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中西初期的交涉(1 / 1)

中國通史 錢穆 1016 字 1天前

世界是無一息不變的,人,因其感覺遲鈍,或雖有感覺而行為濡滯之故,非到外界變動,積微成著,使其感覺困難時,不肯加以理會,設法應付,正和我們住的屋子,非到除夕不肯加以掃除,以致塵埃堆積,掃除時不得不大費其力一樣。這話,在緒論中,業已說過了。中國自有信史以來,環境可說未曾大變。北方的遊牧民族,憑恃武力,侵入我國的疆域之內是有的,但因其文化較落後,並不能改變我們的生活方式,而且它還不得不棄其生活方式而從我,所以經過若乾年之後,即為我們所同化。當其未被同化之時,因其人數甚少,其暴橫和掠奪,也是有一個限度的,而且為時不能甚久。所以我們未曾認為是極大的問題,而根本改變我們的生活方式以應之。至於外國的文明,輸入中國的,亦非無有。其中最親切的,自然是印度的宗教。次之則是古希臘文明,播布於東方的,從中國陸路和西域交通,海路和西南洋交通以後,即有輸入。其後大食的文明,輸入中國的亦不少。但宗教究竟是上層建築,生活的基礎不變,說一種宗教,對於全社會真會有什麼大影響,是不確的。所以佛教輸入中國之後,並未能使中國人的生活印度化,反而佛教的本身,倒起了變化,以適應我們的生活了。讀第五十四章所述可見。其餘的文明,無論其為物質的、精神的,對社會上所生的影響,更其“其細已甚”。所以中國雖然不斷和外界接觸,而其所受的外來的影響甚微。至近代歐西的文明,乃能改變生活的基礎,而使我們的生活方式,不得不徹底起一個變化,我們應付的困難,就從此開始了。但前途放大光明、得大幸福的希望,亦即寄托在這個大變化上。西人的東來,有海、陸兩路。而海路又分兩路:一、自大西洋向東行,於公元1516年繞過好望角,自此而至南洋、印度及中國。二、自大西洋向西行,於1492年發現美洲,1519年環繞地球,其事都在明武宗之世。初期在海上占勢力的是西、葡,後來英、荷繼起,勢力反嫌疑,遂伏下了幾十年教案之根。至於通商,在當時從政治上看起來,並沒有維持的必要。既有畏惡外人的心理,就禁絕了,也未為不可的。但這是從推理上立說,事實上,一件事情的措置,總是受有實力的人的意見支配的。當時的通商,雖於國計民生無大關係,而在官和商,則都是大利之所在,如何肯禁止?既以其為私利所在而保存之,自然對於外人,不肯不剝削,就伏下了後來五口通商的禍根。海路的交通,在初期,不過是通商傳教的關係,至陸路則自始即有政治關係。北方的侵略者,乃蒙古高原的民族,而非西伯利亞的民族,這是幾千年以來,曆史上持續不變的形勢。但到近代歐洲的勢力向外發展時,其情形也就變了。15世紀末葉,俄人脫離蒙古的羈絆而自立。其時可薩克族又附俄(Kazak,即哥薩克),為之東略。於是西伯利亞的廣土,次第被占。至明末,遂達鄂霍次克海,騷擾且及於黑龍江。清初因國內未平,無暇顧及外攘,至三藩既平,聖祖乃對外用兵。其結果,乃有1688年的《尼布楚條約》,訂定西以額爾古訥河,東自格爾必齊河以東,以外興安嶺為界,俄商得三年一至京師。此約中國得地極廣,然俄人認為係用兵力迫脅而成,心懷不服,而中國對邊陲,又不能實力經營,遂伏下鹹豐時戊午、庚申兩約的禍根。當《尼布楚條約》簽訂時,中、俄的邊界問題,還隻限於東北方麵。其後外蒙古歸降中國(前此外蒙古對清,雖曾通商,實僅羈縻而已),於是俄、蒙的界務,亦成為中、俄的界務。乃有1727年的《恰克圖條約》,規定額爾古訥河以西的邊界,至沙賓達巴哈為止。自此以西,仍屬未定之界。至1755、1759兩年,中國次第平定準部、回部,西北和俄國接界處尤多,其界線問題,亦延至鹹豐時方才解決。近代歐人的到廣東來求通商,事在1516年,下距五口通商時,業經三百餘年了。此即所謂鹹豐戊午、庚申之役。此兩次的英、法條約,係將五口通商以後外人所得的權利,作一個總結束的。領事裁判,關稅協定,內地通商及遊曆、傳教,外國派遣使臣,都在此兩約中規定。美國的《天津條約》,雖在平和中交換,然因各約都有最惠國條款,所以英、法所享的權利,美國亦不煩一兵而得享之。至於俄國,則自19世紀以還,漸以實力經營東方。至1850年頃,黑龍江北之地,實際殆已儘為所據。至1858年,遂迫脅黑龍江將軍奕山,訂立《璦琿條約》,儘割黑龍江以北,而將烏蘇裡江以東之地,作為兩國共管。1860年,又藉口調停英、法戰事,再立《北京條約》,並割烏蘇裡江以東。而西北邊界,應當如何分劃,亦在此約中規定了一個大概。先是伊犁和塔爾巴哈台方麵,已許俄國通商,至是再開喀什噶爾,而海口通商及傳教之權,亦與各國一律。而且規定俄人得由恰克圖經庫倫、張家口進京。京城和恰克圖間的公文,得由台站行走。於是蒙古、新疆的門戶,亦洞開了。總而言之:自1838年林則徐被派到廣東查辦海口事件起,至1860年各國訂立《北京條約》為止,中國初期與外國交涉的問題,告一結束。其所涉及的,為:(一)西人得在海口通商,(二)赴內地通商、遊曆、傳教,(三)稅則,(四)審判,(五)沿海航行,(六)中俄陸路通商,及(七)邊界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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