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金案。一提起那樁案子,我就記起了一切,所有的細節。我記起了在法院工作的那些婦女特地告訴我她的可恥行為時流露出的神色;人們確信她有罪;她無論被判什麼刑,人們都認為不為過。其中的部分原因也許是她看上去與她們沒什麼兩樣,一個普普通通幾乎沒人注意的女人,很少塗脂抹粉,對連續兩天穿同一件衣服並不在意。當然。主要的還是因為她丈夫已經承認,就像她被指控與她兒子的關係一樣,他與他們的女兒也發生了那種事。那也許是最令人好奇的事,即便時至今日,我依然無法明白人們為什麼對她的反應比對他的反應要強烈許多。他和自己的女兒發生性關係達三年半之久。不是他的繼女,而是他的親生骨肉。很難想象有人會做出比這更惡劣的事。但是,自從他妻子被指控與他們的兒子有性關係後,她就成了一個墮落的惡魔,而他卻,呃,什麼事也沒有似的。這整個事件中有他的一份,他算是其中的一個角色,一個做了令人難以啟齒的事情的人。但是,他所做的事又與無數其他男人所做的不可饒恕的事沒什麼兩樣。由於這種事情以前也經常發生,因此,在某種程度上,他因對自己的女兒所做的那種事而受到的指責已經漸漸消失了。愛德華·拉金是個性掠奪者,將受到正常的刑事法的處理;珍妮特·拉金的所作所為卻是從未有過先例。沒有哪位母親會與自己的兒子發生性關係,這是一種非自然的行為,不僅超出了一切行為準則的範疇,而且也超出了一切本能的範圍。那絕對是禁區,因此,那件事一定是真的,沒有哪個人——尤其是一個孩子,會捏造出那種事來。我接手那個案子並沒什麼彆的原因,隻不過是正好輪到我而己。當時我還在做一些由法庭指定的工作,因此,當珍妮特·拉金被提審,但是,她說沒錢請律師時.名單上的下一個名宇就是我。很奇怪,一些對我們產生極大影響的事情,往往是一些巧遇,而且,當時我們往往什麼都不明白。我當時確實不清楚。我去地區檢察官的辦公室裡,取那個案子的一些證據時,一個年近五十歲,個子高大,戴著長長的、五光十色的耳環的職員,勸我找個理由推掉那樁案子。“你聽說過那本書嗎?”她問道,厭惡地搖了搖頭。“講的是孩子和父母同床睡覺的故事。真惡心!”她又說道,一邊轉身離去。我剛走到門口,斯賓塞·戈爾德曼抓住了我的胳膊。他個子不高,留著粗短的褐色小胡子,長著一頭硬直的頭發。他邊走邊說,講得很快,就像打機關槍似的。“這樁案子沒什麼油水。”他帶著毫不掩飾的敵意說道。他的眼睛裡,閃現出一絲勝利者的神色,仿佛他十分肯定,他剛才的話,給了我致命的一擊;我們以前曾經合作辦過案子,他知道我並不怯於出庭,隻要有可能,我就把案子拿到法庭上審理——那就是我當律師的根本目的:審理案子。他並不是要恐嚇我,他隻不過是想告訴我——他非常肯定,珍妮特·拉金是有罪的,並且,他能夠證明這一點。還有一些彆的原因,一種對所發生的事情的道德憤怒感。當然,其他人也有同感,但是,我相信,他的這種感覺比別人更強烈。“那是他的案子。”阿薩以解釋的口氣說道。“不僅如此。還有個人因素在裡麵——不是他和我之間的個人因素。”我迅速補充道,“是他和那男孩之間的個人關係。他相信那男孩,相信他所說的毎―個字。戈爾徳曼毫不懷疑——一絲一毫都不懷疑——那確實是人們聽到的,最不尋常的事情。”我停頓了一下,兩眼凝視著桌麵。回憶起戈爾徳曼吿訴我,他相信那個男孩說的,全都是真話時,他臉上那輕蔑的表情。“我想人們總是相信,他們希望相倍的東西;或者說,相信他們認為應該相信的東西。不管是什麼原因,他相信那男孩,並且認為,那孩子從那件發生在他身上的可怕事情中恢複過來的惟一機會,就是讓他知道人人都相信他。他母親不得不承認她的所作所為,否則就要開庭審理,向全世界證明她乾了那種事。戈爾德曼想懲罰那母親,這沒什麼錯,但是,他主要是想拯救那男孩。”我搖了搖頭。“那孩子!他比涉案的其他人都更聰明。他不愧是他父親的兒子。“也許我們應該明白的最重要的一點是,愛德華·拉金,就是那個父親,從未被逮著過。他糟蹋了他女兒很多年,從來沒人知道。那女孩沒對一個人說過。不錯,有一次,她是想告訴彆人——她的一個同學,但她假裝是在談論另一個人。她無法使自己承認那個現實。那是一個秘密,要不是她父親自己決定講出來的話,那也許永遠是個秘密。“想想看,愛德華·拉金做了些什麼。多年來,他一直在與自己的親生女兒發生性關係。我可以說,他從來就沒有為那事感到過內疚,或懊悔,甚至連一點點悔意都沒有。我還可以告訴你,他從來就沒認為那是錯的。當然,他肯定知道,其他人認為那是錯的。他肯定知道,那種事會使人陷入極大的麻煩。毫無疑問,他從來沒對人透露過一個字。然後,有一天——或者說,他是這麼說的——他看了一個電視節目,是討論有關亂倫問題,於是,他認為他必須找人談談。我不知道。這也許是真的。當彆人也做了同樣的事情時,你承認起來要容易些。如果那種事被看作是一種疾病,或者說做那種事不是你的錯,或者是可以治愈的,承認起來就更容易了。他開始去看心理醫生,那心理醫生說服他去警察局自首。“拉金把真相向警察和盤托出。警察發出了指控令,但是,由於他是自首的,而且他已經在接受治療,因此他請求把他定為性虐待罪,被保釋了。而且,由於他在接受治療,家裡的其他成員也都必須接受治療。很顯然,那女孩需要幫助,還有那母親也需要幫助,她剛剛得知自己的丈夫對女兒的所作所為。那男孩被認為需要接受心理谘詢,以便幫助他應付發生在家庭中其他成員身上的事情。“傑拉德·拉金才十一歲,突然間,他的整個世界都毀了。還沒等彆人告訴他所發生的事情,他父親就把那事告訴了他,雖然誰也無法知道他到底對他說了些什麼。不過,那父親肯定會對他說,他的行為並沒那麼嚴重,或那麼值得指責,以便儘可能使他兒子少受痛苦,並讓他知道,過段時間一切都會恢複正常的。“在那男孩看心理醫生兩個月後,他透露說,在他父親對他姐姐施虐的同時,他母親也一直在對他施虐。他並沒有一下子把一切都說出來。開始,他記得隻不過有人用手摸他。後來,在心理醫生的不斷追問下,他回憶起更多的情況,到最後,他清楚地回憶起了發生的一切。他肯定地說,他母親一次又一次地強迫他與她性交。“人人都相信了他的話,心理醫生、警察、地區律師事務所的人。這說明了某些問題。那父親和自己的女兒乾那種事,母親怎麼可能一點都不知道呢?答案當然是母親確實知道那事,但並不在乎。這就是為什麼人們都認為她是個魔鬼的原因。當然,這似乎也解釋了那本書的意思。其意思很簡單,就是主張在孩子感到害怕或不安全的時候,讓他們爬到父母的床上來,而不是強迫他們孤獨地呆在自己的房間裡。這建議是好是壞,我說不準,但是,它的本意並沒什麼邪惡。不過,人們不應該把那一切告訴僅僅聽說過那本書的人。對他們來說,那是惡魔親自寫的一本墮落手冊,而不是人們隨便在哪個書店裡都可以買到的書。“人人都知道她是有罪的,而她卻一再堅持認為自己無罪,這似乎隻能證明她對體麵行為的蔑視。她似乎對因自己與兒子的多次亂倫而毀了他的生活還感到不滿足,還決心要把他拽入有傷尊嚴的陪審團審判中,使他成為一個公眾人物。珍妮特·拉金幾乎激起了人們的公憤,由於我是她的律師,因此,大部分憤怒都發泄在了我身上。幾乎每天都有一大堆匿名信寄到我的律師事務所,那些人用汙淫的語言來表達他們的憤懣之情。甚至連我認識的人在法院過道上遇見我時也開始扭過頭去,裝作沒看見我。為了我的當事人的最大利益,我彆無選擇,隻好決定請求把審判移到儘可能遠離波特蘭的地方。我提出了改換審判地點的請求。那是我犯的第一個重大錯誤。“當然,那時候我比現在年輕得多,才剛剛開始我的律師生涯。不過,還是很難相信,我曾經是那麼的天真幼稚。那時,傑弗裡斯已經是巡回法院的主法官,可以把那個案子交給任何一個法官審理。但他卻把那個案子留給了他自己。他需要那個案子,不會輕易放過它。我的請求根本就沒有獲準的機會,但是,我為此所付出的代價與那毫無關係。“有人曾經說過,機會主宰著宇宙。我不知道這話是真還是假,不過,我的確知道,有時候機會可以徹底改變一個人的命運,比如,首先,這個案子分配給我就是一個例子。我起草了那份請求,然後又將它定稿。通常情況下,我會用掛號信寄到法院去,或親自把它送到書記員的辦公室。但是,當時我很急。我希望能夠儘快舉行聽證會。我不想在那個請求經過一道道官僚渠道時等候著。我直接把它送到了傑弗裡斯的辦公室。“他辦公室裡沒人。外麵辦公室裡也沒有人,那兒放著他的法律助手的辦公桌。當時還不到一點鐘,我想他的法律助手也許吃過午飯正在回辦公室的路上。於是,我拉過一張椅子,坐下來等候。不到十秒鐘的時間,傑弗裡斯的法官專用室的門開了,她從裡麵的黑暗中走了出來。她光著腳,衣冠不整,正用發卡將頭發高高夾起在後腦勺上。這時,她用眼角瞟見了我。她窘迫得滿臉通紅,站在原地一動不動。我站起來走到她的桌旁,裝作沒有注意到有什麼不正常。我把請求放到她麵前,正式而簡要地解釋了一下。她朝那份請求瞥了一眼,沒有說話,又抬起眼睛看著我,眼中帶著疑問,並不是對我是否知道她剛才的行為表示疑問——不是這個,她肯定知道我清楚——而是懷疑我是不是會把事情說出去。“‘一旦法官的時間表上有空,我希望就此舉行一次聽證會,’我說。我繼續裝作腦子裡沒有彆的事,隻有這份我來遞交的請求。“‘外麵有人嗎?’我轉身離開時聽見傑弗裡斯喊道。“當我們懷疑有人知道一些我們不想讓他們知道的有關自己的事情時,我們會感覺到沒有什麼比這更能造成傷害的了。傑弗裡斯可不喜歡那種感覺,當他有了第一個機會時,他就讓我明白他有能力讓我無數次地經曆那種感受。庭審的第一天就發生了。“改換審判地點的請求被否決了。沒有舉行聽證會,沒有口頭辯論,什麼都沒有,隻有一個兩句話的決議:‘被告人提出了改換審判地點的請求。被告人的請求被否決了。’幾個星期後,在一個星期四的下午,審判開始了。傑弗裡斯在審判席上一落座,我又提出了那個請求。“‘那個請求被否決了,’他說。“我有點屢教不改,更糟糕的是,我還為此感到自豪。‘如果那個請求沒有被否決的話,’我回嘴道,‘我在這兒重新提出來還有什麼意義嗎?’“傑弗裡斯兩眼狠狠地盯著我。‘再次否決。’“‘我們為什麼不先開個聽證會呢,’我傲慢地說。儘管我當時還年輕,但那種傲慢也是不可原諒的。‘那樣,當你聽過大家對請求的意見之後,也許會做出理智的決定。’“他抬起頭來,稍稍朝一邊扭動了一下,目不轉睛地注視著我。他慢慢地做了個深呼吸,鼻翼翕動,嘴角下垂。好一會兒,他一言不發。“‘你應該記住,安托內利先生,’他終於開口說道,‘你來這兒是審理案子的,而不是來考驗我的耐心的。’他那從來就不深沉的聲音比我以前聽到的要高得多,仿佛他必須努力克製才能使它不變成尖叫聲。‘是的,安托內利先生,’他繼續說道,‘我對請求做出結論時,會說明理由的,但是,隻有當那理由從表麵上看並不十分明顯的時候,隻有當提出請求的律師也許並不能夠真正理解那理由的時候,我才會做出說明。’“我毫無辦法。事實證明,我做得太過分了。我讓步了。以嚴格的法庭禮儀為掩蓋,我隱藏起我的不滿,扮演起律師的角色,對他衝著我說的每一句嚴厲的話點頭稱是。‘謝謝,尊敬的法官,’他說完後,我說道。我心中明白,在世上所有的專製中,隻有法庭裡的濫用職權你必須表示讚賞並予以服從。“我原以為事情到此就結束了,但是,那實際上隻是個開頭。我剛開口問第一位陪審員是否能如實回答我的問題,他就又開始向我發難了。“‘那個問題與這個人是否有資格做一個公正無偏見的陪審員無關,’他教訓我。在這之前,我問過那個婦女她的孩子讀幾年級。‘陪審員答卷裡已經寫著她有幾個孩子,以及他們的年齡。你隻需要知道這些就行了。’“我提的第二個問題和第三個問題得到的是同樣的結果。我問的沒有一樣是正確的,我問的全都是錯的,他老是打斷我的話。因此,我問題提到一半時總要猶豫一下,等著他再次打斷我。他使我顯得很尷尬,優柔寡斷,好像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他使我在人們麵前看上去像個傻子,而正是這些人必須信任我,如果我有獲勝的可能的話。他是有意的。儘管他不斷地打擾我,不停地糾正我,我還是繼續說下去。然後,我向第八位陪審員提出了我本應該向所有陪審員提出的問題,也是自那以後我在審理每一個刑事案件時向每一位陪審員提出的問題:‘即使你確信被告可能有罪,但是,如果州法院無法以毋庸置疑的理由證明她是有罪的話,你還會投票反對無罪判決嗎?’“傑弗裡斯幾乎是從他的椅子上跳了起來。‘不準提這樣的問題。你無權問陪審員他們最後投什麼票。你不許再提那種問題,安托內利先生。不許向這位陪審員提,也不許向任何陪審員提。明白嗎?’“那已經是第二天,也就是星期五的晚些時候,我已經受夠了折磨。我到那個陪審員那裡去,用比剛才慢得多的速度,又向他提出了同一個問題。“‘很好,今天就到這兒吧,’還沒等那位陪審員回答我的問題,傑弗裡斯就宣布道,‘星期一上午九點半再開庭。’“他等到最後一個陪審員離開法庭。他的目光冷若冰霜。‘我告訴過你不要那樣。我說了不準提那種問題,但你立刻又提出了那個問題。你故意蔑視本法庭的權威,我彆無辦法,隻好對你不屑一顧。’“我早就料到了這一點,說實話,我幾乎盼望著他這樣。我蔑視,不過,不是蔑視法庭,而是蔑視他,還有他試圖破壞我為當事人辯護的能力的做法。我也兩眼死死地盯著他,不說一句話。“‘我判你蹲三天監獄。’他朝法警點點頭,讓他把我帶走。‘星期一早上放你出來,正好可以參加審判。’他從凳子上收拾起他的書和文件時又補充道。“‘尊敬的法官大人,’我答道,竭力克製著,不讓自己大聲叫喊起來,‘你可以以蔑視罪指控我,但不能因此把我關進牢裡——在這些情況下不行——除非在審判後認定我有罪。’“他知道我是對的,我們兩人都知道這無關緊要。那法警用手抓著我的胳膊,壓低聲啻警告我不要再說一個字,這時,傑弗裡斯從椅子上站起身來,走進法官室。“‘他會把你關更長時間的,’法警說道。‘我以前常常見他這樣做。你要是斜視著他,他會用書砸過來的。’“我被送到了縣監獄裡,知道了成為那樣的人是什麼滋味。他們拿走了我的錢包,我的手表,我的車鑰匙,我口袋裡所有的東西。當我問他們我是否可以留下我的公文包時,他們看著我的神色就仿佛我是個瘋子似的。他們顯然是擔心我會用領帶勒死彆人,或用它上吊自殺,於是,強迫我把領帶也交給他們。然後,他們取了我的指紋,抓著我的兩隻手,把每個指尖都摁到紙上。之後,我站到一條線上,向前看著照相機,然後,轉身讓他們拍我的側身。這下子他們有了我的指紋,我的照片,我帶去的一切東西。最重要的是,他們把我關起來了,而我一點都不喜歡。“我是講究禮貌和策略的典範。他們辦完我的事後,其中一人抓住我的肩膀,將我往前一推。我站穩腳跟,轉身看著他。“‘狗娘養的,你再碰我一根指頭,我就叫你後半輩子在法庭上度過。’“那家夥是個大個子,膀大腰粗,兩隻小手肥嘟嘟的。我真不敢相信他的動作那麼快。還沒等我反應過來,我的臉就被摁在了煤磚牆上,兩個胳膊被反擰到背後。我手腕上感到金屬的冰涼,接著就聽到他哢噠一聲扣緊了手銬。“‘你現在不是在法庭上,律師,’那人對我說。他用手抓住我剛才被他抓過的那個肩膀,把我往前猛地一推,推了我一個踉蹌。他擺著四方步慢慢地走著,每次趕上我時,又把我猛地一推。最後我們來到一個沒有窗戶的鐵門前。在他開門的當兒,我做好了準備,等著他把我踉踉蹌蹌地推進去。但是,他卻把我撥轉身來,解開了手銬。“‘公事公辦,’他說。“他齜牙咧嘴地傻笑著,就是校園惡少用厚厚的玻璃杯打了那些瘦小的孩子或無力反抗的結巴後,他們臉上流露出來的那種壞笑。那是我有生以來第一次親眼看到那種表情。我生來是個膽小鬼,所以我一直儘量避免那種麻煩。我想,我接下來之所以做出那種舉動,是因為我怕被發現我是個膽小鬼。“我使出渾身力氣,用雙手往他胸前猛地一推。但是,他一動不動,幾乎是絲毫未動。我要是推一堵牆的話,說不定還推動了。他凝視著我,一臉茫然的表情,好像不理解我的舉動。緊接著,他的手掌直擊我的下巴,我被打得倒退進了牢房,門在我身後重重地關上了。我被關進了一個小房間,六英尺長四英尺寬的房間,裡麵惟一的家具是一個用兩根鐵鏈子吊在牆上的木板凳。屋裡沒有窗戶,除了一個高高吊在頭頂上罩在鐵絲罩裡的發出微弱亮光的燈泡外,沒有任何其他光源。“由於沒有任何方法測定時間,時間仿佛完全停止了。在裡麵呆了我想頂多隻有幾分鐘吧,但我覺得好像已經坐在那裡好幾個小時了,眼睜睜的什麼也看不見。我站起身來,開始來回踱步,來回都是三小步,嘴裡大聲地數著。我從中得到了一種奇怪的滿足感,我的聲音慢慢地報告著時間的流逝,明確地表示我不是被關押在永遠靜止的現在。那也是一種排遣心中恐懼的方法,而那種恐懼已經在啃噬我清醒的頭腦的邊緣;是消除因被關在一個小小的空間裡而開始產生的恐慌的方法;是征服恐懼感的方法,這種恐懼感已經伴隨著被活埋的念頭。“過了一會兒,我停止了數數,開始集中思想考慮起審訊來。我思考著在選擇了陪審團之後,我該在開場白裡說些什麼。我在硬板凳上坐下來,儘最大努力仔細地琢磨著我已經99lib?和他們談過話的陪審員的那一張張我仍記得的臉,考慮著應該留下哪些,放棄哪些。門響了一下,開了。一個陌生的獄警示意我跟他走到另一個走廊。我問他幾點了。我在牢房裡呆了還不到十五分鐘。“我以為他是帶我去吃飯,或去換上囚衣。他停下來,打開一扇門,我發覺自己正眯眼對著耀眼的亮光。我好像是站在一個台子上,旁邊有四五個人,站在一堵上麵畫著亂七八糟東西的牆前麵。從燈光那邊的黑暗處,一個聲音叫我們向左轉。這時我明白了。我被編進了一個小組。“我一意識到自己身在何處以及他們要做什麼,我就知道他們是在找一個殺人犯或強奸犯,他們的證人就會錯誤地指認我。我很肯定。我儘量裝作是另一個人。我兩個肩膀向下垂,身子儘量往前彎,就好像是在田裡彎腰勞動的人。我低下頭,下巴耷拉在胸脯上。我對那樁罪行一無所知,但是,我覺得我有需要隱瞞的東西。結束後,當我和其他人被一起帶出房間時,我仿佛覺得自己成功了。“他們沒有把我帶回那間小牢房,而是把我帶到另一個走廊上,關進了我們過去稱作‘新人房間’的囚室裡。那個房間很大,大概有三十英尺長,二十英尺寬,四麵靠牆處都有凳子。在一麵牆上有兩個落滿灰塵的窗戶,透進一線昏暗的亮光。窗戶很高,根本夠不著,更不用說看見外麵了。裡麵擠著三四十個人。大多數人都弓著背,看著水泥地,或靠在牆上,雙手懶洋洋地垂在兩側,或抱著曲起的膝蓋,看著前方,兩眼茫然。有幾個人躺在地上,胳膊交叉放在胸前,醉醺醺地睡著了。空氣凝滯,充滿了尿和汗的臭味。我小心翼翼地跨過躺在地上的人,在正對著窗戶下麵的凳子上找到了一個座位。當我的眼睛漸漸適應了屋裡的光線後,我看見角落裡蜷縮著一個人。過了一會兒我才意識到,那人的褲子一直褪到了腳踝,正坐在大家共用的抽水馬桶上。我轉過臉去,心裡一陣惡心。然後,我覺得我一定是搞錯了,於是,又朝那兒看了一眼。他坐在那兒,一頭亂蓬蓬的黑發,粗粗的脖子,肥碩粗大的胳膊,正在手淫。我猛地跳了起來,跑過房間。我絆到一個醉鬼身上,他醒了一下,胳膊揮到我的腿上。我跑到門口,使勁捶打著門。“你們要把我關在這裡關多久?”獄警打開門上的窺孔時,我問道。“‘安靜點,’他大聲叫道,關上了窺孔。“我又拚命地捶門,大聲喊叫著想讓獄警回來,儘管我知道這樣做隻不過是一種無用的表示。沒有人會來幫我,我自己惟一能做的就是接受當時的處境,不再抱怨。“那個周末——三個晚上就好像是三年——我身邊全是醉鬼、社會棄兒和幾乎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的人。他們無法辨彆四十年前他們成為酒鬼和吸毒者時發生的事情和眼前發生的事情,他們是他們自己所造成的瘋狂的受害者。“一個目光呆滯的老頭坐在我旁邊的板凳上,抓撓著臉龐上的灰白短須,想竭力弄清楚自己身在何處。他張開無牙的嘴,上下打量著我,飛快地胡言亂語起來,聲音單調。他不停地咕噥著,我頂多能聽懂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但他偶爾會停住話頭,突然用清晰的聲音問道:‘你不明白?’他會一直等到我做出某種表示,如點頭、聳肩、微笑,表明我懂了,表明我同意他所說的,他才會又沉浸在那語無倫次的話語中。“他喋喋不休地嘮叨著,不時地停下來看看我是否在聽他講。他那滔滔不絕的話隻對他自己有意義。‘你不明白?’他問道,突然變得警覺起來。接著,還沒等我回答,他就閉上了眼睛,不一會兒,他打起呼嚕來。他的肩膀靠在了我的胸前,到最後,他的後腦勺靠到了我的下巴下麵,亂蓬蓬的油膩灰白頭發緊貼在白生生的頭皮上。我小心翼翼地不讓他倒下去,站起身來,讓他躺在硬邦邦的木頭凳子上。一個無害的老頭,.99lib.當他沒有爬進酒瓶時,被送進了牢房。我發覺自己在想,那老頭滔滔不絕含糊不清地對我說了一大通,他知道自己在說些什麼嗎。“我在牢房的另一側找了個地方,儘可能離粘滿屎的馬桶發出來的惡臭味遠一些。夜幕已經降臨,高高的窗戶黑糊糊的,屋裡惟一一個燈泡射出的昏暗微弱的亮光,幽幽地照在即便是在大白天的光線下也要十分費勁地才能看清的物體上。人怎麼可能會自願被貶低到這種地步?我們所能想到的解決問題的惟一辦法怎麼會是將他們抓起來,投進監獄關上幾天或幾個星期,然後把他們放回到大街上,讓他們又去重新犯罪?被我撇在那兒,躺在黑暗中某條板凳上的老頭將在醉生夢死中或者牢房裡度過他的餘生,似乎沒有人會在乎。那是我第一次想到,法律本身也許是所有罪行中最嚴重的罪行。“我慢慢意識到有人在注視著我。在離我幾英尺的地方,一個身材瘦削的人正目不轉睛地看著我。他筆直地坐在那兒,背靠著水泥牆,兩手伸直放在膝蓋上。他見我也在看著他,立刻走過來,一句話不說,用剛才那樣的姿勢在我身旁坐下。“‘謝謝你到這兒來,斯迪爾海默先生。’他說道,兩眼直視前方。“我不理睬他,想走開。‘咱們是約好的,斯迪爾海默先生,’他說著轉過臉來。‘自從昨天下午我老婆打電話給你以後,我一直在等你。’“我搖搖頭向他表示他弄錯了。“‘你是我的律師,’他堅持說道。‘明天開庭。’“‘我不是斯迪爾海默先生。我不是你的律師。’“‘等一等,’他表情嚴肅地說道。‘我問問我老婆。’他眯縫著眼睛,雙唇開始蠕動起來,沒有一點聲響,就好像他麵前舉著一本書,在一字一句地默讀。他的嘴唇不動了,眼睛睜大了些。‘現在我明白了,’他目光左右掃視了一下,然後向我傾過身子,低聲說道。‘她告訴我說你在這兒不想用你的真名。我怎麼稱呼你?’“‘你剛才和你老婆講過話了?’我問道。‘她在哪裡?’“‘在羅馬。她是個修女,’他答道。‘她是羅馬教皇的女兒,’他補充道,急切地想向他人證明自己的重要身份。“瘋狂有其自身的邏輯。如果不經過認真的思考,而非要堅持正常人遵循的理智的規則的話,那就會一無所獲。“‘我不是你的律師。我被派到這兒來是為了看看你是否一切都好。斯迪爾海默先生明天來,也許是後天。同時,’我裝作這是一件最最重要的事情,告誡他說,‘你不要把這事告訴任何人。’他仔細聽著我說的每一個字,流露出俯首帖耳的目光。‘保持沉默是最重要的,’我又強調了一句。“‘保持沉默是最重要的,’他重複了一遍我的話,點了點頭。然後他一聲不響地回到他先前坐的板凳上,伸出雙手放在膝蓋上,一副心滿意足的神情,又開始了無儘的等待,等待那個永遠也不會到來的人。“如果說那天晚上我睡覺了的話,那也是每次隻睡著了幾分鐘。由於噩夢的驅使,大男人像孩子似的哭喊起來,孤獨而恐懼;或是從夢中驚醒,大聲罵著臟話;或對著那些他們認為打擾了他們休息的人一陣猛打。“那個周末我一直呆在那個地牢裡,像是在慢慢死去。他們始終沒有讓我住到單人牢房裡;他們始終沒有讓我洗個澡換換衣服。星期一早上他們把我放了出來,但那時已經是九點鐘了。看守把我的公文包還給我時提醒我說,我必須在半小時之內趕到法庭。“‘為什麼不在兩小時之前就把我放出來?那是正常的放人時間,不是嗎?七點鐘?’“他不願意回答我,但最後還是發了慈悲。‘這不是我決定的,’他說道,一邊把一隻馬尼拉信封裡的東西倒出來。我拿起我的鑰匙和錢包。‘是傑弗裡斯法官簽的釋放令。’他猶豫了一下,眼睛裡流露出疑惑的神情。‘你不會就這樣上法庭吧,是嗎?’“我從星期五早上起就沒有刮過臉。我從那時起就沒有刷過牙,甚至沒有洗過臉和手。我的頭發摸上去生機勃勃,滿是瘋狂吃食的微生物。我渾身發癢。我的西裝全都毀了,滿是皺折,一股汗臭味,天知道還有什麼其他氣味。我的黑色拷花皮鞋又臟又破。其中一隻都褪色了,上麵留有一塊斑跡,那是坐在我旁邊的哪個醉鬼從褲腿裡小便時尿在上麵的。“那個看守看著我,越發變得同情起來。他主動提出幫助我。‘我那裡有幾樣東西。一把剃須刀,還有一把多餘的牙刷。’“‘謝謝,’我答道,轉身離去。‘但我想應該讓法官看看我現在這個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