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1 / 1)

遺產 D·W·巴法 4004 字 2天前

“傳你的下一個證人,”第二天早上湯普生法官走向法官席時果斷地揮手命令道。克拉倫斯·哈裡伯頓一直等到法官坐到他的高靠椅上。“尊敬的法官大人,人民傳喚——”湯普生法官抬起手打斷了他。“女士們,先生們,早上好!”法官朝陪審團微笑著打招呼。湯普生法官開始整理帶來的文件,過了一會兒,他抬眼盯著哈裡伯頓生氣地問,“你到底叫不叫證人出庭了?”哈裡伯頓嘴角下垂的嘴張得大大的,眼裡閃出迷惑而又輕蔑的表情,“原告請求允許馬庫斯·喬伊納警官出庭,”他終於開口了。馬庫斯·喬伊納雙手手指交叉握在一起,身子前傾坐在證人席上,他看上去小心、警覺,據我的判斷來看,他的樣子十分放鬆。他身高一米八以上,長手臂圓滾滾的,脖子又短又粗,臉龐寬大且有麻點,杏狀的小眼睛向兩邊的太陽穴歪斜著,顴骨粗大,嘴唇肥厚,嘴角下垂。他所有特征都給人一種鐵麵無私的印象,但他的嗓音卻出奇地文雅而柔和。“在回答哈裡伯頓先生所提的一個問題的時候,”到了開始詢問對方證人程序的時候我問道,“你表示在你接近奔馳車時你讓奧利裡警官待在巡邏車裡,我理解得對嗎?”喬伊納是法庭上的老手,有些證人剛聽懂問題就開始回答,而他卻等到提問的最後一個詞的回音完全消失才回答問題。“對,很正確,”警官回答道。我站在陪審席的較遠的一端,直接麵對證人。我一隻手插進口袋,另一隻手摸索著一個上衣鈕扣。“你讓她那樣做的理由是什麼?”“這是標準的程序,”喬伊納看著我回答道,“如果出現情況,一個警官應該處在一個便於請求增援的位置。”我在紙上填寫著。“通過巡邏車上的移動電話嗎?”“是的。”“但奧利裡警官並沒有按你的要求待在警車裡,而是走向另一輛汽車,對嗎?”他沒有遲疑。“是的,但她離警車很近,需要的時候我們仍然可以去請求援助。”“但這並不是你讓她做的,是嗎?”我堅持說,“你讓她在車裡等著。”“她做了她該做的,”他也堅持著說。我把手從口袋中抽出來,朝他走近了幾步。“在她開槍擊中被告前,你聽到她發出過任何一種警告、任何一種命令、以任何一種方式告知過被告你們是警察嗎?”“沒有時間。”“沒有時間?你的意思是,他用槍指向奧利裡警官?”“是的,她彆無選擇。”我走到離他更近的地方。“你看到被告用槍指著奧利裡警官了嗎?”轉瞬之間,喬伊納的眼睛眯縫得更小了。“沒有,我在車的另一邊,我的視線被擋住了,而且。”他補充道,“霧很大。”“事際上,霧是如此之大,以至於你直到幾英尺遠處才能看清傑裡米·富勒頓的屍體?”“是的,正如我所說的,那晚霧很大,我是說。那天淩晨。”他回答問題時我一直看著他,他說完後,我又看了他一會兒,然後我將手插回衣袋,轉身朝律師席走去。“因此,”我邊說邊低頭凝視著打開的活頁筆記本,“你沒有聽到任何警告,而且你沒有看到被告拿槍指著奧利裡警官,”我合上筆記本,抬起頭來。“她開槍的時候,你們倆誰離被告更近一些?”喬伊納考慮了一會兒。“我得說我離得更近,至少是近一點兒。但正如我說的,我的視線被車擋住了。”“是,你是那樣說的,”我說道,同時用手指敲打著桌子角,“你有多高?”“一米八八,”他回答道,他知道我還想問什麼,於是幾乎立刻就補充道,“不過他從車座上跳起來,打開車門時,我迅速單膝跪了下來。”“你參加警察隊伍多少年了?”“二十三年。”“那你是高級警官了?”“對,我是。”我走到律師席後麵,雙手扶在空座席的後背上。“你一定想過奧利裡警官為什麼要開槍這個問題,是吧?”“是的,”喬伊納回答,臉上的表情沒有任何變化。“是的?”我帶著疑惑的笑容重複道,“是的?這就是你全部的答案嗎?你難道沒有詢問——你從沒問過她為什麼要開槍嗎?”“不,”他說話時眼睛也盯著我,“我問了。”等到陪審團從他的沉默中察覺出他不情願的跡象,我才重新開口,“那她給你的回答是什麼?”“她說開槍是因為被告,”說著,他伸出笨重的胳膊指向法庭那端的哈邁爾·華盛頓,“轉身向她開槍。”“你對被告進行急救,直到醫護人員到達後將他帶到醫院,不是嗎?”“是的,”喬伊納回答。“你救了他的命。”這不是個問題,喬伊納沒作回答。我起身離開座位。在我從哈邁爾身後走過時拍了拍他的肩膀。“那你去那兒的原因,”我停在陪審團麵前時問道,“你首先發現傑裡米·富勒頓的原因是你聽到了你認為是槍聲的聲音?”當喬伊納在證人椅上移動身體的時候,他那雙鋥亮的齊膝高的黑皮靴發出吱吱嘎嘎的皮革摩擦的聲響。“是的,”他回答。“你開車迅速向槍聲傳來的地方駛去,對嗎?”“不完全是這樣。槍聲好像從我們身後的某個地點傳來,所以我——”“所以你駛到下一個拐角——在市政府——左轉,然後繞著中心轉圈,直到你開到你認為傳來槍聲的那條街,”我不耐煩地突然插話道,“你估計從聽到槍響到發現有傑裡米·富勒頓屍體的汽車共用了多長時間?”在他回答之前,我補充道:“從你剛才寶貴的證詞中我明白了,在你從很遠處的市政府趕往事發地點時,你放慢了速度緩慢向前,在那場被所有人都一致認為是不可思議的大霧中搜尋目標。”喬伊納把頭扭向一邊,緊閉的嘴唇左右抽動著,他在試著計算時間。“我得說可能不到兩分鐘,”他試探性地說,“是的,我能肯定,”他又自信地補充道。“將近兩分鐘!”我吃驚地大喊著,“我想我簡直無法理解,將近兩分鐘,”我重複著,同時向陪審團投去迷惑不解的目光。從陪審席前走過的時候,我斜睨著喬伊納。“以你的經驗,喬伊納警官,遇到持槍搶劫時,受害者通常不給錢嗎?”我停下腳步,臉上充滿懷疑。“如果有人在我麵前拿著槍,按通常的做法,我會不照他要求的那樣做嗎?”“有時受害人會試圖反抗,但你說的也對,你說的是受害人的通常做法。”“反抗?”我疑惑地問道,“在眼前就有一支槍的時候?”馬庫斯·喬伊納第一次笑著說道,“可那樣的情況的確發生了。雖然不是明智的做法,但那樣的情況的確發生了。”“對,”我說,“現在讓我們假定傑裡米·富勒頓是在一起搶劫中被打死的,不管他是否反抗,瞧,如果他沒反抗,他交出了錢——他是在交出錢包後被打死的,合理嗎?”“不合理,”喬伊納同意。“但如果他在交出錢包後被打死,不管是誰開的槍,他都會在開槍後儘快逃走,而不是在那裡,待長長的兩分鐘,對嗎?”喬伊納向前倚著,雙手在一起摩擦著。“是的,可能不會。”“但被告還待在那兒——是嗎?——在你到那兒的時候,槍響後兩分鐘,那意味著如果是他開的槍,傑裡米·富勒頓準是抵抗過。但如果他抵抗了,他在抵抗時被打死了,那被告有可能在開槍後隻是原地不動——整整兩分鐘嗎?”在喬伊納回答之前,我問:“這不是事實嗎?喬伊納警官,當一起搶劫案變得很嚴重——有人被打死了,不管是誰開的槍,罪犯會迅速攫走他們能看到的東西,但他們決不會僅僅待在原地——你說是多長時間來著?——兩分鐘,在他們想要逃走之前?”“這可能是個例外,”喬伊納不得不承認。“也太例外了!”我補充道,“尤其在他至多隻需幾秒鐘就能從死者的上衣口袋掏出錢包的時候。”哈裡伯頓站了起來。“抗議!安托內利是在作演講,而不是提問。”我沒等法官作出裁決。我緊緊地盯著證人。“鑰匙在鎖孔裡嗎?”我問話時公訴人聳著肩坐了回去。“是的,在那兒。”“汽車發動機熄火了嗎?”“熄火了。”“汽車熄火了?你檢查過引擎罩嗎?”“檢查了,是冷的,汽車有一段時間沒發動了。”“幾個車門的鎖都開著,對嗎?”我迅速問,在後麵的問題沒被回答前已經準備好了下一個問題。“對。”“四個門的鎖都開著?”“是的。”“在那種型號的奔馳轎車裡,在你打開駕駛座一側的門時,其他車門也會同時打開嗎?換句話說,它們的鎖都會馬上打開嗎?”喬伊納搖著頭。“我們檢查過,隻有駕駛門的鎖是打開的,如果你想要打開其他車門需要按控製台上的按鈕。”我看著他,似乎想要確定我絲毫沒有聽錯他的話。“換句話說,司機打開車門上了車,其他的車門——三個車門——仍然是鎖著的?”“是的。”“所以沒有人能在司機上車後輕易地從乘客座一側的車門上車,對嗎?”“對,”他承認,“除非司機被迫打開另一扇門。”我轉向陪審團慢吞吞地說:“因為我想,在你要搶劫時,你更願意命令他讓你進去,而不是迫使他出來,因為,我想,跟在黑暗中搶劫相比,你更願意在一輛光線良好、有真皮座椅的新型奔馳轎車裡乾事。”“尊敬的法官大人!”哈裡伯頓從法庭的另一側大喊道。“對不起,”我朝著法官席的大致方向揮著手說,“很好,喬伊納警官,”我把擋在眼前的濃密的頭發拂到後麵,接著說道,“讓我們再談談那晚的天氣,霧很大,對嗎?”“是的。”“你幾乎看不到近在眼前的東西?”“有時霧非常濃。”“你幾乎看不到停在十字路口的車嗎?”“對。”我在律師席的桌子前,幾乎坐到了桌麵上。兩腳搭在一起,左臂抬起來貼著腹部,右肘支撐在左臂上,不時用拇指和食指敲著下巴。“而且你和奧利裡警官都沒對被告發出任何形式的警告,甚至在她開九_九_藏_書_網槍擊中他之前,一次也沒有?”“正如我所說的,沒有時間,他舉起了槍——”“但你實際上從未親眼看到,對嗎?”“是的,但——”“事實上,在開槍前你們兩人都沒說過什麼,對嗎?”喬伊納難以理解這個問題,他看著我,神情茫然,等著我向他解釋。“你們從未向他告知出現在他麵前的是警察,對嗎?”“根本沒有時間,我剛用手電筒照到他的腦袋,他就跳出了車。”我離開律師席,快步向他走近。“你們沒有其他方法讓被告知道你們是警察而不是凶手,是嗎?”“他是凶手!”喬伊納回擊道。我將目光投向法官席,我想問,他的答案是否可當做是沒有回答問題,就在那一瞬間,我意識到了他的話帶給我的信息。“這是你的假設,對嗎?當他從車前座跳出來時,你假定——不是嗎?——他就是凶手。”“他逃離現場,”喬伊納說。“那麼喬伊納警官,就你所知,他在逃離殺手——那決沒有可能是嗎?”我從麵向他的方向轉過身去時問。“不,”他大喊著堅持道,“不是的。他拿著槍。”“哦,對——那支手槍,”我又說道,“就沒有可能,喬伊納警官,是這個年輕人打開已經開了鎖的門——開了鎖是因為有其他人剛離開——想要幫助受害人?就沒有可能是他看到地上的槍,聽到你們來了,又看到穿過濃霧射來的亮光,他害怕是凶手回來了——於是感到驚慌開始逃跑?就沒有可能,喬伊納警官,是他在驚慌中撿起槍,從車裡出來試圖逃走嗎?”我猛地轉回頭去,搜尋著喬伊納的眼睛。“就沒有可能是他要轉身看看是誰在追他,看看他們離自己有多遠,而不是把槍口對準奧利裡警官,不像奧利裡警官所認為的那樣他正在轉身向她射擊呢?”就像一個人被迫去回答一個與他所知的惟一的事實並無明顯聯係的問題一樣,他勉強同意這至少是有可能的,他並沒有被說服。我把雙手搭在欄杆上,毫不掩飾自己並不讚同的態度。“你是位訓練有素的警官,是嗎?”我的問話有些尖銳。他傲慢地看著我說:“我已經做了二十三年警察。”“當你調查一起犯罪時,你不應該考慮所有可能的選擇嗎?”“我不是偵探,我是——”“你是一個巡警,你開著巡邏車,對,對……這些我們都知道,”我顯得有些不耐煩。“在你到達犯罪現場時,你是詢問所有的目擊者呢——還是隻詢問那些同意你對事件的假設的目擊者?”喬伊納眼中帶著慍怒,簡潔地回答說:“所有目擊者。”“好極了,現在,允許我再問一遍,假設被告沒殺害傑裡米·富勒頓,假設被告不是像被指控的那樣,而是和你一樣聽到了槍聲,隻不過他距離事發地點隻有幾碼遠而不是幾個街區;假設他聽到槍聲,想前去救助,這也能解釋他為什麼會在車裡,不是嗎?”喬伊納已經在證人席上待了很久,他開始累了。他的態度變得有些煩躁;他並不那麼願意忽略有關他的資曆或者性格的問題,在他聽問題時,嘴角露出譏諷的笑容。“對,我想也可以這樣解釋。”“假如霧很濃,假如你們從未告知他你們是警察——這就可以解釋他為什麼想要逃跑,不是嗎?”他的臉上現出惡意諷刺的笑容。“可以,”他嘟囔著。“還有,他一定感到驚慌——這是任何人都會有的感覺——這可以解釋他為何撿起在車裡發現的手槍,不是嗎?”“可以,”喬伊納回答道,他的聲音中充滿嘲笑。我盯著他看了一會兒,然後低頭凝視著地板,好像正在努力理解他懷疑的理由,我慢慢地抬跟觀察著他。“如果無法那樣解釋的話,喬伊納警官。隻有一種說法能夠解釋那支槍為什麼會在他身邊的人行道上,不是嗎?要麼是你,要麼是奧利裡警官,是你們中的一個把它放在那兒的。”喬伊納開始憤怒地表示否定。“沒有彆的問題了,”我厭惡地搖著手宣布。法官還沒問完他是否仍有問題需要再詢問,哈裡伯頓就站了起來,他因憤怒而顫抖著。“你正要回答被告律師提問的時候他打斷了你的話,”他開始說了,語速很快,一個詞接著一個詞,“把你的回答說完!是你還是奧利裡警官把槍拿出汽車的?”“沒有,先生,我們都沒那樣做。”“如果你們都沒挪動那支槍,”哈裡伯頓問道,他的聲音變得更易於交談了,同時臉上也恢複了正常的顏色,“那它是怎麼到被發現的地方的呢?”喬伊納坐回證人席轉向陪審團。“從被告手裡落在那兒的。”哈裡伯頓一直等待著,直到喬伊納的目光重新回到他身上。“在他從凶殺現場逃走時被擊中之後嗎?”“抗議!”我大喊著從椅子上跳起來。法官遲疑了一下,然後看著我,等我作出解釋。“這個問題要麼假定了一個結論,要麼是個複合問題,”我堅持道,“這兩種問題都是不被允許的,這兩種問題的意思都是含糊的。”湯普生笑著說:“說清楚些,安托內利先生。”“公訴人說:‘從凶殺現場逃走,’這假定了他需要證明的東西,是一個假定結論。如果他不是假定一個結論的話,那麼他是在問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是,被告被擊中後槍落下了嗎?第二個問題是,人是被告殺的嗎?”湯普生法官把頭轉向一邊考慮了一會兒。“我也不清楚我是否同意你的抗議,”法官先生最後說,“但我不想在這個問題上浪費時間。”他轉向哈裡伯頓,責令他對提問重新措辭。哈裡伯頓聳著肩低聲咕噥著什麼。“喬伊納警官,”他問,“那支槍是在被告被擊中後倒下的地方發現的嗎?”“是的,”證人回答,“我們發現它時被告正躺在人行道上,而槍就在離他手邊幾英尺處。”哈裡伯頓的唇邊現出一絲微笑。他用拇指擦著手表的水晶玻璃表殼,轉向陪審團。“安托內利先生和你討論了許多多項選擇的問題,”公訴人繼續盯著陪審團說,“我們為什麼不再重複一遍那些問題,隻不過是按相反的順序?”他麵向證人開始提問,“你們是在被告被擊中後倒下的地方發現的槍,對嗎?”“對。”“換句話說,”哈裡伯頓說著,朝我投來衰弱的目光,“你沒像被告律師暗示的那樣放槍在那兒吧?”“沒有,”喬伊納說,在慢慢搖頭的時候他顯得冷酷而又傲慢,“我們沒有那樣做。”“那麼如果我們設想——正如安托內利先生所堅持的那樣——被告隻是一個無辜的旁觀者,那麼,驚慌是惟一能夠解釋為什麼在他被擊中時那把槍恰好在他的手中的理由。”哈裡伯頓走到靠近陪審席的地方,臀部貼著陪審席,眼睛朝前看著證人席。“根據你做了這麼多年警官的經驗,這有可能嗎?——即便在驚慌的狀況中——一個人會拾起一支手槍,一支子彈上膛、剛被用來殺過人的槍,揮舞著它跑上街道?”“不,絕對不可能,”喬伊納馬上表示同意。“但如果你沒‘放置’那支手槍,如果他不可能在‘驚慌’中撿起它,那就隻剩一種解釋了,對嗎?”喬伊納無需被告知這種解釋是什麼。“這支槍是被告的,他用這支槍打死了參議員,當他從車裡跳出來逃跑時,槍仍然拿在手裡。”哈裡伯頓把頭轉向陪審團。“對,非常正確,現在,”他回頭看著證人繼續說,“讓我們回過頭去討論安托內利問過的其他事情:到達開槍地點所需的時問,安托內利說過——不止一次地說,我想——‘兩分鐘’,但我認為我好像聽到你說‘兩分鐘差一點’,到底是哪一種說法呢?”“不大到兩分鐘。”“好的,”哈裡伯頓說,好像他惟一的追求就是事實,“那麼,差多少兩分鐘呢,你認為?”“我確實不敢肯定,”喬伊納承認。哈裡伯頓把頭低下,開始向他走去,在走到陪審席和證人席中間的時候停住了。“你曾經作過高速追逐嗎?”“許多次。”“就像在一次意外事故中一樣?”“我不太明白你的意思?”“一切東西都好像移動得非常緩慢,”公訴人解釋道。“我知道,對,這就是高速追逐的特點。”“因為你的精力高度集中在你做的事情上,是這樣嗎?”哈裡伯頓朝證人席走近時說,“你對事物的細節看得那樣細致生動,以至於一切好像是發生在一段漫長的時間裡,不,”他突然自己糾正說,“時間更像是停止了,是嗎?這樣,花了幾秒鐘的事情——或者有時甚至幾分之一秒的事情——就像是一直在持續一樣,是這樣嗎?”公訴人說第一句話時,喬伊納就點頭表示同意。“是的,非常正確,”他說,他及時記起了在回答問題時要麵向陪審團。哈裡伯頓現在離證人很近,他把一隻手放在椅子扶手上,另一隻手放在臀部上。他朝著陪審席望去。“這樣,你說你認為花了不到兩分鐘,”他用一種逢迎的語調說,“實際上可能要短得多?”喬伊納迫不及待地表示同意。“甚至可能還不大到一分鐘,”哈裡伯頓提示道,朝陪審團投去了意味深長的眼光。現在喬伊納認為這絕對有可能了。“你用最快的速度開著車,”哈裡伯頓提醒他說,“因車速太快,你差點撞上一位行人,對嗎?”喬伊納收了收下巴,發出放鬆的歎息聲。“太險了。”“你用最快的速度開著車——你用最快的速度趕到那裡,”哈裡伯頓繼續提醒著,“安托內利先生大談驚慌及其能使人產生的反應,告訴我,喬伊納警官,隻有‘無辜的旁觀者’才驚慌,還是犯罪分子有時也驚慌呢?”“誰都可能驚慌,”喬伊納心領神會地回答。“如果一個人在驚慌狀態中,他可能會失去時間概念嗎?讓我說得更準確一些,根據你做警官的經驗,”哈裡伯頓轉身朝陪審席走去時說,“是否有可能在精神高度緊張的時刻,在他殺人之後,他開始尋找受害人的錢包,在裡麵摸索著,尋找錢、信用卡、任何有用的東西——因此沒有停下來考慮已經過了多長時間呢?”“這很有可能。”在陪審席的一端,哈裡伯頓停下來回頭看著證人。“換句話說,喬伊納警官,如果你剛謀殺了一個人,你可能會極度恐慌,以至於忘記了其他事情,隻記得去拿什麼東西——錢包、手表——任何能讓你的所作所為有價值的東西,對嗎?”我站了起來,憤怒地大喊著抗議。“這問題有煽動性,會引起人們的主觀猜測,這會——”“我收回我的提問,”哈裡伯頓揮揮手,轉身離開了陪審席,“再沒有彆的問題了。”當法官問我是否還要詢問證人時,我還在站著,於是,我徑直向證人席走去。“你剛才證實槍是在被告被擊中後倒下的地方找到的,不過你從未看到槍在被告手中,是嗎?”“是的,但——”“警察曾經搞過偽證嗎,喬伊納警官?”“抗議!”哈裡伯頓在我身後大喊道。“原告剛才問過這名證人,是否他或奧利裡警官搞過偽證,尊敬的法官大人,”我說,眼光仍鎖定在喬伊納身上,“證人說沒有,我有權詢問,他那樣回答是不是因為這種事從未發生過。”“允許提問,”湯普生法官裁決,“但要小心。”“喬伊納警官,”我再次問道,“你曾經聽說警察在調查中搞偽證的事嗎?”“當然了,”他承認道,“我聽說發生過那種事,但我從未——”“八年前你曾有一個搭檔——一個叫洛頓的警官——他就被發現犯下了那一類罪行。對他的具體指控是篡改證據,這件事是真的嗎?”喬伊納在椅子上挪動著身體,麵帶怒容地點了點頭。“他犯罪時不是我的搭檔。”我眯縫著眼睛看著他。“你不會設置證據,而且永遠不會改變證詞。可是,當我問你從聽到槍響到發現傑裡米·富勒頓倒在方向盤上共用去了多長時間的時候,你說將近兩分鐘,但現在,在公訴人的大力協助下,你又想要讓我們相信那確定不多於一分鐘,告訴我,喬伊納警官,聽到槍聲時你也處在一種驚慌狀態嗎?”這個問題讓他吃了一驚。“我!不,我不這樣想。”“那麼,那和人們遭遇撞車這樣的事故時的感覺就不太相同了,對嗎?”我緊接著繼續說道:“再沒什麼了,尊敬的法官大人。”然後便走了。湯普生法官環視著法庭,然後轉向陪審團,“女士們,先生們,快到十二點了,因為法庭還有其他事務要處理,我們今天就此休庭,周一早上重新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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