個詞,他們完全是一片混亂。”馬修說,他一直談到上菜的時候,話裡不時冒出“九萬”、“二十五萬”這樣的字眼,每句話都故意擺得像一個鏡子,照出他最光耀的一麵:他的機智,他的思維敏捷,他怎樣比那些緩慢愚鈍的老同事高出一籌,以及他正在審計的那家公司的笨蛋們怎樣仰仗著他。“……想辦一個耶誕節晚會,兩年了,總算收支相抵,實際上就是為了慶祝一下。”馬修信心十足地對那家小公司肆意褒貶,但食物端上來後,桌上便沉默下來。羅賓也想不出該說什麼,她本來希望馬修能更加熱情和友善地向斯特萊克講述一些事情,比如他經常說給羅賓聽的那家小出版公司的種種怪癖。不過,斯特萊克聽馬修提到出版界的晚會,倒突然有了個主意。斯特萊克慢慢咀嚼著食物。他想,要打探歐文·奎因的下落,這可能是個極好的機會,於是他那容量超強的記憶庫便獻出了一個他以為早已忘記的小資訊。“科莫蘭,你有女朋友嗎?”馬修直截了當地問斯特萊克。這是他迫切想弄清的一件事。羅賓對此總是含糊其辭。“沒有,”斯特萊克心不在焉地說,“抱歉——去打個電話,很快就回。”“好吧,沒問題。”馬修等斯特萊克走到聽不見他說話的地方,才氣惱地說,“你遲到了四十分鐘,又在飯吃到一半時溜號。我們隻好在這裡等著你賞臉回來。”七“馬修!”斯特萊克來到黑黢黢的人行道上,掏出香煙和手機。他把煙點著,離開其他抽煙者,走到幽靜的小巷深處,站在石頭拱門下的黑影裡。拱門上麵就是鐵路線。鈴響到第三聲,卡爾佩珀接了。“斯特萊克,”他說,“最近怎麼樣?”“很好。打電話想請你幫個忙。”“說吧。”卡爾佩珀淡淡地說。“你有個表妹叫妮娜,在羅珀·查德工作……”“你他媽的怎麼知道的?”“你跟我說的。”斯特萊克耐心地說。“什麼時候?”“五個月前,當時我正在為你調查那個狡猾的牙醫。”“你這該死的記性,”卡爾佩珀說,聽上去不像佩服,倒更像是不安,“真是奇葩。她怎麼啦?”“能不能讓我跟她聯係上?”斯特萊克問,“羅珀·查德明天晚上有個周年慶祝晚會,我想去參加。”“為什麼?”“我手頭有個案子。”斯特萊克閃爍其詞地說。他從來不跟卡爾佩珀談論他正在調查的那些上流社會離婚案和業務破裂案的細節,雖然卡爾佩珀經常向他打聽,“而且我剛給了你助你飛黃騰達的獨家情報。”“好吧,好吧,”記者短暫地遲疑了一下,滿不情願地說,“這個忙我應該能幫得上。”“她是單身嗎?”斯特萊克問。“怎麼,你還想約炮?”卡爾佩珀說,斯特萊克注意到,卡爾佩珀對於斯德萊克想泡他的表妹似乎沒覺得惱火,隻覺得好笑。“哪裡,我想知道如果她帶我去參加晚會,彆人會不會產生懷疑。”“噢,好吧。她好像剛跟某個男人分手。不清楚。我發短信把號碼給你。等著瞧吧,”卡爾佩珀帶著未經克製的喜悅又說道,“星期天派克大人就會遭遇從天而降的狗屎海嘯。”“先替我給妮娜打個電話,好嗎?”斯特萊克說,“告訴她我是誰,讓她明白是怎麼回事,好嗎?”卡爾佩珀同意了,隨即便掛了電話。斯特萊克並不急於回到馬修身邊,把那支香煙抽完了才返回酒吧。他在擁擠的房間裡穿行,不時低下腦袋,閃避掛著的花盆和路牌,他不由地想,這個房間就像馬修:用力過度。室內裝飾包括一個老式的壁爐和一個古色古香的錢櫃,各種各樣的購物筐,古舊的印刷品和金屬銘牌:垃圾小店裡的破玩意兒應有儘有,顯得非常做作。馬修本希望在斯特萊克回來前把麵條吃完,以強調他離開了很長時間,可是這個計劃沒有成功。羅賓一副很可憐的樣子,斯特萊克納悶自己不在時他倆之間發生了什麼,他從心裡為羅賓感到難過。“羅賓說你是個橄欖球運動員,”他對馬修說,暗自決定做一些努力,“應該代表郡裡參加過比賽吧?”他們又勉為其難地聊了一個小時:馬修隻要能講他自己的事,談話就毫不費力。斯特萊克注意到羅賓習慣於給馬修提示,每次都故意打開一個談話領域,讓馬修能展示風采。“你們倆在一起多久了?”斯特萊克問。“九年了。”馬修說,先前那種好鬥的情緒又回來了一點。“那麼長時間了?”斯特萊克吃驚地說,“怎麼,你們大學時就在一起?”“中學,”羅賓笑眯眯地說,“六年級時。”“學校不大,”馬修說,“有腦子又性感的女生隻有她一個。彆無選擇。”混蛋,斯特萊克想。回去時他們一起走到滑鐵盧地鐵站。三個人在夜色中行走,繼續有一搭沒一搭地聊著,然後在地鐵口分手。“怎麼樣,”羅賓和馬修朝自動扶梯走去時,羅賓絕望地說,“他還不錯吧?”“時間觀念太差。”馬修說,他也找不到彆的不顯失態的話來指責斯特萊克,“他很可能會晚來四十分鐘,把整個儀式都給毀了。”這等於是默許斯特萊克來參加婚禮了,雖然缺乏誠摯的熱情,但羅賓認為已經很不錯了。與此同時,馬修在默默盤算他不願對人承認的事情。羅賓對她老板相貌的描述很準確——細密的卷發,拳擊運動員的體格——可是馬修沒料到斯特萊克會這麼魁梧。馬修一直為自己是辦公室裡最高的男人而沾沾自喜,可斯特萊克比他還高六七厘米。更重要的是,如果斯特萊克大肆吹噓自己在阿富汗和伊拉克的經曆,或跟他們大談他那條腿被炸飛的經過,或炫耀他是怎麼贏得了那塊令羅賓敬佩不已的獎章,馬修肯定會感到厭惡,可是他避而不談這些話題,似乎更令馬丁惱火。斯特萊克的英勇事跡,他豐富多彩的生活,他的旅行和冒險經曆,簡直就像幽靈一樣盤旋在他們的談話之上。地鐵車廂裡,羅賓坐在他身邊一言不發。這個晚上羅賓過得一點也不開心。以前她從不知道馬修是這副樣子;至少,她從沒見過馬修這副樣子。列車載著他們顛簸前進,她苦苦思索著這件事,心想,都怪斯特萊克。不知怎的,似乎斯特萊克讓羅賓用他的眼光來看馬修。她不知道斯特萊克是怎麼做到這一點的——那樣詢問馬修橄欖球的事——可能有人會以為是禮貌的提問,但羅賓知道不是這麼回事……或者,她隻是因為斯特萊克遲到了而生氣,為他無意中做下的事而責怪他?就這樣,這對已經訂婚的人坐地鐵回家,心裡都藏著沒有表達出來的惱怒,而他們所怨恨的那個人,正在北線地鐵裡打著響亮的鼾,迅速地離他們越來越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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