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1 / 1)

審判 D·W·巴法 4732 字 1天前

我開車直接從州立醫院來到我曾作為無家可歸者在那裡度過了一天一夜的市區大橋下,但是我沒能找到他。我惟一的證人已經消失了,搬到其他臨時居所去了,消失在日日夜夜充斥在我們眼前的龐大的遊民隊伍裡。隻有他知道把刀子給了我那無辜的當事人的那個人的身份。我一直那麼肯定,那麼自信,知道是誰乾的,他為什麼要這樣於。但是,此刻當我坐在那兒聽著公訴人開始陳述時,我懷疑自己什麼都不知道。卡桑德拉·羅伊斯切的陳述清晰、精確,字字句句義憤填膺,你不由得會以為被告所受的指控不是他殺死了某個他從來不認識的人,而是殺死了他自己的母親。這種事我以前聽說過無數次,在夢中也多次夢見過。在某個地方肯定有一本卷著書角的手冊,逐段敘述了在審判殺人犯的開始陳述中,公訴人應該說些什麼。一切都有公式可循;公訴人必須證明的每一個事實都已到位。羅伊斯切身穿一件普通的黑上衣,深色長襪和黑鞋子,站在離陪審席幾步遠的地方。她變換了一下語調,用莊重的聲音輕輕地念出一串她準備傳喚的證人的名字,以及她期望他們每人能夠提供的證據。“當你們聽完了所有的證據,”她最後說道,褐色的眼睛裡閃爍著自信,“我知道你們就會同意,州法院終於卸下了重擔,約翰·史密斯毫無疑問是有罪的。”被告——人們隻知道他名叫約翰·史密斯——坐在我身旁,擺弄著他的領帶。他以前從未戴過領帶,現在每天早上副治安官把他帶進法庭時,我就把領帶戴在他脖子上。他胡子刮得乾乾淨淨,理了個不錯的發型,看上去完全像個正常的年輕人,隻是有時他還會張大著嘴,腦袋兩邊來回搖晃。他在陌生人麵前顯得很膽小,甚至有些害怕,但我發現他對正在進行的程序也感到很好奇。起初,他眼睛老是盯著桌子,不願抬起頭來,但是,當他漸漸習慣了環境,尤其是那十二名陪審員的臉後,他開始抬起眼睛來。他看著卡桑德拉·羅伊斯切對陪審團陳述他為什麼應該被判謀殺罪。在她講完後,他對她笑了笑,仿佛她剛才講的是一些讚美之詞似的。羅伊斯切讓法庭上的人聽她陳述了將近一個小時。她坐下後,擠坐在硬木凳子上的聽眾挪了挪身子,發出一陣輕微的沙沙聲。我低頭坐在椅子裡,兩個食指壓在嘴唇上,心裡仍在思考著,當法官叫到我的名字時,我到底該說些什麼。“你想做一個開始陳述嗎?”賓漢姆法官問道。我朝陪審團看過去,看著他們眼裡的神情。“是的,尊敬的法官大人,”我邊說邊站起身來。選擇陪審團花了四天時間。在那四天的大部分時間裡,我一直在說服他們:他們出庭的任務不是要弄清楚昆西·格裡斯沃德被謀殺的那天晚上到底發生了什麼,而是州法院是否有確鑿證據證明被告有罪。這種事我以前做過無數次,說服陪審員們在他們考慮給某人定罪前,不要去注意可能發生了什麼這一類常識性的問題,而是要強調無可爭議的事實。但是,這次情況不同。如果我要打贏這場官司的話,單單堅持證據確鑿還不夠。我站在陪審席的一側,一隻手放在扶欄上,一隻手伸進西裝口袋裡。這個陪審團和所有其他陪審團沒有什麼兩樣,其中三人大學畢業,一兩個人高中畢業後還接受過一些培訓,但大多數人的正規教育都隻到高中為止。他們中間沒有醫生、律師、公司行政人員,也沒有人擔任過任何重要的公共職務。十二個陪審員中有四人已經退休,七個女陪審員中有三人已經當了祖母。雖然陪審團的組成不具有很好的社區代表性,但從另一方麵講,它是一麵完美的鏡子,照出了我們的真實麵目。這是一些願意主持公道的人,他們願意跟隨知道什麼是公道的人,不論那人是誰。我坦率地開始了我的陳述。“在各位做忠實回答宣誓時,我有機會向你們一一提出了問題,我們花了很多時間談論證據確鑿及其含義。羅伊斯切女士不斷地說,證據確鑿並不以意味著不能有一點疑問,而我則在不斷地說服你們,在你們判定某人有罪之前,最好不要有一絲疑問。我這一輩子很久以來都是這樣做的,而且永遠不會改變。我們不斷地問這些相同的問題,不斷地使你們相信‘證據確鑿’的含義。你們知道我為什麼要這樣做嗎?”我的眼睛掃過前排,逐個地看著每個陪審員,最後落在一位少婦——瑪麗·艾倫·康克林——身上,她雙手交叉放在大腿上坐在那兒。“因為我很久以前就懂得了,勝訴的最好辦法是使陪審員們相信,他們的責任不是判決被告是否有罪,而是裁定州法院是否能夠證明被告有罪……證據確鑿地證明。”我的目光從那位兩個孩子的母親的身上移開,落在了後排一位拉丁美洲裔的中年男子赫克托·皮卡多的身上。“你們到這兒來不是來判斷事實真相的;你們來這兒是要判定州法院告訴你們的是否是事實的真相,也不是要你們相信他們的話,而是要你們用最嚴格的標準證明他們的話。我需要的是能夠堅持這一點的陪審團——被告有權選擇能夠堅持這一點的陪審團。這就是我不斷地提出那些問題的原因,問你們州法院承受這個困難得令人難以置信的負擔是否公平,問你們公訴人必須證明這個案子,而被告不必證明任何東西是否公平。”我離開扶欄,雙手交叉抱在胸前,低頭看著鋪著地毯的地麵。我自己笑了笑,搖搖頭,過了一會兒,抬起眼睛,側眼看了一眼陪審團。“事實是,在大多數案子中,如果我們必須證明什麼的話,我們是無法辦到的,因為,你們知道,在大多數案子中被告是有罪的。”我從眼角看見法官突然抬起了頭。“那就是被告律師始終強烈堅持舉證責任全在公訴人身上的原因;那就是在多得記不清的案子裡,我始終堅持被告不用站到被告席上來為自己作證的原因。”長桑德拉·羅伊斯切坐在椅子邊緣,時刻準備著,一旦發現任何可以反對的東西,立刻站起來提出反對。“我們有這麼一條非常著名的陪審團法律要點說明——在你們宣誓擔任陪審員時賓漢姆法官對你們說過,我在各位作出忠實回答宣誓時也花了大部分時間講述這一點,那就是你們不能宣判任何人有罪,除非他們的罪行證據確鑿。另外還有一條陪審團法律要點說明,我們還沒有談到,但是,如果被告要求的話,我們必須將之公布於眾。”我走回律師席旁,打開放在我的拍紙簿旁的文件夾,從裡麵抽出一張紙來。“就是這個,”我說著,揮了揮手中的那張紙。“這就是名為‘被告不作證’的陪審團法律要點說明。該說明規定,你們不該對被告不作證發表意見,你們決不該在審議時考慮那個因素。法官會對你們說,這個規定並不重要。但是,事實上它很重要。那表明被告有一些不想讓你們知道的事情。那並不一定表明他這次肯定犯了罪,也許隻是表明他以前做過一些壞事,犯過一些嚴重的罪行,一些表明他不誠實或有強烈暴力傾向的罪行。那些情況也許會使陪審團認為,由於他以前犯過罪,他很可能這次又犯了。“有過這樣的例子。在庭審時被告不作證,因為儘管他這次沒有犯罪,但他有過犯罪記錄,而無法讓人相信他講的是真話。但是,在更多的情況下,被告不作證是因為他有罪。被告犯了罪,但是,由於律師不能讓會作偽證的人作證,由於被告惟一能提供的真實證詞就是招供罪行,因此他根本就不能作證。於是,陪審團就必須懂得這一法律要點說明,”我說著,將手中的那張紙舉到齊肩高,然後把手放到一側。“誰也不許強迫罪犯作證,”我繼續說道,飛快地看了卡桑德拉·羅伊斯切一眼。“誰也不許阻止無罪者對他們所了解的情況作證。”她從椅子上站了起來,舉起手以引起法官的注意。“反對,法官大人。”她說,並沒有提高嗓門,剛好使人們能聽見她的聲音。她很聰明。在這場遊戲中發火還太早。賓漢姆雙手緊握,支著下巴,禮貌地笑了笑。“請講。”“安托內利先生不是在陳述他希望有證據證明些什麼,而是試圖給被告的可信度定性。”法官轉向我,臉上帶著同樣禮貌的微笑。“我認為,法官大人,陪審團有權知道證人是在什麼情況下作證。例如,當一個專家證人作證時,那個專家的資格——”“在審查證人時就已經被調查清楚了,”羅伊斯切插話道。“但是,他所說的根本就不是專家的資格,法官大人,他是想用陪審團法律要點說明——很明顯,法律要點說明似乎不適用於本案——來提高證人的可信度。”那正是我想達到的目的,我們兩人都清楚要想阻止這個話題為時已晚。她隻不過是儘力想讓陪審團知道,我沒有遵守遊戲規則,讓法官知道,即使是在開始陳述中,她也堅持必須遵守規則。她很精明,但是,她要是知道我是多麼欣賞她的精明的話,她一定會感到十分驚訝的。賓漢姆已經聽夠了我們兩人的爭論。“也許有關陪審團法律要點說明應該留到辯論結束時再討論·”他用他那彬彬有禮的口氣說道,使他的每一個決定聽上去都像是有益的建議。羅伊斯切提出反對時,我一直站在原地沒動。現在我向前走了幾步,離陪審團更近了,接著我剛才的話頭繼續說下去。“本案的被告將要作證,他將告訴你們他所知道的事情,儘管他所知道的一切僅僅是他沒有殺害昆西·格裡斯沃德,他這一生從來沒有傷害過任何人。他住在大橋下,那座你們中的一些人每天開車上班時經過的大橋。他是這個城市裡的無家可歸者之一。他們每天四處遊蕩,撿垃圾,撿其他人扔掉的東西,撿他們能穿的東西,撿他們能用的東西,撿他們能用來換點錢或食物的東西。他住在橋下,無家可歸,孤獨一人,有人給了他一把刀——殺死昆西·格裡斯沃德的那把刀。他拿了那把刀,保留了下來,當警察去的時候,他告訴他們刀是他的,並告訴了他們他是怎麼得到的。”我聳聳肩。“他們不相信他。我們為什麼要相信他?一個匿名電話告訴了警察在哪兒可以抓到凶手,而他就在那個地方,他手中有那把刀,而且——咱們還是照直說吧——他們認為他瘋了。”我停頓了一下,雙手放在扶欄上,身體前傾,注視著陪審員們的眼睛。“當你們聽他作證時,你們也會有同樣的看法的。他說的話很滑稽。他的話並不總是非常清楚,有些詞好像永遠也說不出來。他會轉動眼睛,他的嘴角有時候會耷拉下來,我甚至還看見他流過口水。”我猛地轉過身來,朝他坐的地方看去。他正看著我,腦袋向後仰,嘴半張著,蒼白的眼睛裡流露出渴望、信任的神色。“難道他會殺人?”我問道,朝陪審團轉過身來。“不,你們會覺得那是他最沒有能力做的事。當你們聽完了他的話以後,當你們聽完了他從孩提時代就受到的肉體折磨和性虐待的揪人心肺和令人憤慨的故事以後,你們就會認為他根本不可能殺人。他是一個誰也不要,甚至連他母親也不要的孩子。沒人關心他,沒人保護他,沒有人為他做過任何事情。沒人送他上學,甚至連身份也不給他。沒有他的出生記錄,沒有他的任何記錄。他根本不存在。他連名字也沒有。”我扭頭看看他,然後又轉過頭來。“約翰·史密斯?那是警察逮捕他,指控他犯有謀殺罪而發現沒有他的指紋記錄時給他起的名字。他的真名叫丹尼。如果說他有過姓的話,丹尼也不記得了。由於從來就沒有過他名字的記錄,所以他永遠也不會知道自己姓什麼。實際上,丹尼一出生就是個孤兒。他要是沒有來到這個世上也許反而更好。不,”我說,改變了主意,“要是那些對他做出種種惡行的人沒有來到這個世上反而更好。”我冷靜地描述了他所遭遇的幾件事情:他被用鏈條鎖在床上,他身上布滿了鞭痕和香煙的燙痕。“公訴人會堅持認為,這些可怕的事情把他變成了一個沒有良心的動物,他會毫無理智地去殺人。你們聽了他的證詞後,可以自己做出判斷,看他是不是一個他們所說的邪惡的殺人犯,還是你們所見過的最不具備傷害能力的人之一。”我雙手插在褲袋裡,在陪審員席前麵來回走動。然後,我皺起眉頭,停住腳步,抬起頭來。“他們指控他殺了一個人。那沒道理。他們應該指控他殺了兩個人。”法庭裡死一般的寂靜,沒有一點聲響,就好像大家都在屏息斂氣,等待著下麵將要說些什麼。“被告被指控殺害了昆西·格裡斯沃德。但是,不管是誰殺害了昆西·格裡斯沃德,他在這之前肯定還殺過一個人。是兩起謀殺,不是一起;是兩個巡回法院法官被殺害了,不是一個。在將近一百五十年的曆史中,從沒有人殺害過在職法官,而現在,在幾個月的時間裡,有兩位法官被殺害了,而且是以完全相同的方式被殺的。卡爾文·傑弗裡斯,那位巡回法院的主持法官,是在法院後麵他停車的停車場裡被人用刀捅死的。昆西·格裡斯沃德,他在傑弗裡斯死後擔任了巡回法院的主持法官,是在同一個地方被殺死的。被告被指控犯了一起謀殺罪,而沒有被指控另一起。為什麼?因為他們知道他與卡爾文·傑弗裡斯謀殺案毫無關係。但是,讓我再重複一遍:不管是誰殺死了卡爾文·傑弗裡斯,殺死昆西·格裡斯沃德的也必定是他。約翰·史密斯——丹尼——沒有殺害卡爾文·傑弗裡斯,他也沒有殺害昆西·格裡斯沃德。”我走到陪審員席的一側,證人席的旁邊,朝擠得滿滿的法庭看去,每一雙眼睛都在看著我,每一張臉都露出聚精會神的表情。在最後麵,最後一排,詹妮弗正在表情嚴肅地看著我,仔細聆聽著每一個字。“你們一定還記得卡爾文·傑弗裡斯謀殺案,”我說,又回過頭來看著陪審團。“我們看到的,我們談論的全都是那樁案子。從州長到下麵的每一個人似乎都卷入到這樁案子裡去了。不管警方做了什麼,那都是不夠的。我們要求拿出結果來;我們要求抓獲凶手;我們要求依法懲處凶手。”我站在那兒一動不動,朝律師席看過去,隻見卡桑德拉·羅伊斯切正在做筆記。我停住話頭時,她舉起手,看見了我的目光。“他們從來沒有抓住過殺害卡爾文·傑弗裡斯的凶手。警方不知道凶手是誰,地區法官辦公室不知道凶手是誰。”過了好一會兒,她才知道我的用意,即使那樣,她也無法完全相信。“法官大人,”她猛地站起身來說道。“我可以提問嗎?”我假裝很生氣。“法官大人,這是公訴人第二次打斷我的開始陳述。我並沒有那樣對待羅伊斯切女士,不論我對她所說的有什麼看法!”賓漢姆一句話沒說,而是揮揮手,表示他有話想私下裡說。他從椅子上站起來,從離陪審團最遠處的法官席一側走下來。“你有什麼反對意見,羅伊斯切女士?”他問道。他的聲音始終彬彬有禮,但他無法完全掩飾心中的惱怒。他喜歡一切都進行得順順當當,這時他已經能感覺到即將到來的麻煩了。“他的陳述顯然是假的,”羅伊斯切強調說。“他和我一樣清楚他所說的不是真實的。警方逮捕了傑弗裡斯謀殺案的凶手。凶手招供了。而且,法官大人,”她用力地小聲說道,“他想把傑弗裡斯謀殺案扯進來,以此迷惑陪審團。那個案子與這個案子毫無劃關係。”賓漢姆聽著她的話,眼睛看著地麵,拇指和食指捏著人中。她說完後,賓漢姆看了看我。“我有權發表我自己對這個案子的看法,法官大人——任何能夠說明這個案子的事實的看法。羅伊斯切女士應該聽得更仔細些:我沒有說警方沒逮捕任何人,我是說他們從來沒有抓住凶手。”我們所站的距離僅相隔幾英尺。我的目光直接移到了她身上。“如果你認為他們……”她大怒。她直視著法官,他又在低頭看著他的鞋子。“他知道我沒有機會反駁他的開始陳述。”“你當然有機會,”我打斷她的話。“那叫結束陳述。”賓漢姆抬起頭來。“被告有權提出不同的看法。公訴人有權提出任何反駁那種看法的相關證據。”他看看我,又看看她。“你們兩人都是優秀的律師。到目前為止,你們兩人都做得不錯。”他微微點了點頭,露出一絲笑容,又說道,“我們就這樣繼續下去。”這是一個恰如其分的嚴厲警告。羅伊斯切回到她的座位上,賓漢姆也回到他的法官席上。“安托內利先生,”他坐下後說道,“請繼續講。”我朝法官點點頭,然後轉向陪審團。“先是卡爾文·傑弗裡斯被殺,接著是昆西·格裡斯沃德。他們兩人被殺的方式相同,他們兩人被殺的地點也相同。但是,他們到底為什麼會被殺呢?誰會有理由去殺害他們兩人呢——不單單是卡爾文·傑弗裡斯,而且還有昆西·格裡斯沃德?”我一隻手背在身後,另一隻手揉了揉脖子後麵。“這個案子的最大難點就在於:必須弄清楚為什麼有人想殺害昆西·格裡斯沃德。每一個認識卡爾文·傑弗裡斯的人都能理解為什麼有人想要他死:他是世界上最可惡的人之一。”那完全是一種純粹的本能。如果有時間多考慮一下的話,羅伊斯切也許不會那樣做。不知是出於顏麵問題,還是出於她對庭審規定的認識,卡桑德拉·羅伊斯切憑著一時的衝動,忽地站了起來。“反對,法官大人。”這一回,法官對她表示讚同。“安托內利先生……”我轉過身來,瞪眼表示蔑視。“卡爾文·傑弗裡斯的性格不僅提供了彆人殺他的動機,而且提供了本案中的受害者被殺的原因。證人——被告打算傳喚的證人——的證詞將證實我所說的有關已故法官傑弗裡斯的一切,法官大人。”法官噘起嘴,十指相互敲擊著。“很好,”過了一會兒,他說道。“但請限定在合理的範圍內。”我感到那話毫無理由,於是,我又轉身麵對著陪審團,麵帶不合時宜的微笑。我自己也覺得好笑:那話竟然會使我如此生氣。我和所有法官一樣,非常尊重賓漢姆,但是,他和其他人一樣,是傳統觀念的奴隸。我們不應該說死人的壞話。“傑弗裡斯法官活著的時候我就說過他的壞話,”我對陪審團說。“我當著他的麵說他的壞話。他曾經把我關進監獄,因為我在一次審判中對他講了我的真實想法。我也許不該講真話。我講了真話,他把我關進監獄,我也許是活該。但是,不管我是不是活該,卡爾文·傑弗裡斯對我的所作所為與他後來對我認識的一個人的所作所為相比起來根本算不了什麼。那是一個我喜歡的人,一個我認為會成為這個城裡最優秀的律師之一的人。他的名字叫艾略特·溫斯頓,卡爾文·傑弗裡斯對他的所作所為比謀殺還要惡劣。“法律是社會的集體智慧,它要求我們按照理智的法則生活,要求我們控製衝動,以文明人的方式行事。那些身穿黑色法袍的法官,肩負著比任何人都重的責任,毫無畏懼,毫無偏袒地用法律來審判站在他們麵前的人,我們幾乎想不出,有哪一個法官比卡爾文·傑弗裡斯的能力更強,腦子比他更聰明;我們也幾乎想不出,有哪一個法官會比他更不配尊敬的法官這個稱呼。卡爾文·傑弗裡斯是法律界的恥辱。他對法律毫無興趣;他對正義毫無興趣。他隻關心權力,以及如何用權力來獲得他想得到的東西。而他想得到的,女士們,先生們,他最想得到的,是艾略特·溫斯頓的妻子,而且不單單是他的妻子。“那時艾略特年輕、聰明,工作努力,雄心勃勃,有一個他深愛的妻子,還有兩個他疼愛的孩子。他遇見了卡爾文·傑弗裡斯,對自己受到關注而感到高興。他成了法官僅有的幾個朋友之一,傑弗裡斯和他談法律,傑弗裡斯想——或者說他聲稱想——幫助他。艾略特對他絕對信任,因此,當傑弗裡斯告訴他有關他妻子的事情時——那都不是真的——他沒有理由懷疑他的話。艾略特開始懷疑妻子對自己不忠,但是,他絕沒有想到她是在與他自己尊敬的人通奸,而這個人沒有孩子,待他就像自己的兒子一樣。“他們設計陷害他,他們兩人,他可靠的朋友和他忠實的妻子。他們不斷地用假傳聞和可怕的謊言來增加他的疑心,攪亂他的大腦,直到把他逼得精神錯亂。艾略特被指控殺人未遂,送進了精神病院。他被送走後,他妻子與他離了婚,嫁給了法官;然後,他們兩人一起宣稱他是個不合格的父親,因此好心的傑弗裡斯法官就可以收養艾略特的孩子,稱他們為自己的孩子。”我把手放在扶欄上,朝陪審團俯過身子。“這一切與被指控犯了謀殺罪而正在受審的約翰·史密斯有何關係?按卡爾文·傑弗裡斯的指示行事,確保艾略特·溫斯頓被送到一個他無法乾擾他從前的朋友和他的前妻的一切行動的地方去,乾這件事的那個法官就是昆西·格裡斯沃德。”我的目光從陪審席的一頭掃到另一頭。“你們認為是誰最希望卡爾文·傑弗裡斯和昆西·格裡斯沃德死?你們認為是誰有殺死他們兩人的動機?這個問題隻有一個答案,不是約翰·史密斯。”我說道,轉身朝律師席走去,邊走邊搖頭。我結束陳述時已近下午四點,賓漢姆法官決定第二天上午再傳喚公訴人的第一個證人。陪審團成員從審判室魚貫而出。當我們身後的聽眾擁進過道,慢慢地移步走出後麵的雙開門時,卡桑德拉·羅伊斯切耐心地等待著,直到聲音靜得法官能聽清楚。“請講,”他說,臉上掛著愉快的微笑。“法官大人,我們到你辦公室去好嗎?”她問道,也看了我一眼。“我有件事想請法庭考慮。”賓漢姆法官的辦公室隻有一個窄窄的房間。兩扇大窗戶占去了他棕色木質辦公桌後麵牆上的大部分空間。沒有窗簾,軟百葉窗一直拉到頂。淡色書架上放著州法院所有案件的全集,那是上訴法院判案的依據。在對麵通往書記員辦公室的門旁邊的牆上是一個三層的小書架,上麵放著他妻子的照片,還有他已成年的孩子們的小家庭的照片。在最底下一層看不見的角落裡,有一尊已經失去光澤的網球運動員的黃銅塑像,手裡的球拍高高舉過頭頂。那是在某次早已被人遺忘的鄉村俱樂部錦標賽中獲得的獎品。在他辦公桌後麵的角落裡立著一根高爾夫輕擊球杆,他不用起身就能夠著。由於年代久遠,而且使用頻繁,纏在球杆把子上的膠帶已經散了開來。賓漢姆脫去法袍,小心地將它掛在門後的衣鉤上,換上了西裝。他身高不到五英尺九,但他身體健康,步履輕快,看上去比實際身高要高一些。他頭發很短,梳理得緊緊貼在頭皮上。他的臉和雙手很乾淨,他的牙齒整齊雪白。他這種人即使穿著西裝睡覺,第二天早上起來時看上去仍然是衣冠整潔。他坐下來,先後將西裝裡麵的襯衫袖子拉拉好。他看著羅伊斯切,抬起眉頭,等著她開口。然後,他突然把目光轉向我。“恭喜你,”他說,光滑的額頭微微向前傾。“我剛剛聽說,”他轉向羅伊斯切,“安托內利先生要結婚了。”他解釋說。“什麼時候舉行婚禮?”法官愉快地問道。“過幾個星期吧,”我答道。“等這個案子一結束。”儘管我們兩人幾乎毫不相識,但是卡桑德拉·羅伊斯切把手放在我的胳膊上,滿臉堆笑,立即也向我表示祝賀。然後,幾乎是在同一瞬間,她又開始極儘毀滅我之能事。“法官大人,坦率地說,”她說,嘴邊的微笑依稀可見,“安托內利先生在他的開始陳述中提出了一些州法院沒有料到的問題。因此,我們覺得有必要請求修改我們的證人名單。特彆是,我希望獲準傳喚警察局的人,讓他對傑弗裡斯法官謀殺案的調查結果作證。”她停住話頭,靠坐在椅子裡。“他們原來沒有打算這樣做,法官大人。這當然會延長這個案子的審理時間。但是,在出現了今天法庭上的那種情況之後,我想我們彆無選擇了。”賓漢姆點點頭,然後轉過臉看看我。“我準備同意她的請求——除非你想用其他理由說服我。”“你打算傳喚誰?”我問她。她聳聳肩膀。“案件的主要調查員之一。我還不知道是誰。”“我沒意見,法官大人,”我說,儘量顯得無所謂的樣子。他看看羅伊斯切,然後又看看我。“那好,”他說著站起身來,“看來今後的幾個星期一定會很有趣。”法庭裡空空蕩蕩。丹尼被帶回牢房去了。我收拾起散放在桌上的記事簿和文件,塞進公文包裡。我小心翼翼地拎起公文包,希望重新縫過的皮把手不會散開。在外麵的過道裡,霍華德·弗林正倚在牆上看著報紙。他一見到我,馬上把報紙一疊,塞進上衣口袋裡,與我並排朝電梯走去。“你的表現真棒。你覺得你能證明兩起謀殺案都是艾略特乾的?”“證明?當然不是!我要做的就是讓他們想想,也許是他乾的。證明?我根本不知道從哪兒著手。”我們乘電梯來到一樓。我們從進入法庭的每一個人都要經過的金屬檢測器旁走過時,突然響起一陣扭打聲。一個肩膀很寬,骨瘦如柴的人被兩個穿製服的人摁倒在地上,他一隻胳膊在亂舞。那人是個流浪漢,頭發又長又臟,胡子稀稀拉拉,身上的衣服肮臟不堪。“讓我進去,”他歇斯底裡地叫喊著。那些人將他的手死死地擰在背後,好不容易給他帶上手銬。在法院外麵,一輛裝著塑料袋和廢金屬的購物手推車倒在台階的最下麵,輪子還在轉著。有人說,那人想進去,被趕了出來,然後他就想從門裡衝進去。似乎沒人知道為什麼。弗林和我交換了一個色。“沒什麼,”他說,扭了扭嘴。“一個瘋子而已。”我漫不經心地點了點頭。“你今晚有聚會嗎?”我們走開時,我問道。“是的,”他答道,臉上露出詭秘的笑容。“除非你想出去喝個爛醉。”“斯圖爾特會去嗎?”“當然。”“完了後你們要去酒吧?”“當然。”他用眼角看看我。“你去嗎?”“說不準。我也許會去。”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