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方的第三天證詞陳述由弗裡德裡希·左勒博士開始,他是對刀子上殘留的血跡做遺傳物質脫氧核糖核酸化驗的實驗室主任。他瘦高個子,顴骨突出,眼睛深陷,懶散地坐在證人席上,一條腿蹺在另一條腿上搖晃著,一隻胳膊筆直地向一旁伸出去。他陳述事實的速度之快,簡直令人驚訝,而且他非常自信,使人幾乎不可能認為他會出錯。從上午九點半到十二點過幾分休庭吃午飯前這段時間內,左勒博士給陪審團論述了遺傳物質脫氧核糖核酸的性質,並絕對肯定刀上的血跡是昆西·格裡斯沃德的,而不是彆的任何人的。卡桑德拉·羅伊斯切以她從未對其他人有過的敬重對待他。左勒不僅僅是個專家證人,而且是位科學家,她懷著十二分的敬意提出每一個問題,似乎在說,科學是不容質疑的。有目擊者作證,刀子是在被告身上發現的,上麵隻有他的指紋,他用那把刀殺死了昆西·格裡斯沃德。隻有傻子才會懷疑這些證詞。我站在掛在陪審席和證人席之間兩個大黑板架上的圖表和圖片前麵,仔細地看了一會兒色彩鮮豔、標簽齊整的物證,然後雙手背在身後走到陪審席的遠端。“我隻不過是一名律師,左勒博士,”我看著陪審員們的麵孔說。“早些時候,我們聽了某人關於指紋宙的證詞。我想我聽懂了你剛才的話,遺傳物質脫氧核糖核酸的鑒定同樣可以作為偵破的依據。對嗎?”。。左勒從一開始有氣無力地坐到證人席上起,就一很少動彈。他將頭歪在肩膀上,睜大眼睛看著我。“在某種意義上是這樣,”他帶著隨意的笑容回答我。“區彆是,指紋隻是像文字表述的那樣:指寬的表層皮膚上的紋路。而遺傳物質脫氧核糖核酸——如我解釋的那樣——可以取自身體的任何部位:皮膚,血液,毛發,體液——嘴裡的唾液,譬如說。”“不,對不起,”我說著在空中擺了擺手。“那個我明白。我想弄清楚的是這個問題:遺傳物質脫氧核糖核酸,像指紋一樣,對於每一個個體來說都是獨一無二的——沒有哪兩個人擁有相同的指紋或相同的遺傳物質脫氧核糖核酸。對嗎?”“是的,是那樣,”他說,臉上浮過同樣屈尊俯就的笑容。“不過,同卵雙生體例外。”我也對他微笑著。“告訴我,左勒博士,同卵雙生體指紋相同嗎?”他眨了眨眼睛笑容消失了,當他開始坐直身體時,一直在空中晃來擺去的手抓住了椅子扶手。“我不這樣認為,”他慎重地說。“你不這樣認為?”我問,仍然在微笑著。“你不知道?”“不,我認為它們是不相同的,”他說,臉色變得更加蒼白了。我覺得這個問題無足輕重,便沒有深究。“指紋學不是你的專長。你是遺傳物質脫氧核糖核酸方麵的專家。”他看起來一塊石頭落了地。“對,是那樣。”“那麼請告訴我。你給我們異常清晰地描述了遺傳物質脫氧核糖核酸的工作原理。你描述的遺傳密碼,是由數十億非常具體的因素構成的——可以這樣說嗎?”他坐得筆直,不放過每一個字。“是的,這種說法很好。”“它就像一個巨大的、浩瀚複雜的計算機程序,對嗎?”“是的,那是個絕妙的類比。”我停下來,看著陪審團。“這是個奇跡,不是嗎?”“是的,我想我們可以說——”“科學已經證明上帝存在的奇跡?”“不,我認為你不能說——”“但是你已經說了,不是嗎?你說它像一個計算機程序。每一個程序都有一個程序員,設計程序者,不是嗎?”“是的,但是——”“你見過比遺傳密碼更複雜的計算機程序嗎?”“沒有,但是——”“你是位科學家,左勒博士。不太複雜的係統隻能夠設計而成,但是比較複雜的係統卻要靠機會生成。這種說法有道理嗎——合理嗎?”他向後靠坐著,嘴上浮著謙遜的微笑。“或者有賴於幾百萬年的進化。”“那是機會加時間,”我輕蔑地瞥了一眼說道。“那麼,左勒博士,不管遺傳密碼當初是怎樣編寫的,你都能夠確定刀上的血跡是本案受害人的血跡,因為一個血樣中的遺傳物質脫氧核糖核酸與另一個血樣中的遺傳物質脫氧核糖核酸匹配,對嗎?”“對。”他朝掛在黑板架上的一張圖表做了個手勢。“我看見了。那個圖表表明了,從受害人身上采的遺傳物質脫氧核糖核酸的水平標記式樣與從刀上血跡裡采的遺傳物質脫氧核糖核酸標記相匹配。因為這兩個血樣裡的標記彼此匹配,因此我們可以相信它們屬於同一個人,對嗎?”“對,完全正確。”“我們可以相信,換句話說,它們擁有相同的起源?”我絞儘腦汁想弄懂對於他那訓練有素的頭腦來說是不證自明的事情,我的樣子似乎使他覺得很好笑。“是的,它們擁有相同的起源,它們屬於同一個人。如我所說,它們是相同的。”“那麼,我們可以相信——帶著科學的確定性——如果兩個物體在所有重要的方麵都相同的話,它們便是相同的並且擁有相同的起源?”“是的,當然是的,”他答道,輕鬆而自信。“甚至兩起凶殺案?”我天真無邪地問道,一邊朝著陪審團轉過身去,走回辯護律師桌。羅伊斯切憤怒地瞥了我一眼,站了起來。她急於向每個人表明我的推斷是多麼荒唐,幾乎是吼著喊出公訴方的下一個證人的名字。“州法院傳傑克·斯圖爾特偵探出庭。”儘管被警察局的最高級官員拋棄已久,斯圖爾特仍然遵守著正規的著裝標準。也許,他仍然記得第一次出現在法庭上的情景:他作為一位身穿製服的巡察官,在一群女性都穿著裙服、男性都打著領帶的陪審團成員麵前作證;也許,一人獨居並快要退休了,他隻是想找著一個穿正裝的機會罷了。卡桑德拉·羅伊斯切也身著正裝,那是一套製作考究、非常合體的暗色條紋套裝。簇新且昂貴,那套裝改變了她的形象,也改變了她的感覺。與以往相比,她的下巴稍稍拾得高一些,肩膀也挺得直一些。當她轉身離開時,步態裡多了一點自信,眼睛裡閃著一股生氣。在斯圖爾特宣誓的當兒,她站在那裡,一隻手放在胳膊上,撫摩著袖子。羅伊斯切迅速用幾個問題確定了斯圖爾特的職銜和閱曆以後,直截了當地問起剩下的惟一一個問題,那個她認為是全然荒謬的說法:被告不可能殺害了昆西·格裡斯沃德,因為殺害他的人也是殺害卡爾文·傑弗裡斯的人。她的手仍然放在袖子上,她彈敲著手指,對必須證明人人都已知道的事感到有些不耐煩。“你曾是卡爾文·傑弗裡斯法官謀殺案一案的首席調查員嗎?”“我是其中一員,”斯圖爾特說明。她來了個四分之一的轉身,麵對著陪審團,她問道:“在那個案件中逮捕人了嗎?”“是的,逮捕了。雅各布·惠特克被指控是謀殺傑弗裡斯的凶手。”“能否請你告訴陪審團,”她說,一邊從她的袖子上抽出一根紗頭,將之拂去,“你們逮捕的人認罪了嗎?”證人沒有反應。羅伊斯切抬起眼睛。“偵探!”“他供認了。是的。”這個回答聽起來不像她希望的那樣斷然迅速,但是,當他最終做出回答時,還是清楚明了的。再問一個問題,一切便毋庸置疑了,他聲音裡的些許遲疑也將被徹底遺忘,那隻是瞬間的記憶缺失,證人常常會碰上這種事。她的目光落在陪審團成員的身上,嘴唇上漾著自信的微笑。“請告訴我們,斯圖爾特偵探,他招認了殺害卡爾文·傑弗裡斯以後又做了什麼?”“那天晚上發現他死在他的牢房裡。”笑容在她的臉上凝固了。當她向他轉過身去時,她的眼睛閃亮。“你是說他自殺了,是嗎?”“那是官方的發現,正確。”斯圖爾特麵無表情地回答。她看著他,試圖搞清楚他為什麼不按他應該做的那樣去回答問題,而是揪住所有這些不必要的細節不放。他是個警官,不是律師,雖然他不應該撒謊,但也不應該使真相更加難以掌握。“那麼,我來歸納一下吧。逮捕了,供認了,供認的人,被官方證實,然後自殺了。最後一個問題,斯圖爾特偵探。逮捕以後,供認以後,自殺以後,調查工作怎麼樣了?是繼續,還是結束了?”“結束了,”他回答。羅伊斯切看看陪審團。“凶手被抓到了,凶手也供認了,案子結了。”她坐了下來,然後好像剛剛想起什麼事情似的,向法官席上掃了一眼。“沒有彆的問題了,法官大人。”我一下子站了起來,以至於我不得不抓住椅子,免得將椅子碰倒了。“斯圖爾特偵探,我們以前見過麵,不是嗎?”我問道,當我磕磕絆絆離開椅子時,情不自禁地笑了起來。他沒有遲疑。“是的,我們見過麵。”羅伊斯切的頭仰了起來,她看看他,又看看我。“在我擔任辯護律師的好幾次審判中,你做過公訴方的證人,對不對?”我問,一邊把椅子扶正,離開桌子走過去。“是的,不錯,”他說。羅伊斯切的目光回到她已經做了筆記的標準拍紙簿上。“雅各布·惠特克——被逮捕的那個人,供認的那個人,被發現死在牢房裡的那個人,你們怎麼知道在哪裡可以找到他的?”“一個匿名電話。”“那個匿名電話說在什麼地方能夠找到凶手?”“大橋下麵。”“就是莫裡森街大橋,對嗎?”“是的,就是那座橋。”“正是在那裡找到了他——在莫裡森街大橋下麵,一個無家可歸者?”“是的。”“你認為打電話的人——打匿名電話的人——是怎麼知道誰是凶手並知道在哪裡可以找到他的?”斯圖爾特搖搖頭。“我不太清楚。”“惠特克知道可能是誰告的密嗎?”隨著一聲聽得見的歎息,羅伊斯切站了起來。“法官大人,我看不出這些問題與本案有任何關係。”賓漢姆看看我,等待著。“我正在試圖將一些事情聯係起來,法官大人。在兩個案子中,都有一個人打匿名電話告訴警方,說在什麼地方可以找到可能的凶手,而且兩次都在同一個地方。我在試圖弄清楚是誰能夠掌握與這兩起謀殺案有關的這個信息。”羅伊斯切伸出兩隻手。“這隻是巧合罷了。偵探在證詞裡已經說過,殺害卡爾文·傑弗裡斯的凶手不可能與殺害昆西·格裡斯沃德的凶手有任何關係。”她飛快地掃了陪審團一眼。“死了,就是這麼回事。”“你待會兒自己對法庭說明,”賓漢姆厲聲說道。“好,安托內利先生,”他用慣常的聲調繼續說下去,“你是否快要結束這方麵的訊問了?”“就快了,法官大人。”我向證人轉過身去。“惠特克知道關於告密者的任何情況嗎?”斯圖爾特歪著頭,撅起嘴,眼睛眯成了細細長長“1”的兩道縫。“我不知道他是否知道。不過,就是他知道的話,他也沒有告訴我們。”“當他被捕和宣判時,你認為他是個流浪漢,是嗎?”“是的,我是這樣想的。”“告訴我,斯圖爾特偵探,你是在結束了對卡爾文·傑弗裡斯謀殺案的調查之前還是之後發現,供認殺人的那個人是州立醫院的一個精神病人?”法庭炸鍋了,在庭審中,賓漢姆第一次使用小木槌讓眾人安靜。公眾從來沒有聽說殺害傑弗裡斯的凶手是個逃跑的精神病患者。從羅伊斯切臉上的表情可以看得出來,她以前也不知道。“惠特克被捕,供認,死亡,這一切都發生在同一天,”當法庭上安靜下來後,斯圖爾特解釋說。“直到過了幾天,他的指紋檢測送回來後,我們才知道他是誰,或者說,他是乾什麼的。”我緊追著他不放,仿佛我們是老對手而不是新朋友似的。“他供認時你也在場,你沒有注意到他有任何奇怪的舉止嗎?他給你的印象是一個完全正常——精神完全正常的人?”即使我表現出非常憤怒的神情,那也不起作用。斯圖爾特鎮靜自若。“他的有些舉止看上去似乎不正常。”“譬如?”“當我問他為什麼要殺人時,他一遍又一遍地重複同一句話。他不停地說:‘我真的不能說。’起先,我還以為他是說他不知道,以為他不能解釋他為什麼殺人。後來,逐漸地,我認為他知道,但是出於什麼原因,他不能夠,或者不願意說。”我一動不動地站著。“那麼說是有人不許他說?”斯圖爾特不會被誘導說出他不能確定的事情。“他知道他為什麼殺人,但是他不會告訴我們。他為什麼不願意告訴我們是我不能回答的問題。我真的不知道。”“但是,你應該覺得很奇怪,某人供認殺了人——告訴你是他乾的——但是又拒絕告訴你為什麼殺人。”“是的,我是覺得很奇怪。”他讚成。那就是我需要的回答:州政府自己的證人——卡爾文·傑弗裡斯謀殺案的首席調查員——承認,關於凶手的供認有些事情很蹊蹺,有些事情不太對勁。這為我提供了一個爭辯的機會,認為有理由去懷疑對傑弗裡斯的死負有責任的人後麵還有著其他人,並且有理由去相信兩起謀殺案之間有著某種聯係。連精明過人的羅伊斯切也沒有看出這一點,她在直接訊問時用幾個措辭巧妙的問題結束了訊問。“你剛才作證說,雅各布·惠特克供認殺害了卡爾文·傑弗裡斯,但是不願意告訴你他為什麼要殺人?”她問道,一邊從椅子上站起來。斯圖爾特點點頭。“是的。”她站在桌子前麵,左手的指尖撐在桌麵上。“安托內利先生問你是否同意這個用詞——我相信他用的是‘蹊蹺’這個詞——對嗎?”“是的。”她流露出一絲淡淡的自鳴得意的微笑,就像班上最聰明的女生常做的那樣:當彆人還不知道答案而她已經知道時,她們往往會這樣表示的。“但是,安托內利先生還問你是否知道雅各布·惠特克是個精神病患者。根據你的經驗,斯圖爾特偵探,一個精神病患者做出或說出我們其他人認為蹊蹺的事是否不尋常?”“是不尋常,”他同意。她抬起下巴,確信不疑的表情代替了微笑。“在那個案子裡你是首席調查員。你隻需告訴我們:對雅各布·惠特克是謀殺傑弗裡斯法官的人,你有任何疑問嗎?不管是什麼樣的疑問。”沒有片刻猶豫,斯圖爾特答道:“沒有,沒有一點疑問。”羅伊斯切轉臉向著陪審團,她為了加強效果又重複了一遍那個問題。“沒有一點疑問?”賓漢姆側向長凳坐著,從他放在大腿上正在看的什麼文件上抬起頭來。“需要再次反詰問嗎?”“斯圖爾特偵探,”我站起來說道,“你為什麼如此肯定是雅各布·惠特克殺了傑弗裡斯法官?眾所周知,人們有時會供認他們沒有做過的事情,不是嗎?”“是的,不過在這個案子裡,惠特克知道一些沒有向公眾宣布的有關這起謀殺的事情——細節。”“斯圖爾特偵探,什麼細節?”“傑弗裡斯法官不僅僅是被刀子捅死的,凶手還掏出了他的內臟。”“剖開了他的肚子?”“是的。”“當惠特克告訴你這事的時候,他的陳述是否清楚可信?”“是的。”“他沒有吼叫,或者咆哮,或者做出我們會聯想到瘋子的其他一些‘蹊蹺’的事情?”“沒有,他沒有做出任何那種事情。”“你發現惠特克是個精神病人。他為什麼是個精神病人?他被關在精神病院是因為民事犯罪還是刑事犯罪?”“惠特克被發現沒有能力為他犯下的罪行接受審判。”我走向陪審席。“是什麼罪行,斯圖爾特偵探?”我問,我的頭低著,雙手反剪在身後。“謀殺罪。”我能感覺得到,當人們聽到殺害卡爾文·傑弗裡斯的凶手以前殺過人,發出了聽不見的喘氣聲——那種凝固法庭氣氛的緊張感。我沒有抬頭。“斯圖爾特偵探,他殺了誰?”“他的父親。”我慢慢地抬起頭來。“他的父親?用刀子?”“不是,他是赤手空拳把他打死的。”“他為什麼要那樣?”斯圖爾特身體前傾,雙肘架在證人席的椅子扶手上。他的頭兩邊來回擺動著。“有一段很長的虐待史。他父親是個酒鬼,他一喝醉就毆打他的妻子——惠特克的母親。最後,由於什麼原因突然爆發了,我猜是,他真是瘋了。”“那麼說他有殺人動機?”“是的。”“他殺害傑弗裡斯的動機是什麼?”斯圖爾特搖搖頭,聳了聳肩膀。“我不知道。”“那麼,他認識傑弗裡斯嗎?”“不認識。”“傑弗裡斯是把他送進州立醫院的法官嗎?”“不是。”“斯圖爾特偵探,你無法發現惠特克和他殺死的那個人之間有任何聯係,對嗎?”“是的,我們無法發現。”“也沒有其他明顯的動機,是嗎?”“是的。”他看著我,臉上掛著探詢的表情。“那不是搶劫,是嗎?”“不是搶劫。”“沒有拿走傑弗裡斯法官的任何東西,是嗎?”“是的。”“這麼說,那不是搶劫,那不是報仇;他甚至不認識他,沒有任何動機,隻是決定躲在那裡等著他,用特彆可怕的手段殺害他。但是,當然,他是個精神病人——精神不健全——那可以說明一切,不是嗎?”我修辭講究地問道,賣弄似的掃了一眼卡桑德拉·羅伊斯切。“斯圖爾特偵探,他是哪個醫院的精神病人?”他似乎對這個問題感到吃驚。“俄勒岡州立醫院。”“他在那裡已經十年多了,不是嗎?”“我想是的。”“在州立醫院的法醫病房裡,犯刑事罪的精神病人被關在那裡,對嗎?”“是的。”“那不是過去十二年來艾略特·溫斯頓被關的同一個地方嗎?”“反對!”還沒等他回答,羅伊斯切便抗議道。“沒有任何前提表明,證人會直接知道此事。”“我撤回問題,法官大人。”我站在陪審席的一側,雙臂交叉抱在胸前。“好,斯圖爾特偵探,你已經作證說你對雅各布·惠特克是謀殺傑弗裡斯法官的人沒有一點疑問。但是,你還作證說你認為他的供認有些蹊蹺。我不需要提醒你,你是宣過誓的,斯圖爾特偵探,但是,我想請你仔細考慮一下你對這個問題的回答。當他告訴你——一遍又一遍地重複——你問他為什麼要殺人而他不能說時,你是不是認為這裡麵還包含著某些其他的意思,是不是認為他殺害那個他既不認識也沒見過的人實際上是有原因的?”“是的,我認為有可能。”“當昆西·格裡斯沃德遇害時,你是否認為這兩起謀殺案之間有什麼聯係——某種可能的聯係,儘管第二起謀殺案不可能是第一起謀殺案的凶手於的?”“兩起謀殺案幾乎完全相同。”“幾乎?”“是的。兩個受害人都是被刀捅死的,隻不過第一個受害人被掏出了內臟。”“但是,是否除了那點之外,它們完全相同?”“是的,但是,那個差彆起初似乎證明兩者之間沒有任何聯係。那是從來沒有向公眾公布的一個重要細節。由於那個原因,我推測第二個案子是某種模仿殺人。”“起初?”“是的。當我了解到逮捕的方式和地點時,我對兩者之間的聯係越來越表示懷疑:匿名電話,住在同一座橋下的流浪漢。很難使人相信兩者之間沒有某種聯係。”“你有沒有采取行動去追究這個疑團?”“當他們對嫌疑犯進行審訊時……”他停頓了一下,朝著辯護律師桌子點了點頭。丹尼坐在那裡,頭低垂到胸前,半睡半醒的。“我旁聽了審問。”“你沒有參與調查?”“沒有。”“我瞥了丹尼一眼,然後又看著斯圖爾特。“他供認了?”“沒有。我們沒有和他談多久。他身上很臟,必一須把他洗乾淨。但是,沒有,他沒有供認。”我離開陪審席,走向丹尼坐著的椅子,他剛剛開始注意傾聽。我站在他身後,雙手放在他的肩膀上。“羅伊斯切女士剛才問你,對雅各布·惠特克是否殺害了卡爾文·傑弗裡斯有沒有任何疑問。你旁聽了警方對被告的審問。你對他有罪有任何疑問嗎?”斯圖爾特畢竟是見過世麵的人。他知道這個問題有什麼地方不對勁。多半是出於本能而不是有意,他留出時間讓公訴方抗議。他用不著等待很久。羅伊斯切的胳膊用力地揮向空中,用力之大,似乎要把她的整個身體都一起帶向空中。“法官大人!”她大聲喊道,一隻手重重地擊在桌子上。“這太過分了!”賓漢姆幾乎要被她的勃然大怒逗樂了。“羅伊斯切女士,你想提出抗議嗎?”她看著他,嘴巴張著,眨了眨眼。“是的,法官大人,”她平靜下來。“這個問題需要再三思考。”“公訴人問這個證人,他是否認為被指控的那個人真的殺害了傑弗裡斯法官,”我答道。“同樣,我也想問問這同一個證人,他認為本案的被告是有罪還是無罪。”賓漢姆客氣地表示不同意。“我恐怕得說,我不完全讚成,安托內利先生。證人是頭一個案子的首席調查員。公訴人是根據那次調查詢問他的意見的。對那個問題沒有提出反對。”他補充說。他想讓我知道,如果那不是個恰當的反對意見的話,他也不會允許的。“你在要求他對他沒有涉及的案子發表意見。因此,反對有效。”“我改述一下那個問題,法官大人,”我邊說邊將身子轉過來,背朝著斯圖爾特。“關鍵不是他怎樣改述問題,法官大人。這個問題根本就不該問。”羅伊斯切立即大聲說道。“她說得對,安托內利先生。”“我下麵隻對斯圖爾特觀察到的事情提問。”“你不能讓證人發表任何結論性的意見,”賓漢姆堅持說。“是,法官大人。我保證不會問證人他對任何事情的判斷。”“法官大人!”羅伊斯切喊道。賓漢姆舉起一隻手,然後靠回他的椅子上,手指開始互相敲擊,嚴厲的表情籠罩在他的眉頭。很快,他又坐起,那種常見的有禮貌的笑容又回到了他那清潔、端正的嘴巴上。“我真是從來沒料到你會說出那種話來。”我不會在乎他的話,我甚至可以非常高興地看著一名任性的、高傲的法官在怒吼。這種法官多以給在他們麵前進行辯護的律師帶來痛苦為樂。如果這位法官的看法是正確的話,這種傷害就更令人難以忍受。儘管那是從來不起作用的雕蟲小技。“我道歉,法官大人。那是不可原諒的。”他久久地盯著我看了一會兒,然後看看陪審團。“有時候,在審判過程中,說了不該說的話,說話的人話一出口就後悔了。像在這樣的一個案子中尤其如此。在本案中,有些非常嚴肅的事情正在爭議之中。安托內利先生所說的一些事情,我要求你們不予理會,而且我知道他真的希望自己沒有說過這些話。我想讓你們非常清楚地理解這一點。斯圖爾特偵探被問了他對被告有罪還是無罪有什麼看法。我不知道他是否有看法;我知道的是,如果他有什麼看法也沒有關係。看法證明不了什麼。事實,隻有事實才是重要的。斯圖爾特偵探,像其他證人一樣,可以為他知情的任何事情作證——也就是說,他了解的有關事實。結論將根據審判中所確立的事實,包括斯圖爾特偵探提供的事實得出。但是,做出結論的不是證人們,當然也不是律師,也不是我。那個工作交給你們了,各位陪審員,隻能交給你們。因此,我現在要求你們,不要理會安托內利先生說的話,你們也不要根據證人的看法做出推斷,去確定被告是無罪還是有罪。你們明白嗎?”當十二個陪審員恭敬地一齊點頭時,賓漢姆的眼睛轉回來看著我。“你可以繼續講了。”如果陪審團認為我是熱心腸那還好說,如果他們認為我是生性好鬥,那麼我的律師生涯就到頭了。雖然這是法官的法庭,但卻是我的案子。“警方審問被告時你在場,對嗎?”“對,我在場。”“當問他問題時,他的眼睛看著彆處嗎?”“沒有。”“他是否緊張不安地擺弄著他的雙手?”“沒有。”“他在回答問題之前有沒有花很長時間去考慮他的回答?”“沒有。”“根據你的經驗,他有沒有做什麼事情,可以被看作是欺騙行為?”“沒有。”“他否認他殺了昆西·格裡斯沃德?”“是的,他否認。”“你相信他嗎?”“法官大人——”羅伊斯切喊道。“安托內利先生,”賓漢姆開始說。“撤回,”我揮手宣布道,離開證人,向我的椅子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