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1 / 1)

審判 D·W·巴法 3858 字 1天前

約翰·史密斯,這是我最初認識他時所知道的名字。他患有嚴重的大腦缺陷,但沒有任何記錄表明他曾是精神病院的病人。要是有記錄的話,倒是一件令人吃驚的事了。約翰·史密斯根本不存在。任何地方都沒有他的記錄,甚至沒有他出生的記錄。他是在一座橋下被人發現的,就是發現殺害卡爾文·傑弗裡斯的凶手的那座橋,他住在無家可歸者駐地的一個用硬紙板做的肮臟小窩裡。警察來的時候,他正弓腰坐在那裡,用一把小刀的刀尖在挖泥土。後來證實,那就是他用來殺害昆西·格裡斯沃德的凶器。當警察拔出手槍要他投降時,他站了起來,抓緊刀子捂在胸口,嘴裡一個勁地重複著兩個字:“我的。”警察從他手中拿過刀子時,他沒有反抗,但是,一當刀子到了他拿不到的地方,他便大喊大叫起來。警察把他帶到了警察局,當問他那刀子是不是他的時,他又把說過的話重說了一遍。當他們問他是不是用那把刀子殺死了昆西·格裡斯沃德時,他還是嘟噥著那同一個詞。他們對他說,如果他承認了他的所作所為,他的處境會好一些的,但是,看上去他一點也不明白他們的意思。隻有當他們問他那把刀子是從哪兒弄來的時候,他的眼睛裡才閃現出一絲明白的意思,他才做出了有點兒明白的反應。“比利,”他說。就那麼兩個字。就那麼一個名字,沒有姓,沒有對那個不知名的人的模樣的描述,沒有任何他在什麼地方給他的或為什麼要給他的信息。警察正是在一個匿名者打電話告訴他們的地方發現了嫌疑犯,並找到了凶器。他們沒有得到嫌疑犯的口供,但是他們很快就自己說服了自己,認為他們不需要口供,而且,不管怎麼說,嫌疑犯精神完全失常,無法給一個能在法庭上站得住腳的口供。有關殺害卡爾文·傑弗裡斯的凶手的情況有一點不太明確,這在調查殺害昆西·格裡斯沃德的凶手的情況時當然不可能忽視:他無家可歸,他是個瘋子。他沒有招供,因為他失去了記憶力。他什麼也不記得了,甚至連他自己的名字。顯然,他彆的什麼都不記得了,隻記得那個據說是給了他刀子的人的名字,但這是一種前後不一致的表現,隻能進一步說明他大腦思維的失常。惟一對他的有罪深表懷疑的是斯圖爾特探長,他沒有對彆人說。他隻告訴了弗林,並要弗林轉告我。第二天晚上,我坐在自己的車裡等待著。車子停在一幢磚頭平房對麵的馬路旁,房子與坐落在河東頭的一個倉庫毗鄰。十點過幾分,房子的門開了。穿過黃黃的煙霧,弗林和斯圖爾特從擁擠不堪、煙霧繚繞的屋裡走了出來。他們抽著煙卷,鑽進弗林的汽車,示意我跟上,便開車離去。我們停在幾個街區之外,走進一家小酒店。幾個老男人和一個老婦弓著背坐在吧台前。在酒店前部的落袋台球桌旁,一個金發碧眼的婦女正在往球杆尖上搽粉,而一位嘴上帶著得意洋洋的神情,頭發油光黑亮的男子正在把球攏成三角形,準備下一輪遊戲。屋裡充滿了啤酒和尼古丁的濃烈氣昧。我們在後部的一個車廂座落座,要了咖啡。“這地方太差了,”我對弗林說。他與坐在他旁邊的斯圖爾特交換了一個眼色。“我們開完會後總喜歡到這裡來。”他的腦袋在他那粗粗的脖子上左右來回晃動,就像是拳擊手在拳擊場上隨著動作來回晃動。“為了不忘記我們從前那種充滿刺激的生活。”“我喝醉了才不會到這兒來呢,”我答道。“那要看你醉多久了,”他肯定地說,顯出一副很自信的神情。“有一次,我發現自己穿著三點式在一個建築工地上,坐在泥裡和彆人說話。那是一個星期一的早上,我所記得的隻有前一個星期五晚上的事情。你要是喝醉了你就會到這兒來。你會露宿在外麵的台階上等著他們開門,對能夠離開自日的亮光回到黑暗中而感激涕零。”正當我拿起杯子往嘴邊送的時候,一聲巨大的爆裂聲鑽進我的耳朵,聲音非常響,嚇得我趕緊低下頭,把杯子放到桌子上。“什麼!”“婊子!”前麵傳來粗厲的叫喊聲。弗林搖搖頭,轉了轉眼珠子。他看看斯圖爾特。“上次不是我去的嗎?”斯圖爾特聳聳肩膀。“你靠得近一些。”“他媽的,”弗林一邊嘟噥著,一邊從車廂座頂頭的座位上站起來。我轉身靠在座位上,看著他悄悄地走到落袋台球桌旁。那個男子一隻手掐住那女人的喉嚨,把她頂在牆上,對著她大聲罵著臟話,另一隻手威脅地揮舞著台球棍。“放開她。把棍子放下。”弗林用不耐煩的口氣命令道。那男子的手依然掐著那女人的喉嚨。他轉過身來,嘴唇向後一撇,凶神似的咧嘴一笑,大聲吼道,“你要管閒事,夥計?”“我要揍扁你,就管這點閒事。”那男子一把將那女人推到一邊,使出吃奶的力氣,雙手揮舞著台球棍打過來。弗林已經向前邁出了半步,一手在半空中抓住了棍子。他手腕飛快地向下一擰,將那人拿著台球棍的手扭到了背後,球棍掉落在地,然後,他用手抓住那人的肩膀和褲襠。他急挪兩步,使儘全身力氣將那人頭朝前扔到門上。那人一下子躺在地上,一動不動,我以為弗林把他摔死了。接著,他動了一下,又過了一會兒,他跪了下來。“你想乾什麼——殺了他?”那女人喊叫著,把弗林推到一邊,一條腿跪下來,用胳膊挽起她男朋友的肩膀。就在一會兒工夫之前,他還打算掐斷她的喉嚨呢。弗林整了整衣服,走回桌旁。“那扇門以前不是一撞就會開的嗎?”他在斯圖爾特旁邊坐下,問道。“你為愛爾蘭貴族增了光,”我說。“還拯救了苦難中的姑娘。”他一收下巴,抬起眼睛。“我看她不像什麼姑娘。我不該去乾預的。”斯圖爾特大笑起來。“不,你做得很對。要不是你去阻止,他會殺了她的。”“不管怎麼說,他們在吵什麼?”我問。弗林兩手捧著杯子,呷了一口咖啡。“我不知道。也許是他在擊球時,她把他的啤酒喝光了。”他臉上露出一副怪相。“那確實夠嚴重的,讓一個酒鬼沒酒喝。”我的腿又開始痛了。我彎下身子,用手掌根揉了揉。尖利的刺痛感消失了,代之以麻木的陣痛。不一會兒,疼痛感消失得無影無蹤。我心中不由得疑惑起來,這疼痛到底有幾分是真的,有幾分是我的思想問題,是我腦子的臆造。我開始意識到,我已經幾乎無法控製這種臆造。“跟我講講那個叫約翰·史密斯的人的情況,”我說,望著斯圖爾特。“你不相信是他殺了格裡斯沃德?”“我敢肯定不是他殺的。”他停頓了一下,接著說道,“那隻是一種感覺。我沒有任何證據。”“就像你對惠特克的感覺一樣?”“不完全一樣。我知道惠特克殺死了傑弗裡斯。我就是弄不明白他為什麼要殺傑弗裡斯。我現在還是不明白。惠特克是個瘋子,而且,請記住,他以前也殺過人。毫無疑問,他會殺人。我覺得約翰·史密斯——不管他的真名叫什麼——不會傷害任何人。”他思考了一下。“也許,如果他被逼急了,或他受到了驚嚇——也許,那種時候他會殺人。但是,我想他不可能躺在那兒等著某人,然後用刀刺他。”他說著,搖搖頭。雖然他看上去非常自信,但他的表情清楚地表明,還有一些其他情況,一些他不太有把握的情況。“那不是我的案子,”他說。“但是,自從殺害傑弗裡斯的凶手自殺後——如果那確實是他的所為,”他說,再一次暗示,那也許根本就不是自殺,“我不斷地在想,是什麼使他要自殺。當我聽說他們抓獲了第二樁謀殺案的嫌疑犯,而且所有細節似乎都相同時——如匿名電話,嫌疑犯又是一個無家可歸者,住在同一座橋下,凶器是一把刀子,而且刀子還在他手裡,我就想弄清楚這兩樁謀殺案之間,或者說這兩個凶手之間是否有什麼其他關聯。那就是他們將他帶回警察局後,我旁聽他們審問的原因。”斯圖爾特兩個大拇指慢慢地搓著。他雙眉緊鎖,前額上皺起深深的皺紋,好像有什麼事情給他留下了極壞的印象。“他們把他帶進審訊室,讓他坐在一把椅子上。外麵一直在下雨。他渾身濕透了,鞋子和褲腳管上沾滿了泥。他渾身臟兮兮的。不知什麼時候洗的澡了。天知道他上次是什麼時候換的衣服。他穿著一件橄欖色的舊上衣,到處撕得破破爛爛的,裡麵是一件毛衣,上麵蛀蟲咬的洞比毛還多。他的頭發長及肩膀,胡子稀稀拉拉的。”他身子抖了一下,臉上掠過一絲厭惡的表情。“我說不準他到底有多大年齡,但他不老,大概隻有二十幾歲吧,我隻能說,他的眼睛看上去天真無邪。當你看著他時,他也回看你,仿佛他希望你能告訴他該做些什麼。他根本不會去想些不相信你的理由。他顯得很無助。“就是在那時候——當他那兩隻孩子般的眼睛看著我時——我注意到了他身上的一些東西。起先,我想可能是因為他全身濕透了,他剛被帶進來的時候,他的頭發緊緊地貼在頭上,稀疏的胡子粘在臉上。他身上開始慢慢地乾了,頭發和胡子從頭上和臉上慢慢地舒展開來。然後,我意識到,我們大家都意識到,他的頭上和胡子裡爬滿了可怕的虱子。我當時所能想象到的——我並不願意想象!——是他衣服裡麵都生活著一些什麼。我們就像是在觀察著一場大爆發:那些虱子在他渾身上下爬著,而他卻仍然像先前一樣看著我們,沒有絲毫表情。一點也看不出來,他知道自己正在被那許多虱子活活地吞噬。可怕的是,我認為他根本沒有意識到那一點;我想他已經習慣了,就像我們在花園裡侍弄花草時,對手指甲裡的一點點泥習以為常似的。”“你們做了些什麼?”我問道,對他所看見的情景感到十分驚訝。“我們大家立即就發現了。我們大家的反應都一個樣。我們從桌子旁跳了起來,擔心在那段時間裡已經有虱子爬到我們身上來了。誰也不想碰他,我們像一群驚慌失措的傻瓜一樣,指指門。他們設法把他從房間裡弄了出去,穿過走廊,送到淋浴間裡。他們讓他脫下衣服後,便把它們統統燒掉了。他們給他清除了虱子,剃了胡子,還理了個發。在那之前,他們看見他赤裸的身體時,把醫生叫來了。他的腿上和屁股上全是傷疤。醫生說那些傷疤是香煙燙的,也許在他小的時候就有了。“第二天又對他進行了審問。”“沒有律師?”我問。斯圖爾特抬起頭來。“是的。他被告知他有權利請律師。”他補充道,期待著我的下一個問題。“呃,不是被告知,確切地說。”他的眼睛仿佛睜得更大了,而他的目光卻朝下看。“他們是照著我們都帶著的卡片念給他聽的,用單調乏味的聲音念給他聽的。最後,偵探放下卡片,向他傾過身體,把手放在他的胳膊上。‘你是不是隻想和我一個人談談?’他就像是在和朋友說話似的問道。老技巧。”“他不想請律師?”他眼裡流露出痛苦的神色。“他根本不知道什麼叫律師!從一開始我們就應該知道——他說話的樣子,他眼裡的神色。沒有了胡子,沒有了那些臟衣服,你看看他那副樣子。不再單單是他的眼睛。他的嘴歪到一邊,回答問題時,他那嘴笨拙地蠕動著,說出一兩個字,那些字好像是拽出來的,含糊不清,說不完整。就那副樣子。我們的嫌疑犯——今天上午審理格裡斯沃德謀殺案時被傳訊的那個人——是個癡呆。天知道他癡呆到什麼程度!沒有任何檔案。他沒有身份。我們也不知道以前是否對他進行過調查。”斯圖爾特眯縫著眼睛盯著我看了一會兒,然後看看自己的雙手,又開始搓動著兩個大拇指。“這是對法律的嘲弄,”他頭也不抬地說。“我對此無能為力。一切都是按照規則辦的。他手中有凶器,上麵全是他的手印。他住在那座橋下。”他把頭俯在手上方,抬起眼睛來。“問題是相似之處。一個有精神病的無家可歸者用刀殺死了傑弗裡斯。格裡斯沃德被人用刀殺死了,一個也有精神病的無家可歸者擁有那把刀。他沒有招供,不過那沒關係,因為你可以這樣解釋說,他精神錯亂得那麼厲害,也許根本不記得自己做了什麼。剩下的都是其他人的問題了。警察已經儘職了,他們發現了證據,抓住了嫌疑犯。他們把他的權利讀給他聽了,把他送上了法庭。我們的司法製度程序就應該是這樣,對嗎?律師們會把一切都弄清楚的。”“沒什麼可擔心的,”弗林說道,揉了揉他那肥厚的後頸項。他麵帶滑稽的表情補充道,“公立辯護律師事務所會派出最優秀的律師為他辯護的。為了早點結案,他們也許會讓他承認兩起謀殺案都是他乾的。”我頭靠在車廂座的靠背上,目光在弗林和斯圖爾特兩人的身上來回慢慢地移動。那是蓄意陷害,他們知道我終於明白了。“我們的惟一要求是,”弗林說,他同伴的注意力正集中在他開始用來攪拌咖啡的茶匙上,“你考慮一下這個問題。”“考慮一下?”我問道,大笑起來。“你們不是要我考慮,你們是要我行動。”弗林從來不會放棄自己的主張。“你會有什麼損失呢?你當律師是為了什麼,難道不是為了接手這樣的案子?那孩子是個癡呆兒,天哪,他從小長到這麼大,隨便哪個狗娘養的為了找刺激都可以折磨他。你能想象嗎?……一個孩子,腦子癡呆,有人折磨他!”弗林弓身向前,用他那又粗又短的手指狠狠地在桌子上連拍了三下。“他住在橋下麵。他渾身爬滿了虱子臭蟲。如果你不幫這樣的人,你他媽的要幫誰啊?”斯圖爾特一直捧著咖啡杯,被攪動的茶匙迷住了。“我來幫他,”他說。他換了個方向,用茶匙逆時針攪動起咖啡來。“我把我們掌握的所有材料都給你弄來,”他的手停止了攪動,一時間,他似乎有些緊張。“兩起謀殺案的調查材料。”他說,兩眼直視著我。“你這不是有點兒冒險嗎?”他搖搖頭。“那又怎麼樣?你聽我說,我是負責傑弗裡斯謀殺案調查的人員之一。壓力太大了,參與的人太多,失去的太多。惠特克一招供,他一死,隻要這樣,事情就結束了。誰也不想再深究下去了,誰也不想再聽到那事。如果我們已經知道是誰乾的了,再去弄清楚他為什麼要那樣乾,又會有多大的意義呢?不過,我還是想知道。兩起謀殺案之間也許有某種聯係。也許格裡斯沃德謀殺案不是一起模仿凶殺案。我們想要知道的話,惟一的辦法就是抓到凶手。這個小夥子沒有殺人。你親自去了解一下吧。然後告訴我,你是否認為他有可能殺了人。”我沒有同意接手那個案子,我甚至沒有同意像斯圖爾特所說的那樣親自去了解一下約翰·史密斯是否有殺人的能力。但是,我確實同意和公立辯護律師事務所派去為這個案子辯護的律師談談,不管他是誰。兩天後,當我的日程表上終於有了空閒時,我在十二點差幾分鐘時來到了事務所。接待員將話筒夾在下巴和肩膀之間,她正在打電話。她抬頭看看我,手裡在繼續銼著指甲。“請等一下,”她對著話筒說。“是哪個案子?”她問道,伸手拿過一個薄薄的灰色活頁夾。她很年輕,十八九歲的樣子,一頭棕色頭發,兩隻眼睛一刻不停地在轉動。她麵前的台子上放著一杯加冰塊的百事可樂,裡麵插著一根沾有口紅的吸管。我告訴她被告的名字後,她立刻就意識到我有正事要辦。她的眼睛順著她的手指在一張手寫的案件排列表和代理這些案子的律師名單上看下去。“你一定以為他們把所有的名單都輸入電腦了吧,”她說著做了個鬼臉。她的手指停住了。“威廉·泰勒,”她說,抬起頭來。她手一揮,另一隻手拿起電話聽筒。“左邊的第三個門。”我穿過走廊,經過一個個一般大小、裝潢相同的小房間。威廉·泰勒坐在那裡,隻穿了一件襯衫,領帶從喉嚨處拉鬆。他揉起一張紙,向後仰靠著,對準放在小小的房間另一端文件櫃旁的廢紙簍。紙團打在廢紙簍邊上,彈跳到地上。他歎了一口氣,從金屬辦公桌後站起身來,撿起紙團。我站在門口,離他僅幾英尺遠,但我就好像是個隱形人似的。他又坐回到椅子上,像剛才那樣向後仰。他又將紙團投向廢紙簍,結果依舊。“您是泰勒先生嗎?”當他彎腰撿紙團時我問道。他沒有抬頭看我。“什麼事?”他說,重又做出那副姿勢,準備再扔。“您有時間嗎?”我耐心地問道。紙團從文件櫃側麵反彈下來,落進了廢紙簍。那也沒能使他的情緒有所好轉。他用傲慢、慍怒的目光看著我。“那要看什麼事了,”他邊說邊打開辦公桌抽屜,在裡麵摸索著。他三十出頭的年齡,身材高挑瘦削,皮膚白皙,一頭漂亮的棕發。他表情嚴厲,像個道德家,這種人好像對自己堅信的東西永遠也不會承認還有另一種可能性。他這種律師竭力反對死刑,但是很少關心某個具體的案子。我決定重新開始。“我名叫約瑟夫·安托內利。我對你正在辦理的一個案子很感興趣。被告的名字叫約翰·史密斯。”他仍然在不停地翻著抽屜。“我知道你是誰。你為什麼感興趣?”不管他是在找什麼——如果他是在找東西的話——他終於放棄了。“你不是代表窮人的。”我這麼長時間一直站在門口,被有意冷落了。他伸出胳膊,朝他辦公桌前麵的椅子揮揮手,不情願地請我坐下。我站在那兒沒動。“不用了,謝謝。我不想再占用你的時間了。我隻想問問,關於約翰·史密斯,你能告訴我一些什麼情況。”我不客氣的語調引起了他的注意,但僅此而已。“我不能談論當事人。”他說,好像我不應該問這種問題。“我說,先生……”我微微轉過頭,看到了門上印著他名字的地方。“泰勒先生。我隻想知道,你是不是準備把這個案子提交法庭審判。”在我回答他的問題之前,他是不會回答我的問題的。“你為什麼感興趣?”他用充滿疲憊的聲音問道。“因為有人請我來接手這個案子。”“我以為他是個無家可歸者。”“他有幾個朋友。”我含糊地答道。“他有幾個朋友?他無家可歸,他有幾個請得起你的朋友?”我已經有點不耐煩了。“我們以前見過麵嗎?你是不是有什麼理由不喜歡我,還是說,你對每個人都是這樣?”我這話並沒能對他產生什麼影響。他聳聳肩膀,朝彆處看去。過了一會兒,他坐直了身子,從放在辦公桌角上的一個金屬夾子裡抽出一份卷宗,看了看裡麵的第一頁。“不過,不會上法庭審判的。我們約了精神病醫生。他沒有能力接受審判。”他肯定地說道。他向後仰坐著,將腳腕架在另一條腿的膝蓋上。兩手交叉抱在脖子上。“所幸的是,他是個精神病人,”他說著,諷刺地看了那份卷宗一眼。“這是惟一能使他免於死刑的理由。”“那麼,你認為他殺了人?”“可能吧。”他冷漠地說道。“這並不重要。我剛才說了,我們正在請精神病醫生。不會開庭審判的。他沒有能力為自己辯護。”他說。他使用的這個短語是法庭斷定被告的智力能力的標準之一。我沒等他再請,就在他麵前的椅子上坐了下來。“這麼說,你知道他會落得個什麼結局,對嗎?”他眼睛一亮。“我一星期處理的案子,比你一年處理的還多。你以為我不知道會是什麼結局?該是一個什麼結果呢?他沒有責任。他有精神病。應該把他送進醫院,而不是作為死囚關進牢裡!”“你和他談過了嗎?”“約翰·史密斯?你沒法和他說話。這是我的觀點。他什麼都不懂。他根本不知道是怎麼回事。”“他懂得告訴警察是彆人把刀子給他的。”泰勒看著我,這時,我知道他對此事一無所知。警方顯然沒想操那個心把這小小的細節寫進報告裡。“你不知道這情況,是嗎?”“這不會改變任何東西。他沒有能力。”“他沒罪。你真的認為不問青紅皂白把一個無辜的人關進醫院是對的嗎?”“他沒有能力,”他重複了一遍。“但是所有的證據都不利於他。如果他接受審判的話,他就會被認定有罪。難道你不認為把他送進醫院更好嗎?即便他不被認定有罪,他又能到什麼地方去?在橋下度過更多的夜晚?”我從椅子上站起來,看著泰勒,心想,如果那是惟一選擇的話,他也許還是錯誤的。“無辜者應該獲得自由,”我說。“如果他需要幫助的話,也還有其他的途徑。”沒等他來得及問我是什麼途徑,我就聽見自己說出了一個連我自己都沒有意識到這是我應該做出的決定。“我來接手這個案子。我讓我的事務所送一份替換令來。”我停頓了一下。“如果你沒意見的話,就這樣定了。”即使他想繼續辦理這個案子,也不可能了。公立辯護律師隻能代理那些自己找不到律師的當事人。不過,他很高興能甩掉這個案子。泰勒並不在乎失去案子——公立辯護律師對此已習以為常。他在乎的是,或者說他不能容忍的是,他所代理的人有可能被判死刑,而他們原本可以在精神病院安全的白床單下,相對舒適地度過他們的餘生。這是一個他不願意冒的風險,他認為我這樣去為彆人冒這個風險,簡直就是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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