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放風場一角的天堂樹上,最後一批喇叭形的花已經謝落。它們厚厚地鋪在地上,腳踩上去黏糊糊的,聞起來很香,香得過分,使鼻孔裡滿是過於濃鬱、瀕於腐爛的甜膩味,而如今到了夜晚,長足的樹葉的邊緣參差不齊的陰影在裝有鐵柵的窗戶上搖曳著,單調地上下移動。這是大囚室的窗戶,室內用石灰水刷白的四壁布滿了肮臟的手印,用鉛筆、釘子或刀刃刻出的或劃掉的人名、日期和言詞侮慢不敬的、淫穢的打油詩。天天晚上,那黑人殺人犯靠在那裡,被透過顫動不止的樹葉的空隙投射下來的陰影弄得臉上斑斑駁駁,跟樓下柵欄前的那些人齊聲合唱。有時候,他白天也唱,那時是獨自吟唱,樓下隻有放慢腳步的行人、衣衫襤褸的孩子和馬路對麵加油站的工人。“還有一天了!天堂裡沒有你的席位!地獄裡沒有你容身之處!白人的監獄裡也沒有你容身之處!黑鬼啊,你上哪兒去?你上哪兒去啊,黑鬼?”每天清早,伊索姆拿來一瓶牛奶,霍拉斯便把牛奶送交住在旅館裡的女人,讓孩子飲用。星期天下午,他出城去妹妹家。他把女人留在戈德溫的牢房裡,她坐在小床上戈德溫的身邊,娃娃躺在她膝上。娃娃一直像服過麻醉藥似的漠然躺著,一動不動,合著眼皮,隻露出一彎新月形的眼白,但今天他時不時微弱地抽搐一下,一麵嗚咽著。霍拉斯上樓走進珍妮小姐的房間。他妹妹沒有露麵。“他不肯講,”霍拉斯說,“他隻說他們得證明是他乾的。他說他們在他身上抓不到辮子,跟在孩子身上抓不到一樣。他甚至不考慮交保釋金獲釋,即使他可以的話。他說待在監獄裡好處更大。我想這樣是更好些。他在那邊大房子裡的買賣完蛋了,即使治安官沒發現他的鍋和壺並且把它們砸壞——”“鍋和壺?”“他的蒸餾器。他自首後,他們到處搜尋,最後找到了蒸餾器。他們知道他在乾什麼,不過他們一直在等候時機,等他倒黴出問題了,這才群起而攻之。那些老主顧,一直向他買威士忌的人,喝他白送的酒,也許還想背著他跟他老婆偷情。你真該去鬨市區聽聽人家在怎麼說。今天上午,浸禮會牧師拿他當布道的題目。不單單是個殺人犯,而且還是個奸夫;是個敗壞約克納帕塔法縣自由、民主與新教環境的人。我聽了覺得他認為應該用火燒死戈德溫和那女人來給那孩子樹立獨一無二的榜樣;而養大那個孩子,教他英語的唯一目的是要讓他知道他是兩個人作孽犯罪生出來的,而那兩個人由於生了他而受到火刑。老天爺,難道一個男人,一個有教養的男人,真的可以……”“他們不過是些浸禮會教徒罷了,”珍妮小姐說,“錢的問題怎麼樣?”“他有一點錢,大約有160元。藏在穀倉地下的一個鐵皮罐子裡。他們讓他把罐子挖出來。他說:‘這點錢能讓她過些日子,維持到這件事結束。那時候我們就要遠走高飛。我們早就有這種打算。要是我當初聽了她的話,我們早就走了。你一直是個好姑娘。(此三處作者有意不用逗號,造成急迫的語氣。)’她當時抱著孩子坐在小床上,坐在他的身邊,他用手托住她的下巴,輕輕地搖晃她的腦袋。”“幸好娜西莎不會參加陪審團。”珍妮小姐說。“說得對。可那傻瓜根本不許我提一句關於那隻大猩猩(指金魚眼。)曾到過他那兒的話。他說:‘他們沒法證明我有問題。我以前也遇到過麻煩。多少對我有點了解的人都知道我絕對不會傷害一個低能兒的。’可這不是他不想讓我提起那歹徒的理由。而且他知道我明白那不是理由,因為他隻顧接著往下說,穿著工裝褲坐在那兒,牙齒咬著煙袋,手裡卷著香煙。‘我要就待在這兒,待到事情結束。我在這兒更好些;反正在外邊也什麼事都乾不成。而這點錢能讓她對付著過日子,也許還能剩點錢給你,讓你維持到能拿到更好的報酬。’”“可我知道他在想些什麼。‘我可不知道你原來是個膽小鬼。’”我說。“‘你照我說的辦。’他說,‘我待在這兒不會有問題的。’可他並不……”他坐著,身子朝前傾,慢慢地搓著手,“他沒有認識到……真該死,你愛怎麼說就怎麼說吧,不過看到了邪惡,即使是無意之中看到的,你也會沾上邪氣;你不能跟腐朽的現象爭論不休,不能跟它打交道——你看到了吧,娜西莎剛聽說時的那副樣子,這事弄得她坐立不安,疑神疑鬼。我認為我是出於自願才自動回到這兒來的,可現在才明白——你看她是不是以為我趁黑夜把那女人接到家裡,或乾了類似的事?”“我起先也是這麼想的,”珍妮小姐說,“不過我現在以為她已經明白,為了你心裡想的不管什麼理由,你會加倍努力地工作,而這樣做並不是為了彆人可以提供或給你某些東西。”“你的意思是,她會讓我以為他們從來沒有錢,而她——”“這有什麼不對?你沒有錢不是也活得很好嗎?”娜西莎走進屋來。“我們正在談論謀殺和犯罪。”珍妮小姐說。“那我希望你們已經談完了。”娜西莎說。她沒有坐下。“娜西莎也有她的傷心事,”珍妮小姐說,“對不對,娜西莎?”“出什麼事了?”霍拉斯說,“她沒有發現鮑裡嘴裡有酒味,對吧?”“她被人拋棄了。她的男朋友走了,不理她了。”“你真是個大傻瓜。”娜西莎說。“是啊,”珍妮小姐說,“高溫·史蒂文斯拋棄了她。他去奧克斯福參加舞會以後都沒回這兒來跟她說聲再見。他隻不過給她寫了封信。”她在椅子裡四處摸索起來。“現在隻要門鈴一響我就一哆嗦,以為他母親——”“珍妮小姐,”娜西莎說,“把我的信給我。”“等一下,”珍妮小姐說,“在這兒呢。嗨,你對這種不上麻藥就給人的心臟動需要小心從事的手術的做法有什麼看法?我開始相信我聽到的這種種議論了,什麼年輕人為了結婚而學會所有那一套,而我們當年是為了學會那一套才不得不結婚的。”霍拉斯接過那張信紙。“娜西莎我的親愛的”“這封信沒有發信地址(西方人寫信時習慣在信紙上方注上日期和發信地址。)。我希望也能不寫上日期。然而如果我的心跟這張紙一樣空白,這封信就根本沒有寫的必要了。我不會再來看你。我難以落筆,因為我經曆了一場我無法麵對的變故。我在黑暗中隻有一線光亮,那就是我沒有傷害過任何人,除了我自己,這是我的愚蠢所造成的,而你將永遠沒法知道我愚蠢到了何等地步。毋庸諱言,正是因為我不希望讓你知道我有多蠢,我才不會再來見你。儘量把我想得好一點吧。我希望我有權利說,如果你聽說了我乾的傻事,也彆把我往壞裡想。”霍拉斯看完了這隻有一張信紙的便條。他兩手拿著信紙,一時沒有吭聲。“老天爺啊,”霍拉斯說,“有人在舞場上搞錯了,把他當成密西西比大學的學生了。”“我認為,我要是你的話——”娜西莎說。過了一會兒,她說:“霍拉斯,這事還要拖多久?”“我要有辦法的話,絕不多拖。如果你知道有什麼辦法可以使我明天就把他弄出監獄……”“隻有一個辦法。”她說。她朝他看了一會兒。然後她轉身向房門口走去。“鮑裡上哪兒去了?晚飯快要好了。”她走了出去。“而你是知道那是什麼辦法的,”珍妮小姐說,“如果你沒有一點骨氣的話。”“等你把另一個辦法告訴了我,我才能知道自己有沒有骨氣。”“回蓓兒身邊去,”珍妮小姐說,“回家去。”黑人殺人犯將在星期六被處絞刑,死的時候沒有儀式,埋的時候也沒有排場:頭天晚上他還在鐵窗前唱歌,向著窗下5月夜晚的柔和而包羅萬象的黑暗大聲號叫;第二天晚上他就會無影無蹤,把窗戶讓給戈德溫。戈德溫已經具結保證聽候法庭6月傳訊,不交保釋放。但他仍然不肯讓霍拉斯透露金魚眼當時正在謀殺湯米的作案現場。“我告訴你,他們抓不到我的辮子。”戈德溫說。“你怎麼知道他們沒抓到你的辮子?”霍拉斯說。“哦,不管他們自以為抓到了什麼把柄,我在法庭上還是有機會申辯的。但隻消讓消息傳到孟菲斯,說我講了他也在現場,那你想我作證以後還有可能回這間牢房嗎?”“你有法律、公道和文明。”“當然,要是我後半輩子永遠蹲在那個角落的話。你過來。”他領著霍拉斯走到窗前,“對麵那家旅館有五個窗戶可以望見我們這一扇。而我看見過他用手槍點燃二十英尺外的火柴。哼,去他的,要是我出庭作證的話,那天我就彆想從法庭回這兒來了。”“不過還有這種叫阻撓執法——”“去他的阻撓執法。讓他們來證明這事是我乾的吧。湯米的屍體是在穀倉裡發現的,子彈是從他背後打進去的。讓他們把槍找出來吧。當時我在那兒,在等著。我沒打算逃跑。我可以跑,但我沒有。去通知治安官的人是我。當然,除了她和爸以外,我一個人在那兒是顯得不對頭的。要是我待在那兒不走算是個借口的話,難道你根據一般事理不會認為我會想出個更好的借口嗎?”“人家不是根據一般事理來審判你的,”霍拉斯說,“你是由陪審團來做裁決的。”“那就讓他們對這事作出最好的判斷吧。他們會得到的事實就是這麼些。死人在穀倉裡,沒有被人碰過;我和我妻子、孩子和爸在大屋裡;大屋裡的東西一樣都沒動;是我去通知治安官讓他來的。不,不;我知道這樣說的話,我還可能有點機會,但隻要我張嘴說了那個家夥的事,那我就完蛋了。我知道我會有什麼下場的。”“可你聽到了槍聲,”霍拉斯說,“這一點你講過了。”“沒有,”他說,“我沒有。我什麼都沒聽見。我什麼都不知道……你能到外邊去等一會兒,讓我跟魯碧說兩句話嗎?”她過了五分鐘才來找他。他說:“關於這事還有些我不知道的情況;你跟李沒告訴過我。就是他剛才警告你彆告訴我的事。是不是?”她抱著孩子走在他身邊。孩子還不時哭上幾聲,瘦小的身子突然抽搐一下。她抱著他輕輕晃動著,對他輕聲哼唱,努力安撫他。“也許你不該老抱著他,”霍拉斯說,“也許你可以把他留在旅館裡……”“我想李知道該怎麼辦的吧。”她說。“不過律師應該什麼都知道,所有的事實都知道。由他來決定什麼該講什麼不該講。要不然的話,乾嗎請律師呢?這跟你花了錢請牙醫治牙,可又不許他看你嘴裡的牙是一個道理,難道你不明白嗎?你不會這樣對待牙醫或其他醫生的。”她一言不發,隻顧低頭看著孩子。孩子哭起來了。“彆哭,”她說,“啊,彆哭。”“而且更糟糕的是,還有種叫阻撓執法的情況。如果他發誓說那裡沒有彆人,如果就要宣告他無罪——這種可能性不大——卻突然冒出一個曾看見金魚眼在現場、或者看見過他的汽車離開那地方的人,那大家就會說,如果李在無關緊要的小事上都沒說實話,那我們為什麼該在他處在生死關頭的時刻相信他呢?”他們走到旅館門口。他給她開門。她並不對他看。她邊往裡走邊說:“我想李最知道該怎麼辦吧。”孩子哭了起來,哭聲微弱,痛苦地嗚咽著。“彆哭,”她說,“噓——”伊索姆先得去一個聚會處接娜西莎;等汽車在街角停下來接他時已經很晚了。有幾盞街燈開始亮起來,人們已經吃過晚飯開始三三兩兩地朝廣場走回去,但時間還早,黑人殺人犯還沒開始唱歌。“他最好也快點唱,”霍拉斯說,“他隻有兩天好活了。”不過黑人還沒站到窗前。監獄朝西;最後一抹暗淡的紫銅色暮色射在暗淡的鐵柵和一隻細小蒼白的手上,一縷煙草的青煙卻在幾乎無風的情況下飄出窗口,四下散開消失了。“光是她丈夫待在那裡頭就夠糟糕了,可偏偏又加上那可憐的惡棍放開嗓門計算還有幾天可活……”“也許他們會等著把兩個人一塊兒絞死,”娜西莎說,“他們有時候是這麼做的,對不對?”那天晚上,霍拉斯在壁爐裡生了堆小火。天氣並不太涼。他現在在旅館裡吃飯,在家裡隻用一間屋子;其餘的屋子又都鎖上了。他想看點書,但很快便放下書來,脫了衣服上了床,看著爐火慢慢熄滅。他聽見城中的大鐘敲了十二下。“等這件事了結了,我想去歐洲,”他說,“我需要換換環境。不是我就是密西西比州,我們中間有一個得有點變化。”也許還會有那麼幾個人聚集在柵欄前,因為這是那人的最後一個夜晚了;他那有著粗壯肩膀和小腦袋的身影會緊緊抓住了窗上的鐵條,活像頭猩猩,高聲唱著,而天堂樹那參差不齊的樹葉的愁苦的陰影投射在他的身影上,投射在縱橫交錯的窗口,搖曳變化著,最後一批花朵已經凋落在人行道上,變成一攤攤黏糊糊的東西。霍拉斯在床上又翻了個身。“他們應該把人行道上那些討厭的東西清掃乾淨,”他說,“該死。該死。真該死。”第二天早上很晚了,他還在睡覺;他是在快天亮時才睡著的。有人敲門把他吵醒。那時候是六點半。他走去開門。門外站的是旅館的黑人茶房。“什麼事?”霍拉斯說,“是戈德溫太太讓你來的嗎?”“她說要你起了床就去她那兒。”黑人說。“告訴她我十分鐘之內趕到旅館。”他進了旅館,走過一個拿著那種醫生用的小黑包的年輕人身邊。他一直往前上了樓。女人站在半開的房門口,正朝過道張望。“我到底還是把那醫生請來了,”她說,“不過反正我本來就想……”那娃娃躺在床上,兩眼緊閉,滿臉通紅,一頭的汗,蜷縮的小手舉在腦袋兩邊,仿佛被釘上十字架似的,他呼吸短促,嗓子裡發出哨子似的喘息聲。“他病了整整一夜。我出去弄了點藥,想儘辦法讓他彆鬨,一直折騰到天亮。最後我找了醫生。”她站在床邊,低頭看著孩子。“那兒有個女人,”她說,“一個年輕姑娘。”“一個——”霍拉斯說,“噢,”他說,“是啊。你最好把這事告訴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