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森,戴拉·史翠特和保羅·德瑞克坐在飯館的一角,正小聲地說著話。“你要怎麼辦?”保羅問。“我知道就好了,”梅森說:“但我得想辦法,而且要動作迅速。”侍者把帳單拿過來說:“還需要什麼嗎?”“不用了,”梅森說。“你絕沒料到會上法庭讓漢密頓任意宰割吧?”保羅說。“這並沒有影響到你的胃口,”戴拉說。“我不敢讓它影響我的胃口,”梅森說:“身是鐵飯是鋼,我不吃過量的飯,但我要吃飯,使我有力量撐過今天下午。今天下午可不好挨。”“你不能讓伊蓮娜上證人席說出她的故事,不管她的故事是多麼令人難以置信的嗎?”保羅說。梅森搖搖頭。“你不能把蘇珊妮·格傑的真麵目顯出來嗎?你不能把她用顏料管走私珠寶的事抖出來嗎?問她為何不向警方報案說有人闖入她房中。”梅森搖搖頭。“為什麼?”“因為這不是真的,”梅森說。“彆天真了,”保羅說:“很多罪犯都不會說真話的,除非當事人找到一個好律師才能套出真相。”“我怕這事不是真的,”梅森說:“我的當事人說的事簡直令人難以置信,但這是她的故事,身為她的辯護律師,我至少要忠於我的理想,我可以認為這是謊話,但我不知道它是不是謊話。”“我認為這是一個人造的故事,身為律師得找到真相。”“你的當事人的故事,在我看來是假的。”保羅說。“那麼我得找出真相來。”梅森說。“但她之所以說謊是因為有些事她不能麵對。”“你是指她殺他的事?”“可能。但也可能是她被一連串的事給困住了,她無法說出真話。”“如果她殺了他,她是死有餘辜。如果有,隻有真話可以救她,但她怕陪審團不相信她的話。我的責任是找出真相,讓陪審團相信這是真的。”“是呀!”保羅諷刺道:“要靠你來證明伊莎·畢藍是個說謊家,蘇珊妮·格傑是個走私販子,而伊蓮娜才是真正的受害者。”“這個伊蓮娜經曆了許多事,致使她信心全失。那個格傑小姐一臉正義凜然的樣子,表現得自傲和有貴族氣派。好像清潔溜溜,一點問題也沒有。”“反觀這個伊蓮娜,撒謊說她結婚,揚言她要殺掉她愛的人,不讓任何人得到他,如果她得不到他的話。她又假裝得健忘症……總之,她沒有一句實話。”保羅看看他的手表,“派瑞,”他說:“看來隻有判死刑一途了。我當然不願見漢密頓勝過你,但這次他是鐵贏的。”“難怪漢密頓得意洋洋的,這是他多年以來夢寐以求的事,這次他可是穩操勝算了。”梅森承認道。“那麼你打算怎麼辦呢?”“我不知道,”梅森承認道:“伊蓮娜是我的當事人,我要儘力替她打這場官司。漢密頓會利用中午的時間問雷奇蘇珊妮的話是否是真的。雷奇自然不能確定,因此他要先休庭,等他跟雷奇配合好了,才讓雷奇上證人席。”“但你不能在一、兩分鐘之內問雷奇問個水落石出。”“因此我得找出漏洞來,”梅森說:“我們唯一的希望是他不找雷奇上來,如果是這樣,表示蘇珊妮的話有不對的地方。如果他叫雷奇上來,伊蓮娜的案子就無望了。”他們走入法院,搭電梯到樓上的法庭。看來伊蓮娜哭過了,因為她兩眼紅腫,她哭紅了眼,對梅森的任務而言是毫無幫助的。戴拉看到陪審員們嚴厲的臉,毫不同情地看著被告,傾身向前對梅森說:“天哪!看看那些陪審員的臉。”“我知道,”梅森說。漢密頓麵帶微笑,由他的助理陪同,得意洋洋的走入法庭。不一會,莫倫法官坐上法官席。“大家準備好了嗎?”莫倫法官問道。漢密頓站起來,“法官大人,”他說:“我們還有一個證人,我本來不知道他與格傑小姐的證辭有關,格傑小姐的證辭完全出我意料之外,因為我沒料到有這種情況,我忘了問她當她和被告談話時,是否有人偷聽到了。我提這件事是為了向庭上和被告律師顯示我對這件事的信心。”“韋伯裡·雷奇先生,請你上來好嗎?你已經發過誓了。隻要坐上證人席就行了。”雷奇莊嚴地走上證人席,坐上去後,看了一眼派瑞·梅森,然後無言地看著漢密頓,他的態度顯示他很願意檢察官問他。“你在八月十五日聽見被告和蘇珊妮·格傑的談話嗎?”漢密頓問。“聽過,先生。”“談話的地點在哪?”“在三六〇號公寓的門口。”“有誰在場?”“格傑小姐和被告。”“告訴我們他們說些什麼?”“等一下,”梅森說:“我要先問一個問題?”“我想你沒權問,如果你要問,你可以先反對。”漢密頓說。“很好,我反對你提的問題是要證人做結論的。證人已經作證說隻有兩個人在場,因此他不在場。”“但他可以作證他聽到的話,”莫倫法官仲裁道。“除非他能證明說話人的聲音是誰的,否則他的立場不當。”梅森說。“好吧!”漢密頓說:“你認得被告吧?雷奇先生。”“認得,先生。”“你跟她談過話嗎?”“談過。”“你聽得出她的聲音嗎?”“非常熟悉。”“她是參與這場談話的人嗎?”“是的。”“另外一個人呢?”“是格傑小姐。”“你認得她的聲音?”“非常清楚。”“告訴我們她們說些什麼?”“格傑小姐說她不喜歡彆人監視她,她是一個獨立的人,付自己的帳單,要過自己的生活,她不要彆人監視她。”“被告說什麼?”“被告說她搶走她的男朋友。”“男朋友還是丈夫?”漢密頓問。“男朋友。”“繼續說吧。”“被告說她不會眼睜睜看著彆人把她的男朋友搶去,如果蘇珊妮·格傑要搶的話,她會殺了她,如果她不能得到她的男朋友,彆人也休想得到他。”“她說了如何不讓彆人得到他嗎?”“她說她會殺了他。”“她有亮出她的武器來嗎?”“我看不到發生的事,我隻能聽見,但我從他們的談話推測,她給格傑小姐看了她的武器。她還說:‘我可是說到做到的。’之類的話。”“你可以問了,”漢密頓得意地說。梅森看了一下鐘。他得想辦法把案子拖到明天。梅森問:“你後來跟彆人提過這件事嗎?”“我跟格傑小姐提過。”“你是公寓的管理人員,你有責任維持公寓的秩序嗎?”“是的。”“我想你在跟格傑小姐提時是引用她說的話是嗎?”“是的。”“那麼你說什麼?”“我告訴她貝林達公寓是一家高級公寓,我們不喜歡有人吵架。”“你跟被告說了些什麼?”“我沒跟她說。她在跟格傑小姐吵架後便出去了。”“你事後為何不跟她說?”“我……我沒把她當成房客,她隻是??房客的客人。她是交錢給畢藍小姐,但那是他們私下的交易,沒人知道畢藍是二房東的。因此之故,我沒對她說。”“誰告訴你她是付錢給畢藍小姐才住進來的?”“畢藍小姐。”“不是被告?”“不是。”“那麼你並未跟被告私下談過話?”“我看過她很多次。”“但你沒跟她說過話?”“我裝作不知道她是付錢住進來的房客。”“那麼你沒跟她談過話?”“沒有。”“那你怎會熟悉她的聲音?”證人遲疑一會。“我……我聽過。”“你怎麼聽過呢?”“聽她說話。”“你何時聽過她說話?”“我不知道——我想有很多次。”“在電話中?”“是的。”“你有時監聽總機嗎?”“我……我有時檢查打出去打進來的電話。”“你不是操縱總機的人?”“不是。”“那麼你知道如何操縱了?”“不知道。”“那麼你說你監聽電話是表示你在偷聽電話?”證人變得很尷尬。“梅森先生,不能這麼說,有時有必要檢查一下。”“你這是什麼意思?”“例如,要有長途電話打過來,可是電話線被本地來的占了,我得叫接線生通知話主,看看是否要讓長途電話打進來。”“我懂了,換言之,這是要做判斷的?”“要很小心。”“這表示你知道房客的習慣了?”“當然。”“我是指他們打電話的習慣。”“是的,先生。”“知道長途電話的重要性?”“是的。”“那麼唯一的方法是監聽電話了?”“我不這麼說。”“否則你怎麼知道?”“我不知道,也許是直覺。”“你監聽電話是嗎?”“是的。”“你有習慣監聽是嗎?”“絕對沒有。我隻是在必要時才聽的。”“總機的構造是從你的辦公室中可以監聽到任何談話,你的電話可以插入總機上任何一條線是嗎?”“總機是……”“回答問題,”梅森說:“你的電話是否可以插入總機上任何一條線,這樣你可以監聽通過總機的談話?”“你知道……”“我要你回答問題,”梅森不悅道:“是不是?”“是的。”梅森微笑道:“你為何不直接回答問題?因為你為自己監聽電話感到慚愧嗎?”“絕對沒有。”“對不起,因為你一直規避問題,所以我才有這種印象。”漢密頓站起來,“這個評論下得不對。法官大人,證人並沒有一直規避問題。”梅森對法官微笑道:“我不爭論這點,法官大人,完全由陪審團來決定。”“但我不喜歡把這種暗示列入記錄中,”漢密頓抗議道。“我想你當然是不喜歡。”莫倫法官說:“算了,算了,這不是個人針鋒相對的時候。梅森先生,你現在可以繼續問了!”“按照你對這次談話的轉述,格傑小姐是位完美的女士,她沒說任何威脅的話。”“沒有。”“她沒拿槍對付被告?”“絕對沒有。”“她沒威脅要槍殺被告?”“沒有。”“她沒威脅要殺道格拉斯·希樸納?”“沒有。”“她自始至終都維持風度?”“是的。”“那麼你事後又為何要對她提出抗議?”“我……因為是她先發動這場談話的。是她推開門告訴被告她不喜歡彆人監視她。”“你說你當時在隔壁公寓?”“是的。”“那你為何不走出來阻止他們呢?”證人猶豫一下。“說呀!”梅森說:“為什麼你沒出來呢?”“我在高級公寓做管理員好多年,學到做事要謹慎,去乾涉兩個憤怒的女人吵架……”“兩個憤怒的女人?”梅森問。“是的,先生。”“我以為你說的是一個憤怒的女人和一個莊嚴的女人,竟然是兩個憤怒的女人?”“我想格傑小姐在開始說話時是憤怒的。”“她把門推開來看到了被告?”“我……我沒看見,我隻能聽見。”“那麼她是憤怒的?”“我想她是生氣的。”梅森說:“雷奇先生,你描繪的很清楚,一個女人是憤怒的,另一個女人是生氣的。但你卻說你不要乾預兩個憤怒的女人。”“隨你怎麼說吧,”雷奇說:“我不打算跟你爭這點。”“你不是在跟我爭,”梅森說:“我隻是要知道真相。”“這件事重要嗎?”漢密頓有點輕視道。“很重要,因為它可以顯示證人的態度。”“他是個絕對公正的證人,”漢密頓說。“是嗎?”梅森說:“雷奇先生,你說過你當時在隔壁房間?”“是的。”“門是開的?”“是的。”“門是向著通道的?”“是的。”“你可以聽到口角的聲音?”“是的。”“你在哪間公寓?”梅森提高聲音道:“告訴我們,你在的是哪間公寓?”“我……我在隔壁的公寓。”“隔壁什麼?”“隔壁……附近的公寓。”梅森說:“你一直說隔壁的公寓是嗎?”“是附近的公寓。”“是隔壁的公寓嗎?”“梅森先生,我很難說是哪一間。”“你能記住每一句談話,卻記不得你在哪一間公寓?”“我沒想那麼多。”“你現在想一下,你是在哪一間公寓?”“我……我記不……很難……”“是隔壁的公寓嗎?”“隔壁什麼?”“你一直用那個字?”梅森說:“你是什麼意思?”“我……我不知道我是什麼意思。”“換言之,你在用這些字時,你不知道是什麼意思?”“我知道隔壁這個字的意思。”“所以你用這個字?”“是的。”“那麼你用它時你是什麼意思?”“……我沒想過。”“你發過誓了?”“當然。”“你知道你是發過誓才做證的?”“是的。”“而你說隔壁時,你卻沒想這個字的意思?”“法官大人,”漢密頓說:“這是在拷問證人。”“我不是在拷問他,”梅森說:“這位證人表現得很優越的樣子,他一再用隔壁公寓這個字,我要問清他是不是在隔壁公寓。”“所謂隔壁的公寓隻有兩間,一邊一間。”雷奇不悅道。“那正是我要查明的,”梅森說:“你明白隔壁的意義了?”“是的。”“那是什麼?”“就是緊鄰的意思。”“那麼緊鄰三六〇號公寓的是什麼?”“梅森先生,我現在很難告訴你。”“證人記不得了,”漢密頓說。“他並沒那麼說,他隻說很難告訴我,你是在隔壁公寓?”“……我也許是。”“你說了不隻十次了是嗎?”“我不知道多少次。”“你用隔壁這個字?”“是的,但我用時沒有多加考慮。”“你作證時都不想?”“沒有,我就這麼用了。”“你在用字時已經泄露你自己了。唯一隔壁而打開門的公寓是三五八號,另外一間是蘇珊妮·格傑的,她出門時發現被告正在看著道格拉斯·希樸納下電梯。她怒氣衝衝地走出來,門沒關。因此你若能聽到談話,你是在蘇珊妮·格傑的公寓了?”“我……我記不得了。”“在這次談話發生時,你不記得你是否在蘇珊妮·格傑的公寓?”“我……我想一下,我記得我是在那兒了。”“你在那兒?”“是的。”“為了公務?”“是的。”“當蘇珊妮·格傑氣衝衝走出去時,你在她的公寓中?”“是的。”“當道格拉斯·希樸納離開時門沒關便走向電梯是嗎?”“是的。”“蘇珊妮·格傑走出門來看三六〇號公寓的門是否是開的是嗎?”“我不知道她在想什麼。”“但她站在門口是嗎?”“是的。”“那麼當道格拉斯·希樸納的電梯門關上時,你在場,你聽到電梯關門的聲音?”“是的。”“你看到蘇珊妮·格傑氣衝衝地走到走廊上?”“我不知道你所謂氣衝衝是什麼意思?她走到走廊上。”“很快地?”“是的。”“生氣的?”“是的。”“你站在打開的門內聽到談話?”“是的。”“那麼,”梅森用手指指著雷奇說:“你為何要隱藏你在蘇珊妮·格傑公寓的這個事實?”“我沒有,我說我在隔壁公寓。”“你是說你在伊莎·畢藍公寓的隔壁,換言之是蘇珊妮·格傑的公寓?”“當然。”“那麼你為何說你很難告訴我在哪個公寓?”“我不想明說。”“你是想造成你不記得你在哪間公寓的印象嗎?”“當然不是,我是說我很難告訴你。我是非常小心我的用語。”“你沒注意到檢察官已經被你搞混亂了,他告訴庭上說你因作證太多次而不記得了,你沒聽見他這麼說嗎?”“聽見了。”“那你為何不告訴他你是難以啟口?”“我想……檢察官自會照顧自己。”“你是說你不必為他著想是嗎?”“如果你要這麼說的話。”“你說你記不得了,後來又說你記得了是嗎?”“我已弄糊塗了。”“事實上你是記得的?”“我是記得的,但因我糊塗了,所以忘記了。我說我很難告訴你便是指這一點。”“你說過你不記得?”“是的。”“那是謊話?”“不是謊話,我是弄糊塗了。”“你說你記不得了?”“你逼問得太聚,我不知道我在說什麼。”“你為何說你很難告訴我們你在蘇珊妮·格傑的房間中?”“因為我突然覺得在這種情況下……會令人尷尬。”“令誰?”“令格傑小姐。”“你為了顧及格傑小姐的感覺而規避回答?”“我儘力去做個君子。”“有何理由是你不應該待在蘇珊妮·格傑的房間嗎?”“沒有。”“你在那兒做什麼?”“跟她談事情。”“是房客與公寓管理員之間洽談公務嗎?”“是的。”“那麼你們在談什麼?”“我反對,這是不相關、不適當的問題。”漢密頓說。“這問題可以看出證人的偏差來,所以非常重要。”梅森說。莫倫法官皺眉想了一會說:“在某種情況下這確實離題太遠,但為了檢查證人……我想反對無效。”“你們在談什麼?”梅森說。“我不記得了。”“現在你是不記得了還是難以啟口?”“我是不記得。”“你記得格傑小姐和被告的談話?”“是的。”“你幾乎記得每一句話?”“是的。”“但你卻不記得在這場談話前不久跟格傑小姐的談話?”“我不能。”“那麼你怎麼知道是公務呢?”“否則我不會去她那裡。”“你確定。”“絕對的。”“除了公務外,你從未去過蘇珊妮·格傑的公寓嗎?”證人遲疑著,求助似地看著漢密頓。“法官大人,”漢密頓說:“這是企圖使證人不受信任,影響另一位證人的名譽……”“這顯示出證人的偏差,而且我看不出為何他在格傑小姐的公寓談論公務會損及她的名譽。”“當然,通種審問的方向是很奇怪的,”莫倫法官說。“會朝這麼奇怪的方向發展的原因很簡單,”漢密頓說:“被告在絕望中想爭取時間,他使出渾身解數來是為了讓人覺得他知道要朝什麼方向辯護。”“我想這種評論是不必要的,”莫倫法官說:“陪審團可以不管,雙方所做的任何評論不能視之為證據。我認為,檢察官先生,處在你的地位,你這樣說會引起陪審團的偏見。”“對不起,法官大人,我收回我的話。我一時失言。”“現在我要重複一下,這種審問的方向很奇怪,但是合乎邏輯。總之,在此情況下,我會讓辯方儘量去問。反對無效。”“你有沒有不為公務而去過她那裡?”“偶而會在經過時去拜訪一下。”“那麼鄰近公寓而不是隔壁的房客可以說你去過他們那兒很多次嗎?”“等一下,我反對這種爭論似的問題,這是不適當的審問。”“反對有效。”莫倫法官說。“你去過鄰近公寓很多次嗎?”證人在證人席上扭動一下,清清喉瓏,拿手帕擦鼻子。“請你回答問題。”“我……這要看你說的很多次是什麼意思?”“這要看你了,你有多少次不是為公務去那裡?”“我……我不記得了。”“五、六十次?”“我想沒那麼多。”“四、五十次?”“沒有。”“三、四十次?”“也許。”“那你為何說你除了公務是不會去那兒的?”證人猶豫了一會,他的臉突然揚起勝利的輕視,“梅森先生,你是問我今年八月十五日的事,我告訴你我那時除了公務是不會去那裡的。”“你是指那天。”“是的。”“那天和你不因公務而去三、四十次有何不同?”“我……我沒說三、四十次。”“我以為你說過。”“我……我沒說過三、四十次。”“我以為你說過。”“我說也許有三、四十次。”“好吧,”梅森說:“今年八月十五日與其他時間的往訪有什麼不同?”“……發生了一些事所以使這天不同。”“你在那兒說了多久的話?”梅森問。“我……我不記得了。”“希樸納進去時你沒進去?”梅森說。“沒有。”“那麼你一定是在希樸納進去之前進去的?”“是的。”“你在那兒看到道格拉斯·希樸納了?”“我……我聽見了。”“正如我所想的,”梅森說:“現在坦白說這件事好了。”梅森伸手抓起了一疊文件,很快地翻弄著,好像在找什麼,然後好像找到了,於是走向證人說:“那麼你是躲在公寓裡聽道格拉斯說話是嗎?”證人不安地轉動著。梅森看了一下文件,然後抬起頭來說:“你是發過誓的,你說實話,你是躲在公寓裡偷聽?”“是的。”“很好,”梅森說,把文件一摺,順手扔回桌上說:“你為何要偷聽?”“因為我感到事情發生到一個關頭……我應該知道是怎麼回事。”“是格傑小姐和道格拉斯之間的?”“我要知道這是怎麼回事,我要知道真正發生的事是什麼,我要知道被告在做什麼?還有……”蘇珊妮·格傑跳起來,一臉怒容說:“這個人在撒謊。他不在我的公寓,他……”“且慢,且慢!”漢密頓很生氣的嚷著,轉向蘇珊妮·格傑。“格傑小姐,坐下,”莫倫法官不客氣道:“我們不許人擾亂法庭,證人在作證。”“他在胡說八道,法官大人。”莫倫法官臉色更嚴厲,“你沒資格批評證人的證辭,如果你有話說,你可以跟檢察官說,或是跟被告律師說,但不能在開庭途中打岔。如果你不能控製你自己,我要下令你出去,你懂嗎?”“我懂,但我受不了彆人在這兒胡脫八道,而且是指我的名,道我的姓。證人告訴我他是在隔壁公寓。那是我今早的證辭……”“你不能當著陪審團麵前跟庭上爭論,現在,坐下。”她坐下來。“保持安靜,”莫倫法官說,“你可以在退庭時跟被告律師或檢察官談,不許再咆哮公堂。”莫倫法官轉向派瑞·梅森說:“梅森先生,繼續審問吧!”“你在格傑小姐的公寓時她不知道是嗎?”梅森問。“我……我……”“等一會,”漢密頓站起來說:“證人不能作證格傑小姐知道或不知道。這是要證人做結論。”“同意,”莫倫法官說,微微一笑。“你在她的公寓,她可能不知道嗎?”“我……我無法說。”“你是說你不記得或是難以啟口?”“……我……當然我不能說她是知道的。”“你是怎麼進去的?”“用備用鑰匙。”“你是在她在時進去的?”“不是。”“她後來才進來的?”“是的。”“你進去時希樸納在嗎?”“沒有。”“你去那兒找格傑小姐?”“不是。”“你是應格傑小姐請求去的?”“不是。”“你為何去那兒?”“我要……去調查。”“調查什麼?”“格傑小姐說有人闖入她的公寓破壞東西。”“什麼樣的破壞?”梅森問。“反對這種不相關的問題。”漢密頓說。“無效,”莫倫法官不悅道:“我要被告律師問出真相來,他有權這麼問。回答問題。”“格傑小姐說她出去渡周末時,有人闖入她的公寓……剪斷她的油畫顏料管,把顏料擠得到處都是。”“庭上,這完全是聽說,這是不適當的審問。”漢密頓說。莫倫法官遲疑著,“我想我們要決定談話說些什麼,”他說:“而不是建立這次談話的證據,我個人要問證人幾個問題。”雷奇不情願的抬起眼睛來看著法官。“你是自作主張去調查這個破壞行動的?”“是的,先生。”“你看到這些油畫顏料散置在公寓裡?”“是的,浴缸裡、洗臉盆中都是……亂七八糟的。”“有多少管?”莫倫法官問。“我怎麼知道……也許有十幾管,亂七八糟的。”“誰打掃公寓?”“門房。”“這件事報警了嗎?”“我想沒有。”“為什麼?”漢密頓說:“且慢!法官大人,我要保護在這兒的記錄,所以我們不能發掘太多題外的事,以免流於枝微末節而忘了正題。我不想反對庭上問問題,我隻是要指出得有適當的限度。”“我想是的,”莫倫法官有點不情願道:“我想這樣的審問有點離題,但這其間不能說沒有關聯,我想庭上收回這悝問題好了。”“法官大人,”梅森說:“我認為應準被告發掘這件事,因為發生在格傑小姐家的事和發生在伊莎·畢藍家的事絕對有關係,因為庭上允許檢方查明發生在伊莎·畢藍公寓的事,也應允許被告發掘發生在蘇珊妮·格傑公寓裡的事。”蘇珊妮·格傑要站起來。“且慢,”莫倫法官猝然說:“格傑小姐,坐下來,彆開口。彆向庭上說話,你不是安靜坐在這兒就是出去,懂嗎?”她生氣的緊閉著嘴。“很好,”莫倫法官說:“現在我們把情況弄清楚。庭上不能再問問題。梅森先生,你審問證人,你問問題。檢察官可以反對,由庭上來裁定。”漢密頓很生氣,看了一眼牆上的鐘和困惑的證人,意識到他小心計劃的程序都已被破壞了。“法官大人,”他說:“我認為這些問題都是不適當的………”“我不認為,”莫倫法官不悅道:“梅森先生,你再問吧。”梅森對證人說:“你到蘇珊妮·格傑的公寓,你用備用鑰匙進入,這是在你職責允許的範圍之內嗎?”“我認為是。”“你要去檢查?”“是的。”“這事是在十五日?”“是的。”“是星期日?”“是的。”“在這之前有房客向你報告有人闖入公寓破壞東西?”“是的。”“是什麼時間向你報告的?”“下午一點。”“同一天?”“是的。”“誰來報告?”“格傑小姐。”“她說什麼?”“她說她去拉斯維加斯渡周末……”“她說過她和誰去嗎?”“我反對,這問題不適當。”漢密頓嚷道。“有效,”莫倫法官說:“我認為這整個談話不適當。”“你在十五日去格傑小姐的公寓?”“是的。”“你用備用鑰匙?”“是的。”“這是你那天第一次去?”“不是。”“你在這之前什麼時候去過?”“格傑小姐找我上去看她不在時公寓內發生的事情。”“那時你看到顏料管被剪斷,顏料擠得到處都是嗎?”“是的,先生。”“你可以形容一下那次去時公寓內的情形嗎?”“法官大人,”漢密頓說:“這事已經離題了。我們這兒談的是謀殺案,現在卻去談闖空門的事……”“叫證人上來是問他有關格傑小姐和被告之間的談話。”莫倫法官說:“我想被告律師有權挖掘出這件不尋常的事,證人為何沒讓房客知道而躲在她公寓的事。”“我想庭上不該批評證據,”漢密頓說。“我沒批評,”莫倫法官說:“我隻是告訴你證人作證的話。你的反對無效,梅森先生,繼續說吧!”“回答問題,描述一下公寓的狀況。”“一場浩劫。”“你是什麼意思?”“有人來搜索過。”“什麼樣的搜索?”“非常徹底的搜索。抽屜內的東西都被倒出來,還有……”“我反對,”漢密頓說:“證人無權敘述這種搜索,那是一種結論。”“現在反對太遲,”莫倫法官說,他的態度很明白的顯示出他對整個證辭的興趣。“證人已經回答問題了。現在繼續吧!讓我們弄清情況。”“你是以公寓正式代表的身分被叫到蘇珊妮·格傑的公寓去?”“是的。”“你下令要人清乾淨?”“是的。”“你召警察來過?”“沒有。”“格傑小姐報警沒有?”“反對要證人做結論,”漢密頓說。“有效。”“格傑小姐告訴過你沒報警嗎?”“同樣反對。”“無效。”“有,她說了。”“她說什麼?”“我問她我們是否要報警,她說不要,她知道是誰弄的,所以不想報警。”“於是你找來門房?”“是的。”“要門房清潔?”“清潔浴缸和洗臉盆,很難清潔,他得用鬆節油,還叫女傭來。”“然後你離開了?”“我在女傭來之前離開了。”“在女傭和門房離開後,格傑小姐出去時,你溜回公寓?”“我回到公寓。”“格傑小姐不在?”“我告訴你好幾次她不在了。”“你知道她不在?”“我……我看到她出去了。”“你回去後做什麼?”“開始檢查。”“檢查損害?”“是的。”“但損害不是已經清理乾淨了嗎?”“我想是的。”“那麼你為何要去?”“看看清乾淨沒有?”“後來格傑小姐回來了?”“是的。”“你讓她知道你在她的公寓裡嗎?”“沒有。”“你做什麼?”“當我聽到她回來,我溜到壁櫥去。”“一直在那兒?”“是的。”“格傑小姐在做什麼?”“她很匆忙,匆匆去洗澡,然後站在化妝台前……”“站在化妝台前?”“是的。”“那麼你一定看見了?”“我把壁櫥打開一條縫。”“所以你能看到?”“是的。”“你為何這麼做?”“我被困住了,我想找機會溜走。”“所以你在看格傑小姐站在梳妝台前,這樣你好找機會溜走。”“是的。”“她穿什麼?”“她剛洗完澡出來。”“你是說她沒穿衣服?”“我……我想是的。”“你這是什麼意思?你不是在看嗎?”“是的。”“她穿衣服嗎?”“沒有。”“你在看,隻是為了想找機會溜出去?”“是的。”“你為何不在她洗澡時溜走?”“我……我當時很混亂。”“看來也是,”梅森諷刺道。“這是個尷尬的情況。”“你因為尷尬而混亂嗎?”“是的。”“你現在也尷尬?”“有點。”“那麼你是混亂的?”“沒有,我是在說實話。”“問完了。”梅森說。漢密頓發出一聲清晰的歎息聲。“好了,雷奇先生,你可以下去了。”“且慢,”梅森說:“我還要問一些問題。”“我反對,”漢密頓說:“被告已經有機會問過每個證人了。”“但是,”梅森說:“庭上給檢方機會讓他把證人雷奇再放回證人席上,因為他在前次審問時忘了問他這場談話。”“法官大人,那是因為出於檢方意料之外。”“被告也是,”梅森說:“我認為在這種情況下,我有權問格傑小姐更多的問題,我還要問奧伯朗醫生一些問題。”漢密頓極力想控製局麵說:“檢方不反對問奧伯朗醫生問題,但絕對反對問格傑小姐問題。”“好吧,”莫倫法官說:“如果你不反對問奧伯朗醫生,那麼讓他上證人席,至於反對格傑小姐上證人席無效。”“要把奧伯朗醫生找來得費一點時間,”漢密頓說。“很好,休息五分鐘,”莫倫法官說。法官才離開他的座位,蘇珊妮·格傑便氣衝衝走下通道。漢密頓衝向她。“格傑小姐,”他說:“等一等,理智點。”梅森提高聲音道:“格傑小姐,你要跟我談嗎?”她遲疑一下,看看梅森,又看看漢密頓。“你是證人,我們會給你機會說明的,拜托你冷靜點,”漢密頓說。梅森走下走道。“如果檢察官肯讓你上證人席讓你說出真相,那麼我就不叫你上來了。但你若要保護你的名譽,我很高興……”一位助理擋在梅森和證人之間。漢密頓把蘇珊妮·格傑拉到證人房間,另一個助理擋住梅森的去路。梅森轉向保羅眨眨眼。他走回被告席,一位女警正看守著被告。他傾身跟伊蓮娜說悄悄話,“這是怎麼回事?雷奇在公寓內嗎?”“我不知道,我想他是愛上她了,”她小聲道。梅森一笑,“你想他是嫉妒道格拉斯·希樸納嗎?”“道格拉斯,”她生氣道:“沒跟她做愛,他隻是要獲得消息,他約會她,請她出去而已。”“你並非隻是這麼想,”梅森說。“那是他告訴我的,他不會撒謊——不會對我撒謊。”梅森又轉向保羅站的地方。“保羅,”他說:“去聽聽證人房間內的談話是否友善,我要知道她出來時的表情。”“我去見機行事,”保羅說:“我不能接近門口,他們一票人守在那裡。檢察官今天下午很不開心。”“我知道,想辦法去打探一下。看她出來是什麼情形。是微笑還是生氣?”保羅點點頭走了。幾分鐘後,奧伯朗醫生來了,帶了一個公事包,匆匆走入法庭。庭丁把法官和陪審團叫出來。“檢方呢?”莫倫法官問。一位助理檢察官看了一下證人室,他的態度有點著急。“檢方有事,被告若要問奧伯朗醫生另外的問題,我來代表檢方。”“好吧,”法官說:“不反對問奧伯朗醫生問題吧?”“不反對,”代理說:“我們很樂意幫助被告了解真相。”“多謝,”梅森溫和道:“我很感激你們這種態度,我相信你們對澄清格傑小姐的情況也持這麼寬容的態度。”代理檢察官員突然退後說:“我不知道……你得問……檢察官先生。”莫倫法官微微一笑,“梅森先生,你現在先問奧伯朗醫生吧。”梅森麵對奧伯朗醫生。“醫生,據我所知,你說過致死的原因是一顆點三八口徑的子彈射入腦中?”“是的,先生。”“你檢查過屍體是否還有任何致死的原因?”“你什麼意思?”“我要你看這張解剖的照片,在這張照片上顯示了死者的右手臂上有兩個小黑點。”“是的。”“為什麼要照這張?”“因為這些點。”“是你指揮照的?”“是的。”“為什麼?”“這些點是……我認為任何不正常的地方都要拍照,特彆是謀殺案。”“這些點有什麼不正常的地方?”“那些黑點是一種針孔。”“換言之,你認為這些黑點也許是皮下注射是嗎?”“可能。”“那麼你在作證時為何沒提出?”“你們沒問我。”“但你為何不提?”“我以為有人問到才能提。”“你認為這很重要嗎?”“我認為很重要。”“有多重要?”“我拍了一張手臂的照片,又拍了一張針孔的照片。”“是在右手臂?”“是的。”“一個用右手的人若給自己皮下注射會注射在左臂是嗎?”“左臂或左腿。”“你認為這些記號是皮下注射?”“可能。”漢密頓悄悄走入法庭,在他的位置坐下來,他的臉是紅的,很生氣的樣子。“你試驗過屍體有嗎啡嗎?”梅森問。“沒有。”“你測驗出其他藥物嗎?”“沒有。我隻決定死因。”“你認為當子彈射入死者頭中時,他可能是在藥物的影響下?”“我反對這種不相關的問題,”漢密頓說。“無效,”法官說,他的眼睛看著醫生。“……我……我不能這麼說。”“屍體做過防腐工作?”“是的。”“埋葬了?”“是的。”“醫生,防腐會毀掉中毒的證據是嗎?”“有些毒是絕對會毀掉的。氰酸鉀會完全因防腐而中和掉。”“嗎啡呢?”“嗎啡是一種生物鹼……可能存留數周。”“如果現在把屍體挖出來,可以測出有嗎啡嗎?”“……我想可以。”梅森轉向法官說:“法官大人,”他說,“我要求把屍體挖出來。我相信道格拉斯·希樸納是在嗎啡的影響下被人挾持而打死的。”“你有證據嗎?”法官問道。“我的證據是,”梅森說:“看看這人口袋內的東西。小筆記本上有字跡的頁數都被撕掉了道人有一個銀質的煙盒,卻沒有火柴或打火機。換言之,他無法點煙。他沒有小刀。我相信道格拉斯·希樸納在死之前是被人挾持的。”“且慢且慢,”漢密頓生氣的說,站了起來,“這些東西不能證明。”“如果你把證據埋掉了自然不能證明,”梅森說。“即使死者是被注射嗎啡,你的觀點不見得能成立。”莫倫法官說。“我就是要找證據來建立我的觀點。”梅森說。“隻有在特殊情況下才能挖掘屍體,”莫倫法官說。他轉向奧伯朗醫生,“醫生,你注意到皮膚這些針孔嗎?”“是的,先生。”“你為何會認為它們是皮下注射?”“手臂和針孔的樣子,我想很可能是皮下注射……而且是在死前不久。”“那麼你為何不找出注射的是什麼藥物?”“有人指示我不要驗。”“誰?”“我打電話給檢察官告訴他我發現的事。他問我致死的原因,我告訴他是一顆點三八口徑的子彈穿過腦袋,他說:‘好了,你已經找到致死的原因,你還要什麼?’便掛上電話了。”現場是一片沉默。“我隻是不想使問題搞亂了,”漢密頓說:“我太清楚一個精明的律師會利用一些隻是表麵的證據來……”“無論如何,在這種情況下,驗屍官應找出所有的問題來,”法官打斷道:“讓我來問你幾個問題。醫生,這些記號顯示死者是經常使用藥物的嗎?換言之,是老的針孔嗎?”“不是。我很仔細地看過屍醴,通常有癮的注射者會有一片像紋身的針孔。但死者右臂隻有兩個針孔,而且針孔不深。”莫倫法官若有所思的摸著他的下巴。“我想在做此爭論時,陪審團也許該回避一下。”漢密頓說。“被告是有權……本庭要休庭,好進一步考慮這件事。我不喜歡在此刻休庭,但我要延到明天早上十點再開庭。這個案子已經以不尋常的速度進行到這一點。理由我不需要談,被告律師為了保護他的當事人,他有權依據每一種憲法的權利。”“我認為庭上不需要說明這點,”漢密頓尖酸道。“我也不認為,”莫倫法官說:“我隻是要指出一些重要的事。本庭認為最好休庭到明早十點,除非被告律師反對?”“不反對,被告願意延到明天早上。”梅森說。“檢方反對,”漢密頓說:“這很明顯的是被告的伎倆,故意使本案發展到這個方向,隻因為右臂上有兩個針孔便要把屍體挖出來未免太荒唐了。致死原因沒有問題。是用被告的槍從後腦射入的,而且是在被告威脅要殺死死者之後。”莫倫法官耐心地聽完說:“被告有權知道本案的每個因素。很明顯的,這個因素在驗屍時沒有調查是因為檢方不願意使問題複雜,但在檢方認為是會使問題複雜的因素,也許對被告是意義重大的……你願意休庭?梅森先生。”“是的,法官大人。”“好吧,”莫倫法官很快說。當莫倫法官離席時,不少旁觀者臉上顯出興奮的神色。陪審團魚貫離開法庭,看著被告,現在是充滿了好奇,還有一些同情的神色。漢密頓把文件塞入他的公事包,強力抑製住他的怒氣,跟他的助理說了幾句話便大步離開房間了。戴拉走過來抓住梅森的手臂。“你讓他們有得猜了,”她說。梅森點了點頭。一位女警碰碰伊蓮娜的肩膀,護送她離開法庭。保羅走上前來。“怎麼樣?”梅森問。保羅聳聳肩,“我無法接近門口,但蘇珊妮·格傑出來時我正好看到。她一直走向電梯,離開法庭。臉色發白,非常生氣,你認為是怎麼一回事?”“隻有一件事,”梅森說:“那就是蘇珊妮·格傑的故事跟雷奇相反。你說她走向電梯?”“是的。”梅森一笑,“這表示漢密頓叫她回家,彆留在法庭,我們可以保留她做被告的證人。他料想不到會有這一招。這次休庭的事出乎他意料之外。”“你是怎麼找到這些針孔的?”梅森說:“我在檢查驗屍的照片時,注意到有張右臂放大的照片。沒理由要照這張照片的。我想不出為何要照這張,後來我才想到一定是法醫要照這張的,因為他要保護他自己。“起初我看不出是什麼,當然是一些小點,在照片上看來會像瘀傷,法庭會照這張照片一定有原因的。於是我拿這張照片來試試看,看看能否找到檢方的漏洞。”“你這麼做有多少機會?”戴拉問。梅森搖搖頭,“機會渺茫,”他承認道:“但我一定要抓住這個機會。”
第十四章(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