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最早出現的新聞報道已經無比激憤地向世人宣布,是什麼人出於什麼原因謀殺了傑裡米·富勒頓,那是每個人都急於知道的情況。一位美利堅合眾國的國會議員被一個扒竊他錢包的黑小子開槍打死了。這是每一個白人的噩夢:一個沒有良知的黑小子;一個兩眼呆滯、迷戀毒品的歹徒,尋釁滋事地齜牙一笑,滿口臟話像是機槍掃射一般,噴得人頭暈目眩;一個缺乏頭腦但膚色黝黑發亮、肌肉緊繃的強盜,他裝備著每一件你能想像到的毀滅性武器,甚至武裝到牙齒,並不需要什麼理由,隻要他想這麼做,他就可以隨時把你打得灰飛煙滅。哈邁爾·華盛頓看上去根本不是人們想像的那種模樣。他的頭發乾乾淨淨,剪得很短。沒有疤痕,也沒有文身,從他身上絲毫看不到那些特彆的印記——他顯然不屬於那一類少年。對那些孩子來說,死亡是他們生存的惟一意義,那些特彆的印記都是他們走向死亡的榮譽勳章。他躺在床上睡熟了。那是一張醫院常用的漆成白色的床,上麵鋪著幾層雪白的漿過的被單。他的淺褐色的手搭在腹部。胳膊上掛著輸液袋。一個金屬托盤懸掛在這張窄床中部的正上方,托盤裡擱著幾樣東西:一個裝半品脫果汁的容器,裡麵有一根吸管在搖搖晃晃;還有一個吉露(美國一果凍品牌。)果凍杯,裡麵的東西已經被吃了一半,一把白色的塑料勺插在剩下的食物上。窗簾被拉開了,午後的陽光透過窗上的鐵柵欄照進病房裡。房間裡隻有一把椅子,我把它挪到床邊。最初我想把他叫醒,不過我很快改了主意。沒什麼可著急的。,再說,我也想有個機會理理頭緒。在小時候,一起度過那些夏天之後,我和表哥見麵的次數甚至不到六次,現在他的一位搭檔想讓我給他一個老熟人的兒子做代理人;而接手這個案子本該是每個律師都夢寐以求的機會,可是卻沒有一個人願意插手。每一次當我問阿爾伯特·克雷文,為什麼要讓我這個外人辦這個案子時,他總是不直接回答我的問題,而是模棱兩可地暗示我說,以後我們之間的討論會把我應該了解的事情都解釋清楚,那時我就會明白在舊金山這個地方一切都是怎麼運作的。他也沒有特彆向我說明,為什麼他願意支付律師費來幫助那個城裡所有的名律師都害怕為其辯護的嫌疑人。對這個問題他顯得不以為然,好像那是任何人都會幫老朋友做的事兒似的。他坐在那張畸形辦公桌的後麵,看著他和那件出於好心而擺脫不掉的怪玩意兒,你就會相信,他這個人經常會被彆人利用。不過因為他已經習慣了此類事情,自己反倒不怎麼在意了。克雷文看起來真的是彬彬有禮,討人喜歡,但是在他那迷人的舉止之下是否還隱藏著彆的什麼,這個問題我現在還沒法回答。我喜歡阿爾伯特·克雷文。這一點鮑比猜對了。他有些粗俗,神氣活現,這是我不喜歡的;但他的這些特點有故意誇張的成分,使我覺得幾乎無法憑他的語言了解他。他太專注予自己的需要,考慮事情缺乏世故圓滑,吃飯時他一心想著說出一些讓人第二天午餐時還能記住的話,一點也不去操心他是否該說那些話。我聽著他一直說下去,羅列著他請我接手這個案子的種種理由,他說的那些理由,換上一個有著一般羞恥心的人,會難堪得麵紅耳赤。他終於說完了,圓潤的臉龐露出一絲心滿意足的神情,等待著我的回應。我告訴他在我考慮接手這個案子之前,他一定得先答應我兩個條件。他殷勤地點點頭,似乎這是理所當然的事情。這時我提出要先和被告談一談。他一臉困惑地看著我,好像一時沒明白我的意思。過了一會兒,他鄭重地點了點頭。我告訴他我要收取的費用數額,他說明天下班之前他會開給我一張支票。作為一個刑事案辯護律師,我的收入的確不菲。但是,我向克雷文提出的費用卻是我從來沒向任何人開過的高價。我猜想,自己這麼做的部分原因是想看看某個人,某個有能力承擔這些費用的人,比如阿爾伯特·克雷文,會有什麼反應。假如你泰然自若地看著他,他就會認為得到這份酬金對你而言已是慣例。富人們寧願竭儘所有,也不願意承認他們有支付不起的東西。我真應該要那個數額的兩倍。哈邁爾·華盛頓發出一聲低低的呻吟,他想試著翻翻身,卻撞到了懸掛在床上方的金屬托盤。他睜開了眼睛,好半天才意識到麵前坐著一個陌生人。“我是約瑟夫·安托內利,”我先說了話。“我是律師,”我又加上一句,以解釋我為什麼會坐在這兒。他用打量的目光瞥了我一眼。我很驚訝,他的反應居然這麼迅速,他已經完全清醒過來。或許因為他所處的環境的緣故,他眼神裡流露出的那種清澈和機敏,著實令我驚訝不已。“我媽說過,她會找到一位律師。今天早上來這兒的時候,她告訴我她覺得有人會來。她是怎麼碰巧找到您的?”他的聲音聽上去既安靜又文雅。“阿爾伯特·克雷文,你母親的一位朋友,是他找到我的。”“為什麼?”他用一雙率真的眼睛看著我問道。他提問的口氣一點兒也不尖銳,從他的神情來看,他對那位先生想要幫助他們的動機沒有絲毫懷疑,更沒有任何揣測。當然,從他的語氣裡也聽不出怨恨的味道。他隻是提出一個問題,他對此感到好奇,很想了解是怎麼回事。可是我沒法給他更多的回答。“他告訴我,因為他和你母親認識很久了。”聽到我的回答,他沒什麼反應,表情也沒有變化,還是那麼一副很感興趣的樣子。“克雷文先生他——他是個什麼樣的人?”這個問題簡直讓我無法回答。我避開他的問題,反問他:“你母親是怎麼給你描述他這個人的?”“什麼也沒提,”他乾脆地聳了聳肩,“她從不說自己的工作。”“我想,你母親不給他乾活。”在我說出這句話的時候,我意識到,從我對阿爾伯特·克雷文的了解來看,她有可能曾經為他工作過。關於這個女人,克雷文惟一對我說起過的隻是他們認識很多年了。“你母親做什麼工作?”“她當女傭,給人家打掃房間。”他回答的時候,臉上滑過一絲——我感覺,是痛苦的神色。他開始跟我說些彆的。可是,突然他疼得縮了一下,把身體仰回去,靠在了枕頭上。“他們給你用什麼藥?”我問道。“嗎啡,”他費力地回答說。“要不要我叫護士來?”“我還行。”我要起身時,他用一絲虛弱的微笑製止了我。“你需要休息。我明天再來怎麼樣?我們明天再談。”他抓住我的手腕,好像用儘全部力氣才能抓牢。“彆走,我要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訴你,我什麼都沒乾,”他的聲音顫抖著。哈邁爾·華盛頓給我描述了那天晚上發生的事情,並不時停下來休息片刻——一個他從沒見過的男人被謀殺在舊金山的街道上,而他恰好路過那裡。他從頭講起。當時,午夜剛過,他下了班,走在回家的路上。“你在費爾蒙特大飯店工作?”我問他,想確認一下是否聽對了。“是的,周末三個晚上,我在廚房洗盤子,收拾房間,要知道。”他輕描淡寫地說道,那種描述的方式很接近他提起母親的那份工作時的感覺。“乾完那些活兒之後,”他接著加上幾句,來解釋為什麼會工作到夜裡那麼晚,“我們那組負責收拾房間,把所有的東西都撤下來,然後為下一個活動擺設好新的東西。”一些小小的、毫無關聯的片斷,在我的腦子裡開始聚集起來。“一周前那個星期六的晚上,也就是參議員富勒頓在晚餐會上講話的那個晚上,你在那兒打工嗎?”我仿佛看到,所有身著盛裝的人們坐在舉行招待會的大舞廳裡,他們在暗處注視著那個想成為州長、或許目標更遠大的男人。而就在幾碼遠之外,在那個巨大的?昆雜著汗水、蒸汽和叫喊聲的商業性廚房裡,哈邁爾·華盛頓正手不停歇地忙碌在塞滿盤子和鍋的流水線上,他一點也聽不到彆的什麼人正在高談闊論著對這個國家的偉大夢想。最後一批加長轎車從酒店的貴賓入口開走後,又過了好一會兒,哈邁爾·華盛頓裹緊夜裡用來禦寒的衣服,從酒店的邊門走出來,踏上通往市中心的一條坡路。他剛好有時間趕上最後一班公共汽車。起霧了,從海上湧來的大霧很濃很重。他往山下走得越遠,霧就越濃,直到他隻能隱約看見前麵地上自己的腳。“我在和自己玩一個遊戲:把手伸到前麵,看著它消失。一年來,每個周末的晚上我都走那條路。即使蒙著眼睛我也能走下去,而且那天晚上差不多就是那樣。我從沒見過那麼濃的霧。”走著走著,突然,從什麼地方,好像是他的右前方,傳來一聲槍響——他覺得那聲音一定是槍擊聲。他的坦誠讓我願意相信,他說的都是實話。他承認當時第一個本能反應就是離開,跑得越快越好,快點兒消失在黑夜裡。接著,他聽到轎車的關門聲,還有腳步聲。那腳步聲聽起來又快又急,漸漸消失在遠處。他怔怔地站在那裡,試著決定自己該做些什麼。他想離開,但又覺得某個人可能受傷了,或許正需要幫助。最後,大概在不到一秒鐘——不,這一秒鐘對他來說就像永恒——之後,他深吸了口氣,屈著膝,貓著腰,強迫自己往前挪動,一直挪到轎車邊。走近之後,圍繞在四周的濃霧淡了些。他透過駕駛座右邊的車窗向裡窺視,發現一個人坐在司機的位子上,那人的臉扭曲著頂在車窗玻璃上,鮮血正從他頭部的一側滲出來。前一刻,他還不能決定究竟是走是留;這會兒,看到這個可怕的場麵,他反而不再猶豫了:他打開車門,鑽進車裡。他把手指壓在那人的右手腕上,檢查是否還有脈搏——脈搏停止了;他又抬起手摸摸那人的喉嚨,想再確認一下——那個人已經死了。車裡有電話,就在前排兩個座位之間的控製板上。哈邁爾伸出手,想拿起那個電話求助,可是就在那時,他發現自己身下的汽車地板上有一支槍,與旁邊的那個死人比起來,那槍更讓他感到恐懼,更容易讓他受到懷疑。他拿起電話開始撥號,忽然他又想起一件事。他覺得那比較重要,而且官方也會想要了解。他把手伸進死者的夾克,找到了他的錢包。他翻找著錢包,想從裡麵找到一張駕駛執照,某些身份證明,至少是一個他可以通知警方的名字。一束亮光穿破濃霧,車裡一下子被照亮了。他本能地把槍扔到了儀表盤下麵,就是那把槍,殺死了離他隻有幾英寸遠的那個人。哈邁爾·華盛頓曾經體驗過的恐懼一個接一個地閃現在他的腦海裡,所有的恐懼都疊加到了一起。他想到了最壞的可能:一定是凶手回來了,或許是要拿走他落在這兒的槍。他太害怕了,以至於連想都沒想,就跳出車門逃命了。他還記得那時的情形:他怎樣猛地打開車門,怎樣低下頭、彎下腰,怎麼樣擺動手臂抬起膝蓋狂奔。他記得當時腦海裡隻有一個念頭,以前從來沒有那麼強烈過,那就是:如果能快走三四步,隱身在霧裡;那麼,無論那邊是誰,都不可能找得到他了。“你沒看到什麼人?”我問,“也沒聽到什麼聲響嗎?”他的目光陷入了遐思,似乎在試著把自己帶回一個多星期前的那個晚上。“沒有,”他回過神來,回答我,“我能記起來的就是我在跑,然後一切都進入了黑暗。我醒來時發現自己躺在這兒,在這家醫院裡。他們告訴我,我中彈了。”他解釋著,臉上顯得很迷惑,好像不太相信這一切真的發生過。“那支槍怎麼樣了?”我問他。“什麼槍?”他表情茫然地問道。“就是警察朝你開槍時,你握在手裡的那支槍。”“我沒拿槍,”他堅持說。我盯著他的眼睛,想判斷他說的是不是真話。警方聲稱,他們喝令哈邁爾站住時,他不但不聽,反而轉身向追捕他的警官舉起武器。那名警官除了開槍,彆無選擇。“車裡那支槍是怎麼回事兒?”我追問他。“汽車地板上的那支,你說你想躲起來時,恰好在你眼前你想藏起來的那支。你沒撿起來?或者說,你從車裡跳出去的時候,沒拿上它?”“我拿槍做什麼?”似乎在這個問題上撒謊有些不可思議。警方說他有槍,如果不是因為被打中,他會用那支槍殺死或者至少打傷一名警官。而且,根據警方的報告來看,那支幾乎可以肯定是用來殺死傑裡米·富勒頓的槍,就是在哈邁爾·華盛頓中彈倒下的路邊找到的——當哈邁爾·華盛頓被那名警官擊中幾乎喪命時,槍從他的手裡掉了下來。他精疲力竭地躺在醫院的床上,看著我這個他以前從沒見過的陌生人,想知道我是否相信他說的話。我以前也見過這種表情。它比恐懼更陰沉,在某種程度上甚至比恐懼更可怕。當一個人被驅逐,並且永遠被流放時,他的臉上會有這樣的表情;當一個人得知什麼也無法改變人們對他的成見時,他的臉上會有這樣的表情。我曾在那些我知道他們有罪的人的眼睛裡,看到過這種神情;我也曾在那些我認為他們無罪的人的臉上,看到過這種表情。他們都明白,這個世界把他們視為是應該坐牢的罪犯,視為得不到彆人信任的撒謊者。惟一的區彆在於,如果你是清白的,那種感覺就會像是被活埋一樣。我起身打算離開。不過,還有一個問題我得問他。“你聽到的腳步聲,就是從轎車邊跑開的腳步聲,你能判斷出那是一個男人,還是一個女人?”“不,我不知道,”他回答我,聽得出他有點吃驚,“我想我還真沒考慮過。”我試著刺激他的記憶。“高跟鞋發出的聲音,聽上去是不一樣的,特彆是當一個人在逃跑的時候。”他眯起一雙褐色的眼睛,好像在竭力分辨他聽到過的那種聲音。“不,”他最後回答道,“我不知道,很抱歉。”我把手放在他的肩上,想借此安慰安慰他。“彆擔心,你已經做得很好了。最後一件事:你記得那晚你穿了什麼衣服?”“我的夾克,一條深灰色褲子,戴了一頂毛線帽。”“什麼樣的鞋?”“跑步鞋,幾乎是全新的。”“那麼當你從坡道上走下來時,應該沒弄出什麼動靜吧?”“你是說,就像我聽到的那種腳步聲?不,沒有人會聽到我走過來的聲音,也不會有人看得見我,因為那晚的霧真的很大。”“你戴手套了嗎?”“當然,因為出來時很冷。”我點點頭,叮囑他好好休息,然後轉身向門口那裡走去。我剛要抬腳,忽然記起他說過的什麼。“你說你周末的時候在酒店工作三個晚上,”我轉過來提醒他,“那麼其他時間你乾什麼?”“我去學校。”他看起來十九歲或者二十歲的模樣。這個年齡上高中有點太大了。“在哪所學校?”我問完之後,料想他會說出一所當地社區學校的名字,或許是一所商科學校之類的地方。“是加利福九九藏書網尼亞大學,”他回答我時沒有任何炫耀的跡象。他告訴我,他在伯克利分校讀二年級。當我問他學什麼專業時,他的嘴角掠過一絲淡淡的微笑,那笑意裡帶點反諷的味道。“我是醫學院預科,”他解釋道。從醫院出來時,我就已經知道,自己將會接手這個案子。即使阿爾伯特·克雷文不付給我那麼多錢,我也會作出同樣的決定;不過,我得承認,這筆錢的數目也已經變得幾乎讓我無法抗拒。一種良好的自我感覺油然而生,此時的我容光煥發,誌得意滿,就像一個人做了什麼讓彆人羨慕甚至妒忌的事兒;你感覺自己仿佛置身於眾人矚目的中心,每個人都想結識你,和你有點關係,因為他們知道其他人也有同樣的企圖。這種感覺在你身上持續時,就是它決定你對自己的判斷:你是誰,或者說你認為自己是誰。這就是富人之所以愛錢,癮君子之所以迷戀毒品的原因。我也知道這很愚蠢,可是我情不自禁。我願意這樣設想:如果哈邁爾·華盛頓的母親親自來請求我,即使她隻能付給我一點微薄的酬金,我也會接手這個案子。他的兒子這麼聰敏,這麼有教養,他擁有太多不能失去的東西,他不會突然去襲擊某輛車裡的人,更不會為了可能在這人錢包裡找到的東西而殺人。他是清白的,這一點我敢肯定;這就使一切都激起我更多的好奇心,這裡的每個人怎麼會如此迅速地認定他一定有罪,而這個城市不是樂意容忍任何人和任何事物嗎?沒有一個人願意承認,原因就在於他是一個黑人,也沒有什麼力量能讓人們不得不承認這一點。不管怎樣,現在還沒有。如此一來,這個案子就再簡單明了不過了。哈邁爾·華盛頓在逃離現場時,企圖用那支剛打死參議員的手槍向一位警官射擊,結果被警察開槍打傷。我上了一輛出租車,汽車穿行在那些嘈雜、狹窄而擁擠的街道上,向聯合廣場方向駛去。在聖弗朗西斯飯店支著遮陽篷的入口前,我下了車。每次我來舊金山,幾乎都住在這家飯店。阿爾伯特·克雷文辦公室的人已經把我的行李送來了,並且替我辦妥了入住手續。時間是四點多一點兒,我決定先不回房間,而是到酒吧去喝點什麼。舊金山的一些酒吧有自己固定的客人,光顧這類酒吧的人彼此都認識;彆的酒吧,就像“北海灘”的那些旅遊陷阱一樣,它們引誘那些睜大眼睛、手掌出汗的觀光客們去觀看性變態者的現場色情表演。距聖弗朗西斯飯店挺立著大理石立柱的門廳不遠處,有一家酒吧,在那裡,顧客無論談論什麼私密的事情,都沒有泄露出去的危險。那些穿著考究的客人,要麼來這個城市處理業務,要麼尋歡作樂,或者二者兼備的陌生人,把這裡作為會麵的場所;那些在這所城市居住的人們,也來這裡喝上一杯,享受一個恒久不變去處的奠名的寧靜。出於一生中養成的職業習慣,酒吧男侍者把我跟前光潔鋥亮的吧台又擦了一遍。他中等個頭,瘦瘦的,臉部線條繃得很緊,一頭波浪似的銀發,年齡在七十歲左右。他總是在這兒,站在吧台後麵,似乎永遠固定在那個地方似的,就像街對麵聯合廣場中間的柱子上方高高屹立的勝利雕像一樣——那座雕像是為慶祝海軍上將杜威(全名喬治·杜威(1837-1917)。美國海軍名將。1898年美西戰爭爆發,他從香港駛向菲律賓,在馬尼拉灣與西班牙海軍相遇,不費一兵一卒擊敗了西班牙艦隊。後曾任美國海軍總署署長。)在菲律賓群島的勝利而修建的。“歡迎回來,”他一邊招呼我,一邊遞給我一杯加蘇打水的蘇格蘭威士忌。他換了塊毛巾,開始擦拭扣在不鏽鋼水槽旁邊的那些玻璃杯。“來這兒的每個人你都能記得嗎?”啜了一口酒之後,我問他。“你算是這兒的老主顧了,”他擦乾一個杯子,又拿起另一個,“一年要來兩三次。你總是下午晚些時候來,來的時候總是一個人,總是坐那個位子,還總是點一杯加蘇打水的蘇格蘭威士忌。”他一個杯子一個杯子地擦著,先擦裡麵,再擦外麵。“你從來都是獨來獨往嗎?”他又問了一句。“你住在城裡嗎?”我又抿了一口。“住了一輩子了,”聽他的口氣,倒也不想有其他選擇。“給我講點兒什麼吧。你離開過這兒,去彆的什麼地方嗎?”他抬起細長的灰黑色睫毛,撇了撇嘴。“我有個姐姐住在馬林,隔段時間我去看她一回。”他含糊其辭地說。或許是因為我很難想像,他除了呆在吧台後麵,還會在彆的什麼地方;也或許是因為我發現他剛才說話時,眼神裡有一絲開玩笑的味道,於是我問道:“多久之前?最後一次是在什麼時候?”他把酒杯舉到眼前,湊近了仔細檢查。“從今年夏天算起,五年前吧。”他說這話時,好像說的是上個周末。“為什麼在這兒出生長大的人,從來都不想離開這裡?”“為什麼要離開舊金山?”他不屑地反問道。“可是這個城市已經變了,不再是過去的樣子了。”他停下手裡的活兒。“如果你住在這裡的時間有我這麼長,你就會明白這裡什麼都沒變。”他皺緊眉頭,視線在我的杯子上停留了一會兒。“我已經結婚五十年了,”他抬起頭來,接著說道,“雖然那個和我結婚的女人看上去和我當初娶她時不一樣了,但她沒變:她仍然是個謎。你明白我說的是什麼。”他一邊說著,一邊走開了。一個獨自坐在酒吧最裡麵的女人需要再來一杯。她自己還沒意識到,但他已經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