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1 / 1)

審判 D·W·巴法 4509 字 1天前

當我把我的發現以及我的想法告訴九九藏書網弗林時,他看著我的神情,就好像我是應該呆在州立醫院裡的病人似的。“你是在說,艾略特·溫斯頓先殺了傑弗裡斯,接著又殺了格裡斯沃德?”“不是,”我說。“我說的完全不是那回事。我是說,不知為什麼,這兩件謀殺案似乎有聯係。我所能肯定的是,傑弗裡斯把艾略特逼得走投無路,而格裡斯沃德卻是把他送進去的法官。”“送進州立醫院,”弗林提醒我。“不是送進監獄。那家夥試圖殺死你。格裡斯沃德幫了他一把。”“是嗎?”我驚訝地大聲說。“艾略特沒有犯罪記錄。他以為我和他的妻子有染,我可以作證他僅僅是想嚇唬我。槍是在扭打中走火的。即使他被判了刑——而不是假釋——他也應該幾年以前就出來了。”我的話沒能說服弗林,他搖了搖頭。“格裡斯沃德隻是在履行他的職責。他彆無選擇。他將艾略特判送到州立醫院,完全是依法行事。”下午四點過幾分,我們正站在縣立監獄前麵,等著去見約翰·史密斯。當太陽溜下西天的時候,街道對麵公園裡的樹木把樹影投到人行道上。一個健壯結實的少婦,兩條腿將牛仔褲撐得鼓鼓的,肩上背著一隻包,一手牽著一個孩子,匆匆走下台階。“不論怎樣,都沒有關係,”弗林繼續說,眯縫起眼睛。“我們已經知道是誰殺了傑弗裡斯。”我不敢肯定我們已經知道那是誰乾的,或者彆的什麼事情。“好了,”他說,開始變得激怒起來,“咱們就算不知道是誰殺了傑弗裡斯;咱們就算不相信那供詞、自殺,等等一切。艾略特·溫斯頓被牢牢地關在州立醫院的法醫病房裡。在我聽起來,這好像是個相當不錯的不在犯罪現場的托詞。”“我跟你說過,”我說,語氣比我的本意要尖刻得多,“我並沒有說艾略特殺了誰。我並沒有說他與此案有任何關係。”他凝視著我,臉上浮著一絲迷惑不解的表情。“那麼你說的是什麼?”我也說不準。我有一種無助的感覺,覺得抓住了什麼模糊不定的東西,抓住了你當時以為你明白的什麼東西,但是,突然間,你一旦必須對它做出解釋時,它便消失不見了。“我不知道,”我承認,仍然試圖想出自己到底指的是什麼。“你說得對。那不可能是艾略特乾的,但是,那似乎不可能完全是巧合。”弗林垂目看著他的鞋子,撫摩著下巴。“那會是怎麼回事呢?”他問道,抬起眼睛,我們的目光相遇了。“那個承認殺害傑弗裡斯的人——自殺的那個人——是個精神病患者。”“那又怎麼樣?”“要能弄清楚艾略特是否認識他,一定會很有意思。”“醫院裡有幾百個病人。但是,即使他認識他,那又怎麼樣?”“那就又是一個巧合了,不是嗎?”我們朝前麵的人口處走去時,弗林將一隻手搭在我的肩膀上。“那麼你所了解的是,一個曾經認識遇害者的精神病患者碰巧認識殺死了遇害者的另一個精神病患者。到醫院去,和醫生談談——和艾略特談談,儘你所能了解有關雅各布·惠特克的一切。也許傑弗裡斯之死和格裡斯沃德之死之間有聯係;也許兩個凶手之間有聯係……但是,艾略特·溫斯頓呢?如果你不知道傑弗裡斯對他乾了什麼,如果你不知道他妻子對他乾了些什麼,你甚至想都不會想到這事。”當然,他說得不錯,至少在我的意識中認為他是對的。我撇開所有模糊不清的想象和隱隱約約的懷疑,儘力集中思想弄清楚我們為什麼要到那裡去。“那個心理學家同意去見史密斯嗎?”當我們走到門口時,我問道。“他會的,”弗林自信地答道。“我還沒有給他打電話。我想先看看我們能做些什麼。”我們做不了什麼。約翰·史密斯被帶進一個沒有窗戶的小會議室裡。他的頭低垂在肩膀之間,兩邊來回擺動,而他的眼睛呆滯無神,死死地定在同一點上。看守帶他走到我和弗林等候的桌子前,幫助他坐到椅子上,然後在他身旁跪下,解去他的手銬。看守的身板壯實挺拔,下巴方方正正,肩膀寬大結實。他輕輕地拍拍他的背。“你在這裡不會有事的,”他輕聲說道。“這是你的律師安托內利先生。他今天在法庭上和你在一起的。記得嗎?”史密斯的頭停止了搖動。一絲羞怯的笑容浮上他的嘴巴,然後又消失不見了。他看了我好一會兒,然後,他垂下眼簾,頭低了下去,開始慢慢地左右擺動。我用對孩子說話的語調和他說話。“約翰,這是弗林先生。他將幫助我們辦理你的案子。你願意問個好嗎?”不知道他是否聽見了,但他沒有聽見的表示。他的頭像個鐘擺似的晃動著,長久的循環往複的運動,當擺動到一端達到最大幅度時,僅僅有一瞬間的猶豫,然後複又垂下,從相同的軌道迅速地擺回,直到在另一端再次停止。弗林似乎變得緊張起來。衛兵走開了,儘管這是違反規定的。弗林從口袋裡掏出一根香煙,用大拇指彈開火柴夾的蓋子。雖然聲音輕得幾乎聽不見,但是聽見這響聲,約翰·史密斯的頭定住不動了。我向弗林轉過臉去,但是已經為時過晚。他劃著了火柴,當火苗燃起時,約翰·史密斯跳了起來,撞翻了金屬折疊椅。“不對!”他大聲叫喊。“不!不要點火!不要傷人!不要傷人!”他尖叫著。他癱倒在房間遠端的牆角裡,儘量躲得遠遠的,兩隻胳膊交叉抱在臉前,恐懼地畏縮成一團。弗林站起身來,嘴裡叼著還沒點著的香煙,手裡依然捏著燃燒的火柴。“對不起,”他說,儘量表現得從容鎮靜。他從嘴裡取出香煙。“看見沒有?我隻是想點著這個。我不會傷害你的。”他謹慎地向前邁了一步。那男孩——他僅僅是個男孩——把膝蓋縮得更緊了,兩隻胳膊死死抱住膝蓋。弗林又向前邁了一步,跪下一條腿。他把火柴舉在他麵前。“看,”他說,“我把它吹滅。”說也沒用。一看見那根火柴,他便尖叫起來,“不,求你了,不!”弗林舉著火柴,火苗越燃越大,然後,他慢慢地用拇指和食指捏住火柴,掐滅了火苗。火苗一定燒痛了弗林的手指,但是,你從他的臉部表情上看不出來。那男孩吃驚地睜大了眼睛,漸漸停止了顫抖。“對不起,”弗林又說道。他站起來,彎腰想把他扶起。那男孩望著他,但一直抓著他的膝蓋不放。“沒事的,”弗林輕輕地對他說。“不著急。你感覺沒事了就自己站起來。”他邊說邊直起身子。“沒有人會傷害你。我們在設法幫助你。”當弗林走回桌旁時,史密斯的目光一直追隨著他,甚至當他站起來,扶起椅子坐下時,眼睛也沒離開過他。我見過一些人,他們的某些能力我隻能想象,他們能夠和狗、貓甚至馬交流溝通,但是,到現在為止,我還沒有見過任何人用那種方式與另一個人類交流。霍華德·弗林和那個不幸的人麵對麵坐在桌子兩旁,兩人之間在交流著什麼某種難以用語言表達的、但使那男孩有了反應的東西——不是用話語,甚至不是用手勢——那隻不過是一個表情,那種表情你要是見了,肯定永遠不會忘記。那是一個不知道——沒有明確意識到——自己是誰的人的表情,是一個和我們其他人一樣沒有把自己與周圍的世界永久隔離的人的表情。拋開頭腦裡的所有念頭,擺脫感受到的所有感情、所有恐懼的本能,隻留下你自己的真實部分,即你的自我,這樣,你就可以理解所發生的事情。無言的話語,甚至對自己也保持沉默的思想——不需要表達便能領悟的思想,那就是我眼皮底下正在發生的溝通交流。“你能跟我們講講比利嗎?”弗林終於問道。“朋友,”一個詞的答複。“比利給你的刀子?”史密斯點點頭,弗林又問,“比利去哪裡了?”“走了。比利走了。”“他去哪裡了?”“走了。”“但是去哪了?”“河裡。”我瞥了弗林一眼,但是,他非常專心,沒有注意到。他的胳膊交疊放在桌子上,身子前傾,抬起頭,微笑著。“你叫什麼名字?”他簡單問道。那男孩以微笑相報。“丹尼。”“你姓什麼,丹尼?”房間裡是如此寂靜,我想我能聽見自己的心跳。他臉部表情依舊,看著弗林說道,“丹尼。”弗林耐心地點點頭。“丹尼是你的名字。你還有一個姓。我的名字叫霍華德。”“霍華德,”那男孩重複道。“對。我的名字叫霍華德。我姓弗林。你的名字叫丹尼。你姓什麼?”他眼睛裡閃過一線明白的目光。那是人們在第一次意識到某樣東西不在原處,以為被自己弄丟了時流露出來的表情。他搖搖頭。“丹尼,”他又說了一遍。那是他知道的惟一名字,也許是他擁有的惟一名字。我觀看了半小時之久,一個頗感興趣的旁觀者。霍華德·弗林在竭儘全力了解丹尼是什麼地方人,他對給他刀子的那個人知道些什麼。弗林做得儘可能溫和,儘可能耐心,但是結果照樣:丹尼似乎對他的過去一無所知。雖然他是個天真無邪的孩子,但他隻生活在此時此刻,這對於他是個沒有開頭也沒有結尾的時刻。他記得我,記得我們曾一起在一個房間裡,但是他說不清是在那天早晨,還是在一年前。當弗林點燃那根火柴時,使他想起的不是他被香煙灼遍全身的時間,而是那同一件事。時間不存在。所發生的一切——發生在他身上的一切——都是現在。儘管我們的其他問題一個也沒有得到回答,但是我們知道了他的名字,那起碼是一個好的開端。我們還了解到其他一些事情,我們知道這是一場必須打贏的官司。要為自己確信是無辜的當事人辯護總是更加困難些:你無法用假如你輸了,正義仍然能得到伸張的想法去安慰自己。然而,這個案子更加糟糕。丹尼不單單是無辜的,而且是無助的。我們是他擁有的全部。這種情況使弗林比我更難過。當我們離去時,我從來沒有見他如此氣憤。“他們應該把那種人絞死!”當我們朝前麵的大門走去時,他咆哮道。“我指的不是吊脖子!”我想我知道他指的是誰,但是為了秀確實,我便問道,“用香煙燒他的人?”“對,”他低聲咕噥道。他飛快地伸出一隻胳膊,重重地擊在門上,用力如此之大,我擔心他的手會徑直戳過門玻璃。幾乎是在我們先前站著交談的同一地點,他停住了腳步。“彆提那個狗娘養的傑弗裡斯了。彆提殺害他的那個家夥了,”他說,不耐煩地搖晃著腦袋。“彆管他有沒有可能認識艾略特·溫斯頓。還有州立醫院。除非我們弄清楚是誰給了那孩子那把刀,否則我們等於什麼也沒掌握。”他停住話頭,死死地盯著我看。“你必須弄清楚,隻剩下一個辦法了。”我們周圍全是人。已是五點過幾分,人行道上人越來越多,公務員疾步走向他們停車的停車場,或者穿過幾個街區去趕輕軌火車。“你以為心理學家能夠從他口裡得到比你多的東西?”弗林點點頭,但是,他腦子裡卻在想著彆的事情。“他能從他那裡了解到一些情況。也許能了解到很多情況。”他來回運動著下巴,然後停住,用手抓撓著下巴,露出茫然的眼神。“不過,他了解不到那個情況。那孩子不知道。”“那麼誰知道?”他的眼睛回過神來。“和他一起生活的人。”“橋底下的那些人?”“完全正確。”“那好,”我帶著懷疑的口吻說,“咱們可以試試。不過,他們中有一半人可能是精神病,其餘的也許是癮君子或酒鬼。”從另一方麵來說,我們沒有什麼可損失的。“好吧,”我讚同道,“如果你認為值得冒險的話。你想什麼時候去?”自從我們離開監獄後,弗林好像是第一次放鬆了一些。他回答我的問題的樣子,仿佛我剛剛打破了自己保持的愚鈍世界記錄。他所能做的一切就是不轉動他的眼珠子,不朝著我笑。“當然,為什麼不冒這個險?咱們這就去那裡,兩個穿西裝打領帶的人。”現在,我意識到了剛才他腦子裡在想什麼——或者說我認為我意識到了。“你想去臥底:假裝你是一個流浪漢——他們中的一員?”“不,”他拖長聲音說道,眼睛朝彆處看去。“不完全是。”我們好一會兒沒說話,於是我明白了。“你想讓我……”“我做不到,”他說,然後向我轉過臉來,誠實地搖了搖頭。“我做不到。我沒法獨自一人和那些酒鬼在一起呆三四個晚上——甚至連一晚都不行。我很抱歉。我做不到。”他低頭看著人行道,歎了口氣。“不過,如果你想要我去的話,我就去。”他說著抬起頭來。他說話算話,這我知道,我決不能讓這種事發生。“好吧,”我懊惱地看了他一眼,說道,“我去。但是要等心理學家見過丹尼以後。”“他明天第一件事就去見丹尼。”“你是說,你還沒有和他談過。”“還沒有,”他答道,好像那是個答案似的。“這對你來說將是個了不起的經曆,”他開心地說。我們轉身開始離去·他再次用胳膊摟住我的肩膀。“你還記得那次傑弗裡斯把你送進監獄度周末嗎?就像那樣來看待它:儘管你也許不太喜歡,但你想想,你可以告訴人們多少故事啊。”在街角與他分手後走回辦公室的路上,我腦子裡在思考著。我想到的不是冒充成一個流浪漢會是一副什麼模樣,而是在縣監獄裡度過的那三個晚上的情景。三個夜晚——我從來就沒有忘記過!那是許多年前的一個周末,現在依然曆曆在目,仿佛就發生在上個星期或上上個星期。三個夜晚!十二年裡有多少個夜晚?艾略特·溫斯頓因為精神病且觸犯了刑法被關在精神病院裡就度過了那麼長時間。我可以列出數字並粗略地估算出結果,但是我不會進行乘法運算,心算或沒有計算器,我是算不出來的,我至少需要一枝鉛筆和一張紙。假如我在州立醫院的話,我就可以問問艾略特的朋友,那位前高中教師。不知何故,他因自己的精神病而獲得了數學天賦。我身後某處有個聲音在喊我的名字。我停住腳步,轉身環顧,但是,我沒有在人行道上經過我身邊的一堆麵孔中看見我認識的任何人。那聲音又響了起來,但是我還是沒能發現是誰在喊我。“在這兒,”詹妮弗說,她大聲笑著。她正坐在她的汽車裡,停在咫尺之遙的馬路牙子上。車頂篷放了下來。“你看起來好像精神恍惚。你一直在夢遊嗎?”“不是,”我答道,一臉窘態。我朝汽車跨了一步,然後止步,扭頭向後張望。我們就在我的寫字樓前麵。要是她沒有喊我的話,我也許就走過地方了。“你告訴我五點一刻在大樓前麵接你的,”我跨進汽車時她說。“你忘了嗎?”“沒有,我沒忘。我正在想事情呢。”當我們驅車上路時,我想起了那種表情,那種恍惚迷茫的表情,當我在醫院第一次見到艾略特時他臉上掛著的就是那種表情。“你也會那樣嗎?”我問她。“思考著問題,忘了自己在什麼地方?”詹妮弗瞥了我一眼,臉上一副迷惑不解的表情。“我指的不是你生病的時候,”我說,邊用手摸了摸她的後頸脖子。但是,我意識到我確實是那個意思。“是那樣嗎——不知道自己在什麼地方?”她兩眼直視前方,驅車穿過市中心的車流。身穿一件白色短袖上衣和一條藍綠相間的棉布裙子,她看上去既年輕又漂亮,仿佛重又回到了十八歲的年齡,我們兩人都確信決不會再發生什麼不幸的事了。一絲淺淺的微笑閃過她的嘴巴。她抬起頭來,咬著嘴唇,然後向我轉過臉來,她的眼神似乎在請求原諒。“我不會,”她低聲說。她緊盯著前麵的道路,她的手腕飛快地一轉,換到下一擋,加大油門帥過就在橋前麵的十字路口的黃燈。我試圖讓她忘記過去。“我們正在開過我的新家,”我歡快地說。她用手背抹了一下眼睛,清了清嗓子。“什麼?”她問道,強迫自己擠出微笑。“是的,真的,”我說,得意洋洋地咧嘴笑著。“那是我的新家,就在那裡!”我補充說,手指在她麵前指了指。“在橋底下。是弗林的主意。”當我解釋我將要做什麼,以及為什麼似乎彆無選擇的時候,詹妮弗聚精會神地聆聽著。我還沒有完全做好接受她的反應的準備。她沒有勸我彆去乾那種事,也沒有對我說她會多麼地為我擔心,更沒有提醒我說我是一名律師而不是一個私家偵探;相反,她認為那是個絕妙的主意,並試圖讓我帶她一起去。“如果你突然出現的話——我不在乎你把自己裝扮得多麼像一個流浪漢——你仍然是一個陌生人,他們不會信任你的。但是,如果是我們兩個人的話,一對無家可歸的夫婦,那才像那麼回事。那種事情常有。夫婦倆舉著個硬紙板牌子,說他們乾活隻為有口飯吃。我們可以裝扮成那個樣子。”她急切地說。在橋的另一側,她的眼睛四處張望,她彙入了高速公路的車水馬龍之中,然後插進一條小路,小路往前不遠,連接著沿著哥倫比亞河向東的公路。那不可能。她不能跟我去。“那太危險了,”我平靜地說,然後對自己說話的腔調大笑起來。那種腔調非常自信,具有保護意識,仿佛那是我的主意而不是弗林的點子。她等到我停住不笑為止。“那麼你寧願我自己一個人去?”“弗林告訴我說我必須這樣做。順便問一聲,咱們這是去哪裡?”“噢,我不知道。我想也許咱們可以順著河邊開出去,也許可以找條路駛進峽穀。”我們沿著緩緩而流的大河的岸邊驅車前進,大河奪路穿越林木覆蓋的峽穀懸崖,萬木變換著色彩,從灰色變成銀色,最後,當太陽在黃昏的靜謐之中斜照著遠方的地平線邊緣時,變成了摻雜著金色的暗紫色。大河奔流生生不息,穿過大風肆虐的荒漠上那粗礪的紅色岩石;穿過在一輪金黃色的太陽、萬裡無雲的天空以及清朗的星夜下起伏翻湧的麥田;穿過大河已經奔流人海數千年以後拔地而起的高山;穿過平原和低臥的山丘,另一條河流在此交彙,一座城市已在此崛起,幾代人在此生息繁衍。大河始終在變,也始終不變,它載著我們退後也載著我們前進,賦予我們一種感覺,讓我們覺得自己知道一些非常重要的事情,一些很有價值的事情,儘管我們永遠無法用文字明確地表達出來。我們在一家飯店前停車,在那兒可以看見一座狹窄的鋼結構吊橋和河對岸華盛頓那鬱鬱蔥蔥的青山。我們吃起用紅色塑料籃子裝來的、包著白色蠟紙的漢堡包,在土豆條上隨意塗抹了一些番茄沙司,用吸管從可口可樂杯子裡喝著可樂。每隔幾分鐘,詹妮弗就會伸過手來,用她的紙巾擦擦我的嘴。“你肯定你想這樣?在年內結婚?”她兩手抓著漢堡包,牙齒完全陷在漢堡包裡。“為什麼?”她問道,當她使勁吞咽並試圖忍住不笑出聲來時,幾乎要噎住。“改變主意了?”“改變主意?我從來就沒有想過。我一生都在愛著你,但是直到你回來之前,我並沒有經常想這事。就像呼吸。大多數時候你並不知道自己在呼吸。”她雙手放在桌子下麵的膝蓋上,仰起臉看著我,用眼睛在逗我,一邊用吸管喝著可樂。她喝光了杯子裡剩下的一點兒可樂,還在不停地咂吸著。她滿眼笑意地聽著她弄出來的聲響,等著看我的反應。我對女招待打了個手勢,讓她給她再端一杯來。“有二十五美分的硬幣嗎?”詹妮弗問。我在口袋裡找到一個。她走到另一側靠牆立放的老式投幣自動電唱機前。當她搜尋著她想聽的音樂的當兒,我看著她的一隻腳在輕輕地叩擊著。她回到桌前,伸出一隻手來。我朝四周張望了一下,遲疑不決。“來吧,”她堅持道。“是《幸運》嗎?”當我們開始在電唱機前麵的亞麻油氈地麵上開始跳舞時,我問道,然後輕聲笑了起來。我們和著音樂一起移步,朝一個方向進幾步,然後又退幾步。她放開我的手,伸出雙臂摟著我的脖子,我雙臂摟著她的腰。在幾英尺遠的火車座裡,兩個十幾歲的男孩在用胳膊肘相互推搡。和他們在一起的女孩子們先是用眼神責罵他們,那樣他們就不會笑出聲來,然後,便轉臉看著她們自己。他們年輕多情,仍然憧憬著愛情會持續不衰。一曲終了,詹妮弗走向現金出納機,換了一美元的零錢,重又放了一遍那首曲子。她還想放第三次,但是我把她拉走了,回到我們的桌子上。她又喝了一些可口可樂,用她那含笑的大眼睛再次取笑我。“那對於我來說不像是呼吸,”她說,她撚著吸管戳過碎冰塊時,垂眼凝視著玻璃杯。“我思念你可要多得多。我住院的時候常常想起你。”她抬起眼睛,直到她的目光與我的目光相遇。“我想弄明白我為什麼住在醫院裡。他們告訴我說是因為大腦裡的某種化學物質失衡,是某種生理現象,有可能發生在任何人身上。但是它並沒有發生在彆人身上,它發生在了我身上。我不停地在想,如果我的生活不是那個樣子的話,如果我嫁給了我所愛的人的話,它也許就不會發生在我身上了。假如我幸福的話,我怎麼會鬱悶呢?”她停頓了一下,手伸過桌子,指尖撫摩著我的一側臉頰。“我不停地在想,假如我嫁給了你的話,我就不會在那裡待著了,那個可怕的地方。”慢慢地,她的頭抬了起來,坐得筆直,靜若處子。“那是你向往的事嗎,喬伊?”她問道,字斟句酌。“過了這麼多年後。你能肯定那是你希望的嗎?隻要和我在一起?”我朝著她那幾乎喝乾的空杯子點點頭。“喝掉你的可樂。我們得走了。回家還要開很長一段路呢。”我等著她低頭俯向杯子,把吸管含在嘴裡。“我隻問你一遍。你願意嫁給我嗎?不是問明年,或者下個月。隻是問,你願意嫁給我嗎?”她的眼睛仍然看著杯子,她開始笑起來。然後,她抬起頭來。“願意。”就這麼兩個字,也隻需要這兩個字。我們在那裡又坐了幾分鐘,她喝完了可樂,而我則在想著,婚姻——而不是單純地生活在一起——會在我的心目中占有如此重要的位置。我們已經過了“婚姻意味著生兒育女”的年齡。那也許是想將我們分彆的漫長歲月一筆勾銷的一種方式。我想,這也可以給“我們相愛,然後我們結婚了”這個句子畫上句號了。在陌生人看來,這是一句用來解釋我們生活的句子。詹妮弗喝完了可口可樂,我扶著她從桌子前站起身來。“我們永遠可以對人們說,我們訂婚很久很久了。”她含著微笑說。突然,她的頭震顫了一下,眼睛裡閃著痛苦的神色。她用儘全部力氣攥住我的手。“我沒事,”她說,想表示歉意。“我隻是累了,來得太突然了。”等我們走到汽車跟前時,她似乎好了。當我堅持要開車時,她沒有反對。在我們驅車穿過黑暗時,她蜷曲在我身邊,還沒等我們開出一英裡遠,她就睡著了。第二天早晨,像往常一樣,海倫跟著我走進我的辦公室,高跟鞋的踢踏舞步伴隨著我讓她做一些事的大聲指令。“我終於打通了州立醫院弗裡德曼大夫辦公室的電話。他這星期不在城裡,要到星期一才會回來。我說我們會再打電話的。”海倫看了看她的筆記本,找到了她記事單上的下一項內容。“法庭檔案室的書記員來過電話了。艾略特·溫斯頓一案的卷宗從檔案館調過來了。你隨時都可以去看。”她的目光回到她的筆記本上。“我要結婚了,海倫。”“一個名叫……”她抬起頭來,迷惑不解,看著我的眼睛搜尋了一會兒。她眼角處的細小皺紋和她嘴角處的皺紋似乎消隱不見了。她坐進椅子裡,把手捂在胸口上。“真的嗎?”她問道。她的眼睛裡溢著喜色,滿臉笑開了花。“和你想娶的姑娘結婚,多年以前的那個姑娘,你上高中時的那一個?”我不記得以前是否對她說起過那事,不過,對於她知道那事我並不感到驚奇。她開始想說什麼,然後,又改變了主意,繞過桌子走過來,吻了我的臉頰。接著是一陣尷尬的沉默,然後——那一吻已經表明了一切——她說了幾句祝賀的話,我用幾句感謝作答。“我今天要做的事很多,”我最後說道。“我不知道是否有機會去看那個卷宗。你能否給那個書記員回個電話,問問他們是否能把卷宗保留一段時間?”幾分鐘後,我聽見海倫在打電話。有一件事我不用去法庭,也不用看案卷就能弄清楚。我拿起電話,請書記員告訴我代表艾略特·溫斯頓出庭的律師的姓名。她告訴了我,我又問了一遍,以便確信我聽清楚了她的話,之後我又問了一遍,因為我還是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但是,阿薩·巴特拉姆一生中從來沒有當過九-九-藏-書-網刑法律師,”我說,仿佛這是書記員應該知道或有理由關心的事情。“對不起,”我說,對剛才發生的事情感到前所未有的困惑,同時,也比以前更加堅信,那似乎就是一切問題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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