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鮑在下午三四點鐘抵達他妹妹家。她家離傑弗生四英裡。他和妹妹相差七歲,是在傑弗生同一座房子裡出生的,他們還擁有那房子的所有權,儘管在班鮑娶了一個姓米契爾的男人的離了婚的妻子並且搬到金斯敦去的時候,他妹妹曾主張把房子賣掉。班鮑不同意,雖然他已經借了錢在金斯敦蓋了一座周圍有平台的新平房,而且還一直在付貸款的利息。他到達的時候,樓房裡靜悄悄的沒人走動。他進屋坐在關了百葉窗的陰暗的客廳裡,聽見他妹妹走下樓來,她還沒覺察他來了。他沒作聲。她幾乎穿過客廳快要出去時,忽然停了下來,仔細看著他,沒有流露出吃驚的神情,而是帶著英雄雕像的那種堅不可摧的寧靜和漠然的神情;她穿著一身白衣。“啊,霍拉斯。”她說。他沒有站起來。他多少帶著一個做了錯事的小男孩那樣的表情坐在那兒。“你怎麼——”他說,“蓓兒告——”“當然。她星期六給我打了個電報。說你離家出走了,如果你上這兒來的話,讓我告訴你她回肯塔基娘家去了,而且已經派人去接小蓓兒了。”“哼,真該死。”班鮑說。“為什麼?”他妹妹說,“你自己要離家出走,可又不想讓她走。”他在妹妹家住了兩天。她從來就寡言少語,像永久長在有遮攔的花園裡而不是田野裡的玉米或小麥,過著寧靜的呆板單調的生活,而在那兩天裡,她在家裡出出進進時總帶著一副安詳的、多少有點滑稽的悲哀的不以為然的神態。晚飯後,他們坐在珍妮小姐房裡,娜西莎送兒子上床睡覺以前總在那裡看孟菲斯的報紙。等她走出了屋子,珍妮小姐看看班鮑。“回家去吧,霍拉斯。”她說。“不想回金斯敦,”班鮑說,“反正我本來就沒打算在這兒長待下去。我跑來找的可不是娜西莎。我才不會剛離開一個女人又跑去投奔另一個石榴裙呢。”“要是你經常對自己這麼說,也許有一天你真會相信的,”珍妮小姐說,“到那時你該怎麼辦?”“你說得不錯,”班鮑說,“到那時我就不得不待在家裡囉。”他妹妹回來了。她帶著一副鮮明的神情回到屋裡。“該挨訓了。”班鮑說。整整一天,他妹妹都沒直接跟他說過話。“霍拉斯,你打算怎麼辦?”她說,“你在金斯敦一定有些該處理的什麼事務吧。”“就連霍拉斯這樣的人都該有吧,”珍妮小姐說,“我倒很想知道他為什麼要離家出走。你發現床底下藏了個男人嗎,霍拉斯?”“可惜沒有這麼好的運氣,”班鮑說,“那天是星期五,我突然明白我沒法去火車站領那盒蝦,然後——”“可你已經這麼做了有十年啦。”他妹妹說。“我知道。正因為如此,我才明白我永遠沒法喜歡那蝦腥味了。”“這就是你離開蓓兒的理由?”珍妮小姐說,她望著他,“你花了很長時間才明白,一個女人要是當不了一個男人的賢惠出色的妻子,她再嫁一個男人也怕做不到,對嗎?”“不過不該像個黑鬼那樣不辭而彆啊,”娜西莎說,“而且還去跟釀私酒的和街頭拉客的妓女廝混在一起。”“得,他不是又離開那個街頭拉客的妓女了,”珍妮小姐說,“除非你打算口袋裡揣著那根橙木棒,在大街上到處轉悠,一直走到她進城來。”“對。”班鮑說。他又談99lib?起他們三人,他、戈德溫和湯米,怎麼坐在門廊裡,一邊喝著壇子裡的酒,一邊聊天,而金魚眼躲在屋裡什麼地方,隔一陣子就走出來要湯米點上盞提燈,陪他去穀倉,可湯米不肯,金魚眼就罵他,而湯米坐在地板上,一雙光腳在地板上磨蹭,發出輕微的沙沙聲,咯咯地笑著說:“他這個人挺滑稽的,是不?”“你可以感覺到他身上有槍,就跟你知道他有肚臍眼一樣有把握,”班鮑說,“他不肯喝酒,因為他說一喝酒胃就難受,會跟狗似的反胃嘔吐;他也不肯跟我們待在一起聊天;他什麼都不肯做:隻是鬼鬼祟祟地走來走去,嘴裡抽著煙,像個不高興的病娃娃。”“戈德溫和我兩人正說得起勁。他曾經在菲律賓當過騎兵中士,在美國和墨西哥的邊境上待過,還在法國的一個步兵團裡當過兵;他始終沒告訴我為什麼換了兵種,轉到步兵團,還丟了軍銜。他也許殺死過什麼人,也許開過小差。他講起馬尼拉和墨西哥的姑娘們,那位弱智的湯米老是咯咯地笑,大口大口地喝酒,還把壇子朝我跟前推,叫我‘再喝一點’;那時我才知道那女人就在門背後,在聽我們說話呢。他們倆沒有正式結婚。我對這一點完全有把握,就跟我知道那穿黑衣服的小矮個兒上衣口袋裡有把扁平的小手槍一樣。不過她就在那個破地方,乾黑鬼才乾的活兒,她以前發跡的時候可是手戴鑽戒,有過自己的汽車的,而且是用比現金還硬的硬通貨買的(指戈德溫的女人魯碧·拉馬爾是用當妓女掙來的錢買汽車和珠寶的。)。還有那個瞎子,坐在桌邊藏書網等人喂他飯吃的瞎老頭,跟盲人一樣直著眼睛沒有動靜,好像他們正在聽你聽不見的音樂,你看到的隻是他們眼珠的反麵而已;他是戈德溫領出屋去的,據我所知,領到跟地球完全沒有關係的地方去了。我再沒有見到他。我始終不知道他是誰,是誰的親人。也許誰的親人都不是。也許那個一百年前蓋那房子的老法國人也不想要他,在他去世或搬家的時候乾脆把他給留下了。”第二天上午,班鮑從妹妹那裡拿到了老家的鑰匙,便進城去。房子在一條小街上,已經十年無人居住了。他打開屋門,把釘死窗戶的釘子都拔了出來。家具還在原位沒有搬動過。他穿著條新工裝褲,拿著拖把和水桶,動手擦洗地板。中午,他到鬨市區去買了被褥和一些罐頭食品。下午六點,他還在乾活,這時他妹妹坐著汽車來了。“快回家去,霍拉斯,”她說,“難道你不明白你是乾不了這活的?”“我剛一動手就發現了,”班鮑說,“我一直認為隻要有一條胳臂和一桶水,誰都能擦洗乾淨地板的,到今天早上才知道事情沒那麼簡單。”“霍拉斯。”她說。“請記住,我是老大,”他說,“我要住在這兒。我有些被褥。”他去旅館吃晚飯。他回來時,發現妹妹的汽車又停在門口車道上。黑人司機拿來了一包床上用品。“娜西莎小姐說這是給你用的。”黑人說。班鮑把這包東西塞到壁櫥裡,把自己買來的那些鋪在床上。第二天中午,他在廚房桌子邊吃冷飯時看到窗戶外有輛大車在街上停了下來。三個女人從大車上下來,站在路邊大模大樣地梳妝打扮起來,捋捋平裙子,拉拉挺長筒襪子,彼此撣撣後背上的塵土,打開小包,拿出各種各樣的珠寶飾物戴了起來。大車已經朝前走了。她們跟在後麵步行,於是他想起來這天是星期六。他脫掉工裝褲,換了一套衣服,走出屋子。這條街通向一條更為開闊的大街。沿著大街向左走可以來到廣場,那裡兩棟大樓之間有一群黑壓壓的、不斷緩慢移動著的行人,像兩行螞蟻,而在人群的上方,在殘留著積雪的橡樹和洋槐叢裡高高地聳立著法院大樓的頂塔。他朝廣場走去。身邊駛過些沒人坐的大車,他也從更多的女人身邊走過,她們中白人黑人都有,由於穿戴跟平時不一樣而顯得不自在,走路的樣子也挺彆扭,憑這兩點,人們一眼就看出她們是鄉下人,但她們自以為城裡人會把她們看成是城裡人,其實她們連自己人都騙不了。附近的小街小巷裡停滿了拴在路旁的大車,騾馬倒過來拴在車後,又拱又啃後車板上的玉米穗。廣場周圍停著兩排排列整齊的小汽車,汽車和大車的主人們熙熙攘攘地擠滿了廣場,他們穿著工裝褲和卡其服,圍著郵購來的領巾,打著太陽傘,慢悠悠地在商店裡出出進進,往人行道上扔果皮和花生殼。他們像羊群似的緩慢移動,安詳泰然,無動於衷,把過道通路塞得水泄不通,上下打量那些來去匆匆、煩躁不安的穿著城裡人的襯衣、戴著硬領的人,神情猶如牲口或神祇,寬厚溫和、神秘莫測,他們的一舉一動不受時光的控製,因為他們已經把時光留在那生活節奏緩慢而無法衡量的田野、那在午後的黃色陽光下長著玉米和棉花的碧綠的田野上了。霍拉斯在人群裡走動著,不時被這從容不迫的人流推搡著,卻並不感到急躁。有些人他認識;大部分商人和專業人員都記得他還是小孩子時、青少年時或當同行律師時的模樣——透過稀疏的洋槐樹杈形成的屏障,他可以看到二層樓上他和父親開業當律師時用過的又暗又臟的辦公室的窗戶,玻璃還跟當年一樣沒經過肥皂和水的洗刷——他不時停下腳步,在人流擠得無法挪動而又不忙於走動的地方跟彆人說幾句話。雜貨店和樂器店門口的收音機和留聲機互爭高低,使陽光燦爛的空氣裡充滿了聲響。在這類商店門口,一群群人常常站著聽上一整天。打動他們的是那些曲調和主題都比較簡單的歌謠,訴說著痛失親人、因果報應和懺悔罪行的歌謠,歌聲硬邦邦的帶著金屬味,歌詞含混不清,由於靜電乾擾或唱針滑動而毛病更為突出——從仿木機箱或帶碎石花紋的喇叭裡響亮地發出的跟軀體脫離關係的人聲,下麵是那些聽得陶醉的人的麵孔,那些長年累月伺候專橫傲慢的土地而形成的遲鈍多繭的手,憂鬱、嚴峻而又悲哀。那是在星期六,在5月裡:因農忙而無法離開土地的日子。然而到了星期一,他們又來了,大多數人都來了,一群群一簇簇地圍著法院大樓在廣場上站著,既然來了就在商店裡買點東西,他們身穿卡其服、工裝褲和沒佩硬領的襯衣。整整一天,有一群人站在殯儀館的門口,帶課本和不帶課本的男孩和少年靠在玻璃窗上,鼻尖貼得幾乎扁平了,而那些膽大一點的孩子和城中比較年輕的男人三三兩兩地走進去看那個叫湯米的人。他躺在一張木桌上,光著腳,穿著工裝褲,腦後被太陽曬得褪了色的鬈發黏結著已乾的血,被火藥灼焦了,而那個驗屍官坐在他身邊,低著頭,努力想法確定他的姓氏。然而沒有人知道他姓什麼,連那些在鄉下認識他有十五年的人和難得在星期六在城裡看見他的商人都不知道,隻記得他光著腳,沒戴帽子,目光癡迷而茫茫然,嘴裡含了一塊薄荷大硬糖,麵頰鼓起著,模樣怪天真的。據大家所知,他沒有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