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把我派作魯迅一黨,我說非也,魯迅是不喜歡貓的,而我不但喜歡貓,還因為狗與貓作對,把狗恨恨不已。我的不喜歡狗,很多狗是怎麼被改造過來的。現在店裡賣的狗糧,至少是小康水平,但想當初,五十者才衣帛食肉,輪到狗頭上,恐怕隻剩下豬狗不食其餘的東西,較之狼在山林裡的夥食,遠有不如。不過,畢竟是一份安穩飯,頭頂上“嗟”的一聲,麵前就有吃的,在改造好的狗看來,已經是福氣。明人陶宗儀的《輟耕錄》裡麵講,驛站裡拉車的狗,口糧有“狗分例”,要是被人克減了,它們會反齧其主。這樣的狗脾氣倒討人喜歡,不過日常裡所聽到見到的,全是克己奉主的故事,甚至有自願餓死,以成狗節的。所以陶宗儀多半是在瞎編,彆的不說,居然要“輟耕”,可見其不是什麼良民。現代人滿耳是汽車喇叭聲,所以做起詩來,不再說什麼“無使尨也吠”,而是慨歎聽不到雞犬之聲了。但我對狗叫有兩種意見,第一是一犬吠形,百犬吠聲,自己明明長著一雙狗眼,卻不用,偏偏聽彆狗的。我有幾次夜間進到鄉村,一點壞事沒來得及做,忽然之間,就有上百隻狗在黑暗裡大叫不已。其實它們也隻是瞎叫叫,互為聲援而已,並不知道在叫什麼。蜀犬吠日,粵犬吠雪,總還有點由頭,像這樣不明不白地以天下為狗任,實在是隻有“狗腳朕”們才喜歡的脾氣。我並不是反對狗叫,狗不叫,性乃遷;但西諺雲:“無論大狗小狗,都應該有自己的吠聲。”第二種意見是狗隻講恩屬,不論是非,所謂桀犬吠堯是也。最壞的人,也可以有最好的狗,因為這“最好”者,標準隻在於“吠非其主”。人有人道,狗有狗德,人被彆人的狗咬死了,人們並不覺得那狗有什麼不是。這雖然是犬監主義,未始也不是更多的人的立場。據說最好的狗,對主人最柔媚,永遠夾著尾巴做狗,對不是主子的人毫無情麵,不管高矮胖瘦,黑白妍媸,一概作勢欲齧。假如這世上隻有一個人,那還好辦,但並不是這樣,而且養狗的人也很多,走在這些人之間,犬牙交錯,我們實在不知道是該怕人,還是怕狗。喜歡狗的形貌,不妨算是人情之常,我不敢非議;喜歡狗德,在我看來,就有點不同尋常。在中國,“狗”是罵人的話,可見愛狗的人,對狗也是看不起的,至於赫胥黎聲稱願意做達爾文的鬥犬,齊白石有一方印上刻著“青藤門下走狗”,不過是比方而已。而我們愛貓的人就不是這樣,以“貓”字加於人,並不覺得可惱,但也並不宣稱要做貓。愛狗的人經常對我宣講狗的種種用途,狗寶狗皮,引車救人之類,我同意,不過誰要是說這些事隻有狗才能辦,那我是說什麼也不信。臨難狗免的事是沒有的,倒黴的總先是狗;犬吠雲中我也沒聽到過,嗚咽一聲死掉,倒是見過幾次。所以若說“恨”狗,是不確的,其實隻是憎厭而已。至於吃狗肉,因為它們畢竟是狗,不是人,人肉我是不吃的。而狗咬人,早已不是新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