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根 一年前 2013年1月10日 星期四早上(1 / 1)

有時我哪裡也不想去,如果無須再踏出這所房子半步,我想我會很快活。我甚至不懷念工作,隻盼著跟斯科特一起安全、溫暖地待在這個安樂窩中,沒有人打攪。最近天氣不佳,晦暗陰冷、寒氣入骨的陰雨已經接連下了好幾周,狂風呼嘯著從林間刮過,淹沒了火車的轟鳴聲,再也聽不見“轟隆隆”的車聲蠱惑著我奔赴他鄉了。今天我哪兒也不想去,不想逃,連上街也不情願。我想待在這兒,跟我丈夫窩在一塊兒,打個電話讓他提早下班,趁著下午時分做愛,然後邊看電視邊吃冰激淩。當然,待會兒我必須出門,因為今天約了卡馬爾。最近我一直在跟卡馬爾聊斯科特,聊我以前犯的錯,我是個多麼不稱職的太太。卡馬爾說,我必須想辦法讓自己快樂起來,不能再像以前一樣到彆處尋求快樂。他說得對,我明白;但事到臨頭我又轉念一想,見鬼去吧,人生苦短啊。我想起我們全家在那年複活節學校放假期間去聖馬爾蓋裡塔度假。當時我剛滿十五歲,在海灘上遇見了一個比我年長許多的男人。對方大約三十多歲,甚至四十出頭,他約我次日一起去航海。當時我哥哥本在場,對方也邀請了他,不過一向護著我的本又端出了哥哥派頭,聲稱我們不該去玩兒,因為他不相信那家夥,那是個變態佬。當然了,那中年男子確實變態。但當時我惱火至極:還能上哪裡找到乘坐私人遊艇環遊利古裡亞海的美事?哥哥告訴我,以後這種機會多的是,我們的生活將充滿奇遇。於是我們沒有赴約,那年夏天本的摩托車在A10大道上失控,我們便一直沒能一起揚帆航海。我想念與本在一起的時光;我們兩人無所畏懼。我把關於本的一切都告訴了卡馬爾,我們也正在一寸寸地逼近真相,赤裸裸的真相——那些關於麥克的前因後果。對卡馬爾傾吐是安全的:鑒於醫患保密協定,他不能對任何人透露。但就算沒有這種約束,我覺得卡馬爾也不會告訴彆人。我打心底裡相信他。但我始終沒有把真相一股腦兒全告訴他,並不是怕他的反應,怕他對我有什麼看法,而是因為斯科特。如果我把不能告訴斯科特的事告訴卡馬爾,感覺像是一種對斯科特的背叛。按說我曾一次又一次地對斯科特不忠,跟卡馬爾交心應該算是小菜一碟吧;但事實並非如此。不知道為什麼,這麼做感覺更糟,因為這不是玩虛的,這是我的心聲,而我並未向斯科特傾吐。我仍然有所保留,因為顯而易見,我不能把自己的感覺通通告訴卡馬爾。我知道,治療的意義恰在於此,但我做不到,我不得不講得雲遮霧繞,不得不將某個情人或前男友的事情安到另一個頭上。但我覺得沒關係,因為那些男人的姓名無關緊要,要緊的是他們給我的感覺——窒息、饑渴、不得安生。為什麼我不能得償所願?為什麼他們不能乾乾脆脆把我想要的給我?好吧,有時候他們確實滿足了我,有時候我所要的隻是斯科特。如果我能學會抓住此刻的感覺,學會享受當下,一心關注手中的幸福,而不是朝秦暮楚、心思飄忽,那一切都會風平浪靜。與卡馬爾相處時,我不得不打起精神。當他用褐色的雙眼凝望著我,當他把雙手擱在腿上,兩條長腿交疊在一起,我又怎麼管得住自己不開小差,不去想我們兩人能如何百般纏綿呢?我必須打起精神。卡馬爾與我已經聊過本死後發生的事,我離家出走之後的事:我在伊普斯威奇待了短短一陣子,在那裡與麥克相識。當時麥克在一家酒吧之類的地方打工,回家路上開車來接我。麥克真心替我難過。“他甚至沒有急吼吼地……知道吧。”我說著笑了起來,“我們到了麥克住的公寓,我開口要錢,他直愣愣地盯著我,仿佛我腦子有毛病。我告訴他說我夠年齡了,但他不買賬。他等啊等啊,一直等到我十六歲生日,那時他已經搬到了霍克漢姆附近的一所老宅。那棟小屋位於死胡同的儘頭,也算是坐擁一圈土地,離海灘大約有半英裡遠,老宅的一側環繞著一條舊鐵軌。夜晚時分,我毫無睡意地躺著(當時我們經常嗑藥,一天到晚嗨得很),想象自己能聽見火車的轟鳴聲;我一度深信自己會起身去尋找點點燈火。”卡馬爾挪了挪坐姿,緩緩點點頭,一句話也沒有說。這表示我必須說下去。“跟麥克在一起的時光真的挺快樂,我在他那裡住了……天哪,總共有三年左右吧。我離開的時候已經十九歲了。沒錯,十九歲。”我說。“既然你在那兒挺快樂,那為什麼要離開?”卡馬爾問道。我與卡馬爾的對話居然已經到了這裡,我還沒有料到這麼快就會到這裡呢。我還沒有來得及把故事編好,我做不到,故事講得太快了。“麥克拋棄了我。他傷了我的心。”我說。這是真話,但也是謊話。我還不準備把真相對卡馬爾傾囊相告。到家時斯科特不在,我取出了筆記本電腦,破天荒第一次在網上搜了搜他。十年來頭一次,我尋找著“麥克”的下落,但我沒有找到。世上有成百上千個克雷格·麥肯齊,但偏偏沒有一個像是我的“麥克”。我在林間散步。天還沒亮我就出了門,眼下差不多已經快到破曉時分。除了頭頂樹叢中的喜鵲偶爾“嘰喳”幾聲,四周一片死寂。我能感覺到喜鵲們在審視我,全都目光如炬,老謀深算。一群喜鵲。“一是憂,二是喜,三是小丫頭,四是小小子,五是銀,六是金,七是一個永遠不能提起的秘密。”童謠我也會唱幾首。斯科特不在家,到蘇塞克斯去了。他是昨天上午走的,要到今晚才會回來。我可以為所欲為。斯科特出門前我告訴他,普拉提課後我會跟塔拉一起去影院看電影,到時候我的手機會關機。我也跟塔拉打了聲招呼,提醒她斯科特可能會打電話查崗。這次塔拉總算開口問我在玩什麼花樣,我隻是眨眨眼衝她一笑,她也放聲大笑起來。也許她挺寂寞,耍耍小花招能給她的生活加點兒料。接受卡馬爾的治療時,我們聊起了斯科特和筆記本電腦的事。那件事大約發生在一周前。最近我一直在找麥克,上網搜過幾回。我隻不過想知道他在哪裡,做些什麼。時下互聯網上幾乎能搜出所有人的照片,我不過想看看他的模樣。但我沒有找到,於是當晚早早便上床睡了。斯科特在熬夜看電視,而我則忘了刪除網頁瀏覽記錄。純屬低級錯誤——通常我在關機前所做的最後一件事就是刪除網頁瀏覽記錄,無論我上網瀏覽了些什麼內容。我知道斯科特總有辦法查出我的動向,人家畢竟是技術專家嘛,但那樣終究會多繞幾個彎,所以大多數時候他也懶得去費神。不管怎麼樣,總之那天我忘了刪記錄。次日斯科特便跟我驚天動地大吵了一架,斯科特追問“克雷格”是誰,我搭上克雷格有多久了,在哪裡結識此人,他又有哪點不如“克雷格”。我一時犯傻,告訴他克雷格是我的舊友,結果害得事情更加難以收拾。卡馬爾問我是不是怕斯科特,我聽了真的火冒三丈。“他是我丈夫。”我厲聲說道,“我當然不怕他。”卡馬爾看上去被嚇了一大跳,其實我自己也嚇了一大跳。我沒有料到自己會如此生氣,會如此護著斯科特。“梅根,很多女人都怕自己的丈夫。”卡馬爾說。我本想開口說話,但他抬手示意我噤聲。“你提到了他的種種行為:查你的電郵,查你的網頁瀏覽記錄。從你的口吻聽來,這一切似乎司空見慣、非常正常,然而事實並非如此,梅根。侵犯他人隱私到了這種地步並不正常,通常會被視為一種精神虐待。”卡馬爾說。我笑了——他的話聽上去真煽情。“如果對方不介意的話,又算得上什麼虐待?”我告訴他,“我就不介意。”他對我微微一笑,笑得頗為淒然。“你不覺得你應該介意嗎?”他問道。我聳聳肩。“也許吧,但事實是,我確實不介意。他愛吃醋,占有欲強;他就是那種人。這些並不妨礙我愛他,而有些架並不值得吵。我行事通常很小心,不留蛛絲馬跡,所以這通常不是個問題。”卡馬爾微微搖頭,動作輕得幾乎難以察覺。“作為醫生,你不是來對我評頭論足的吧。”我說。治療結束後,我問他是否想跟我喝一杯。他一口拒絕,聲稱那很不妥。於是我跟著他回了家——他所住的公寓就在診所所在的那條街的街尾。我敲敲他家的門,等他開門時,我問道:“那這樣妥當嗎?”我伸手摟住他的脖子,踮起腳尖吻他的嘴唇。“梅根,”他的聲音跟天鵝絨一般輕柔,“彆這樣。我不能。彆這樣。”欲迎還拒,欲拒還迎——其中百般滋味妙不可言。我是多麼想要挽留住這種感受,不讓它從指間溜走。淩晨時分我起了床,感覺頭暈得很,腦子裡一團亂麻。我不能獨自毫無睡意地躺在那兒,心中一味權衡得失。於是我起身穿戴整齊出門散步,結果走到了這兒。我四下溜達著,想著“他”與“她”的台詞,想著誘惑與釋放,想著如果我能安下心,選擇堅持而非糾結,那豈不是再好不過。如果我苦苦追尋的東西永遠也得不到,那怎麼辦?如果世間並無此物,那怎麼辦?清晨寒氣入骨,我感覺指尖隱約泛青,心裡隻盼著躺在林間任由寒意侵襲。可惜不行,離開的時候到了。回到布倫海姆路的時候已經快到早晨9點鐘。繞過街角,我一眼就望見了她,她正推著嬰兒車向我走來,她家寶寶居然破天荒沒有哭鬨。她望望我,點點頭,有氣無力地對我露出笑容,我卻沒有搭理。通常我會裝出客氣的樣子,但今天早上我感覺自己回歸了本色,整個人飄飄欲仙,即使勉強也裝不出來。下午我睡著了,醒來時焦躁不安,感覺滿心內疚。沒錯,我確實內疚,隻是內疚得還不夠。我想起他在夜半時分離開,又一次對我說:“這是最後一次,我們絕不能再犯了,我們不能再這樣下去。”他穿上衣服,拉上牛仔褲;我則躺在床上笑出了聲。因為上次他也這麼說,還有再上次,再上上次。他狠狠地望了望我。我不知道該如何形容,那眼神並非惱怒,並非輕蔑,那是一種警告。我心神不定。我在家裡走來走去,無法安生,懷疑似乎有人趁我睡著時潛入了家中。家裡的一切都在原位,但卻感覺有些異樣,仿佛東西被人小心翼翼地動過,仿佛家裡還藏著什麼人,總是恰好躲開了我的視線。我把通往花園的落地玻璃門反複查了三次,但門鎖得好好的。斯科特怎麼還不回來呢?此刻我需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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