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1 / 1)

審判 D·W·巴法 3881 字 1天前

霍華德·弗林也許會早到,但是他卻從來不會準時。這我再清楚不過了,但是當他要我兩點十五分在我的寫字樓外麵與他見麵時,我從沒想到我竟然會遲到。現在是二點三十分,仍然不見他的影子。我一邊鬆開領帶,解開我的襯衫領口的紐扣,一邊往人行道上四處張望。天空是炫目的白色,空氣中彌漫著焚燒什麼東西的氣味。這是一年中的第一個大熱天,這種天氣會使你覺得,今年,在夏天晴朗乾燥的日子開始之前,你也許不必再忍受一個月的雨季。我不住地望著人行道,希望依靠意誌的力量能使弗林出現。我是如此地聚精會神,仿佛能看見他了,看見他滿臉大汗,行動笨拙地從街道上走來。“在這裡。”有人喊道。我心不在焉地轉過身去。弗林在他的汽車裡,停在車水馬龍中間,朝我揮手,而他後麵的司機們一個勁地按喇叭。“你應該在前麵接我,”我匆忙鑽進車裡後抱怨道。“這就是前麵,”當他闖過一個紅燈時,含混不清地咕噥道。他突然轉向,及時避開了信號燈變換時起動穿過十字路口的一輛汽車。“去學學開車吧!”當那輛車的司機晃著他的拳頭時,弗林大聲喊道。“你的車窗關上了,”我提醒他,眼睛轉了轉。“他聽不見。你在白費口舌。”弗林雙手放在方向盤上,眼睛緊緊盯著正前方,放慢了速度,滿意地跟著他前麵的車流。一絲厭倦的笑容閃現在他的嘴邊。“他聽見聽不見無關緊要。那不重要。”我熟悉那神情和通常伴隨著那神情的歪理。“噢,那麼,重要的是什麼?”“重要的是,我能聽見我說的話。而且,坦白地說,我認為我聽起來相當不錯。你認為怎麼樣?”他側目瞥著我問道。“我完全可以向他伸出中指,但是,該死,現在人人都那樣做。我完全可以罵些臟話,但是,人人也在罵臟話。再說,那些舉動隻能表示氣憤,而我是想幫助他。”他解釋道。“我說‘去學學開車吧。’那是我的公民義務,我履行了義務。”他頗有些自豪地說,帶著些嘲笑的口吻。“你他媽的最近究竟為你的國家做了些什麼,律師?”他麵色紅潤,咧嘴笑著問道。我沒理睬他,凝視著窗外掠過的樓房。“嗨,我們去哪裡?”“有個人我想讓你見見。他是傑弗裡斯謀殺案中的主要調查員之一。他問過殺人的那個家夥。他親耳聽過他的供詞。”弗林打電話時告訴過我,有個人知道一些關於卡爾文·傑弗裡斯謀殺案的情況,我應該聽聽。他沒有告訴我那人是個警察。“但是,我知道有關供認的事情。”我說,儘量讓他聽起來不要覺得我很激動。“我惟一不知道的是那供詞是否真實,隻有等遺傳物質脫氧核糖核酸的化驗結果出來之後,我才能知道供詞的真偽。”“我忘了告訴你了。刀上的血跡是傑弗裡斯的。”“遺傳物質脫氧核糖核酸的化驗結果證明了這一點?那麼真相大白了。你說得對。殺害格裡斯沃德的不管是誰,都是如法炮製。”“那就是我認為你也許想和這個人談談的原因。畢竟事情可能沒那麼簡單。”“那不是一次模仿式的謀殺?”弗林的眼睛看著道路,搖了搖頭。“不是,我仍然認為不是。傑弗裡斯謀殺案沒那麼簡單。”我們已經離開了城市,正在高速公路上向南行駛。“我們為什麼不在警察局和他見麵?”他的右手放開方向盤,揉揉肩膀,腦袋兩邊來回搖擺,舒展著他脖子上的肌肉。“如果與律師私下裡談過話,他就不得不對此做出解釋,他不想這麼做。”我十分肯定我知道答案,但不管怎樣我還是問了一句:“你是怎麼碰巧認識他的?”弗林聳聳肩膀。“聚會時。”弗林就是那樣碰到他認識的大多數人的,有時候他一星期有七個晚上參加聚會,酒鬼們輪流講述他們醉酒的故事。令人吃驚的是,有很多律師、法官和警察也去參加那些聚會。或許那一點也不令人吃驚。我遇見的大多數人,在你開始認識他們以後就會知道,他們都有自己的問題,酗酒、吸毒、誤入歧途的孩子,還有不忠的妻子。形形色色、不同程度的瘋狂舉動都有。幾分鐘後,我們下了高速公路,沿著一條狹窄的柏油小路蜿蜒前進。後麵用2×4英寸木條支撐著的油漆鮮亮的大塊木頭標牌標示著一個又一個的新開發項目。一幢幢施工進度各異的木頭屋頂,石頭前牆的兩層樓住宅緊緊地靠在一起,就好像重疊在一起似的。到處都是住宅,道路兩旁和目光所及的前方比比皆是,滿足新家庭的新住宅,有足夠的臥室給每個孩子一間,有足夠的車庫麵積停泊所有的小汽車。這些房屋的樣式千篇一律,讓人隱約感到有些沉悶,更加劇了我越來越強烈的厭惡感。“這不會是你要告訴我的事情吧?”當汽車撞到又一個會震得牙齒格格響的減速隆脊時,我問道。“你抱怨什麼?你不覺得這樣好的天氣開車在鄉村轉轉很舒服嗎?”“我沒有卷入傑弗裡斯的案子裡。”我的話剛一出口便後悔了。我沒有卷入,但是他也沒有卷入呀,而且是我要求他幫忙看看能不能發現些什麼。弗林並不在意我剛才說的話,但是我感覺更加糟糕了。“對不起,”我小聲說。我們經過最後一個開發區,幾十麵紅旗在幾十杆白漆旗杆上飄舞著。我們沿著道路行駛,在一棵橡樹下轉彎,然後轉進一片開闊地。又向前開了半英裡,弗林拐上一條泥土車道,車道通往籬笆圍起的五英畝土地後麵靠河的一幢農場風格的小房子。在車道的儘頭,房子對麵,雙廄畜棚旁邊的一個小畜欄裡,有人正在撫摩著一匹栗色的駿馬。那人四十出頭,短短的黑發分到一邊,穿著一條深色牛仔褲,足蹬一雙靴子。他的個子不是很高,但是他的肩膀和上臂肌肉結實。當他聽見汽車聲時,他拍拍駿馬鼻子,然後,向後退了一步,張開手拍拍它的側腹。駿馬噴著鼻息,一甩頭,騰越而去,馬蹄飛揚起一陣陣塵土。弗林的朋友關上畜欄門,等著我們鑽出汽車。我立即認出了他。當弗林開始為我們作介紹時,我阻止了他。“我和斯圖爾特偵探是老朋友了。”“但是,這也許是我們第一次握手,”他愉快地說道。他動作緩慢,說話聲音不大,身上具有一種潛在的力量,使你認為他是個你可以信賴的人。“我們一起參加過幾次審判,”我對弗林解釋道。“幾次我不願回憶的審判,”斯圖爾特說,自己吃吃笑起來。“咱們去喝點什麼吧,”他邊說邊拍拍我的肩膀。我們坐在房子前麵的一張木頭野餐桌前,喝著檸檬水。微風吹動著頭頂上的橡樹枝條,樹影來回拂過我們的手。我們談論著變化的世事,儘力回憶著他作為原告的證人、我作為被告律師的第一次審判時的情景。幾分鐘以後,出現了長時間的沉默。我隔著桌子看著斯圖爾特,等待著。“霍華德告訴我說你對傑弗裡斯一案感興趣。”“是的,但是我不能確定為什麼,”我承認。斯圖爾特大笑起來。“如果他以藐視法庭罪把我投進大牢的話,我也會對他的謀殺案感興趣的。”是不是人人都知道傑弗裡斯對我乾了些什麼?斯圖爾特審視著我的眼睛。“當他那樣做的時候,人人都認為傑弗裡斯是個英雄。”“我不那樣認為。”“每一個警察,”他解釋說,儘管他知道他沒有必要解釋。我明白警察——大多數警察——對辯護律師的看法。“每一個不經常出現在他的法庭上的警察,”他補充說。他含著心照不宣的微笑看著我,然後搖搖頭。“我常常為律師們感到遺憾。傑弗裡斯不得已充當了世上最卑鄙的人,那就是他的被殺讓人如此難以理解的原因。”“我應該想到情況完全相反,”我不假思索地說。現在我意識到,他說的不是有關傑弗裡斯被殺的事實,而完全是另外一些事。“在所有人憎恨他,無疑都巴望他死的情況下,看起來有點奇怪的是,殺害他的人沒有絲毫理由恨他。”他斟酌著他剛才所說的意思,然後補充說,“至少我們無法找出理由來。”“你是說那完全是一起沒有目標的殺人案,是一起失控的搶劫案?”他遲疑了一下,然後搖搖頭。“不,不是一時性起所為。他是存心要殺傑弗裡斯。”他再次猶豫不定。“不管怎麼說,他是有意要殺人。他等在停車場裡。,藏在傑弗裡斯的汽車後麵。”我們坐在下午三點的太陽下,空氣中飄著乾草和馬糞的氣味。我們用力趕走偶然飛來的一隻肥蠅。我們的談話最終還是習慣性地回到了律師和證人身上:我把他說的每一件事都引向我想問的新問題。“他藏在傑弗裡斯的汽車後麵。他知道那是傑弗裡斯的汽車嗎?”“我不知道。那也許是巧合。在那個時間,停車場裡隻有幾輛汽車了。他也許一直藏在那裡,在等傑弗裡斯;或者他也許一直藏在那裡,等著出現的第一個人。”“不過,那是僅允許法院工作人員停車的區域,對嗎?”斯圖爾特點點頭。“他想殺與法院有關係的某人,從他所說的幾件事裡,我非常肯定,他想殺一名法官。但是,他的目標是否就是傑弗裡斯……”他的聲音漸漸低了下去,目光注視著對麵的小馬廄,他的馬正在裡麵用力咀嚼著一桶燕麥。“他沒有理由去殺害傑弗裡斯,”他接著說。“傑弗裡斯從來沒有把他送進過監獄?”我問,這個假設似乎能解釋一切。“是的。如果他曾經到過傑弗裡斯的法庭上,也不是作為被告。那一點我們非常肯定。”“但是他招了。他沒有說他想殺他?”“他說他想殺他所殺害的人。”斯圖爾特望著我,等著看我是否能按照字麵意義理解他的話。“那就是他所說的,幾乎是逐字逐句的。‘我想殺九九藏書我所殺害的人。’這話他一定說了有五六遍,這時我才開始懷疑他是否知道受害者是誰。”斯圖爾特用食指在裝滿檸檬水和冰塊的玻璃大水罐上形成的汽霧上畫了一張臉。“我不認為是他乾的,”斯圖爾特說,一邊小心翼翼地順著剛才畫的線條移動著手指。“但是你剛才說他打算殺某個人,不管那人是不是傑弗裡斯。”他的手指停止移動,他抬起頭來。“好了,我認為是他乾的,行了吧。”“你認為是他乾的?但是你剛才還說不是他乾的。”他的手指再次移動起來,不斷地擴大著他所畫的人臉的輪廓,直到它徹底消失。“完全正確,”他邊說,邊端起大水罐,重新添滿我們的玻璃杯。“是他乾的,但又不是他乾的。”他倒好水,把大水罐放到一邊,放到夠不著的地方。“一切都很吻合。毫無疑問是惠特克殺害了傑弗裡斯。一點疑問也沒有。我們抓到了他,他招供了。他描述了他所做的每一個細節:他在什麼地方;他怎樣拿刀;他一直等到傑弗裡斯打開車門;他溜到他身後,掐住他的喉嚨,把刀子捅進他的身體。他描述當時那情景就好像你是在看一部電影。你可以看到每一個動作,就像在你眼前發生似的。”斯圖爾特揚了揚眉毛。“就好像他也在看電影;在看他自己,看著每一個細節,確保不漏掉影片的任何細節。他描述了刀子捅進傑弗裡斯肚子裡的情景,捅到直露出刀柄,就好像他一直站在前麵,看著刀子捅進去,而不是從背後抓住傑弗裡斯。他告訴了我們隻有殺手才會知道的細節。還不僅僅是他所說的:他還有刀。他甚至沒有設法把刀藏起來。藏起刀子!他甚至沒有想到要把刀子擦乾淨!我們發現他住在莫裡森街大橋下,是流浪漢中的一員。他被包圍了。他無路可逃。但是,他的舉動好像表明他知道我們要來似的。有十來個警察,亮出武器,人人都向他瞄準,或者說,瞄準四五個無家可歸的流浪漢,他們正圍坐在一個小火堆旁取暖。他們中的任何一個人都與一個匿名舉報人向我們描述的細節相符。當我們一喊到他的名字時,你知道他做了些什麼嗎?他站起身來,舉起兩臂,並且……還微笑著。微笑著!你能相信嗎?仿佛他一直在等著彆人找到他似的——不像一個亡命之徒,倒像在森林裡迷了路的人在等著營救人員的到來。他們一給他銬上手銬,他便告訴他們到哪裡去找刀子。他們並沒有問他什麼。他朝著幾英尺外的一個油膩膩的鋪蓋卷點點頭:刀子在那裡麵。情況就是這樣。那是可以把他與罪行聯係起來的惟一證據,還沒叫他交他就交代出來了。”自從我們坐下後就一直默默聆聽著的弗林這時提了一個問題。“如果他那樣渴望被逮著的話,那他乾嗎不早去自首呢?”“我不知道,霍華德。有關他的情況好像都說不通。也許那是遊戲的一部分。”“遊戲?”我問道。他點了點頭以示肯定,但沒有立即回答。一旦他開始沿著一條思路思考,他便不願意丟了那條思路。弗林有著相同的習慣,那是天生的,我想。我擔心他們在集中注意力考慮某一件事情時,會忘記什麼重要的事情,就像他們在一門心思想著一杯又一杯酒的時候,會把一切都忘到腦後那樣。“一切都很吻合。他有刀子——他的指紋是留在刀子上的惟一的指紋。血跡——現在我們確鑿知道——是傑弗裡斯的血跡。他描述彆人無法知道的犯罪細節。”“然後他自殺了,”我插嘴說。斯圖爾特怪怪地看了我一眼。“你竟然會相信他牢房裡的癮君子所說的話?”“你的意思是?是說他沒有自殺?是說其他人……”他很謹慎。“我什麼意思也沒有。但是,我們能夠肯定的是,人們發現他死在自己的牢房裡,頭頂凹陷,而惟一的目擊者是一個幾乎是文盲的癮君子,他連自己上一次是什麼時候說的真話都記不得了。”“你是說你認為警方,或者某人……”他舉起雙手,把臉轉向一邊。“我什麼也沒說,不過,那種自殺方式真是很離奇。”他縮回他的下巴,當他的牙齒磕到一起時,發出哢嚓一響。“我為什麼會覺得這個案子比其他案子更離奇呢?這本身就是一個謎。”他一邊想一邊自言自語地說出聲來。他身子前傾,抱著兩臂支在桌子上。“我與成千上萬的嫌疑犯交談過,也聽過上百次的供認,但是這個案子不同。沒有自責。我指的並不隻是他殺了人這件事,他是對什麼都沒有自責,沒有懊悔:對被捕、對被關起來、對他肯定知道的將要發生在他身上的一切事情都不自責不懊悔。有時候我會感到不可思議:如果他確實是自殺的話,當他與我交談時,他已經決定要自殺了。他——或者說,至少他看上去是那樣——對一切事情都完全不在乎。不,不是那樣。他的不在乎不是我們通常所說的那種意思。他很開心。對,沒錯:開心,滿足——何止是滿意,幾乎是安詳平靜。“我問他為什麼殺人,他說:‘我真的說不清楚。’我每一次問他時他都這樣說,總是同一句話:‘我真的說不清楚。’但是意思好像有所不同。弄不清楚他是不知道為什麼殺人,還是——我知道這聽起來一定難以置信,但是,當時我已經開始思考這個問題了——他完全知道他為什麼殺人,但是由於某種原因,他認為自己不該說出來。“當我一旦明白他的話可以被理解為兩種不同的意思時,便意識到他是故意這麼說的。我開始更加密切地觀察他。起初,我認為他是在和我們玩遊戲,作弄我們。房間裡還有兩名調查員,我們輪流問他問題。他的基本表情從來沒有改變,老是一副自我滿足的神情,那種神情表明,他知道很多你們所不了解的事情——一些重要得令人難以置信的事情,一些他感到很遺憾不能告訴你們的事情,一些他知道你們靠自己是永遠也無法弄明白的事情。”斯圖爾特咬著嘴唇,眯縫起眼睛,搖了搖頭,儘力去捕捉一縷思緒,那思緒是如此的難以捉摸,每一次他肯定他捉住它時它卻遠遠溜掉了。他終於搖了搖頭,放棄了努力。“我以前見過那副神情,”他轉動肩膀,朝散散落落地生長在我們周圍空地上的橡樹揮了揮手。“我妻子喜歡到那裡去。二十年前,這裡還是鄉村。沒有任何彆的東西,隻有樹和青草,還有那條河。你可以縱馬數英裡,看不見一幢房子或一輛汽車。那是個居住的好地方,是生養孩子的好地方。”他和弗林互相交換了一下眼色。“然後我就開始喝酒了。我喝得越凶,她就越離不開她的教堂。我成了一個酒鬼,她則成了一個再生的基督徒。就是在那時候,我第一次看見了那種神情,在我妻子的臉上,她眼睛裡的某種神色。是安寧還是喜悅,我不知道,但是不管它是什麼,它存在,它真實,它常常讓我發瘋。”他咬著牙。為想到他過去的模樣而感到苦惱。“我乾過一些相當糟糕的事情,”他很快接下去說。“但是,我想我要是殺了她,她在臨終時一定會原諒我的。那就是讓我發瘋的原因,她絕對肯定她知道真相,但因為我不知道真相而為我感到遺憾。那就是那個殺人犯臉上的神情。”他住口不說了,像剛才一樣,咬著嘴唇,搖搖頭,眯縫起眼睛。“你知道那種人中的大多數是個什麼樣子,在監獄裡結束生命的那些人:遲鈍、悶悶不樂、無精打采,隻會被激怒。他一點也不像那樣。他好動,生氣勃勃,很活躍。他的眼珠子從不停止轉動,總是四處轉來轉去。他的麵孔充滿表情,總是帶著同一種愉快的神情。該怎麼說呢?說一個殺人犯臉上帶著那種表情似乎是件怪事,但是,他臉上確實就是那種表情。他對他的所作所為毫無悔意,對即將發生在他身上的事情一點也不害怕。至少在那個意義上,他像是個獲得了新生的人,他的所有罪惡洗滌一淨,天堂張開雙臂在迎接他。”斯圖爾特搜索著我的眼睛。“不同的是,我相信他不認為他殺害傑弗裡斯是一樁罪惡。我相信他認為他做了件值得讚揚的事,一件他應該做的事。我再告訴你彆的一些事情,”他說,抬了抬他的下巴。“如果他沒有死在牢裡的話,他永遠也不會在法庭上被宣判犯有謀殺罪。”這話有失理性。毫無道理。沒有一點意義。我提醒他剛剛對我說的話:警方有供詞和起訴方需要的所有物證。斯圖爾特的眼睛裡閃著神秘的光。他還有些事情沒有告訴我。我想起了他一開始說的話,他所說的既有罪又無罪的自相矛盾的話。弗林的目光從我身上移向他的朋友。“跟他講講另一件謀殺案。”“另一件謀殺案?”我問。斯圖爾特點點頭。“這不是他第一次殺人;傑弗裡斯不是他的第一個受害者。”我被弄糊塗了。難怪斯圖爾特聲稱他始終找不出凶手殺人的動機。“你能肯定——完全肯定——傑弗裡斯不是在他第一次犯下謀殺罪時把他送進監獄的法官?”斯圖爾特麵無表情地看著我。“他從來就沒進過監獄,”他平靜地說。“他殺過人,卻從來沒進過監獄?”我懷疑地問。“當他十八歲時,他殺了他父親。他父親是個酒鬼,”他說,與弗林又交換了一個眼神。“不管什麼時候,他喝醉了就拿他的妻子——這孩子的母親——當出氣筒。他讓她進了兩三次醫院。一天夜晚,那男孩回家,發現他死命地踢她——毫不誇張地說,朝死裡踢她——於是他便殺死了他。不過,他不是一下子把他殺死的。他用他父親對待他母親的方法對待他,一個勁地打他。然後,當他把父親打倒在地上,幾乎失去知覺時,便開始踢他的臉。當他打完後,一切都完了。“他們以一般殺人罪起訴他,他們給他做了精神分析。他內心的某些東西已經崩潰,是因為他目睹了他父親對他母親的所作所為,還是因為他對他父親做下的事情,天知道。但不管是什麼原因,他都無法接受審判。”我知道接下來發生了什麼。“於是他們就把他送到州立醫院去了。他什麼時候出院的?”“謀殺案發生之前幾個星期。他是逃出來的。當然一切都會真相大白。但是當他死在監獄裡時,似乎沒有任何理由告訴人們,傑弗裡斯是被一個精神病人殺害的。”“有多少人知道這事?”我問。“隻有我們幾個人。當他被捕時,我們對他的情況一點也不了解。等到我們查驗他的指紋,能夠核對他的檔案時,他已經死了。調查就結束了。”“但你能肯定是他嗎?他就不會供認一些他沒有乾過的事?物證也許可以栽贓,如果他的精神那麼不正常……”“不,”他強調說。“他描述了他殺人的過程。隻有凶手才清楚那些細節。我們從來沒有透露過那些細節。”“傑弗裡斯是被刺死的,”我說,重複著人人從發表的報道中了解到的情況。“他刺了他,把內臟都捅出來了。”我無法相信:“你是說傑弗裡斯是拖著腸子設法爬回他的辦公室的?”我們喝完了剩下的檸檬水,互相道彆。當我們驅車離去時,我轉過頭,看見斯圖爾特撫摩著他那匹馬的鼻子,然後把它牽進了馬廄。“他妻子怎麼了?”當我們顛簸著駛下泥土車道開到大路上的時候,我問弗林。“我不知道。她很久以前就離開他了。帶著孩子搬走了。打那以後他便戒酒了。”我們駛過我們來時經過的那片新開發區,相同的油漆鮮亮的廣告牌,有些廣告牌上是一臉幸福的全家福照片,他們即將擁有他們的一份美國夢。“告訴我,”當弗林目不轉睛地看著前方道路時,我說道。“卡爾文·傑弗裡斯對艾略特·溫斯頓做下那種事之後,這位大法官被一個精神病人殺死了。你認為:艾略特會欣賞這種具有諷刺意味的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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