娼妓製度是社會的一個怪胎。但凡考察和研究過中國娼妓史的人,都多少會產生一些怪異感,覺得中國古代社會的一些事情,實在不可思議。比方說,中國古代社會極其講究“設男女之大防”,已嫁女子回到娘家,和自己的親兄弟都不能同桌吃飯,然而卻又允許素不相識的男男女女,在妓院裡眉來眼去、勾肩搭背、打情罵俏、隨便上床;中國古代社會極其講究女人的“貞操”,強調新娘必須是黃花閨女,妻妾必須要從一而終,寡婦再嫁都要視為失節,然而卻又允許甚至要求一部分女子不守“貞節”,去充當“人儘可夫”的妓女,而且越淫蕩、越放浪越好;中國古代社會也極其講究男人的“守誌”,強調一個有誌氣、有作為、有理想的男子漢大丈夫,應該不好色、不淫亂,不能玩物喪誌,然而男子狎妓,卻又被視為風流韻事,不俗而雅,可以寫進詩詞廣為傳唱,載入史冊千古留名,連至尊天子有時也要去湊湊熱鬨,體驗一下生活。這就實在讓人弄不清楚,中國古代社會究竟是提倡什麼,反對什麼,宣揚什麼,禁止什麼。其實,反過來想想,又會覺得這很好理解,道理也很簡單,就因為世界從來就充滿著矛盾。任何事物,都是與它的矛盾對立麵相比較而存在、相鬥爭而發展的。有隔離,就有開放;有貞潔,就有淫亂;有性禁忌,就有性自由。與其“禁而不止”,如“略有鬆動”,亦即在嚴格實行“設男女之大防”的前提下,開一個小口子,保留一個男女自由交往的小天地,以免因過分的禁忌,而引起心理的失調和社會的失衡。於是,在男女不平等的條件下,中國古代社會便采取了犧牲部分女性貞潔和尊嚴的方式,來滿足男人與異性自由交往的欲求,以保證社會的均衡和穩定。必須指出,這種做法是不公平和不道德的。“公平”的做法,也許是同時開設可供女性自由出入、隨意嫖宿男妓的妓院。可惜這並不可能。中國古代也有男妓,不過並非為女性服務,而是為有“同性戀”需求的男人服務的。更何況,即便開設了為女性提供服務的男妓院,也不道德。真正既公平又道德的做法,是男女平等,交往自由,先戀愛後結婚,一夫一妻,雙方都遵守法律,忠於愛情。顯然,對於中國古代社會而言,這隻能是“後話”。儘管開設妓院的做法,既不公平,又不道德,但它對於中國古代社會的穩定,卻也確實起到了均衡器的作用。一個不容否認的事實是:中國古代的娼妓,從未形成對家庭的破壞和衝擊。相反,娼妓製度與家庭製度並行不悖、相得益彰、共存共榮,其中的奧秘,頗值得玩味。為了說明這一點,我們不妨來看看妻子們的態度。前已說過,中國古代的妻子們,有不少是“妒婦”。她們對於丈夫的納妾,幾乎根本不能容忍。然而,有趣的是,她們對於丈夫的狎妓,卻又相當地寬容。比如前麵說過的那位東晉謝安先生的夫人即是。謝安要納妾,被她嚴詞拒絕,但謝安身邊歌妓如雲,出遊宴飲時必有藝妓相隨,她卻不聞不問。原因之一,也許就在於妾會造成對妻之地位的威脅,引起家庭糾紛,而妓則不會。妓女再漂亮、再風流,也在家庭之外,而且還是“公物”;姬妾再醜陋、再木訥,也在家庭之內,而且為丈夫所“私有”。公私內外,這個界限,不可不分。家是妻的領地,自然不容他人染指。外麵的世界妻們就管不著了,也不想管。“外麵的世界很精彩”,但外麵的世界也很“無奈”。妻們都相信,無論丈夫們如何在外麵看花了眼,卻總有一天會“浪子回頭”,回到自己身邊,回到家裡來。當然,麵對尋花問柳而歸的丈夫,妻們不能說一點醋意沒有,不過大多也都不怎麼當回事。因為在她們看來,妓女根本就不是人,而是阿貓阿狗之類的“玩意兒”。比如丈夫跑了一圈馬,溜了一回狗,你也和他生氣麼?何況,前已說過,中國傳統社會中的妻,都多少有些母性,因此,對待狎妓的丈夫,也就有如對待淘氣的兒子,頂多嘮叨幾句不要上壞女人的當,不要搞壞了身子之類的話,仍是一片慈愛之心。那麼,丈夫們呢?原本見了妻子,臉上也有些不好意思的。一見妻子竟如此寬容,歉意和謝意更是由衷而生,對於妻子,也就至少在短時間內,會格外體貼溫存,把從青樓中學得的功夫和手段,拿來報效老婆。結果是,妻子們竟會覺得,有控製地讓男人到那地方去轉一轉,沒準還是一件有利於自己的事情。於是妓院就這樣奇妙地成為了家庭的補充。男人們在妓院裡儘情地享受著性愛的自由,回到家裡又“問心無愧”地繼續扮演賢夫、孝子、嚴父的角色,完成“結緣”和“繼統”的任務;妻子們對丈夫的狎妓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隻要丈夫不把那“騷貨”帶到家裡來,隻要能保住自己在家庭中的正統地位,也就無妨聽之任之。妓院與家庭,就這樣和平共處,相安無事,井水不犯河水。如果做妻子的醋性大發,居然跑到妓院裡去大吵大鬨,那就不但撈不到任何好處,反倒會惹人笑話。可見,妓院存在的前提之一,是婚姻的無愛。不從根本上解決這一問題,妓院就隨時可能死灰複燃。然而問題在於:夫妻間固然是難得有愛的,但妓院裡難道就十分多情麼?顯然99lib?並非如此。表麵上看,在男女之間處處設防,夫妻之間冷冷淡淡的時代,妓院真可謂“風景這邊獨好”。鴇母笑臉相迎,比見了女婿還親;妓女以身相許,比見了情人還嗲。鶯聲燕語,不絕於耳;軟玉溫香,常盈於懷。二十四小時的全方位服務,三百六十日的全天候效勞,招之即來,揮之即去,不受道德束縛,不負法律責任,不必行禮如儀,無須相敬如賓,不折不扣的“自由化”,地地道道的“活神仙”。可惜,這位神仙,得有“點石成金”的法術。妓院裡的一切,從美酒佳肴到音樂歌舞,從微笑服務到恣意縱情,所有這些,都是要用錢去買的。包括神魂顛倒的情,死去活來的愛,都不過是精心包裝的商品,必須隨行就市,照價付款。於是,當你為了這一切慷慨解囊時,你還能相信那“愛情”是真實忠貞不帶摻假的嗎?當你回過味來的時候,能沒有一種上當受騙之感嗎?誠然,妓女和狎客之間,是有可能產生真實愛情的。但這種情況實屬鳳毛麟角,而且多半要碰運氣。一個良心未泯,一個感情投入,一個憐香惜玉,一個重義愛才,再加上鴇母比較“開明”,妻子比較“賢惠”,或許能結成一對美好姻緣,否則都不過是竹籃打水一場空。所以,在大多數情況下,男女雙方,也都不過認認真真地做一場愛情遊戲。道理也很簡單,因為他們都有戒心。首先是狎客這邊有戒心。隻要不是真正的“冤大頭”,誰都知道“黃金有價,婊子無情”。做妓女的人,一年不知要接待多少男人。迎來送往,生張熟魏,招天下客,接四方人,如果對每個人都有情,豈不成了“愛情女神”?天下哪有這麼好的事!因此,當妓女表示“愛你沒商量”時,狎客如果頭腦清楚,就不能不自己和自己商量一下,她愛的究竟是自己,還是自己的錢包?可惜,這是商量不出來的。妓女們表演的愛情節目,往往和她們表演的歌舞節目一樣精采,你實在無法鑒定哪是“做戲”,哪是“當真”。“假作真時真亦假”,沒法子,為了防止當“傻冒”,隻好先一律以假視之。其次,妓女的戒心也許更重。有權有勢有錢有才的男人,何愁娶不到名門閨秀、高族佳人?怎麼肯要自己這種“賤貨”?僅此一條,就足以打消一切“非分之想”,還不如安守本分、趁熱打鐵,在他再三示愛時撈他一把,才是正經。如果明知身為下流,也想另攀高枝,那才是大白天做夢,儘想好事、自做多情哪!有此雙重的戒備,則青樓之中,即便有相愛的可能,也難免會失之交臂。難怪曆史上有那麼多妓女殉情,或妓女與狎客雙雙殉情之事,實在就因為這樣的愛情太珍稀、太寶貴,值得以身相殉之故。珍稀的東西雖然彌足珍貴,但畢竟不能滿足需求,何況其中又難免“偽劣產品”?更何況,有條件狎妓的,非官即商,非富即貴,不是王孫公子,就是才士文人,與一般小民無緣,而有可能在青樓中真得情愛者,更是屈指可數。又更何況,狎妓畢竟隻是男人的事,與女人也無緣,而女人較之男人,其實更需要愛情。中國傳統社會的婚姻既然是“無愛之婚”,而妓院又隻能提供片麵和虛假的愛情,那麼,愛的衝動便隻有另尋出路。這就是所謂“妓不如竊”。“妓不如竊”,又叫“妓不如偷”,也就是“狎妓”不如“偷情”的意思。偷情為什麼最令人向往呢?就因為“偷”來的往往是真東西。在中國傳統社會,娶妻光明正大,納妾合理合法,狎妓下作一點,但也被容忍,甚或視為雅事,傳為佳話,唯獨偷情要擔風險。如果冒了天大的風險,“偷”來的竟是“假貨”,豈不失算?實際上,欲偷情者,大多是真心喜歡對方,而對方如無真意,也大多不會冒著風險去答應。偷情決不像狎妓那樣不負責任,而是雙方都要共同承擔風險。要言之,狎妓要花錢,偷情要冒險,兩相比較,當然是“冒險”所得,要比“花錢”所買來的放心可靠,何況這險,又是雙方共同去冒的?偷情讓人向往,還因為它是唯一真正的自由戀愛,唯一真正的自主選擇。妻子是父母的媒人選的,所以最難產生愛情。妾就要好一點,多少有了點主動權,不再是“娶媳婦”,而有可能是“找愛人”了,所以“妻不如妾”。但是納妾仍然要“報批”,遠不如將婢女“收房”來得自由,所以“妾不如婢”。然而納妾和收房,又都隻是單方麵的主動,當然比不上雙方的主動,所以“婢不如妓”。不過狎妓雖是雙方主動的行為,無奈這種主動的背後有金錢驅使,就不大說得清是“主動”還是“被動”。至少妓女的主動性,難免帶有做戲成份,哪裡比得上雙方冒著風險的偷情?所以這才有了最後一句話:“妓不如竊”。從“妻不妾”,到“妓不如竊”,其中有性也有愛。但即便僅僅隻是性,也總是主動要比被動有趣。對於女性,就尤其如此。在中國傳統社會中,女性是最無戀愛自由的。丈夫是父母和媒人指定的,又無權納男妾、收男婢、狎男妓。這樣,傳統社會中的女性,要想體驗一下戀愛的自由,性愛的自主,自己給自己當一回家,作一回主,唯一的途徑,就是偷情。所以,在偷情的案例中,女性主動的事例屢見不鮮,層出不窮,其原因,多半就在這裡。從這個意義上講,偷情,乃是對封建禮教的一種叛逆,而叛逆,也正是偷情令人向往的原因之一。的確,叛逆本身就是有魅力的。什麼是叛逆?叛逆其實就是做彆人不敢做的事。這需要勇氣,也要擔風險,但克服膽怯、戰勝風險,卻是一件令人神往的事。不知從什麼時候起,人們就有了這樣一種認識,即越是需要冒險才能獲得的,其價值就越高,所謂“無限風光在險峰”是也。所以,爬山的人,隻怕山不險,衝浪的人,隻恨浪不高。偷情既然要冒險,當然也就必然有趣,何況所“偷”的,還是“愛情”?其實,青樓的魅力,也多少有這樣的成分。因為狎妓雖不犯法,但人們又公認那畢竟不是一個“正派”人該做的事。這就多少帶有了一點冒險(比方說被人視為“不正經”)的意味,這才大大地吊人胃口。不難想象,如果嫖妓竟像結婚一樣“光明正大”,恐怕就真的隻有色中餓鬼才會像上飯館一樣去逛妓院了。不過,逛妓院畢竟最終並無風險,這就遠遠不如偷情來得刺激。事實上,不少人的偷情,也既非為了愛,亦非為了性,而隻是為了體驗“偷嘗禁果”的滋味。準確地說,不是為了“禁果”,而是為了“偷嘗”。其實,禁果如非被禁,原本是一點味道也沒有的。僅僅因為它被“禁”,而且嘗的方式又是“偷”,這才滋味無窮。魯迅先生講他一生中的最好吃的羅漢豆,是小時候在看社戲回來的路上偷的,道理就在於此。羅漢豆尚且要偷著才好吃,何況是“情”?所以,偷情偷情,有因情而偷者,也有為偷而情者,但無論何種情況,都是叛逆,都要冒險,當然也都會有難以忘懷的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