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了8∶04那班火車,但並非去倫敦,而是去威特尼。去威特尼一趟也許能喚起我的記憶,置身火車站中看個究竟,也許會讓我恍然明白過來。希望不大,但除此之外我彆無他法。總不能給湯姆打電話吧。我實在沒辦法拉下臉,再說他也說得十分明白,他可不希望再跟我有什麼瓜葛。梅根依然下落不明。至今為止,她已失蹤超過六十小時了,相關報道已經成了全國新聞,今天早晨赫然登上了BBC網站和《每日郵報》網站,其他網站也東一篇西一篇地提及該消息。我將BBC網站和《每日郵報》網站的報道打印出來隨身帶著,又從報道中整理出了一些脈絡:梅根與斯科特在星期六晚上吵過一架。某鄰居聲稱聽到了高聲吵架的動靜,斯科特則承認當天確實拌過嘴,還說他以為太太出門是去跟某個住在科裡的朋友——塔拉·愛潑斯坦過夜。梅根根本沒有到過塔拉家,塔拉聲稱最後一次見到梅根是在周五下午的普拉提課程上(我就知道梅根會練普拉提)。據愛潑斯坦女士稱,“她看上去沒什麼異樣,心情似乎很不錯,還說要為下個月的三十歲生日準備些特彆節目”。周六晚7點一刻左右,一位目擊者看見梅根向威特尼車站走去。梅根父母已雙雙過世,在當地並無親屬。梅根現為無業人士,曾在威特尼開過一家小畫廊,但畫廊於去年四月停止營業。(我就知道梅根頗具藝術氣質。)斯科特是一名自由職業者,任職IT顧問。(見鬼了,我死也不信斯科特是個IT顧問。)梅根與斯科特結婚已達三年,自2012年1月起住在布倫海姆路。據《每日郵報》報道,梅根、斯科特夫婦的住宅價值四十萬英鎊。讀著新聞,我便心知斯科特處境不妙。不單單因為他跟梅根吵了一架,而且這是明擺著的事:如果一名女子遭遇不測,警方會從其丈夫或男友查起。可惜在這起案件中,有些環節警察並不知情。他們一心盯著梅根的丈夫,恐怕是因為他們不知道女方還有個情人。也許,世上隻有我知道梅根還有個情人。我在手袋裡四處亂翻想找張紙,接著在兩瓶酒的收據背麵寫下了最有可能導致梅根·希普韋爾失蹤的種種原因:1.她與情人一起私奔了。(從現在開始,我會將梅根的情人稱為“B”。)2.B對她下了毒手。3.斯科特對她下了毒手。4.她離開丈夫去彆處生活了。5.除了B與斯科特之外,對她下毒手的另有其人。在我看來,“選項一”的可能性最大,“選項四”也頗有可能,因為梅根是個獨立自主、率性而為的女子,我敢肯定。如果她有外遇,也許她需要找個地方理清思路,對吧?“選項五”看上去可能性不大,因為被陌生人謀害並不常見。頭上的腫塊在隱隱作痛,我反複回想著周六晚上親眼目睹的那場爭吵——或許那是我憑空臆想出來的,或者是一場夢?火車經過梅根與斯科特家時,我抬起了頭。我能聽見心跳聲在耳邊“咚咚”作響,感覺心裡發毛。15號房的一扇扇窗戶正反射著晨曦,就像一隻隻盲眼。我剛在車廂裡落座,電話鈴響了,對方是凱茜。我沒有接,來電轉到了語音信箱。凱茜留言說:“嗨,瑞秋,隻是打個電話來看看你是否還好。”因為出了的士風波,凱茜在擔心我呢。“我隻是想道個歉。嗯,那天我讓你搬走,我不該那麼說,我的反應有點兒過火。隻要你想待,待到什麼時候都行。”頓了好一會兒,凱茜又說:“拜托給我回個電話,好嗎?直接回家吧,瑞秋,彆去酒吧了。”我並不打算去酒吧。午餐時分我倒是心癢癢盼著喝一杯:今天早晨去過威特尼之後,我簡直巴不得一醉方休。但我並沒有貪杯,因為我必須保持頭腦清醒。話說回來,我已經好久好久沒有遇到值得讓頭腦保持清醒的事了。今天早晨的威特尼之行十分詭異。當時我感覺自己似乎已經多年沒有去過那裡了,不過這純屬瞎扯,明明幾天前我才剛剛去過。但要是把威特尼站換成另一個城市的另一個車站,似乎也沒什麼不同。今天的我跟周六晚上來到威特尼的時候大不一樣,今天的我動作呆板但頭腦清楚,對聲音和光亮都格外敏感,對即將麵對的發現擔心不已。我是不請自來——今天早晨的威特尼之行讓我有這種感覺。因為這裡儼然已成了彆人的地盤,它屬於湯姆與安娜,斯科特與梅根。我則是個外人,儘管一草一木如此熟悉。邁下火車站的水泥台階,經過報攤走上羅斯伯裡大街,再走過半個街區到丁字路口,右拐經一道拱門鑽進一條位於鐵軌下方、陰冷潮濕的地下通道,再向左拐上布倫海姆路。這條窄路兩旁綠樹成蔭,遍布著風景宜人的維多利亞式露台。走在威特尼有種歸家的感覺,並非一個隨意的落腳地,而是兒時的家,是許久以前被拋到腦後的故土。當雙腳邁上一級級台階時,我甚至知道走到哪一步將會“吱呀”作響。這種熟悉的感覺深入骨髓。今天早晨經過漆黑的地下通道入口時,我加快了腳步。無須多想,在這個地下通道口,我總會走快些。以前每天晚上回家,尤其每逢冬季,我都會加快腳步,飛快地朝右瞥一眼,以求心安。無論過去還是今天,那裡從來沒有半個人影,但今天早上向暗處張望的時候,我不禁呆住了:我的眼前冷不丁出現了自己的身影——我能看見自己在幾米開外,整個人頹然靠著牆,雙手捂著麵孔,頭上手上都沾滿了鮮血。我的心怦怦直跳。我站在那兒,清晨通勤的人們經過我的身旁向火車站走去,其中一兩個路人還扭頭回望我——誰讓我站著紋絲不動呢。我不知道剛才那一幕是不是幻覺。我為什麼會走進那條地下通道?我究竟為什麼要去那種又暗又潮、臭氣熏天的鬼地方?我掉頭向火車站走去。我一分鐘也不想再待了,不想再去斯科特與梅根家。我要逃:那裡出過禍事,我深知這一點。我買了車票,疾步上了車站台階,走到站台另一頭。正在這時,眼前又赫然閃過另一幅景象:這次不是地下通道,而是火車站的台階。我在台階上被絆了一跤,某個男子握住我的胳膊扶我起來——是跟我一同搭火車、發色泛紅的那個男人。我能模模糊糊地望見他,但聽不見聲音。我記得自己笑了,也許是自嘲,也許是因為他說了什麼。他對我不賴,我敢肯定,幾乎敢肯定吧。確實出過禍事,但我覺得跟紅發男子無關。我搭火車到了倫敦,在圖書館裡找了台電腦查了查關於梅根的消息。《電訊報》網站有篇豆腐塊文章聲稱“一名三十多歲的男子正在接受警方問話”——想必是斯科特。但我不信他會傷害梅根,我深知他不會。我明明見過他們兩人相處的情形,我清楚他們兩人如何濃情蜜意。報上還列了一個舉報熱線號碼,如有相關信息可以撥打。今天回家的路上,我會找個公用電話撥這個號,把“B”的事和我目擊的情形告訴警方。火車剛剛駛進阿什伯裡站,我的手機響了。又是凱茜。可憐的姑娘,她還真是很擔心我。“瑞秋?你在火車上嗎?在回家路上嗎?”凱茜聽上去挺焦急。“是啊,我快到家了。”我告訴她,“還要一刻鐘吧。”“警察來了,瑞秋。”凱茜說。一股寒意頓時流遍了我的全身。“他們想跟你聊聊。”她說。梅根依然下落不明,而我已經多次向警方撒謊。昨晚回到公寓的時候,我簡直膽戰心驚。警方一定是因為出租車車禍才來找我的吧,可惜這樣說不通。我在車禍現場已經跟警方打過交道。顯而易見,車禍責任在我。警方這次來,一定跟周六晚上脫不了乾係,我一定犯了什麼事,一定闖了什麼禍卻又忘了個乾淨。我知道,聽上去似乎很離譜。我能闖什麼禍呢?難道去布倫海姆路襲擊梅根·希普韋爾,把她的屍體處理掉,然後轉頭忘了個精光?聽上去太扯了,確實扯得很。但我心知那個周六出過事。當我遙遙望見鐵軌下方那條黑漆漆的隧道時,頓時感覺如墜冰窟——那時我便明白了。世上確有失憶,而且失憶並非弄不清自己是怎麼暈暈乎乎從酒吧回到家,或者不記得在酒吧裡聊了些什麼趣事。不,失憶並非如此,那是一片深不見底的漆黑,幾小時又幾小時的時光不見了蹤影,永遠無法記起來。湯姆給我買過一本關於失憶的書。算不上什麼浪漫之舉,他隻是實在厭煩了一大早就聽我道歉,而我甚至不知道自己為什麼道歉。他想讓我看看自己擺了多大的爛攤子,能闖多大的禍。那本書的作者是位醫生,但我拿不準其觀點是否靠得住。作者聲稱,失憶並非忘記了所發生的事,而是從一開始就沒有記憶。他認為,失憶患者的大腦不再形成短期記憶。當身處這個黑洞時,你的行為將異於平常,因為你會對你所認定剛剛發生的事件做出反應;由於你並未形成記憶,你也許並不清楚剛剛發生的事究竟是哪一件。書中也提到些奇聞軼事,借此警醒酒後失憶的酒鬼們:新澤西州有個家夥在美國國慶日派對上喝得爛醉,然後鑽進汽車,在高速路上走錯了道,駛出幾英裡後一頭撞上了一輛載有七人的廂型車。結果廂型車起火,足足六人因此喪命。酒鬼倒是沒事(那些家夥通常都命硬得很),他一點兒也不記得上過自己的車。紐約則有個男子從某酒吧離開,駕車駛到兒時的舊宅後捅死了屋裡的住客,又脫光衣服駕車回家呼呼大睡。次日早晨他醒來感覺很不舒服,弄不清自己的衣服上哪兒去了,也弄不清自己是怎麼回家的。直到警方找上門,他才發現自己莫名其妙、心狠手辣地殺害了兩個無辜人士。所以說,聽上去荒謬,但並非絕無可能。而且昨晚到家的時候,我深信自己不知為什麼已經卷進了梅根失蹤案。警察正坐在客廳的沙發上,其中一位是個四十出頭、身穿便衣的男子,另一位是個穿製服的年輕人,脖子上有幾顆粉刺。凱茜站在窗邊絞著手,看起來驚惶不安。兩位警察站起身來。穿便衣的那位個子非常高,有點兒駝背,他握了握我的手,自稱是刑事偵緝督察加斯基爾。他也介紹了另一位警察的姓名,但我沒有記住。我怎麼可能定得下心?我幾乎連氣都喘不過來。“這是怎麼回事啊?”我對警察凶巴巴地嚷道,“發生什麼事了?是我媽出事了嗎?還是湯姆出事了?”“大家都沒事,沃森女士,我們隻是想跟你聊聊你周六晚上的行蹤。”加斯基爾說——這是電視劇裡警方常用的口吻,聽上去顯得有點兒假。警方要查問我周六晚上的行蹤。見鬼了,周六晚上我究竟乾了些什麼?“我得坐下來。”我說。加斯基爾督察做了個手勢,把他在沙發上的座位讓給我,示意我坐到脖子長粉刺的年輕警員身旁。凱茜把重心從一隻腳換到另一隻腳,咬著下嘴唇,看上去魂不守舍。“你沒事吧,沃森女士?”加斯基爾問道,指指我眼眶上方的傷口。“我被一輛出租車撞了。”我說,“昨天下午在倫敦的時候。我去過醫院。你可以去查。”“好吧。”加斯基爾說著微微搖頭,“那周六晚上呢?”“我去了威特尼。”我儘力不讓聲音發顫。“去做什麼?”脖子長粉刺的警員取出一個筆記本,舉起了鉛筆。“我想去見見我丈夫。”我說。“噢,瑞秋。”凱茜歎道。督察沒有理她。“你丈夫?”他說,“你指的是你的前夫吧?湯姆·沃森?”是的,我還在用湯姆的姓,因為這樣方便些,用不著換信用卡,用不著換郵件地址、護照之類。“沒錯。我本來想見見他,但轉念一想又改了主意,所以就回家了。”“那是什麼時候的事情?”加斯基爾語氣平淡,臉上毫無表情,嘴唇幾乎連動也沒動。我能聽見年輕警察的鉛筆在紙上“唰唰”作響,聽見自己的心跳聲在耳邊回蕩。“是……嗯……大概是6點半吧。我是說,我在6點左右上了火車。”“那你到家是……”“大概7點半?”我抬起頭,正好迎上凱茜的目光。從她臉上的表情看得出來,她很清楚我在撒謊。“也許不止7點半,或許已經快8點了。嗯,我想起來了……我是在8點鐘剛過的時候到家的。”我感覺雙頰通紅:如果麵前這位督察還察覺不出我在撒謊,那他真不配當個督察。加斯基爾督察轉過身,拎起角落桌子下麵的一張椅子拉過來,動作幾乎顯得有點兒凶。他將椅子擺到我對麵離我大約幾英尺的地方,隨後一屁股坐下來,雙手擱到膝上,歪了歪頭。“好吧,”他說,“這麼說,你在6點左右出門,也就是說,6點半你應該已經到了威特尼。你到家是8點左右,也就是說,你一定是在7點半左右離開威特尼的,對吧?”“是的,應該沒錯。”我說。真不爭氣,我的聲音又開始發抖。再過一兩秒鐘,對方就會開口問我那一個小時都乾什麼去了,而我還不知道該如何回答。“你也並沒有去見你的前夫。那你待在威特尼的一小時裡在做些什麼?”他問道。“四下逛了逛。”對方頓了會兒,看我是否會接著往下說。我尋思著告訴他說我去了家酒吧,不過那可就犯傻了——警方明明查得出來。他會問我是哪家酒吧,問我當時是否跟人搭過話。我正苦思冥想該跟他說些什麼,卻猛然悟到了一件事:我還忘了讓他解釋警方為什麼要盤問我周六晚上的行蹤呢。如此粗心大意,一定顯得心虛,一定讓人覺得我有幾分嫌疑。“當時你跟誰搭過話嗎?”加斯基爾督察仿佛看透了我的心思,“去過哪家商店、酒吧之類的……”“我在火車站跟一個男人聊過!”我大聲脫口而出,幾乎有些得意,仿佛這意味著什麼。“你為什麼要問這些?到底是怎麼回事?”加斯基爾督察在椅子上往後一仰。“您可能已經聽說了,一名住在威特尼的女子目前下落不明……她家就住在布倫海姆路,與你前夫家隻隔幾棟房子。我們已經挨家挨戶地查問過,詢問大家是否記得在周六晚上見過該女子的行蹤,以及當天是否有什麼不尋常的見聞。在調查過程中,有人提到了你。”他沉默片刻,任我咀嚼言外之意。“當天晚上,有人曾經在布倫海姆路上見過你,正好跟希普韋爾女士……也就是那名失蹤女子離開她家的時間段差不多。安娜·沃森女士告訴警方,她看見你在布倫海姆路離希普韋爾家不遠的地方,離她自己家也不遠。她聲稱你當時舉動怪異,害她非常擔心。事實上,她擔心到一度想要打電話報警。”我的心不禁七上八下,就像一隻逃不出生天的籠中鳥。我說不出話來,因為當時的情形我隻記得一幕:我有氣無力地倒在地下通道中,雙手沾滿鮮血。雙手沾滿鮮血。那是我的血,對吧?一定是我自己的血。我抬頭迎上加斯基爾的目光,發現他正審視著我。我頓時回過了神:我必須馬上開口,免得他看透我的心思。“我什麼也沒做。”我說,“我沒有……我隻是……我隻是想見見我丈夫……”“你的前夫。”加斯基爾再次糾正道。他從外套口袋裡掏出一張照片給我,照片中人儼然是梅根。“周六晚上你見過這個女人嗎?”他問道。我瞪著照片看了好一會兒:我曾遙望過這位金發美女,在腦海中將她的生活塗塗寫寫,此刻她卻變成了照片中人,感覺如此如夢似幻。這是張頭像照,照片中人的五官比我想象中更分明一些,不如我心目中的“傑絲”那樣精致。“沃森女士?當天你見過她嗎?”我不知道當天是否見過她。我真的不知道。“我不確定。”我說。“你不確定?這麼說,你可能見過她?”“我……我說不好。”“周六晚上你喝酒了嗎?”他問道,“在去威特尼之前,你喝酒了嗎?”紅暈再次湧上了我的臉頰。“喝了。”我說。“沃森太太……安娜·沃森聲稱,當她在她家門外看見你時,你喝得醉醺醺的。當時你喝醉了嗎?”“沒有。”我一動不動地直視著加斯基爾,免得迎上凱茜的眼神,“那天下午我喝了幾杯,但沒有醉。”加斯基爾歎了口氣,似乎對我頗為失望。他瞥了一眼年輕警察,又掉轉目光望著我,起身慢慢小心翼翼地將椅子推回原位。“如果你記起周六晚上的事情,任何可能幫到警方的事,能打個電話給我嗎?”他說著把一張名片遞給我。加斯基爾沉著臉衝凱茜點點頭,作勢準備離開,我一屁股癱倒在沙發上。我能感覺到“怦怦”直跳的心漸漸平靜下來,這時加斯基爾卻又再度開口,我的心頓時又提到了嗓子眼。“你在公關業工作,對吧?亨廷頓·惠特列公司?”他說。“是的,”我說,“亨廷頓·惠特列公司。”他會去核實,他會發現我撒了謊。不能讓他自己查出來,我必須坦白。這就是我今天早上要辦的事:去警局招供實情。我要把一切向他和盤托出:幾個月前我就丟了工作,周六晚上我喝得爛醉,根本不知道自己是什麼時候到家的。我要把昨晚就該說的話說出口——警方沒有查對路;我要告訴他,我相信梅根·希普韋爾有外遇。晚上警方居然認為我在湊熱鬨,是個糾纏不清的閒事婆,腦子有毛病,精神也不穩定。千不該萬不該,我真不該去警局。我不僅害了自己,還沒能幫到斯科特——一開始我就是為幫斯科特才去警局的。他需要我的幫助:顯而易見,警察會懷疑斯科特加害了梅根,而我清楚事實並非如此,因為我了解他。聽上去很離譜,但我打心眼兒裡覺得我了解他,我親眼目睹他是如何待她,他怎麼會傷害她呢?好吧,我去警局並不僅僅是為了幫斯科特。總得把我撒的那個謊交代清楚吧,那個關於亨廷頓·惠特列公司的謊。我磨蹭了半天才鼓起勇氣去警局,好幾次都差點兒掉頭回家,但最終還是進了警局。我問負責接待的警員能否見見刑事偵緝督察加斯基爾,他便帶我去了一間悶熱的等待室,我足足坐了一個多小時才有人理會,而那時我已經汗流浹背、渾身發抖,跟快上斷頭台的倒黴鬼沒什麼兩樣。我被帶到一間更小更悶的屋子,屋裡沒有窗,讓人透不過氣來。我又孤零零一個人在這間屋裡等了十分鐘,加斯基爾和一位身穿便裝的女子才姍姍來遲。加斯基爾禮貌地跟我打了聲招呼,似乎對我來警局並不吃驚。他介紹了同來的女子——刑事偵緝警長萊麗。她的年紀比我小些,身材高挑苗條,長著一頭黑發,五官分明,美得頗為嬌媚。我對她笑了笑,她沒有回應。我們三人紛紛落座,全都默不作聲。兩位警察用期待的眼神望著我。“我記得那個男人。”我說,“我告訴過你,火車站裡的那個男人。我講得出他的長相。”萊麗微微挑了挑眉,換了個坐姿。“那人中等身材,中等體型,發色泛紅。我在台階上滑了一跤,他還握住了我的胳膊。”加斯基爾向前俯身用手肘撐著桌子,雙手合十擱在麵前。“他穿著……我想,當時他穿的是件藍色襯衣。”其實事實頗有出入。我確實記得一名男子,也敢肯定他發色泛紅。在火車上他曾經對我微笑,也有可能是譏笑。該男子在威特尼站下了車,也許還跟我搭過話。可能我確實在台階上滑了一跤;我記得這一幕,但我說不清那是周六晚上還是其他時候,畢竟我在很多台階上滑倒過很多次嘛。我根本不知道該男子身穿什麼樣的衣服。兩名警察顯然對我的口供沒什麼興趣。萊麗微微搖搖頭,加斯基爾掌心向上攤開手。“好吧,你來警局就是要跟我講這些嗎,沃森女士?”他問道。他的口吻中聽不出怒火,反倒像是在給我打氣。萊麗要是滾蛋就好了。對他我敢開口,我信任他。“我已經不在亨廷頓·惠特列公司就職了。”我說。“噢。”他往後一仰,看上去興趣濃了幾分。“我是三個月前離職的。我的室友……嗯,其實她是我的房東……我還沒有告訴她。我正在找工作。我不想讓她知道,因為我覺得她會擔心我付不上房租。其實我還有點兒錢,我付得起租金,不過……不管怎麼樣,昨天我在工作的事情上沒有說實話,對不起。”萊麗俯過身子,假惺惺地對我一笑。“原來如此,你已經不在亨廷頓·惠特列公司工作了,對吧?目前你沒有雇主,對吧?你失業了?”我點點頭。“嗯,你也沒有辦理失業登記?”“沒有。”“那……你天天都不上班,你的室友沒有發現嗎?”“我每天都上班。我是說,不去辦公室,但跟以前一樣,按以前上班的時間去倫敦,免得讓她……免得讓她知道。”萊麗聞言瞥了一眼加斯基爾,他則直視著我,隱隱皺起眉。“聽上去有點兒怪,我知道……”我把後半句話咽了下去,因為這件事聽上去不止有點兒怪;當你把它大聲說出口,聽上去簡直太匪夷所思了。“好吧。這麼說,你假裝每天去上班?”萊麗也緊鎖雙眉,仿佛真的關心我,仿佛她覺得我腦子裡完全一團糟。我既沒吭聲也沒點頭,沒有任何反應,一句話也沒有說。“介意告訴我你為什麼離職嗎,沃森女士?”撒謊沒有意義。如果警方此前並不打算查看我的工作經曆,現在也必然會去查。“我被解雇了。”我說。“你被解雇了。”萊麗的口吻隱隱透出一絲得意——顯然,我的回答正在她預料之中,“是為什麼呢?”我輕歎一聲,向加斯基爾求助。“這有什麼要緊嗎?我離職的原因有什麼要緊嗎?”加斯基爾默不作聲,他正審視著萊麗推到他麵前的筆記,但他確實微微搖了搖頭。萊麗又換了一招。“沃森女士,我想請您講講周六晚上的經曆。”我瞄了一眼加斯基爾(我跟他明明已經談過這個話題了),但他沒有正眼看我。“好吧。”我說。我一遍又一遍抬起手摸頭,擔心著那道傷。我實在忍不住。“能否告訴我周六晚上你為什麼要去布倫海姆路,為什麼想跟你的前夫談話?”“我認為這跟你沒有半點兒關係。”趁她來不及答話,我飛快地接上一句,“請問能給我一杯水喝嗎?”加斯基爾起身出了屋——哎,我可不是盼著他走開。萊麗沉默不語,隻是始終望著我,嘴角帶著笑意。我無法跟她對視,於是眼神一會兒落在桌上,一會兒在屋裡逡巡。我知道,她在玩手段:她默不作聲,我就會非常彆扭,即使極不情願也不得不開口說幾句話。“有些事我得跟湯姆聊聊。”我說,“私事。”聽上去,我真是在裝神弄鬼地瞎扯。萊麗歎了口氣。我咬著嘴唇,下定決心一聲不吭,直到加斯基爾回屋。他剛把一杯看上去不太清澈的水擱到我麵前,萊麗開口了。“私事?”她追問道。“是的。”萊麗與加斯基爾交換了一個眼神,我說不清是惱火還是好笑。嘴唇出汗了,我能嘗出鹹味。我輕啜一口水,嘗起來有點兒變味。加斯基爾慢吞吞地疊著麵前的筆記,隨後放到一旁,仿佛無論裡麵寫了些什麼,他都興致不高。“沃森女士,你……前夫的現任太太安娜·沃森太太對你頗有非議。她告訴警方,你一直在騷擾她和她丈夫,你擅自闖入她家,還有一次……”加斯基爾掉轉眼神端詳著筆記,萊麗卻插嘴了。“有一次你闖進沃森先生和太太家,搶走了他們的寶寶,剛出生沒多久的寶寶。”房間正中一時間裂開了一個黑洞,猛地吞噬了我。“這不是真的!”我說,“我沒有搶……事情不是那樣,不是。我沒有……我沒有搶走她。”我心煩意亂得不得了,又是哭泣又是發抖,口口聲聲說要走人。萊麗推開椅子站起身,對加斯基爾聳聳肩膀,走出了屋子。加斯基爾遞給我一張紙巾。“你隨時可以離開,沃森女士,是你來找警方談話的。”他對我露出了微笑,似乎飽含歉意。那一刻我對他有幾分好感,不禁想要用力握握他的手,但我管住了自己,因為那樣會顯得有點兒詭異。“我想,你要告訴我的不止這些吧。”他說。聽到他用的是“告訴我”,而不是“告訴我們”,我對他的好感又深了幾分。“說不定……”他說著站起身,領著我走向門口,“你可以休息一下,舒展舒展筋骨,吃點兒東西呢。等準備妥當再來一趟吧,到時候你可以把一切都告訴我。”我本來打算回家,把事情通通拋到腦後。我邁步向火車站走去,卻又轉念想到了搭乘火車,想到每天在同一條線路上來來往往,途中經過梅根與斯科特家。如果警方找不到梅根,那怎麼辦呢?我會始終揣著一個心結,尋思著自己當初的幾句話能否救她的命(這不太可能,我明白,但誰說得清呢)。如果警方一直查不出暗地裡還有個“B”,結果把謀害梅根的罪名安到了斯科特頭上,那怎麼辦呢?如果眼下她正在“B”家中,被綁起來囚禁在地下室,落到遍體鱗傷、鮮血淋漓的地步;或者已經被埋屍在花園中,那怎麼辦呢?於是我乖乖聽了加斯基爾的話。我從街角小店買了個火腿芝士三明治、一瓶水,去了威特尼附近一帶唯一的一座公園。那塊巴掌大的地方被20世紀30年代風格的住宅團團環繞著,除了一個柏油運動場之外幾乎彆無他物。我坐在公園邊的長凳上,望著媽媽和保姆們凶巴巴地責罵孩子,誰讓小孩們把沙坑裡的土朝嘴裡塞呢。我一度夢想過這樣的生活,也就是幾年前吧,夢想著帶自己的孩子來這兒(顯而易見,不是為了來這裡吃火腿芝士三明治,扭頭再去警局錄口供)。當時我時而琢磨著自己會買哪款嬰兒車,時而計劃著要整天泡在早教中心挑選可愛的衣服和益智玩具,時而想象著坐在這個公園中,輕輕顛著我懷裡的心肝寶貝。可惜美夢沒有成真。沒有哪位醫生能說清我為什麼懷不上寶寶。我夠年輕,夠健康,備孕時也並未酗酒,我丈夫的精子活躍而充足,可惜就是沒有成功。我並沒有流產,隻是無法受孕。我和湯姆接受了一次體外授精(我們也隻付得起一次的費用),結果跟眾人提醒過的一樣,既不好受又不頂事。沒有人提醒過我,接受體外授精會拆散我的婚姻,但事實如此。說得更準確些,接受體外授精壓垮了我,而我拆散了我的婚姻。不育有個特點:它是如影隨形的夢魘。尤其當你年過而立時。我的朋友、朋友的朋友紛紛生兒育女,身邊到處是懷孕、分娩、周歲生日派對。人們成天向我問起這件事,無論我媽也好,朋友也好,同事也好。什麼時候輪到我呢?不知不覺中,我們夫妻的生育問題變成了周日午餐餐桌上堂而皇之的話題,不僅我和湯姆可以聊,其他人也可以聊:我們夫妻在用什麼方法試孕?我們該用什麼方法試孕?瑞秋,難道你真的還要再喝一杯酒嗎?我還年輕,沒什麼來不及,但受挫感仿佛潮水般淹沒了我,直至沒頂。當時我極為痛恨大家把責任推到我頭上,認定讓人失望的一方是我,但後來湯姆轉眼間就讓安娜懷上了寶寶,事實證明他確實毫無問題。當初我真不該口口聲聲讓他跟我一起承擔責任,一切明明都是我的錯。我大學時代的死黨——勞拉,兩年之間生了兩個孩子,一男一女。我不喜歡那對兄妹,不願意聽任何人提起他們,不願意待在他們身旁。過了一陣子,勞拉便不再理睬我了。有位女同事曾隨口跟我提起她最近做過流產(口氣隨便得仿佛她談的是闌尾手術或拔智齒),是藥流,遠沒有她在大學時期所做的人流那麼遭罪。自那以後我就無法跟她搭話,也幾乎無法正眼看她,辦公室裡的氣氛變得尷尬不已,大家都有所察覺。湯姆卻沒有這種感受。首先,受挫的人不是他;其次,他並不像我一樣急需一個孩子。他確實期待身為人父,我敢肯定他做過白日夢,夢想跟兒子一起在花園裡踢足球,或者把女兒扛在肩頭逛公園。但他覺得,沒有孩子我們也可以過得和和美美。我們過得挺幸福,為什麼不能繼續幸福下去?他曾對我說。他越來越灰心;他從不理解怎麼會有人期盼從未擁有過的東西,為它魂牽夢縈。我跌進了孤獨、痛苦的深淵。我寂寞,所以會喝些酒,然後再多喝一些,之後卻變得更加寂寞,因為無人喜歡與醉鬼為伍。我迷失了,於是酗酒;我酗酒,於是更迷失。我喜歡自己的工作,但我的職業生涯談不上多麼輝煌。再說即使我是個職場明星,說實話,世人不還是隻用兩樣標準來衡量女人嗎:是否美貌、是否擅為人母。我長得不美,我生不出孩子,那我算什麼呢?簡直分文不值。我無法把一切怪到酒精頭上,不能怪我的父母,也不能怪我的童年,不能怪某個虐待過我的叔叔,不能怪某些可怕的慘劇;這是我的錯。我一向鐘愛杯盞,但我確實越來越滿腹怨氣,而怨氣讓人變得無趣,無論對那個怨婦來說,還是對她身邊的人來說。於是我從酗酒變成了一個爛醉的酒鬼,世上再沒有比這更墮落的事了。關於孩子的那個心結,目前倒是有了點兒緩解。自從孑然一身後,我逐漸釋懷——無可奈何嘛。我讀了不少書籍和文章,意識到自己必須釋懷。又不是沒有辦法,沒有希望,如果我收拾好自己的爛攤子,我還可以收養孩子。再說,我還不到三十四歲,一切遠未結束。我的情形比幾年前強多了:曾經一度,如果超市裡熙熙攘攘滿是媽媽和寶寶,我會扔下購物車掉頭走開;我也不會像現在一樣到公園坐在運動場旁望著胖乎乎的孩子們滑下滑梯。在我最無法自拔之時,在欲望的重重煎熬之下,我曾經以為我會失去理智。也許有那麼一陣子,我確實失去了理智。剛才警方在警局問起的那天,也許正是我神誌不清的時候。要怪就怪湯姆當初說過的一些話,那些話火上澆油。說得更準確些,應該是他寫下的一段話,當天早晨我恰好在臉書上讀到。其實算不上什麼晴天霹靂,我明知道那女人懷了寶寶,湯姆已經跟我說過;再說我也見過嬰兒房裡那幅粉色的窗簾和那個女人,我已有心理準備。可惜在我心中,那是她的寶寶,直到那天我赫然見到相片中湯姆摟著剛出生的女兒,低頭對她微笑,還在相片下留言道:“千般辛苦,原來是為了此刻!原來深愛可以至此!真是一輩子最開心的一天啊!”他明知我會讀到這些話,明知字字句句都會紮進我的心窩,卻還是寫了下來。他才不在乎;除了自己的孩子,為人父母者什麼都不在乎。一切圍著孩子轉,孩子才是心肝寶貝。其他人不重要,其他人的喜怒哀樂無足輕重,不足掛齒。我感覺怒火萬丈,心碎欲裂。也許我一心隻想報複,也許我想讓他們感受一下我的痛苦是如何切膚。我說不清楚,總之後來我就乾了件蠢事。幾小時後,我又折回了警局。我希望跟加斯基爾單獨聊聊,但他力邀萊麗到場。聽完他這句話,我對他的好感淡了幾分。“當初我沒有擅自闖入他家。”我說,“我是去了他家想跟湯姆聊聊,但摁了門鈴沒有人應……”“那你是怎麼進屋的?”萊麗問道。“門開著。”“他家大門開著?”我歎了口氣。“不,當然不是。屋後的推拉門開著,通往花園的那扇門。”“那你又是怎麼進了花園的?”“我翻過了柵欄,我知道如何……”“你翻過柵欄進了你前夫家?”“是啊,以前我們……後門那邊總會放一把備用鑰匙。我們有個藏鑰匙的地方,免得我們中間有誰丟了、忘了鑰匙之類的。但我並沒有擅闖,真的沒有,我隻想跟湯姆聊聊。我覺得,也許……門鈴壞了。”“那是大白天,還是個工作日,對吧?你為什麼會覺得你前夫在家裡?你事先打過電話嗎?”萊麗問道。“天哪!你還讓不讓我說了?”我大喊一聲。她搖搖頭,又對我露出那種微笑,仿佛她對我了如指掌,仿佛她能讀懂我的心思。“我翻過柵欄,”我儘力不要太大聲,“敲了敲玻璃門,玻璃門半掩著,沒有人應門。我探頭進屋叫了叫湯姆的名字,還是沒有人回答。但我能聽見寶寶在哭,於是我走了進去,看見安娜……”“你是說沃森太太?”“是的。沃森太太在沙發上睡覺,寶寶則在嬰兒床裡哭喊……其實應該說是大聲尖叫,臉都漲紅了。她顯然已經哭了好一會兒。”話剛出口,我突然想到:我本來還應該告訴警方當時從大街上就能聽到寶寶的哭聲,也正是因為這個緣故,我才繞到了屋後。如果這麼跟警方說,聽上去我的腦子應該沒那麼有問題。“這麼說寶寶在大聲哭鬨,她媽媽就在旁邊,卻沒有醒過來?”萊麗問道。“沒醒。”萊麗用胳膊肘撐著桌子,雙手擱在麵前,因此我無法徹底看清她的表情,但我知道她認為我在瞎扯。“我抱起寶寶,想哄哄她,就這樣。我抱起寶寶,是為了讓她彆再哭鬨了。”“可惜事實不止如此,對吧。因為安娜醒來時你已經不見了,對吧?你已經到了柵欄那裡,到了鐵軌旁。”“寶寶一直哭。”我說,“我拍她哄她,但她還是哭哭啼啼的,所以我就帶她出了屋。”“到了鐵軌那裡?”“到了花園。”“你打算加害沃森夫婦的孩子嗎?”聽到這兒,我猛地一躍而起——真狗血,我知道,但我想讓警方瞧瞧(讓加斯基爾瞧瞧)萊麗的說法是何等無恥。“我為什麼要忍受這種屁話,簡直臟了我的耳朵!我來是為了向警方通報那個男人的情況!是為了幫助警方!結果現在……你是什麼居心?你把我說成了什麼人?”加斯基爾的神情依舊顯得雲淡風輕,他示意我坐下來。“沃森女士,另一位……嗯,沃森太太安娜在警方詢問梅根·希普韋爾的情況時向我們提到了你。她聲稱你舉止古怪,曾經一度反複無常;她也提到搶孩子那件事。她說你騷擾她和她丈夫,還一遍又一遍不停地給她家打電話。”他低頭盯著筆記看了一會兒,“事實上,她說幾乎每天晚上都打。你拒絕接受你們的婚姻已經結束……”“這不是真的!”我一口咬定。確實不是真的——沒錯,我時不時給湯姆打電話,但哪裡是每天晚上都打?純屬誇大其詞。但我越來越覺得加斯基爾並沒有打算給我撐腰,淚水再次湧上了我的眼眶。“你為什麼還不改姓氏?”萊麗問道。“你說什麼?”“你還在用你前夫的姓氏。為什麼?如果一個男人為了彆的女人拋棄我,我一定會甩掉他的姓氏,我怎麼會樂意跟他新娶的太太用同一個姓呢……”“嗯,也許我的器量沒那麼小。”我的器量就是那麼小。我真恨她頂著“安娜·沃森”之名。“好吧。還有戒指……你脖子上那條項鏈上掛的戒指,那是你的婚戒嗎?”“不,”我撒了個謊,“那是……那是我祖母傳下來的。”“是嗎?好吧。嗯,我不得不說,在我看來,正如沃森太太所暗示的,你的一舉一動表明你並不願意向前看,你拒絕接受你的前夫有了新的家庭。”“我看不出……”“這跟梅根·希普韋爾有什麼關聯?”萊麗幫我接了話,“嗯,我們收到消息,梅根失蹤當天有人在她所住的街上看見過你——一個精神不穩定且一直酗酒的女人。要記住,梅根和沃森太太頗有些相似之處……”“她們倆一點兒也不像!”萊麗的說法惹毛了我。傑絲才不像安娜呢;不對,梅根才不像安娜呢。“她們都是金發女子,身材苗條嬌小,皮膚白皙……”“所以我把梅根·希普韋爾當作安娜,襲擊了她?這簡直是我聽過最離譜的說法了。”我說。話雖如此,頭上的腫塊卻又隱隱作痛,周六晚上的一切依然是深不見底的一片漆黑。“安娜·沃森認識梅根·希普韋爾,你知道嗎?”加斯基爾問道,我簡直驚掉了下巴。“我……什麼?不,她們不可能認識。”萊麗臉上的笑意一閃而過,隨後板起了麵孔。“她們認識。梅根為沃森家照顧過孩子……”她掃了一眼筆記,“去年八九月的時候。”我答不上話來。我無法想象那幕景象:梅根居然在我家裡,跟那個女人在一起,跟那女人的孩子在一起。“你嘴唇上的傷口是被出租車撞倒那天留下的嗎?”加斯基爾問道。“是的。應該是我倒下的時候咬到了嘴唇。”“是在哪裡出的車禍?”“倫敦西奧博爾德路,在霍本附近。”“你在那兒乾什麼?”“你剛才說什麼?”“你為什麼會在倫敦市中心?”我聳聳肩膀。“剛才已經跟你說過了,”我冷冷說道,“我的室友不知道我已經失業了,所以我會跟以前一樣去倫敦,去圖書館,去找工作、改簡曆。”萊麗搖搖頭,也許是因為難以置信,也許是因為大開眼界:怎麼會有人執念到如此地步?這時我把椅子往後一推,準備走人。我受夠了彆人對我頤指氣使,害我當眾出醜,被人當作瘋子。是時候使出撒手鐧了。“我真的不明白我們為什麼要談這些,”我說,“我本來以為警方另有要事呢,比如調查梅根·希普韋爾的失蹤案。依我猜,警方已經找她的情人問過話了?”他們兩人一聲也沒吭,隻是瞪大眼睛盯著我。警方猝不及防:他們不知道還有這麼個人。“也許你們不清楚,梅根·希普韋爾有外遇。”我說著邁步向門口走去。加斯基爾攔住了我,他的動作悄無聲息、快得驚人,我還沒有來得及摸上門把手,他已經閃身站到了我的麵前。“你不是不認識梅根·希普韋爾嗎?”他說。“不認識。”我想要從他身邊繞開。“坐下。”他說著擋住我的去路。我把從火車上望見的情形告訴了警方:我經常望見梅根坐在她家的露台上,黃昏享受日光浴,清晨則喝咖啡。我告訴警方:上周跟她在一起的顯然另有其人,並非她的丈夫,我還親眼目睹他們在草坪上接吻。“那是什麼時候?”加斯基爾厲聲發問。他似乎很生我的氣,也許是因為我本該一開始就把這些告訴他們,而不是浪費一整天嘮嘮叨叨地談我自己。“星期五,星期五早晨。”“也就是說,在她失蹤前一天,你親眼目睹她跟彆的男人在一起?”萊麗邊問邊惱火地歎了一聲,合上她麵前的卷宗。加斯基爾往椅背上一仰,仔細端詳著我的神色。顯然,她認為我在說瞎話,而他還拿不準。“你能描述一下那個男子嗎?”加斯基爾問道。“個子高,膚色深……”“英俊嗎?”萊麗插嘴道。我鼓起腮幫。“個子比斯科特·希普韋爾高。我很清楚,因為我見過他們在一起的情形,傑絲與……抱歉,是梅根與斯科特·希普韋爾,他跟這個男人不一樣。這個男子要瘦弱一些,膚色深一些,說不定是個亞裔。”我說。“你從火車上就能看出他的種族?”萊麗說,“厲害。順便問一下,傑絲是誰?”“你說什麼?”“剛才你提到了‘傑絲’這個名字。”我能感覺到自己的臉再次泛起了紅暈。我搖搖頭。“不,我沒有說過。”我說。加斯基爾站起來,伸手與我握手。“到此為止吧。”我握了握他的手,沒有理睬萊麗,轉身準備離開。“離布倫海姆路遠一點兒,沃森女士,”加斯基爾說,“除非有要事,否則不要聯絡你前夫,也不要接近安娜·沃森和她的孩子。”在回家的火車上,我一條條剖析著今天的一團亂麻,卻驚訝地發現自己感覺不算太糟。我悟出了原因:昨晚我沒有喝酒,現在也並不想喝。除了自己的不幸,我破天荒頭一次對彆的事情產生了興趣——我已經許久對彆的事情提不起精神了。眼下我有了方向,至少可以借此分分神。我今天早晨上火車前買了三份報紙:梅根已經失蹤四天五夜了,各家媒體鋪天蓋地對本案進行了報道。不難想象,《每日郵報》爆出了梅根的比基尼照,但與其他報刊相比,《每日郵報》目前所收集的梅根的個人資料也最為詳儘。梅根·米爾斯於1984年生於羅切斯特,十歲時與父母一起搬至諾福克的金斯林。她天資聰慧,個性活潑,富有藝術天賦,有副好歌喉。據梅根的某同學聲稱,她“為人風趣,美貌出眾,非常不羈”。梅根的胞兄——本的夭折似乎讓不羈的她更加野性難馴。梅根與本十分親密,本十九歲的時候死於一場摩托車車禍,當時梅根年僅十五歲。辦完本的葬禮三天後,梅根便離家出走。她被捕過兩次:一次是因為偷竊,一次是因為賣春。據《每日郵報》報道,她與父母已徹底決裂。梅根的父母於幾年前去世,始終沒有跟女兒和解。(讀到這兒,我挺為梅根難過。也許她與我算不上天差地彆,她也一樣形單影隻。)十六歲時,梅根搬到男友家與其同居,該男友在北諾福克的霍克漢姆附近有棟房子。梅根的同學稱,“那人年紀比較大,是個音樂家之類,很愛嗑藥。自從他們在一起以後,我們就沒怎麼見過梅根了”。報上沒有披露該男友的姓名,想必還沒有找到他。當然,也許世上根本沒有該“男友”,梅根的同學不過是為了上報紙瞎扯一頓而已。報道略去了梅根隨後幾年的經曆。在接下來的報道中,梅根轉眼已經到了二十四歲,居住於倫敦,在倫敦北部的一家餐廳裡當女招待。她在那兒邂逅了斯科特·希普韋爾,此人是個獨立IT承包商,跟餐廳的經理交好,與梅根則一拍即合。經過一場“激情四射的追求”,梅根嫁給了斯科特,當時女方二十五歲,男方三十歲。報道還引用了其他一些人的訪談,其中包括塔拉·愛潑斯坦,梅根失蹤當晚正是準備去她家過夜。塔拉·愛潑斯坦稱,梅根是個“可愛、無憂無慮的姑娘,看上去開開心心的”。“斯科特絕不會傷害她,”塔拉說,“他非常愛她。”塔拉的證詞根本沒什麼新鮮料,但有個曾在梅根經營的畫廊裡展出作品的藝術家說了一些話,倒是讓我頗感興趣:那位名叫拉傑什·古傑拉爾的藝術家聲稱,梅根是位“可人兒。機智、風趣、美貌,為人熱心,極為注重隱私”。聽起來,這位拉傑什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了嘛。報道還登載了“斯科特的前同事”戴維·克拉克的話,他則稱“梅根與斯科特是一對璧人,他們十分美滿,深愛彼此”。新聞報道中也有幾篇著眼於警方的調查,但警方說的幾乎全是空話:警方已經找“一些目擊者”問過話,正從“幾條線分頭進行調查”。隻有刑事偵緝督察加斯基爾的說法頗有意思,他證實目前有兩名男子正在配合警方的問詢。我敢肯定,這意味著那兩名男子均屬嫌犯,其中一個是斯科特,另一個會是“B”嗎?“B”會是拉傑什嗎?我全神貫注地讀著報紙,沒有跟平時一樣流連途中風景。等到火車跟平時一樣“嘎吱”停到紅燈前方,我頓時感覺自己仿佛才剛剛登上火車。有人在斯科特家的花園裡出沒,後門外就有兩個身穿製服的警察。我一時思緒泉湧:警方有什麼發現嗎?他們找到梅根了嗎?是不是有具屍體藏在地板下或埋在花園裡?我忍不住想起鐵軌旁的那堆衣服——傻透了,我明明是在梅根失蹤前發現那堆衣服的嘛。再說無論如何,如果有人對梅根下了毒手,罪魁禍首也不會是斯科特。他對她一片癡心,有誰不這麼說?今天天色昏暗,漫天的陰雲氣勢懾人。我看不清斯科特家,不知道那裡出了什麼事,心中簡直備受煎熬。袖手旁觀真讓人受不了。不管怎麼樣,我已經脫不了乾係了,我必須弄清楚來龍去脈。至少我有個計劃。首先,必須查一查我是否能記起周六晚上發生的事情。等到了圖書館,我會好好鑽研一下,看看催眠療法是否能讓我想起來,記憶是否可以挽回。其次(這一步舉足輕重,因為儘管我已經告訴警方梅根有個情人,但我覺得警方並不相信我的口供),我必須去找斯科特·希普韋爾。我必須告訴他實情。他理應知道。火車上坐滿淋成落湯雞的人們。濕氣從衣服上嫋嫋升起,凝在玻璃窗上。體臭味、香水味和香皂的味道在人們濕漉漉、耷拉著的頭頂繚繞。早晨就已露頭的陰雲越積越濃,黃昏時分終於下起了瓢潑大雨,又正值上班族們離開格子間的高峰期,結果條條街道堵得水泄不通,地鐵站入口擠滿了擺弄雨傘的人。我沒有帶傘,淋得全身透濕,仿佛有人把一桶水劈頭潑到了我身上。棉質長褲緊緊地粘住我的雙腿,褪色的藍襯衣有點兒透,讓人很尷尬。我從圖書館一路跑到地鐵站,把手袋緊緊地捂在胸口——能遮多少遮多少吧。不知道為什麼,我倒覺得挺有趣(雖然狼狽不堪),於是哈哈大笑,到格雷律師學院路時幾乎喘不過氣來。上一次如此開懷大笑是什麼時候?我已經不記得了。眼下我可笑不出來。我剛給自己找了個座,便在手機上查了查梅根失蹤案的最新進展,而查到的正是我一直擔心的消息:“威特尼警局就梅根·希普韋爾失蹤案質詢了一位三十五歲男子。梅根·希普韋爾女士自周六晚上從家中失蹤,至今下落不明”。警方盤問的是斯科特,我確信。要是他能在警方找他之前讀到我的電郵,那就好了,因為盤問可不是件小事,這意味著警方將他視作嫌犯。當然,一切尚未塵埃落定,也許什麼事也不會有,也許梅根好好的呢。偶爾我眼前會閃過一幕:梅根正安然坐在某家旅館的陽台遙望著海景,雙腳蹺在欄杆上,身邊擺著一杯冷飲。想到這幕場景,我覺得又激動又失落;而我居然會覺得失落,這一點又讓我自己反胃。我並不希望梅根遭殃,無論我有多惱火她背著斯科特劈腿,多惱火她撕碎了我對金童玉女的幻想。不,那是因為我感覺自己已經深陷進了這宗案件,無法脫身。我不再是個遙遙相望的路人,來去不留痕跡。我希望梅根最終安然無恙地回家,沒錯,不過不是現在。早晨我發了封電子郵件給斯科特。他的郵箱地址一點兒也不難找,我上穀歌搜了搜他,找到了他那家公司的網址:.uk。網站聲稱,該公司“為企業及非營利組織提供一係列谘詢服務、雲服務和網絡服務”。我知道找對人了,因為斯科特的公司地址正是他家的地址。我按照網站提供的聯係方式寫了封郵件:“親愛的斯科特:”“我名叫瑞秋·沃森。你不認識我。我想跟你談談你太太。我並不清楚她的下落,不清楚她出了什麼事,但我相信我手中掌握的信息能幫到你。”“也許你不願與我交流,我可以理解。但如果你願意聊聊,請發郵件到這個郵箱給我。”“謹啟”我不知道斯科特是否會聯係我(如果換作是我的話,我就不會貿然聯係對方)。跟警方一樣,他也許會認為我是個瘋子,某個從報紙上讀到過案件的變態。我無從得知事情的發展:如果斯科特已經被捕,他也許沒有機會看到那封郵件。如果他已經被捕的話,唯一能看到那封郵件的是警方,這對我可不是件好事,但我總得試一試吧。此時此刻,我感覺如此絕望和挫敗。我無法透過車廂中熙熙攘攘的人群望見鐵軌那頭,即使我能望見鐵軌,窗外也是傾盆而下的暴雨,鐵路柵欄以外隻怕什麼也看不清楚。證據會被衝走嗎?諸多重要線索會不會就在此刻永遠從世上消失了蹤影:血跡、腳印、沾有DNA(基因)的煙頭。真想來一杯啊,我幾乎可以嘗到舌尖上的酒味,我想象得出烈酒湧過全身,熱血猛然上頭的感覺。我想喝一杯。但我又不能喝。如果今天忍得住的話,那我就三天沒有碰酒了,我還不記得上次接連三天不碰這玩意兒是什麼時候呢。嘴裡還有另一種滋味——倔強的滋味。我的意誌曾經頗為堅強,早餐前能跑十公裡,一連幾周每天隻吃一千三百卡路裡的東西。當時湯姆深愛我這一點,他說,我的倔強是我的力量所在。我還記得,後來一切無可挽回之時,他曾經對我發過火。“你是吃錯了什麼藥,瑞秋?”他問我,“你什麼時候變得這麼軟弱?”我不知道,我不知道那種力量何時隨風而逝。依我猜,隨著物換星移,它隻是點點消散,逐漸被生活磨滅。這時火車猛然停了下來,停在威特尼站靠倫敦一側的信號燈前方,刺耳的刹車聲令人心悸。起身的乘客一個個不小心跌了跤,要麼撞到對方,要麼踩到彆人的腳;車廂裡到處有人囁嚅著道歉。我抬起頭,卻發現眼前正是周六晚上邂逅的那名男子——發色泛紅的那一位,那位攙過我的男子。他正瞪眼跟我對視著,藍得驚人的眼睛直直地盯著我,我冷不丁被嚇了一大跳,不小心把手機掉到了地上。我拾起手機,又抬起頭,想要小心翼翼地瞄瞄他。我先環視車廂,用手肘抹去玻璃窗上的霧氣,接著向外張望,然後才回頭瞥他:他對我露出了笑容,頭微微歪向一側。我感覺臉上火辣辣的。我不知道該如何應對,因為我不知道這抹微笑意味著什麼。它意味著“嗨,我記得你,那天晚上遇到過你”,還是“啊,這是那天喝得爛醉的姑娘,從台階上摔下來,還說了一大堆屁話”呢?我不知道,但回頭一想,我卻恍然覺得當晚台階上的一幕多了一段畫外音:當時他說:“你沒事吧,親愛的?”我扭過頭,又把目光投向了窗外。我能感覺到紅發男子的目光落在我身上;我隻想躲,想逃得無影無蹤。火車顫抖著駛進了威特尼站,人們開始互相推搡,疊起報紙,拿起Kindle和iPad,紛紛準備下車。我又抬起頭,頓時大大地鬆了口氣:他已經轉過臉準備下車。正在這時,我突然發覺自己犯了傻:我明明應該起身追上他跟他聊聊。紅發男子也許可以告訴我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或者沒發生什麼事);他至少可以填補些許空白。我站起身猶豫著:我知道已經來不及了,車門馬上就要關上,我還待在車廂中央,怎麼可能及時擠過人群追上他呢。車門“嘟嘟”響著合上了。火車漸漸開動,我卻還站在原地,轉身張望著窗外。周六晚上偶遇的男子正站在月台邊,在雨中望著我從旁駛過。離家越近,我對自己越是惱火。我差點兒就在諾斯科特站換了車折回威特尼站找他。顯而易見,這主意傻到家了,而且還挺有風險——昨天加斯基爾明明才警告過我,要我遠離威特尼。我很沮喪,周六的經曆看來是死活想不起來了。今天下午,我在網上搜了幾小時(誠然,並不能算詳儘),結果證實了之前的想法:就失憶而言,一般來說催眠療法的療效不佳。正如我從書中讀到過的,失憶患者沒有失憶期間的記憶,因此無從記起。我的時間軸上將永遠有個黑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