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既然有如此至高無上的地位,而祖又是男性的,那麼,祖廟一立,則天下定矣。男尊女卑,大體上已成定局。剩下的,便是解決男人們之間的分配問題。事實上,在任何自然形成的群體中,雄性的嫉妒都是一個讓人頭疼的問題。恩格斯說過,埃斯潘納斯的《論動物的社會》一書“非常清楚地說明了,雄性在交尾期內的嫉妒是怎樣削弱或者瓦解任何共同生活的群。”但是,動物的事情要相對好辦一些。因為動物的性關係要受季節的限製。除長臂猿外,大多數動物都隻有在雌性發情時才交配,因此它們雄性之間雖然也會嫉妒,但交尾期一過,又會握手言歡,和好如初,以待來年。再說,雄性動物在爭奪異性時,雖然也免不了大打出手,但也相當“紳士風度”。隻要把對方打敗趕走,也就不再追究。所以,對於動物的群體來說,雄性的嫉妒雖然也會產生破壞力,但力量也有限。人類的情況就不同了。首先,人類的性生活不受季節的限製。一年四季,日日月月,男性都有性的要求,女性也隨時都能接受性。如果不合理解決每個男性的性欲問題,任其爭奪異性,則無異於將整個群體每天都置於內部瓦解的危險之中。其次,人類的占有欲特彆強。有些動物,比方說長臂猿,並沒有那麼“好色”。隻要有一位“太太”,便已使它心滿意足了。有些動物,雖然“妻妾成群”,但它們的王位,卻必須輪流坐莊。一旦下台,也隻好自認倒黴。人卻不一樣。一方麵,男人總是希望占有的女人越多越好;另方麵,又希望一旦占有,就占住不放。中國古代的那些帝王們,便是典型。再者,人與人之間的鬥爭,比動物同類之間的爭奪嚴重得多。人鬥人,往往不止於趕走對方,而是要“打翻在地,再踏上一隻腳”,必欲置之死地而後快。往小裡說,男人們可能會因爭奪異性而導致謀殺(奸夫謀殺親夫之事層出不窮);往大裡說,弄不好就會爆發戰爭(如爭奪海倫之特洛伊戰爭)。一旦如此,則後果堪虞。因此,對異性的爭奪,是一個健全社會必須合理解決的問題。更何況,男人們要爭奪的,遠遠不止於女性,還有食物、財富、榮譽和權力。應該承認,爭奪是男人的天性,而且未必就是壞事,比方說,球場上的爭奪就很好。隻不過,我們一般不把它叫“爭奪”,而叫“競爭”罷了。甚至戰爭,也不能簡單地說就是壞事,如果沒有過去的戰爭、人類曆史的發展也許就會緩慢得多。至少我們可以肯定,如果所有的男人都不去爭,不去奪,都不爭強好勝、雄心勃勃,而是疲疲遝遝、懶懶散散,那又成何體統?然而,人類的群體又經不起折騰。人類可以說是世界上最具有群體性的動物。一方麵,人的自然能力比較許多動物為弱。他力大不如牛,速快不如馬,望遠不如鷹,潛深不如魚。在惡劣的自然環境中生存,不要說在進攻方麵遠不是大型貓科動物的對手,甚至在防禦方麵也未必比某些食草動物靈光。另方麵,人類要實現的,又是“自然界中最偉大的進步”。這就正如恩格斯所說,必須“以群的聯合力量和集體行動來彌補個體自己能力的不足”。因此,群體絕不能瓦解,而一切瓦解群體的力量也都必須予以消除。對於這個問題,可以有兩種辦法解決。一種辦法是“堵”,即乾脆禁止性生活,把男人和女人隔離開來,一視同仁地禁絕性關係。這在某些特殊時期(如戰爭時期)或某些特殊群體中是行得通的。比如,不少古代部落在作戰前都禁止性行為,斯巴達城邦和太平天國也實行過男女分隔製。但這種辦法,行得了一時,行不了永久。因為如果男女永遠隔離,則孩子也無由出生,豈不要滅種亡國?另一種辦法是“疏”,即像大禹治水一樣,進行疏導。既讓所有的水都有地方流,又不讓它們亂流,或擠在一起,變成洪水。最好是讓所有的人都各有所得,各有所歸,按照不同的層次,得到不同的滿足,就像今天按照職位的高低領取工資津貼一樣。中國古代社會采取的是後一種辦法。在女人成了男人的附庸和占有對象後,中國古代社會決定把她們也像食品、財富和權力一樣,進行有計劃地分配。分配的依據就是“名”,分配的規則就是“禮”。禮和名是一致的,所以“禮教”又名“名教”。那麼,什麼是“名”呢?名就是“名份”。說得簡單通俗一點,也就是地位。地位高的人多得,地位低的人少得甚至不得,這就是“禮”。無論分配食品、財富、權力還是女人,都如此。決定一個人地位高低的起先是“宗法”。前已說過,宗法是一種中國特色的私有製,而這種私有製又與兩性關係有關。它的核心,是由兩性關係形成的血統,而且是父係的血統。這一血統就像是一根接力棒,必須一代一代地傳下去。但是,正宗的接棒人,又隻能是一個。因為如果接棒人很多,大家一擁而上,不但會造成內亂,而且沒準“棒”也毀了。所以,非事先法定一個“正宗”接棒人不可。這個法,就是宗法。宗法要解決的,就是血統的正宗繼承亦即“正統”的問題。正統隻能獨一無二,其餘都是旁門、彆支、分流。那麼,正宗接棒人從哪裡產生呢?當然是從交棒人的兒子當中產生。交棒人如果隻有一個兒子,則問題也就不成其為問題。但這種情況並不普遍,大家也不希望“一脈單傳”(風險太大)。因此,在交棒人的兒子很多的情況下,就隻能由其中地位最高的一個去接棒。這些候選人既然都是交棒人的兒子,則他們的地位當然也就不能由父親的地位來定,而隻能由他們母親的地位來定。所以,儘管宗法製是一種以男性為中心、為男人的利益服務的製度,但是它所要做的第一件事,卻是要先確定女人的地位。也就是說,必須在父係家長所占有的眾多女性中,規定其中一個的地位,遠遠高於其他女性。這個地位最高者,必須是父家長的正宗配偶,叫原配、正室、正房、正宮,也叫“嫡配”,或簡稱“嫡”。通常的稱呼,則是“妻”。在宗法社會中,妻有著不容置疑的法定地位。《白虎通.婚娶》雲:“妻,齊也,與夫齊體”。鄭玄注《毛詩》也雲:“妻,齊也,與夫齊禮。”其實,“嫡”也就是“敵”,即“匹敵”,有“對等”的意思。因此夫妻關係又叫匹耦、伉儷、配偶。當然,匹嫡、對等、齊禮,也隻是說夫妻同一階級,但夫妻之間仍有男尊女卑的差異,有如同級乾部中的正副職。所以,妻雖不如夫,但較之妾,卻至少整整高了一等。比較準確的說法,是“夫為日,妻為月”,大體可以“匹敵”,而那些比妻地位低了許多的妾,便隻好被戲稱為“小星”了。當然,“小星”們雖不敢與“月”並尊,卻也可能比妻更為得寵。所以,她們又有一個好聽一點的稱呼,叫“如夫人”,也就是“相當於夫人”的意思。但相當於並不是等於,如夫人也終究不是夫人。更何況,許多如夫人的日子,其實是“很不如”夫人的。抬高妻的地位,其實是為了抬高她兒子的地位。妻的兒子叫“嫡子”,妾的兒子叫“庶子”。嫡子和庶子,地位相關得遠。比如寶玉和賈環,都是賈政的兒子,但一個“嫡出”(寶玉是賈政妻王夫人之子),一個“庶出”(賈環是趙姨娘所生),各方麵的待遇都不一樣。所以,人們訴說自己待遇不公,就說“我又不是小老婆生的”;說某人差勁,則說他“好像是姨娘養的”。妻妾嫡庶地位之彆,可見一斑。嫡子當中,地位最高的又是嫡長子,因為隻有他,才是最正宗的接棒人。一個人,如果妻有子,而且這個兒子,在所有的兒子中,又是最早出生的一個,那麼,家族的繼承人,就非他莫屬。如果這位嫡長子,死得比他老爸還早,則由他自己的嫡長子即他爸的嫡長孫來繼承。比如朱元境太子先死,便傳位於皇孫。因為隻有這樣傳位,才叫“嫡傳”。在宗法製度看來,嫡傳比什麼都重要。比方說,一妻數子,老大愚蠢,小兒子賢明,讓誰當接班人呢?讓那笨蛋,因為他是長子。這就叫“立嫡以長不以賢”。那麼,如果沒有嫡子,隻有庶子,是不是也選一個年齡最大的呢?不。這就要看諸庶子中,誰母親的地位又相對高一點。這就叫“立子以貴不以長”。總之,母親的地位是第一位的,兒子的年齡是第二位的,而接班人的德才則是最次要的。要之,嫡子地位高於庶子,嫡長子的地位又高於其他嫡子。這樣推算下來,則地位最高的,就是“祖”的嫡長子。一般地說,他也就是“宗”。以他為首,由他的嫡長子、嫡長孫、嫡長曾孫、嫡長玄孫一直延續下去的這一係統,就叫“大宗”。他弟弟們創立的係統,則叫“小宗”。大宗小宗,地位也不一樣。大宗的嫡長子叫“宗子”。對大宗,他是家長;對小宗,他是族長。隻有他,才能繼承始祖的爵位,並主持祖廟的祭祀。小宗既不能襲爵,也不能祭祖,因為他不是“嫡傳”,也不是“正宗”。看來,即便是一祖之孫、一父之子,其地位也高低貴賤之彆。反倒是女孩子,因為不存在繼承權的問題,嫡庶長幼之彆就沒有那麼重要。對於她們來說,要緊的是自己娘家的門第和地位。娘家地位高,即使自己是庶出,嫁出去後也不怕當不上正妻。如果娘家地位低,即便自己是嫡長女又怎麼樣呢?還不是隻好去給彆人當小老婆。顯然,宗法製是一種等級製度。它首先把人分成兩等:男人和女人。然後,又把男人分成三六九等,每一等的地位和待遇都不同。等級確定以後,就要按等級來進行分配了。這種分配是家國一體的。因為依照宗法製,天下一家,天子(周王)是最高級的家長和族長。既是最大的一支大宗的宗主,也是所有大宗小宗的共同宗王,謂之“天下共主”。諸侯對於天子而言,是小宗;對於大夫而言,則是大宗。同理,大夫對諸侯而言,是小宗;對於士而言,又是大宗。士是最小的宗主,以下便是庶人。大體上可以這樣說,天子是民族之宗,諸侯是氏族之宗,大夫是家族之宗,士是大家庭之宗,庶人隻有自己一夫一妻的小家,無所謂宗不宗了。於是,士率領庶人宗大夫為宗主,稱為“家”(家族);大夫率士、庶宗諸侯為宗主,稱為“國”(氏族);諸侯率大夫、士、庶共宗天子為宗主,這就是“天下”。天下既然是一個大宗族,當然貴族們在政府中的地位,也就和他在宗族中的地位一致了。十分有趣的是,用來標誌這一地位的禮器之一,就是一種陽具的模型——圭。圭,玉製,狀如男根,大小不一。天子所持者曰“鎮圭”,一尺二寸;公爵“桓圭”,九寸;侯爵“信圭”,七寸;伯爵“躬圭”,五寸。這種製度,說得粗俗一些,就是憑借“那話兒”來確定或象征地位的高低,權力的大小。誰的陽器粗壯偉岸,誰的地位就高,權力就大。反過來說也一樣,誰的地位低、權力小,似乎誰的陽器就不怎麼樣,當然就不能占有太多的女人。這聽起來十分滑稽,但又並非沒有道理。因為祖也好,宗也好,圖騰也好,原本就與“那話兒”頗有瓜葛。連宮門前的華表、廟裡麵的神主,都由“那話兒”演變而來。那麼,把它拿在手上,以表示自己的身份,也並無不可。依周禮,天子登基時,要舉行儀式,接受上天和先王賜予的圭;冊封諸侯時,也要為他頒發相應等級的圭,叫“命圭”。這個儀式的意義是很明顯的:天子通過列祖列宗從上天那裡接受了偉大神聖的生殖力,又把它分給諸侯。因此,天子有資格當天下人的父親和宗主,諸侯和大夫則有資格當他們各自國和家的父親和宗主。當然,也就有資格占有更多的食品、財富、土地和女人。於是,周禮便規定,天子可以有一後、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禦妻。諸侯就差多了,隻有一夫人九嬪。大夫又少,隻有一妻二妾,士則一妻一妾。至於庶人,能討一個老婆,就很不錯了。這似乎很“合理”;天子從上天那裡接受的生殖力,經過層層分配,分到士、庶的頭上,已少得可憐,當然不宜“多吃多占”。至於天子本人,直接受命於天,當然要“美女如雲”了。無疑,這理,乃是封建統治階級的混帳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