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銅臭與血腥(1 / 1)

名士與名妓,構成了青樓的一道風景。風景總是美麗的,由才子詞人構築描繪的風景便更是如此。然而,在這道美麗浪漫的風景線背後,不堪入目的卻是令人發指的罪惡,是無論如何也遮不住抹不去的銅臭與血腥。在中國曆史上,除部分由國家統一組織、政府計劃供應、專為滿足文武官員和三軍將士需要的官妓和營妓外,無論國營妓院,還是民營妓院,都是要賺錢的。提供娛樂服務隻是幌子,獲取高額利潤才是目的。妓院這種罪惡的東西,之所以直到新中國成立才被真正禁掉,就因為它能給開辦營業者帶來經濟上的極大好處。“子弟錢如糞土,粉頭情若鬼神。”在金錢與才情之間,妓院的天平從來就是傾斜的。明代的《嫖經》就曾告誡各位嫖兄嫖弟,嫖客與妓女之間的關係,說到底是金錢買賣關係。所以,嫖客們首先必須牢記:“須是片時稱子建,不可一日無鄧通。”子建指才,鄧通指財,“才”與“財”雖然同音,功能效用卻天差地彆。隻要你有錢,彆說是自稱曹子建,便是自稱比曹子建更有才華,更有成就,妓女也會連連點頭稱是,秋波暗送,媚眼橫飛。如果一文不名,對不起,便是曹植本人到場,也隻能吃閉門羹,坐冷板凳,看死鬼臉,聽風涼話。“有錢能使鬼推磨,無錢隻見鬼打牆。”鬼尚且如此,況娼妓乎?為了賺取金錢,妓院往往是不擇手段的。通常的做法,是妓女與鴇母,一個唱紅臉,一個唱白臉。妓女向嫖客頻頻示愛,引得嫖客心猿意馬,不能自已,急欲成事時,又一再聲明“媽媽那裡不好交待”,示意嫖客再加錢“買通”。其實,此“通”哪裡用得著買?無非是“一個做歹,一個做好,才賺得銀子,大是買賣方法”。故《嫖經》雲:“誇己有情,是設掙家之計;說娘無狀,須施索鈔之方。”當然,如果是名妓,也可能相反:鴇母笑臉相迎,盛情款待,一再表示願意“玉成好事”,一切一切,都“包在老娘身上”,但那位“小姐”,卻“千呼萬喚始出來,猶抱琵琶半遮麵”,架子端得比公主還大。這其實也無非是抬身價,吊胃口,為索要高價作鋪墊。“老道”的鴇母和妓女都知道,男人最“賤”。你要是屈意相從,他就不把你當回事;而你越是“擺譜”,他便越是“猴急”。等你把他胃口吊足了,銀子騙夠了,再給他點甜頭,保證他眉開眼笑,下回還來。當妓女與鴇母狼狽為奸、通同合夥、裝神弄鬼,拚命從嫖客身上榨取錢財時,她們的心理狀態是怎樣的呢?應該說,是相當複雜的。第一種是“幸災樂禍”。持這種態度的,多半是那種憎惡賣笑生涯而又無力自拔者,或是受過嫖客欺騙、汙辱、迫害者。她們把對於這一“行業”的仇恨傾泄在嫖客身上,把榨取嫖客錢財作為報複手段。所以,她們越是仇恨嫖娼宿妓,就越會“努力工作”,越會拚命榨錢。最後,到自己臨終前,很可能把這些“血淚錢”付之一炬,或投入大海。第二種是“得意洋洋”。持這種態度的又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愛財”,一種是“逞才”,即把榨取錢財看作自己有本事、有能力、身手不凡的一種表現,因此她們也會相當地“積極主動”,而且花樣竅門,也會不斷翻新。有的妓女之間,還會交流經驗,切磋技藝。當然與鴇母之間,也會配合默契,彼此心領神會,共同對付那些有錢的“傻冒”。第三種是“聽其自然”。持這種態度的,多半是些既不“熱愛”又不“憎恨”妓業者。她們認為,鴇母愛財,是沒有辦法的事;嫖客好色,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既然他們一個願打,一個願挨,那就隨他們去好了。反正自己也撈不到什麼好處,無非做一天娼妓賣一天笑,做一回婊子獻一回身。因此,她們對於鴇母的指使,便既不反抗,也不熱心。一般地說,隻要能掙到錢,鴇母對她們也還能容忍。但為了防止她們“消極怠工”,時不時地敲打敲打、教訓教訓,自然也是免不了的。第四種是“矛盾痛苦”。持這種態度的,多半是些“有良心”的妓女。作為妓女,她們深知如不能獲得巨額利潤,自己便連生存都成問題。但是,當她們遇到一位真心體貼自己的“恩客”時,又會感到“良心上過不去”,有的甚至還會拿出私房錢來“倒貼”。比如唐人傳奇《李娃傳》中的李娃便是。一開始,李娃不但把滎陽公子的錢財榨了個精光,而且和鴇母通同作案,在滎陽公子一文不名時將其遺棄。但是,當後來看到這位情郎被害得有家難歸、有國難投,掙紮在死亡線上時,李娃又搭救了他,還幫助他一舉登第,取得了功名富貴。這篇“大團圓”的結局,雖未免庸俗,但寫李娃心態,應該說還算準確。其實,無論妓女持何種態度,她們都不是、也不可能是榨取嫖客錢財的主謀者,更不可能是這種行為的主要受益者。主謀者和受益者,主要是妓院的女老板——鴇母。鴇母本指老妓,即“妓女之老者曰鴇”。妓女這行當,是名副其實的“青春事業”。任你當年如何風光,一旦人老珠黃,便一文不值。因此,妓女退役的年齡,也相當早。退役之後,有些沒什麼出路的,或者迷戀青樓、貪戀錢財的,便用自己走紅時攢下的私房,租幾間鋪麵,雇幾個小妞,自己升格當老板,這就是鴇母。鴇母大約是少數幾種最令人憎惡的“行當”之一。俗話說,“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就連太監,也出了鄭和這樣值得歌頌的人物。但是,古往今來,有過值得歌頌的鴇母嗎?沒有。中國曆來隻有“名妓”,沒有“名鴇”。鴇母在中國文學作品中,從來就是醜惡形象:拐賣婦女,逼良為娼,教唆賣淫,勾引嫖客,詐騙錢財,拆散鴛鴦,認錢不認人,狗眼看人低,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等等,等等,都鴇母的“德行”。可以說,在文學作品中,鴇母能混個“中間人物”當當,就是天大的造化了。鴇母遭人憎惡,原因也是多方麵的。首先,鴇母是妓女賣淫的直接教唆者、指使者、操縱者和受益者。因此,當人們痛恨賣淫嫖娼,又不能認識到這是那個萬惡舊社會所使然時,一腔義憤,便會傾泄在鴇母的身上。其實,認真說來,鴇母也是妓女製度的受害者,因為鴇母十有八九出身於妓女。但是,鴇母的這一出身,不但不能引起人們的同情,反倒隻能更加激起人們的義憤。因為你明明知道當妓女不是人過的日子,還要把好端端的女孩子往火坑裡推,你他媽的還算是人嗎?鴇母之遭人憎惡,這不能不說是重要的原因之一。其次,賣笑賣色賣身的是妓女,收錢的卻是鴇母,這就叫人憤憤不平。你有什麼資格收錢呢?所以,不少“恩客”,在照付了鴇母索取的“茶錢”、“酒錢”、“過夜錢”以後,還要對妓女另付“小費”(其實有時數量並不“小”),便帶有這種心理的成分。在他們看來,付錢給妓女是應該的,付錢給鴇母卻很“冤”。這種被“冤枉”的感覺,就使他們痛恨鴇母。第三,在整個嫖宿過程中,鴇母擔任的是十分“不光彩”的角色。所謂“不光彩”,就是隻知道要錢。妓女不管怎麼說,還有藝、有色、有性、有情,鴇母卻隻有虛情假意、裝模作樣、弄巧賣乖、投機行騙,這當然就極其讓人惡心。鴇母遭人憎惡,也有自身的原因。一般地說,鴇母的心理都比較狠毒。鴇母原是妓女,心理本不健康;現在又人老珠黃,心理更易變態。第一,正如升任婆婆的女人難免虐待媳婦一樣,升任鴇母的妓女也往往會把從前受過的一肚子氣都出在年輕一代身上,有可能對她手下的妓女格外刻薄和狠毒。第二,鴇母當妓女時,是不缺少性生活的;而一旦當了鴇母,則可能再無性快樂。這種由熱而冷的變化和由此造成的性苦悶、性壓抑,也容易使她們心理變態。第三,自古有“名妓”無“名鴇”,鴇母總是“無名英雄”。儘管為了錢財,鴇母極望妓女受人寵愛,但這種寵愛又無不時時刺激著她們的神經,使她們對妓女產生一種同性之間的嫉恨,並導致對妓女的迫害。當然,導致鴇母狠毒的最主要原因,還是錢。如果不是為了錢,是不會有任何女人要去當鴇母的。為了錢,鴇母就必須對妓女加緊進行訓練,甚至不惜在訓練中動用私刑;為了錢,鴇母就必須強迫妓女接客,而不論那嫖客是老是少、是黑是白、是胖是瘦、是俊是醜、是溫柔多情還是粗俗可鄙。這就對妓女身心兩方麵都造成了傷害,因此無論妓女,還是同情妓女的人,都會對鴇母恨之入骨。其實,妓院中還有比鴇母更可恨的人,那就是所謂“龜奴”,即俗稱“王八”的那些男性職員。龜奴最早可能是賣淫女子的丈夫,也可能是人販子。正因為他們是妓女的丈夫,或鴇母的丈夫,或有丈夫名義者,所以叫“忘八”。所謂“忘八”,就是指“孝悌忠信禮義廉恥”八字皆忘,或忘了第八個字——恥,也就是“無恥”的意思。“忘八”諧音“王八”,而“王八”就是“烏龜”,所以這些家夥便叫做“龜奴”。龜奴的無恥,一方麵在於他們寄生於妓女,靠妓女的賣身錢來供自己享樂揮霍;另方麵,也在於他們時常欺負妓女,騷擾妓女。在嫖客麵前,他們低三下四,比狗還不如;在妓女麵前,他們又擺出一副“老爺”派頭,還時不時趁機占妓女的便宜。自己不勞動,靠妓女賣身為生活,已是人格低下;趁嫖客不在時去滿足性欲,更是人格卑劣。如果說,鴇母九分可惡之外尚有一分可憐,那麼,龜奴便是十惡不赦、十分可惡的“王八蛋”!一部娼妓史,不但充滿銅臭,而且充滿血腥。縱觀曆史,妓女的來源,無非四種:一是罪人家屬,二是戰俘,三是為生活被迫走投無路者,四是被人誘騙拐賣者。無論何種,都是被迫走進娼門。換言之,無論何種情況,都是對人權的踐踏、人格的侮辱和人性的蹂躪。因此,九_九_藏_書_網一部娼妓史,也就是妓女的血淚史。妓女最悲慘的遭遇,是不被當作人看。的確,曆史上是有一些名妓,風頭出儘,青史留名;但這樣的名妓,在妓女的總人數中,又占得了幾分之幾?更何況,人們在骨子裡,也未必把她們當人看。王安石和朱熹要找同僚的岔子,不是就隨隨便便地把兩位名妓抓起來嚴刑拷打嗎?不少一代名妓,到了晚年,不也窮愁潦倒,流落街頭嗎?至於一般的妓女,其生活更不堪回首。鴇母的虐待,狎客的戲弄,路人的白眼,都是家常便飯。妓女,可以說是最沒有人格尊嚴,最被人看不起的。直到現在,中國不是還有一句極為刻毒的罵人的話,叫“婊子養的”嗎?事實上,無論詩人們如何詩化青樓,把青樓風光描寫得宛如天堂,把妓女們的風姿描寫得宛如天仙,妓女的生涯都決不會像她們上演的節目那麼美妙。私妓要為金錢所左右,官妓要為權勢所壓迫,她們不是商品,便是玩物,哪有人格可言?唐代金陵有一群花花公子將一名營妓狎弄致死,居然又一把火把她燒了。嶺南樂營妓女在席上得罪了賓客,就被長官處以棒刑,打完了,還要賦詩嘲笑,說什麼“綠羅裙下標三棒,紅粉腮邊淚兩行”,簡直是惡霸土匪又加文痞流氓。寫得出這樣詩句的人,想必挺有“文化”,但其心腸,卻真是陰如蛇蠍,毒如豺狼。政府管轄的妓女命運尚且如此,黑幫“保護”的妓女,其命運便可想而知。妓女所受的摧殘,不僅是肉體上的,更重要的還是心靈上的。由於長期不被當作人看,不少妓女內心世界都相當苦楚和壓抑。屈辱感、自卑感、孤獨感、空虛感,以及對此身無靠、前途渺茫的恐懼感,無時無刻不在深深地折磨著她們。即便錦衣玉食、華燈豔彩,或者名登花榜、技壓群芳,所有這些“享受”和“成功”,都無法彌補其痛苦於萬一。為了謀生,也為了排遣這苦楚和壓抑,她們不得不強裝笑臉,在燈紅酒綠中醉生夢死。久而久之,連她們自己也不知道世上是否有真情了。因此,一到人老珠黃,無笑可賣時,她們便會變得麻木不仁,如同行屍走肉,在孤獨寂寞中,背著沉重的道德十字架淒涼地死去,連靈魂也得不到安寧。這是極不人道的事情。社會主義的中國,決不能讓這種現象死灰複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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