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我們就要結婚了,詹妮弗便搬來和我住在一起。我們一起單獨度過了五天,儘量不去過多地談起我們錯過的事情。人到中年,所有的魅力消失殆儘,我們一股腦地消耗光了我們殘存的激情,懂得了愛情中更加溫柔的情感。下一個星期天的傍晚時分,我們離開了我再也不會獨自一人居住的房子,驅車駛下長長的斜坡車道,穿過打開的鐵門駛上下麵的街道。她情不自禁地笑個不停。“你看上去真可怕!”“這就是我的謀生之道,”我說,臉上毫無表情。“法律是個高尚的職業。”“試著那副模樣到法庭上去看看。”“我曾經——乾過一次,”我答道。她點點頭。“你坐牢的那次。雖然我沒有親眼看見你那模樣,但是——請相信我——你現在的樣子看上去更可怕。你也許又會被警察抓起來,投進監獄。”她開車送我進城,在一個小公園旁的一個黑暗角落裡讓我下車,距離流浪漢們有時候可以在那裡得到食宿救濟的慈善會堂一個街區。“你穿得夠暖了嗎?”我打開車門時她問道。“空氣裡寒颼颼的。今晚要降溫了。”她那雙憂鬱的大眼睛看著我。“瞧你!我們一起生活還不到一個星期,你不刮臉,穿得像個流浪漢,你編造出從來沒有哪個女人聽說過的最最不能容忍的借口,找出你必須在外過夜的理由。”“你沒事吧?”我問道,欠身與她吻彆。她久久地擁抱著我,悄悄地笑話我說,五天沒刮胡子,臉粗糙無比,還取笑我身上的氣味太好聞了,很難冒充流浪漢。當她確信我並不想去的時候,她裝出一副不在乎的樣子,最後吻了我一次放開了我。我雙手插進尺寸過大、破破爛爛的舊羊毛外套的口袋裡,目送她驅車而去,然後,我便轉過身,邁步走進夜色裡。起初,我有一種探險的感覺,就像一個剛剛開始遠征的人,危難和艱險看起來似乎依然充滿浪漫色彩,飽著肚子談論饑渴當然不知道是什麼滋味。我此行的目的是要儘我所能彝清楚是誰殺害了昆西·格裡斯沃德,然後把殺人凶器給了某個無法解釋凶器來自何處的人。但是,在我內心深處,我還想了解像這樣生活會是什麼樣子:無家可歸,遭到拋棄,周圍都是你不能擁有的東西,還有看見你來就穿過街道逃跑的人們。天還沒有完全黑下來。在人行道上,從對麵方向走過來一男一女,他們看見我時,儘可能地離我遠遠的。我徑直朝他們走過去,伸出一隻手。“給幾個零錢,好嗎?”我扯著粗啞刺耳的嗓門乞討。我的頭轉向一邊,我的下巴低垂到胸口。“一整天沒有吃東西了,”我說,用我的眼神乞求著。他做出我也許會做的舉動。他用胳膊摟著她,試圖用他的肩膀保護她。她容顏俊美,衣著考究,當他們匆匆走過時,她用厭惡的眼光看著我。我成功了,心中感到一陣振奮激動。“好吧,”我用正常的聲音衝著他們身後嚷道,“要是沒有零錢的話,那麼把寶馬車的鑰匙給我怎麼樣?”。那男人回頭飛快地瞥了我一眼,然後加快了腳步,擔心我會跟上去。我穿過街道走向慈善會堂,打量著伸展四肢靠在大門附近磚牆上的那些眼神呆滯的人,他們在等著開門。我走過他們身邊,轉過角落。在窗戶臟兮兮的廉價旅館和燈光昏暗的酒吧裡,人影慢慢地滑過地麵:穿著緊身短裙的妓女和麵帶一閃而過、自嗚得意微笑的麻臉癮君子;錢包鼓鼓的準備花錢買享受的肥佬;沒人要的且又無家可歸的形容枯槁的女人。這就是我現在走進的世界,這不是我自己的世界。在一家成人書店後麵的一條小巷子裡,我在垃圾桶裡翻找著,望著從後門出出進進的人們,意識到自己仿佛變成了隱身人。一個穿著黑色迷你皮裙子的姑娘領著一個大腹便便的矮男人出了門。在他數錢的時候,那姑娘用精明的眼光看著他,然後把錢塞進乳罩裡,跪在他麵前,乾起她收了錢該乾的營生。完事後,她看著他緊張地出了小巷走上人行道,然後向我轉過身來,我正在離她不到十英尺處的垃圾桶裡翻尋。“我敢打賭你也希望能享受一下,”她傻笑著說,然後走進屋裡。我剛彎下腰向另一個垃圾桶裡看去,突然,我從那垃圾桶上翻了過去,落在另一側的一堆垃圾上,埋進了倒塌在我頭上的垃圾裡麵。我扭來拱去,伸出頭來,想站起來,但又被推倒了。一個身材笨重的人,呼出難聞的氣味,嘴裡流著口水,那張嘴像是個腐爛物滋養地。他對我揮舞著胳膊,用一個手指頭指指他的胸口。“這是你的地盤?”我問道,一邊爬到旁邊,爬到他夠不到我的地方。“你的地盤?”我邊問邊點頭。我不停地爬著,不停地重複著相同的問題,讓他知道我的侵占完全是無意的。我爬出好遠,掙紮著站了起來,說道:“對不起。”我倒退著走下小巷,一個勁地道歉,然後,當我感到安全了,便轉過身子,飛快地離去。那天深夜,我向莫裡森街大橋走去。我拖著幾塊在灌木叢裡找到的破紙板,鑽進這條臨時湊合的“毯子”下麵。地麵又硬又涼,石塊硌人,我每一次翻身,還沒等鬆快幾下子,便開始感到新的一處疼痛。那天夜裡,我幾乎一夜沒睡,就是睡著了,時間也很短。雖然我剛到的時候沒看見幾個人,但是我能感覺到四周到處睡著活生生的軀體。歲月如流,但是我在縣監獄度過的那幾個夜晚給我留下的記憶在我的腦海裡依然很難抹去。這次和那次不同。沒有人喊叫;沒有人呻吟或嗚咽或咒罵;沒有人弄出聲響。什麼也沒有。惟有正在他們自己的床上睡覺的人們沉重的翻動聲,那是他們中間僅有的幾個人。我覺得自己根本就沒有睡著,但是,當我睜開眼睛時,太陽已經出來了,汽車在頭頂的大橋上發出震耳欲聾的聲響。我的嘴裡像含了膠水似的黏糊糊的,牙齒疼痛。我從紙板“毯子”下麵爬出來,向四周張望。兩個男人並排站著在河邊上撒尿。旁邊,一個男人坐在那裡,正往水裡浸泡襯衫,然後雙手把襯衫擰乾。混凝土樁旁邊的陰影裡,四個男人圍在一小堆火旁,烤火取暖,而開水在一把藍色的鋁壺裡滾沸著。沒有一個人朝旁邊挪挪讓我進去,我隻好站在幾英尺開外的地方。在河邊洗衣服的那個人回來了,手裡拿著他的襯衫。“讓他也坐進來,”他在圈子裡坐下時說道。“過來吧,”他見我不動,便又說道。他們讓出了一點地方,我加入了他們。他們誰也不說話。看著他們,目光呆滯且睡眼朦隴,我不知道有多少人知道為什麼。“這是城裡最好的咖啡,”那漢子說,催我喝一杯。我的眼睛看著他後麵的大河。他搖了搖頭。“水是從泉裡流來的。我用水壺灌的。”我不知道我那無意的一瞥是否露出了破綻。我裝出一臉茫然的表情,好像我不知道他為什麼覺得有必要解釋如此明白的事情。以此來掩飾我的失誤。我的眼睛依然看著他,喝了一口咖啡,那股爛臭味兒幾乎讓我嘔出來。他又看了我一會兒,然後自己微笑著,垂下了他的目光。沒有一個人說話,不對我說,也不對任何人說。他們圍成一圈坐著,喝著那蹩腳的咖啡。過後我發現,那是用從我最喜愛的一個飯店後麵的垃圾堆裡撿來的咖啡渣煮的咖啡。過了幾分鐘,仿佛是看到了我沒有注意到的無聲的信號,他們都站了起來,一句話也不說,朝四麵八方慢慢散去。給我杯子喝咖啡的那個人滯留在後麵。“你今晚回來嗎?”他問。我白了他一眼,讓他明白不要多管我的閒事。他似乎看出了我是個有威脅的好鬥者,但他沒有流露出來。他的手伸進大衣口袋裡,掏出一瓶半品脫裝的威士忌遞給我。“請自便吧,”我拒絕了他的好意時,他說。他擰下瓶蓋,猛地喝了一大口,用他那油膩膩的破袖子抹了抹嘴。“能幫著把咖啡壓下去,”他把酒瓶塞回口袋裡時說道。我準備走了。“你可以跟我一起走,要是你願意的話,”他說。我停下腳步,回頭看看。他已經轉身沿著一條小路朝前走了,那條小路從橋下通過,延伸到另一側。我在後麵跟著,當我們到達頂上時,他把一叢灌木扒拉到一旁,拽出一輛生鏽的購物小推車,車上堆著裝得鼓鼓囊囊的黑色垃圾袋。他伸長脖子,眯縫著眼看看耀眼的白色天空。他雙唇緊閉,嘴巴來回移動,做出了決定。他打開頂上的袋子,掏出一件橄欖綠軍用偽裝服。他脫下大衣,卷成一團,使勁往車籃裡塞,然後穿上偽裝服。我們在城裡走街串巷,在每一個垃圾簍子前停一下。很快,師徒之間的勞動分工就形成了。我推著車,每一次我們停下時,他就在垃圾桶裡進行徹底搜索,決定什麼東西沒有用,什麼東西有價值。他總能找到一些東西,一個瓶子,一隻罐頭,一些可以變成現錢的玩意兒。當我們來到法院後麵的公園時,我想起了那天深夜我在那兒見到的兩個男人,做著我們現在正在做的事情。不知何故,過去那夢魘般的幽靈仿佛預示了我自己的生活。在法院大門外麵的人行道上,我擔心可能被人認出來,便離開我的新朋友和夥伴,獨自去翻尋鐵絲網眼垃圾簍子。我站到馬路牙子上的燈柱附近,模模糊糊地看著我認識的人在門裡進進出出。我聳起肩膀,把帽簷拉得低低的遮住耳朵。我用手指摸了摸胡子,增加了一些自信心,覺得至少從遠處看沒有一個人會認出我來。他翻完了一個垃圾簍子,四處張望了一下,看看自己是在什麼地方。我快要趕上他時,有個人從背後撞到了我身上。我本能地轉過頭,發現自己正好與卡桑德拉·羅伊斯切麵對麵,就是擔任這個案子公訴人的那個地區副檢察官。她正在和彆人說話,沒有注意自己往那裡。她撞到我身上時,打翻了手裡端著的紙杯裡的咖啡。“糟糕!”她喊道,將手中端著的杯子伸得老遠。她開始道歉,然而,她一見是我,第一反應就是趕緊離開。我伸出手想幫她一把,但是,她把杯子朝人行道上一扔,疾步走上法院的台階。我壯著膽子,站在台階旁,伸出我的臟手,仔細觀察著人們不同的反應。他們轉過目光,儘量避免答話。有兩個應該說是秉公執法的法官毫不掩飾地對我表示輕蔑,其中一個對另一個大聲抱怨說,這種事情發生在公園裡真是糟透了,更丟人的是竟然弄到公共大樓前來了。當我問那些辯護律師們是否能幫幫窮人時,他們嘲笑著走開了。哈博·布賴斯將采訪筆記本插在西裝口袋裡,慢步走過我身邊,去報道又一起庭審。他停下腳步,轉身回來,手伸進褲子口袋,把所有的零錢都給了我,看都沒有看我一眼,便消失在法院裡麵。我張開手,數了數有七角八分錢,覺得自己像個富翁。我在下一個街區追上了我那不知名的朋友和他的購物小推車,他正在翻騰一個垃圾簍子。我站在那兒,隨時準備推起車子,走向下一個垃圾簍子。我們一整天就乾這個營生,從一條街走到下一條街·撿沒有人要的東西,直到小推車在堆得小山般的破爛的重壓下呻吟起來,我不得不用肩膀頂著車子往前推。我怎麼也想象不出他會怎樣去處理那些破爛。在慈善會堂附近的一個角落處,他把車子接了過去,讓我等著,他自己把車子推進一條小巷裡。幾分鐘以後他回來時,車子空空的,他已經把我們白天撿來的所有東西都處理掉了。他從口袋裡掏出一個破舊的裝硬幣的錢包,給我三張一美元的鈔票——一個清道夫助手的工資。他啪的一聲合上錢包,放進自己的口袋裡,然後從同一個口袋裡掏出那半品脫的酒瓶。他把酒瓶朝我伸過來,直到我搖頭不接才收回手去,然後,他頭往後一仰,痛飲了一大口。他咂咂嘴唇,一邊擰上酒瓶蓋子,然後把那扁酒瓶放回大衣口袋裡。我們穿過僻靜的街道和小巷朝大橋走去,車子推在前麵,愚鈍迷惑地凝視著遠方。我無家可歸地僅過了一天一夜,但卻感到似乎脫離了現實中存在的一切。我的感覺麻木不仁,惟一具有意義的事情是簡單的生存需要。我明白了,無家可歸不僅僅意味著沒有自己的住所,它意味著你將一無所有——沒有朋友,沒有家人,沒有一個你可以交談的人,沒有一個你可以信任的人。無論何時,我想回家就可以回家,但我不知道,如果自己真正無家可歸時,那會是一種什麼樣的感覺。“你乾這個有多長時間了?”當他把小推車藏進橋邊的灌木叢後,我問。他打量著我,眼睛裡流露出疑心。“夠長的了。”他轉身走下通到橋下的小路,汽車發出的沉悶的回聲在頭頂上悸動。我用來既當床又當毯子的幾塊紙板還在我原來放的地方。占有的本能是如此的強烈,見沒人拿走我現在視為己有的東西,我感到鬆了一口氣。周圍沒有彆人,他走下河邊,在河邊脫下鞋子,洗了洗襪子,然後,他打著赤腳爬回我坐著的地方。他在我旁邊坐下,雙臂抱著膝蓋,望著緩緩流動的褐色河水在眼前流過。“你是個便衣警察?”他用似乎毫不在乎,低沉含混的聲音問道。他猜錯了,但是,我引起了他的猜測這一事實告訴我,我露了馬腳。“不是,”我回答。“昨晚你來到這裡時,其他人就想卷了你。”“卷了我?”“對。敲扁你的腦袋,搶走你所有的東西。我告訴他們最好彆那樣,說你可能是警察。”我低頭看著自己的鞋子。一隻甲殼蟲正蠕動著爬過我的鞋尖,爬到另一邊。礫石一鬆動,甲殼蟲跌了個仰麵朝天,幾條腿在空中無助地亂踢騰。我用指尖輕輕一彈,把它撥正過來,看著它爬到安全處。“如果你是個流浪漢,你應該知道,第一次到一個地方去,不要在天黑以後。”他伸手到口袋裡掏威士忌酒瓶。“另外,你走路的樣子不對:你走得太快,動作太敏捷。你不是我們一夥的。”他喝了一口,把酒瓶遞給我。我從他手裡接過酒瓶,用手掌擦了擦瓶口,把酒瓶舉到嘴裡。酒流下我的喉嚨,像火像硫酸,一時間,我以為它燒毀了我的喉嚨,使我喪失了說話的能力。又湧上來一陣,滔精灼燙著我的鼻孔,好像能從耳朵裡冒出火來。“多謝,”我說,磨著牙齒,一邊把酒瓶遞還他。“多謝昨晚關照。但我不是便衣警察。警察來這兒乾嗎?”我說,戳著泥土問道。“你不是警察?為什麼你的衣服這麼新?”“管好你自己的鳥事吧,”我說,假裝要動氣了。“你不想告訴我你這樣生活有多長時間,我就應該告訴你我自己的事?你到底是什麼人?”他沒有回答。相反,他又把酒瓶遞給我。我彆無選擇,如果我想讓他說話的話,我就得喝。我又喝了一口,這一次燒得沒那麼厲害。“他們過一陣子就會來一次,來查毒品。一星期以前他們來過,來了一大群,簡直是對我們進行突然襲擊。我們沒有做什麼。他們帶走了一個家夥,因為他有一把刀子。他們說他拿刀子殺了什麼人。他們全是笨蛋。”他撓撓臉,從我手裡拿過酒瓶。瓶裡的酒剩得不多了,他最後一大口喝得精光。“今晚得去再弄點來,”他毫無表情地說。大橋的遠處又出現了兩個流浪漢,晃悠著走下河岸。“今晚你最好彆呆在這裡,”他告誡我。“最好走吧。去另找個地方。”“我想呆就呆,”我堅持道,向走下河邊的那一對兒投去輕蔑的一瞥。“帶刀的那家夥沒有殺人?”我問,聲音儘量裝得不在乎的樣子。他敲敲他腦袋一側。“低能兒。我們照顧他,儘我們所能。甚至連刀都不是他的。”我朝河麵看去,撿起一塊石頭,打了個水漂。我又撿起一塊石頭。“那麼是誰的刀子?”當我把石頭扔出去時問道。沒有回答,我扭頭朝後看看。他正在看著我,臉上掛著怪怪的笑容。“你保證你不是警察?”我又找到一塊石頭。“滾你媽的蛋,”我咕噥著,一邊扔出石頭。我回頭看著他,等他回答。“一個眼神瘋狂的小個子。他在這裡呆了幾天——和那個弱智孩子處得很好。有天晚上我們逮住了他。他扒下了那孩子的褲子——你知道——想對他乾那事。我們送他上路了。”“送他上路了?”“對,我們把他扔到河裡了,”他解釋說。“他怎麼樣了——你們把他扔到河裡以後?”他看看我,然後聳聳肩膀。“不知道。沒有見他冒出來。”我克製住內心不斷增長的恐慌。給丹尼刀子的不管是誰,他已經失蹤了,也許死了。我們甚至不知道他的姓名,我所認識的惟一能證明他存在過的人是個無家可歸的酒鬼,也許是他殺了他。“不知為什麼,我們非常討厭那個鳥人,”我聽見他在說。“他總是轉來轉去,嘴裡念念有詞,然後,每次他要撒尿時都要跑來問我行不行。我告訴你:那家夥是個白癡。他是白癡;警察是白癡;個個都是白癡。我得再去弄瓶酒來,”他一口氣說完這些話,費力地站了起來。“你想一起去嗎?”我和他一起走到一個酒店,在他進去之前,我告訴他我也想讓他給我買些東西。我把幾張疊起來的紙幣放在他手裡,說我在外麵等著。我走開時心裡在想,當他發現我給他的是幾張二十元而不是一元的鈔票時,他會買些什麼。雖然它自稱為一個城市,但波特蘭——或者至少說大河這一側的這個部分——和紐約的一個社區差不多大。用不了二十分鐘,你就能從城市的一頭走到另一頭。不出十分鐘,我便到了霍華德·弗林的住處。窗簾拉開著,但是屋裡黑洞洞的。弗林是一個人單過,從來不出門,除了AA製聚會或者哪個朋友請他幫忙。我爬上陡陡的台階,來到沒有開燈的前門,一整天來第一次突然覺得累了。我的額頭倚在沉重的木頭門上,按響了門鈴。我鬆開手,等著,當我聽見裡麵沒有動靜時,便再次猛按了一下。依然沒有反應。隨著最後一聲短促的鈴聲,我身子離開大門,癱坐在頂層台階上,疲勞得渾身沉重如泥。起初,我以為是經過的汽車頭燈,便閉上眼睛免得光線刺眼。然後我聽見緩衝門栓轉動的聲音,便伸手抓住我上麵的扶欄,掙紮著站了起來。霍華德·弗林站在門道裡,破舊的法蘭絨睡袍下麵露出毛絨絨的粗腿,睡袍用一根不相配的棉布條子捆在一起。他對著刺目的吸頂燈直眨眼。他看了我一眼,搖搖頭。“你怎麼知道是我?”當他隨手關上門時我問道。他打開進門小通道裡的燈,把我從頭到腳打量了一番。“為什麼?”他聳了一下肩膀問道。“因為你沒打領帶?”“你怎麼這麼長時間才開門?”當我跟著他走進廚房時,不耐煩地問。“我一直希望門口的那個人會離開。”他停頓一下,清了清嗓子。“實際上,我正在看電視,起初我沒有聽見門鈴響,”他坦白道。“你怎麼會沒聽見那該死的鈴聲?它發出的噪音大得像電刑,我的天哪。”我抱怨道。“你一個無家可歸的家夥,還真他媽的粗魯,不是嗎?坐下。”他命令道。“我來給你煮點咖啡。你看上去好像很需要。”當弗林仔細地量了三平勺磨好的咖啡倒進紙濾鬥裡的時候,我在一張麵對四四方方的正廳的塑料貼麵桌子前等著。一玻璃碗人造水果——黃色的蠟香蕉、紅色的蠟蘋果、綠色和紫色的玻璃葡萄——放在桌子正中央的老地方。蘋果一側一處咬過的痕跡——是一位早被遺忘的朋友那失望的孩子的牙齒留下的——使整個蘋果看上去顯得更加真實。弗林把水倒進咖啡機的頂部,接通了電源。“我的那位朋友——心理學家——見了丹尼。”他凝視著玻璃壺裡麵,看著第一滴咖啡液滴下,接著又是一滴慢慢地凝聚,然後滴下,濃濃的深色液體塗抹著玻璃壺底。“發現他的智力一點兒也不遲鈍——不是通常意義上的遲鈍,不管怎麼說。福克斯認為他大約二十三或二十四歲。不能完全確定。丹尼不知道。他住在某個地方——在鄉村,一條河附近。福克斯認為可能是在羅斯堡或格倫茲帕斯附近的什麼地方。”咖啡液不停地滴落,漸漸加快了速度,最後變成了涓涓細流。“他母親也許是個癡呆。她沒有結婚——他沒有父親——但是,她周圍總是男人不斷。他受到了虐待,也許在他還是個嬰兒的時候就開始受虐待了:性方麵的事情,生理方麵的事情,卑鄙的、不正當的、可怕的事情。福克斯認為燒傷的疤痕還不到他受虐待的一半嚴重。”弗林轉過身來,把手放在他身後的台板上,看著我,一臉嚴肅的表情,然後低頭凝視著地麵。“他從來沒上過學;他從來沒去過任何地方。他不是被鎖在屋裡,就是像一條狗似的用鎖鏈拴在後院裡。”弗林抬起眼睛。“你真還不能怪他母親。你小時候見過那樣的女孩嗎?反應有點慢、有點遲鈍的女孩,小子們知道怎樣占她便宜的女孩。這個女孩大概就是這個樣子:一個姑娘家,年輕,遲鈍,沒有親生父母,發現自己懷了身孕,於是家裡有了個孩子,掙一口吃一口地度日子,淪為縣裡每一個下層人的掌中玩物,然後其中一個小人便開始踢那個孩子。”突然,不知從什麼地方,一隻破耳朵、禿尾巴的橙黃色貓咪跳到我的大腿上,然後跳上桌子。像拳擊手出拳一樣,弗林輕輕一出手,就抓住貓的脖子後麵,把它扔出了屋子。“諾美不應該上桌子,”他倒咖啡時解釋說。我不知道該驚訝弗林那敏捷快速的手,還是該驚訝貓在躍出那麼長一段距離,落在走廊裡時竟然沒有多大的動靜。“諾美?”我問。弗林遞給我一杯咖啡,坐到另一把椅子上。“對。諾美利尼的簡稱。你記得列奧·諾美利尼嗎?就是五十年代為舊金山四十九人隊打球的那個人。列奧·‘雄師’·諾美利尼?”我記不得了,如果我曾經知道的話。不過,我對弗林還記得此事並不感到驚訝。“你用列奧·諾美利尼給貓命名,就因為它長得像獅子?”弗林轉動著眼珠子。“我用諾美利尼為它命名是因為它又大又笨。”這是我的律師本能:每一個答案都會引發一個問題。“你怎麼知道諾美利尼又大又笨?”“他是個防守阻截球員,”他耐心地解釋說。“根據定義,他應該又大又笨。”“你以前不也是個防守阻截球員嗎?”弗林點點頭。“那就是說,我知道我在說什麼,”他站起來時說道。我跟著他經過一條短短的狹窄過道,來到兩間臥室中較小的那問,自我認識他以來,那間臥室就一直是用作書房兼客房。一張書桌、一把椅子、一個電視機和一個米色沙發床是裡麵僅有的陳設。弗林關掉電視機,在書桌前坐下來,用拇指翻動著一摞馬尼拉紙文件夾。弗林已鬆開了係睡袍的棉布腰帶,他坐在書桌後麵的木椅子上,那張書桌隻能算是擱在水泥板上的一扇普通木門,襤褸的睡袍下擺在玫瑰色的地毯上堆成一團。他在睡袍裡麵穿了一件白色的T恤衫和一條藍白相間的條紋拳擊短褲。他眼睛周圍堆疊起來的皮膚又厚又腫,那是一個拳擊手在離開拳擊場多年後臉部會呈現的模樣。他的嘴默默地動著,念著他在翻看的卷宗的名稱。“我剛剛還看見的,”他自言自語地說。“就是它。”他說道,一邊抽出一份用藍色的塑料夾子夾在一起的薄薄的報告,然後把它遞給我。“報告的很多內容都是猜測,但是我想它與事實不會有太大的差距。那孩子從來沒有上過學,從來沒有過朋友,從來沒人交談。他不遲鈍,不是臨床意義上的那種遲鈍。他的大腦沒有任何毛病,他是社交弱智型。如果你把一個嬰兒鎖在屋裡,在他生命的頭十四五年裡不讓他出門,總是虐待他,最後他就會變成這種人。有一點是肯定的,”弗林說,疑惑地搖了搖頭,“他並不邪惡。他是個無辜的人。他就像一條狗,儘管人們不斷地踢他,但他還是會回來,希望這一次也許有人會待他好一點兒。”他說,使用了我向詹妮弗解釋那男孩的情況時使用的相同類比。弗林深深地吸了一口氣,疲倦地呼了出來。聽到那聲音,我又感到了疲勞。我坐在沙發的一角,身子慢慢地往下滑,雙腳在地毯上伸直開來,這時,我看見了自己齷齪泥濘的鞋子。“對不起,”我一邊坐起來一邊道歉。弗林陷入了沉思之中,沒有聽見我的話。我的目光從他身後看過去,看見他椅子後麵的架子上一張幾乎看不清的照片就像廚房裡的那碗人造水果一樣,失去光澤的銀色相框從未挪過地方。“他現在應該有多大了?”我問道,聲音幾乎像耳語。他沒有轉過臉去,我懷疑他再也沒有看過那張照片:一張眼睛明亮的小男孩抱在他年輕父親那強壯胳膊裡的照片。一絲難看的笑容浮起隱去,隱去又浮起。“上個月滿二十九歲。難以置信,是不是?所有的光陰哪裡去了?”他的眼睛掠過我看向遠處。然後,他站了起來,係緊睡袍的腰帶,打開了衣櫥門。“我有一些衣服你能穿。你何不衝個澡,洗洗乾淨,然後我開車送你回家。你總不想以那副模樣出現吧。”他輕聲笑著說道。汽車開到車道半當中,門廊的燈就亮了,詹妮弗身穿齊膝棉質睡袍,衝出門來揮著手。當弗林把車停在屋前時,頭燈掃過她身上。她赤腳飛跑下漆黑的台階,當我鑽出汽車時,她一頭撲進我的懷裡。“我還以為你要幾天不回家哩。”她踮著腳,雙臂摟著我的脖子,一隻手撫摩著我的臉龐。“你刮過臉了。”“向霍華德·弗林問個好,”我邊說邊打開汽車後門。詹妮弗雙臂背在身後,目光越過乘客座看過去。“你好,霍華德·弗林。謝謝你把我這被丟棄的人兒送回家來。”我從車裡收拾起我在裝扮一個流浪漢的短暫時間裡穿的一大抱衣服。弗林變得正式和笨拙起來,竭力顯得有禮貌些。我用眼角餘光看得見他的臉色微微發紅。我拖著行李卷,一隻手摟著她的腰,一道走上門廊的台階。我們看著弗林駛上車道開出大門,車燈漸漸遠去。進了屋,詹妮弗拿過我手中的行李卷扔到地板上,親吻著我的嘴。我把她抱在懷裡,走上通往臥室的樓梯。她鑽進被窩,開始取笑起我那借來的過大的衣服,接著,我把那衣服脫了,她關上了燈。我們以更加強烈的衝動雲雨了一番。好事過後,我們一起躺在從臥室窗戶潑瀉進來的月光裡,她把手放進我的手裡,撫摩著我的靈魂。“我惟一想做的事情就是和你同生同死,生在一起,死在一起,就我們倆,就像我們說的那樣,記得嗎?”我記得我們第一次說這話的時候,我又說了一遍,同樣的話語,同樣的誓言,但是感覺不同了。我們從前過著各自的生活,我們知道,我們從前的誓言——我們分離便無法活下去——不是謊話,但是,也不是事實。在我們天真無邪的青春時代裡,我們認為,惟一真正的選擇不是愛就是死,但是,我們慢+慢懂得了生活既不那麼簡單,也不那麼仁慈。她用胳膊摟著我的脖子,把我抱得緊緊的。“隻要你愛我,永遠愛我……愛我。”我的胳膊摟著她,張開手指放在她的腰背部,試圖緩解她全身的緊張感。她那急促的呼吸開始緩慢下來,不一會兒,我幾乎感覺不到她貼著我的心跳聲了;又過了一小會兒,她的手鬆開了我的脖子,胳膊滑到我的肩上。良久,我看著她睡去,心中感到非常疑惑,最重要的事情似乎都是碰巧發生的,機遇也許隻不過是我們不願相信一切都是命中注定時用來搪塞的一個詞。第二天早晨,我發現詹妮弗在廚房裡忙活著,嘴裡哼唱著,一隻手把盤子放好,另一隻手在漂洗一隻鍋。她兩隻手在同時動著,她輕輕地吻了我的臉頰,命令我在桌子前坐下。我睡眼惺忪地睨視著她,搖搖晃晃地走到咖啡機旁,給自己倒了一杯咖啡。當我拖著腳步走回桌子,重重地坐到椅子上時,她好笑地看著我。詹妮弗坐到我對麵的椅子上,帶著沉思的表情喝著她杯子裡的咖啡。“跟我講講霍華德·弗林的事,”她立即說道。“弗林?他是個私家調查員,很久以前他是個律師。”我說道。我的目光移過廚房,看著窗戶,黃澄澄的晨光正透過窗戶射進來。“你曾經告訴我,說他被禁止當律師,因為他喝醉了酒出庭,並說了一些不該說的話。”我的目光回到她身上。她好像永遠也不會忘事,不管是什麼事,也不管是多久以前說的話。“他發生了什麼事?”她問。我又凝視著窗戶,搖搖頭。“那是個可怕的故事,”我說,不願再說什麼。“你要是不想說的話,就不必說了。”“不是不想說,”我說,一邊開始用茶匙攪咖啡。“的確是個可怕的故事,是個沒有結局的故事。”“任何故事都有結局嗎?”她的嗓音像一聲長長的、緩緩的呼吸,使你想呆在原地不動,聽她訴說。“我們的故事就沒有結局。”我思索著她說的話。“不,”我當即說道,“我們的故事沒有結束——它有了轉機,但是發生在弗林身上的……“霍華德·弗林是個了不起的運動員,是人們見過的最優秀的高中橄欖球運動員之一。他身高6.3英尺,體重265磅,粗粗的脖子,頭大如桶,跑起來快得像貓。所有的大學都想要他;人人都說他會成為一名美國國家隊隊員。他也的確如此,在他大學二年級時就是國家三隊的選手了。但是,弗林打球不是因為他喜愛橄欖球,而是因為他球技好,因為打球能夠支付他讀完大學的學費。如果他出生在一個有錢人家,我想他也許根本不會去打球。弗林想當一名律師——他還是個孩子的時候就想,那是他的理想。“他整天學習,幾乎從來不出去。在球場上,霍華德是個獨擋一麵的救援隊員,但是和其他人在一起時,他安靜、靦腆,始終是個謙謙君子。如果說他在高中裡就與女孩有過約會的話,我會感到很驚訝的。但是,他現在是一名國家隊隊員了,過去連第二眼都不願看他的女孩子們都想和名人交往。尤其是有一個女孩子:小個子,身高不到5.2英尺,黑眼睛一閃一閃的,臉上總是浮現著迷人的笑靨。她名叫伊芙妮·蒙特若,他們開始約會。人人都喜歡弗林,人人都認為他終於有了個女孩子,真是太棒了。她曾與學校裡半數的男孩子來往過,但那並不要緊。弗林對此一無所知,此外,他們還隻是約會而已。沒有人認為他們是認真的,但是,他們當然是認真的。在弗林的一生中,那是他第一次,也是惟一一次戀愛——就像我愛你一樣。“他們在他畢業的第二天就結婚了,她大概在婚後第二天就開始鬼混了。”我發覺自己生起氣來,便深深地吸了一口氣。“說句公道話,他在法學院讀書的時候,她已經工作了。三年以後,他通過了律師資格考試,在一個相當不錯的律師事務所裡找到了一份好工作。幾個月後,她生下了他們的孩子,是個男孩,小霍華德·弗林。那是霍華德·弗林一生中最幸福的日子——也許是他擁有過的最後的真正幸福的日子——他第一次看見他兒子的那天。”我十指交叉放在頭頂,凝視著窗外,在椅子上前後搖晃著。“出了什麼事情?”詹妮弗問道,打斷了我的沉思。“有一天,大約是兩年以後,當弗林出庭為一個案子辯護時,他的妻子在家裡和另一個男人上床,她和那個男人上床有一年多了。霍華德的兒子在他自己的房間裡睡覺。他醒了,搖搖晃晃地走進客廳找他媽媽。通向後院的玻璃推拉門開著。出事時,她正在臥室裡做愛。她沒有聽見她的兒子掉進水池裡,沒有聽見他哭喊救命,沒有聽見任何聲音,除了她背叛她丈夫時弄出來的聲音。“男孩淹死了,那一天霍華德也死了。他責備他自己。怪事,是不是?在他妻子一直乾著那種勾當時,霍華德竟會覺得那是他的過錯。他認為他應該知道好景不長。他妻子和另一個男人在他們的床上做愛,正因為此他們的兒子才淹死了。霍華德認為他應該知道她會乾出什麼事來·如果他知道的話,他便能救下他惟一的兒子了!”“母親呢,霍華德的妻子?她沒有自責嗎?”“我想她是不會自責的。她立即就搬走了。霍華德最後一次看見她是在葬禮上。霍華德親自安排了全部喪事。一切事情都是他自己做的。有一段時間——好幾個月——他保持著他的老習慣。他每天去上班,儘心儘職。他把悲痛埋在心裡。接著,出事了,某種延遲的反應,我猜是。他開始喝酒,不停地喝。然後,傑弗裡斯開始整他,在法庭上公開嘲笑他,羞辱他。最後,他索性豁出去了,把他的想法完完全全地告訴了傑弗裡斯。他是喝醉酒說那些話的,但是,我認為即使清醒著他也會說的,他內心積壓著太多的憤怒和傷害。問題不是他會不會爆發,而是什麼時候爆發,而傑弗裡斯是如此難以置信地容易記恨。”詹妮弗隆起雙膝,下巴支在上麵,兩臂抱著膝頭。“那就是他對這個丹尼懷有如此強烈感情的原因嗎?因為發生在他自己兒子身上的事?”我起初沒有明白她的意思,但是,看著她的眼睛,我明白了。“我沒有想到這一點,”我承認,“但是,我想你一定是對的。我肯定他還在責備自己。也許他認為,如果他能幫助彆人,就可以彌補一點自己的過錯。”她的嘴角向下一撇·那張闊嘴巴看起來像一個傷透心的孩子的微笑。“也許,以一種奇怪的思維方式,他認為這孩子就是他的兒子。你說過他是長著成人身體的三歲小孩。霍華德的兒子如果沒有淹死,如果他隻是失蹤,然後,這麼多年以後重新又找到,在他眼裡,他就會像這個樣子了。”她眼睛半睜半閉地看著我。“我們也會那樣做的,不是嗎?想象著我們很久沒見的人真的沒有什麼改變,內心深處沒有改變,無論我們兩人老了多少。”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在說我們,我看著苦樂參半的表情在她那溫柔的臉上形成,我感到心口打了結似的,惟恐我做了什麼使她失望的事情,惟恐我的變化比她想象的要大。她的目光變得更加恍惚了,她的雙膝在下巴下抱得更緊了。“沒事吧?”我問道。起初,我以為她沒聽見我的話·不過,片刻之後,像清除了蜘蛛網似的,她的眼睫毛撲閃了兩下,坐直了身體。她眼睛裡含著愉快的神情,繞過桌子,坐在我的大腿上,雙臂摟著我的脖子。“我愛你,約瑟夫·安托內利,無論你什麼時候想娶我,我都會和你結婚。要是你願意的話,明天也行。”她鬆開我的脖子,好一陣子,她看著我,就像凝視著自己那快被遺忘的鏡像。她那柔弱的嘴上閃過。一絲不易察覺的微笑,沒有一句話,沒有一點聲響,她輕輕地站了起來,用她那綿軟的手拉起我,領著我回到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