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夏一個漆黑悶熱的夜晚,比夫·布瑞農站在“紐約咖啡館”收銀台的後麵。當時是午夜十二點。外麵的街燈已經熄滅了,從咖啡館透出的光線在人行道上畫出清晰的黃色長方塊。街上寥無人影,咖啡館裡倒有幾個顧客正在喝啤酒或桑塔·露琪亞葡萄酒或威士忌。比夫呆呆地候著,胳膊肘搭在櫃台上,大拇指一邊擠壓著長鼻子的鼻尖。他的眼神很專注,牢牢地盯著一個矮胖的家夥——他穿著工裝褲,醉得一塌糊塗,吵吵嚷嚷的。比夫的目光時而落到獨自坐在中間一張桌子旁的啞巴身上,時而落在櫃台前的幾個顧客身上。然而,他的目光總是轉回到穿工裝褲的醉鬼那裡。夜深了,比夫沉默地等在櫃台後。他最後檢查了一遍餐館,走向後門,上了樓梯。他悄無聲息地走進樓梯頂部的房間,屋子很暗,他躡手躡腳地走著。他走了幾步,腳趾頭觸到了一個堅硬的東西,他蹲下身,摸索地板上手提箱的把手。他在屋子裡也就待了幾秒鐘,正想離開時燈亮了。艾莉斯在皺巴巴的床上坐起來,看著他。“你動那箱子做什麼?”她問,“你就不能把那瘋子打發掉?用不著把他喝光的再還給他!”“你醒醒吧,自己下去。去叫警察,把他醃泡在鏈子串起來的囚犯裡,整天吃玉米麵包和豆子。去做吧,布瑞農太太。”“他要是明天還在下麵,我會的。你可彆碰那箱子,它不再屬於那個寄生蟲啦。”“我了解寄生蟲,布朗特可不是,”比夫說,“我自己——我可不了解我自己。可我也不是那種小偷。”比夫平靜地把箱子放在外麵的樓梯上。屋裡的空氣不像樓下那麼不新鮮和悶熱。下樓之前,他要在這裡多待一會兒,把臉浸在冷水裡。“你今晚要是不把那家夥給我徹底打發掉,我可不是沒說過我會做什麼。白天他就在後麵打瞌睡,晚上你讓他白吃白喝。一個星期他都沒掏過一個子兒。他瘋瘋癲癲的談話和愚蠢的行為會搞垮任何體麵的生意。”“你不了解人,你也不了解真正的生意,”比夫說,“這個成問題的家夥十二天前來到這兒,在這鎮上他是個陌生人。第一個星期他給了我們二十塊錢的生意。至少二十塊。”“從那以後,他就賒賬了,”艾莉斯說,“賒了五天,喝得爛醉,真丟人。再說,他就是個叫化子和怪物,簡直一無是處。”“我喜歡怪物。”比夫說。“我就知道你喜歡!我就知道你肯定會喜歡,布瑞農先生——因為你本人就是一個怪物。”他揉了揉青色的下巴,不再理睬她。婚姻生活的頭十五年,他們簡單地稱呼對方為比夫和艾莉斯。一次爭吵中,他們開始叫對方為先生和太太,從此以後,再也沒能和好到把稱呼改回去。“我隻是想警告你,我明天下樓時,他最好彆讓我瞧見。”比夫進了衛生間,洗完臉後,覺得還有時間刮刮胡子。他的胡須又黑又厚,像是三天沒刮過。他站在鏡子前,搓著臉沉思。他後悔和艾莉斯說話。和她相處,最好沉默。和那女人相處,老讓他感覺離真實的自我很遠,使他變得和她一樣粗糙、渺小和平庸。比夫的眼睛冷冷的,凝視著,眼皮玩世不恭地低垂,將眼睛遮住了一半。結著老繭的小指上,有一隻女式婚戒。身後的門開著,從鏡子裡他看見艾莉斯躺在床上。“聽我說,”他說,“你的問題是你沒有真正的善意。我認識的女人中,隻有一個有我所說的這種善意。”“哼,我知道你會做世上彆的男人都會感到不齒的事。我知道你——”“也許我指的是好奇心。在你眼裡沒有值得一提的事。你從不觀察、思考,從來不肯動一點腦子。這也許就是我和你之間最大的區彆吧。”艾莉斯又要睡著了,透過鏡子他事不關己地望著她。她身上沒有能吸引他注意力的特征。他的目光從她淺褐色的頭發滑向被單下粗短的腳的輪廓,臉部柔和的線條連著渾圓的臀部和大腿。他的視線離開她時,腦海裡沒有能呼之欲出的特寫。她在他的記憶中一直是一個整體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