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妾不如婢”(1 / 1)

婢的地位比妾更低。婢這個字,一看就明白它的意思:卑賤的女子。《說文》曰:“婢,女之卑者也。”《廣韻》曰:“婢,女之下也。”在上古,她們原本是沒入宮府的罪人眷屬,後來又泛指女仆。很顯然,她們帶有奴隸的性質,所以人們又往往將婢稱為奴婢,或者男曰奴女曰婢,全稱奴婢。如果說妾在封建家族中的地位是“人下人”,那麼,婢的地位就可以說“不是人”。探春就說過芳官之類的戲子,不過是“玩竟兒”,阿貓阿狗一樣的東西,就因為她們名為戲子,實則奴婢,是隻唱戲不乾活的奴婢。但無論何種奴婢,地位都十分卑下,主人們想拿她們怎麼樣,就怎麼樣。辱罵、毒打,是家常便飯;賜死、杖斃,也不怎麼犯法。比如讀《紅樓夢》,便常可見到諸如“把眼睛裡沒主子的小蹄子打爛了”或者“仔細明兒個揭你們的皮”之類的話,真“打爛了”或“揭了皮”的事也不是沒有。因為依法,殺婢不過“杖一百”或“徙一年”,並不需要抵命,而一些權貴豪門,隻怕連這點處分也不會受。例如唐代驍衛將軍張直方生性暴戾,殺婢不計其數;房孺複妻崔氏一夕就杖殺侍女二人,埋於雪中;韋皋做了高官後,出於報複,竟將當年在嶽丈家對自己無禮的婢仆全部杖殺,投入蜀江。婢女們既然連自己的命都保不住,便更談不上守住貞操了。男主人猥褻、玩弄、奸汙婢女的事,簡直就層出不窮,數不勝數。如果說納妾還多少要辦點手續,占有婢女則是什麼手續也不用的。隻有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比如生了兒子,或主人特彆寵愛,可能會補辦手續,給她“開臉”,封為“姨娘”。一般情況,都是“妾身未分明”,稀裡糊塗沒個名分。比如平兒、襲人,算是有“頭臉”的婢女了,但她們也說:“你聽見哪位太太、老爺們封了我們做小老婆?”可見並無名分。因為沒有正式名分,所以即便為主人生了子女,也常常得不到承認。比如唐人傳奇《霍小玉傳》中的霍母是霍王寵婢,與霍王生了小玉。霍王死後,兄弟們根本不承認她們母女,把她們趕出府去,而這位說起來也是“王爺骨血”的霍小玉,便不但當不成公主,而且隻好去當妓女。婢女地位之低,可見一斑。然而,恰恰是這個地位比妾還低的婢,卻又有可能比妾更讓男人疼愛,即所謂“妾不如婢”。這又是為什麼呢?也許奧秘就在於婢完全沒有身份地位。封建倫常製度中的“名分”這個東西,是一種用心十分險惡的設計。從表麵上看,它不過隻是要維護一種男女有彆、上下有等、尊卑有序的社會秩序;但在骨子裡,卻是要取消每個人的獨立人格和自由意誌,使人不成其為人。因為任何名分,都不能孤立地存在。它隻有在一定的“團體”和一定的“關係”中,才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這種團體,可以是國家,也可以是家族、家庭;這種關係,可以是君臣,也可以是父子、夫婦。一旦失去這些團體和關係,名分就沒有用。比如賈府集團一朝傾覆,土崩瓦解,老爺太太公子小姐們的名分就立馬失效,奴才們便立馬犯上作亂,巧姐兒也差一點被賣掉。所以,要獲得名分,就必須寄身於某一團體。而且,一個人在團體中的名分越高,他對團體的依賴也就越大。最害怕“國破”的是國君,最害怕“家亡”的是家長。國破家亡,國君和家長便什麼都不是。可見,一個人要想獲得和保住自己的名分,就必須與某一團體認同,而團體的意識越強,屬於個人獨特的東西就越少。我們隻要看看曆史就知道,那些青史留名的忠臣孝子、烈女賢妻,差不多都是嚴於律己,一再克製自己的人。而那些身敗名裂的亂臣賊子、娼女淫婦,則多半放浪任性、胡作非為。中國戲劇舞台上,壞人的戲總是比好人的戲好看,原因也在這裡:好人必須守規矩,而壞人可以任性。但是,“名分”又是有吸引力的。因為所謂名分,無非尊卑貴賤之彆。這“尊卑貴賤”四個字,既是誘惑,又是威脅。一個人,如果獲得了尊貴的地位,那就有資格被尊重、被敬畏,彆人就不敢小看他和欺侮他,他反倒可以對彆人頤指氣使、趾高氣揚,這無疑是有誘惑力的。相反,一個人如果處於卑賤的地位,那就有可能被彆人踐踏、汙辱,彆人就可以不把他放在眼裡,他自己也隻有“打落了牙齒往肚裡咽”,這無疑又是很可怕的。所以,隻要有可能,人們便都會爭取一個好的名分,也就是所謂“攀高枝兒”。於是,封建倫常製度的險惡用心在這裡便很順當地得到了實現:既然大家都想爭取和保住自己的名分,那好,就請交出你心靈的自由來!人的獨立人格和自由意誌也就這樣地被消解了。名分的設計對於卑賤者,又尤其用心險惡。封建倫常秩序首先確定了“男尊女卑”的原則,這就等於把一半左右的人打入了卑賤者的行列;又確定了“主貴仆賤”的原則,則又等於把大多數人劃歸卑賤。因為即便出將入相,也不過是“皇上的奴才”;即使明媒正娶,也不過是“公婆的奴仆”。這顯然是既不妥當又有風險的。但是,設計者在這裡又玩了一個花招,即實行多重取向的立體等級製度。“男尊女卑”是一個標準,“主貴仆賤”又是一個標準,這叫“性彆與階級的雙重標準”。對於女性而言,則還要多一個標準,即“妻貴妾賤”,而妾又分好幾個等級。這樣一來,一個人的貴賤,就是相對的而非絕對的了。比如,妻對夫而言是卑賤的,但對妾而言又是高貴的;而妾雖較妻為卑賤,但對仆(包括男仆)而言又較為高貴。如果這妾的丈夫竟是“至尊天子”,則王公貴族、文武百官,也得對她俯首稱臣。既然一個人的貴賤是相對的,那麼,他的心理就比較容易平衡。因為他自己固然在某些人麵前很卑賤,但在另一些人(人數還可能更多)麵前卻又很高貴;他固然必須對某些人低眉垂首,但卻可以對另一些人趾高氣揚,可不就平衡了?貴賤不但是相對的,而且還是可以浮動的。妾有可能“扶正”為妻,婢有可能“升格”為姨娘,豪門權貴的家奴放出去,沒準就是縣太爺,而窮酸餓醋的布衣書生,也可能一躍而為卿相。“長安的和尚潼關的將”,“十年的媳婦熬成婆”,貴賤的相對讓人心理平衡,貴賤的浮動又讓人蠢蠢欲動。這種既安於“本分”又要爭取“名分”的心理,便正是設計和建立這種製度的預期目的。因為正是在這種既安分又不怎麼安分的心態中,人們就將既心甘情願又不知不覺地交出自己獨立思考的權力和內心世界的自由。女性就更是如此。因為一方麵,她們首先被整體上規定為男性的附屬品;另方麵,她們自身等級的相對性和浮動性又特彆大。一個女人,如果攀上了“高枝”,為位高權重者所寵愛,其所產生的連鎖效應,真可謂“雞犬升天”,父母家人,一並受益。正所謂“姊妹弟兄皆列士,可憐光彩生門戶”,當然也就“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因為在這種名分的劇變中,受益方所付出的,隻不過一個小女子的身體罷了。投入不多,紅利卻極為可觀,簡直就是“一本萬利”。那麼又有幾個女人,不做這種一夜暴富的美夢;有幾個家庭,不想有朝一日,也九_九_藏_書_網能“可憐光彩生門戶”呢?你看那金鴛鴦的嫂子,一聽說賈赦要納鴛鴦為妾,不是高興的狗顛屁股式的跑來遊說,一個勁大叫“天大的喜事嗎”?可惜,正如鴛鴦所說,“天底下的事,未必都那麼遂心如意的。”現實生活中,真正一下子就變了名分,可以由卑賤者升為高貴者的有幾個人呢?沒有幾個。然而隻要有那麼一個兩個,也就足以讓不少人“白日做夢”了。這也正是封建倫常製度設計者的用心險惡之處:扔出一根骨頭來,讓餓狗們去瘋搶,他的日子可不就太平了?有可能看透這一點的,大約也就是處於社會最底層的婢。無論從“男尊女卑”看,還是從“主貴仆賤”看,婢都處於最底層,離“高貴”二字,真是“十萬八千裡”。不要說弄得“姊妹弟兄皆列士”是斷無可能,便是爬上一個“姨娘”的位子,也好生不易。鴛鴦便曾警告平兒和襲人:“你們自以為都有了結果了,將來都是做姨娘的”,“你們且收著些兒罷了,彆忒樂過了頭兒!”應該說,這是一種很清醒的認識。更何況,即便做了姨娘,又怎麼樣呢?趙姨娘剛想擺點兒譜,就被戲子芳官一頓搶白:“姨奶奶犯不著來罵我,‘梅香拜把子——都是奴才’罷咧!”至於給家族帶來好處一節,鴛鴦看得更透:“我若得臉呢,你們在外頭橫行霸道,自己就封了自己是舅爺;我要不得臉,敗了時,你們把忘八脖子一縮,生死由我去!也就是說,作為最卑賤者,婢在這樣一個人壓迫人、人剝削人的製度下,根本就沒有什麼盼頭和想頭。也許,像鴛鴦這樣明明白白講出來的人也是少數。更多的婢女,可能根本就不去想。沒有盼頭,就不必去討好;沒有想頭,就不必去逢迎。也就是說,作為卑賤者,婢女們根本就沒有必要去主動適應等級製度,更沒有必要去為了維護這個製度而犧牲自己的自由。從人身關係講,婢女們是沒有自由的。但是,“三軍可奪帥,匹夫不可奪其誌“,婢女亦然。她的心,無論如何還是屬於她自己的。封建統治者可以殘害或占有她們的身,但隻要她們不為名分所誘惑,便任誰也無法占有她們的心。因為大不了,還有“死路一條”。“民不畏死,奈何以死俱之!”反正婢女活著,也未必比死好多少。倘若拿定主意“一刀子抹死了,也不能從命”,誰又能奪走她的心?像鴛鴦這樣看透人生的,在眾多的婢女中,其數量當然微乎其微,但其中蘊含的道理,卻很值得深思。試想,即便在今天,又有多少人能夠不為名利所誘,而堅持心靈的自由?能看透這一切的,也就是那些不再有想頭和盼頭的。而一個人如果能不把那些世俗的“功名”放在眼裡,他也就能不為其所束縛,並因此而自由起來。所謂“卑賤者最聰明”,原因可能就在這裡,——“位賤一身輕”。於是,地位最為卑賤的婢女,便有可能心靈最為自由。請注意,這裡說的隻是“有可能”,而事實上人很少。就大多數婢女而言,自由無疑是一個太陌生又太遙遠的東西。她們要考慮的,隻不過是能有口飯吃,有件衣穿,不挨打不挨罵就很好了。也就是說,她們都很“單純”。然而,恰恰正是這個“單純”,才有可能引起男主人的“真愛”。我們要知道,真正的愛情,是必須單純的。它容不得半點功利的考慮。但是,無論是妻還是妾,她們對夫君的感情,都不可能不摻雜功利的內容,因為她們都有“名分”。因此,至少是,她們對丈夫的“愛”,便多少帶有“以固寵而保名分”的目的,從而帶有討好賣乖的味道。這時,婢的相對單純(也隻是相對而已),便至少會引起男人的一種“新奇感”,甚至有可能(儘管非常少)發發展成一種罕見的愛情。不能說這種愛情全無可能。大觀園裡一個地位極低的丫環四兒就曾對寶玉說過同月同日生就要做夫妻的“玩話”(實為情話),而寶玉對晴雯也確有刻骨銘心的愛,這就從男女主仆兩個方麵證明了這種愛情的可能性。誠然,從社會地位的角度看,公子與婢女,真是一個在天上,一個在地下。與公子哥兒產生愛情的,隻應該是千金小姐,卑賤的婢女豈能與高貴的公子比翼齊飛?然而,人畢竟是人。少男少女的一見鐘情和真心傾慕,是並不按老朽們設計的等級製度來操作的;而強加在婢女們身上的卑賤,也未必能扼殺其女性的情愫,更不用說遮掩少女的清新了。少年公子的翩翩風度難免會讓這些情竇初開的少女悄然心動,而清純少女的天真爛漫也足以使多情少年為之傾心。一種“不般配”的愛情便有可能這樣產生,儘管其結局有不少是悲劇。在這裡,我們必須區分男性主人對婢女之愛的兩種情況:“閒取樂”和“不了情”。就總數而言,當然是前者多,後者少。但是,即便是關乎愛情的,逢場作戲也可能弄假成真。“始亂之,終棄之”,固然不少;“始戲之,終愛之”,也未嘗沒有可能。至少,當他們與婢女做愛時,因為較之與妻妾的關係更少功利性,則得到真正性愛快樂的可能性也更大。“妾不如婢”,原因可能就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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