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9年1月12日(1 / 1)

“已宰之牛”酒館裡光線昏暗,煙氣彌漫,這點和我想象的一樣。酒館裡十分喧鬨,但這裡黑暗仍舊令人壓抑。知道我想起了哪兒嗎?加萊的鹿角酒館。隻是把加萊換成了居住環境更加惡劣的魯昂而已。我沒猜錯。這個冬天的確很冷。前所未有地冷。麥酒的氣味飄蕩在潮濕的地板上方,就像一團霧氣:它紮根於牆壁和木製品裡,就連酒客們麵前的桌子都散發著酒味——雖然他們並不在乎。有些人朝酒杯弓著身子,帽簷幾乎碰到桌麵,他們低聲交談,用抱怨和閒話打發夜晚的時間。另一些人三五成群,他們玩著骰子,有說有笑。這些酒客會把空杯子敲在桌上,叫人再端酒來。酒館裡唯一的女性會為他們端上麥酒——那位女招待麵帶微笑地穿行於男人之間,老練地躲開他們的鹹豬手,同時把更多的麥酒灑在地板上。我走進這家酒館,逃離在我身邊呼嘯打轉的寒風,用力關上酒館的門,然後在門口逗留了一會兒,努力甩掉靴子上的雪。我穿著幾乎及地的長袍,用兜帽遮住麵孔。吵鬨的酒館突然安靜下來,取而代之的是竊竊私語聲。有些人壓低了帽簷,另一些人盯著站在門口的我。我穿過酒館大堂,靴底敲打著地板,來到酒館老板和女招待所在的吧台邊。兩個常客站在吧台前,手裡攥著酒杯,其中之一看著地板,另一個用冷酷的眼神看著我。靠近吧台的時候,我掀開兜帽,甩了甩我的一頭紅發。女招待抿了抿嘴,幾乎條件反射式地雙手叉腰,晃了晃胸部。我仔細打量整個大堂,讓他們明白,我一點也不害怕周圍的環境。那些酒客以警惕的眼神看著我,不再凝視桌麵,他們的注意力紛紛被初來乍到的我吸引過去。有些人舔起了嘴唇,另一些人做著推搡的小動作,還有些人開始竊笑。他們用下流的字眼低聲交談。我把這些全部看在眼裡,然後我轉過身去,朝著吧台走去,其中一位常客向旁邊挪了幾步,給我讓出了位置。但另一個沒有動彈,他就這麼站在近處,故意上下打量我。“晚上好,”我對酒館老板說,“希望你能幫我個忙——我在找一個人。”我說話的聲音很響,整個酒館都能聽見。“看起來你還真是來對地方了。”我旁邊那個鼻子像土豆的酒客粗聲粗氣地說。他的話引來了哄堂大笑。我笑了笑,沒理睬他。“他的名字是伯納德,”我補充道,“他有我需要的信息。我聽說在這兒能找到他。”每一雙眼睛都轉向了酒館的一角,伯納德坐在那兒,瞪大了眼睛。“謝謝你們,”我說,“伯納德,或許我們可以到外麵去談談。”伯納德緊盯著我,但沒有動彈。“彆怕啊,伯納德,我又不咬人。”這時土豆鼻男人離開吧台,站到我的前方,麵對著我。他的眼神看起來更冷酷了,但他的笑容帶著醉意,身子也微微搖晃。“你給我等等,小丫頭,”他用諷刺的語氣說,“伯納德哪兒也不會去的,除非你先告訴我們你想乾什麼。”我皺起眉頭,打量了他一番。“請問你和伯納德是什麼關係?”我禮貌地問。“噢,看起來我剛剛當上了他的監護人,”土豆鼻答道,“保護他不被某個有點自以為是的紅發娘們傷害,希望你不介意我這麼說。”酒館裡傳來一陣咯咯的笑聲。“我是凡爾賽的埃莉斯·德·拉·塞爾,”我笑著說,“說實話,自以為是的人是你才對,希望你不介意我這麼說。”他哼了一聲。“我可不信。而且在我看來,你和你那些同類很快就要完蛋了。”他最後那幾個字是轉過頭去說的,發音也有點含混不清。“你會大吃一驚的,”我不緊不慢地說,“我們這些紅發娘們習慣做事有始有終。我要做的這件事就是跟伯納德談談。我希望把這件事辦完,所以我建議你回去喝你的麥酒,讓我辦我的事。”“你要辦的又是什麼事?在我看來,女人在酒館裡能乾的活就是端酒而已,恐怕那份活兒已經有人乾了。”又一陣竊笑聲,這次先笑出聲的是那個女招待。“也沒準你是來表演的。對不對啊,伯納德?你是不是自掏腰包請了個歌手來?”土豆鼻舔著早就濕乎乎的嘴唇,“還是說是另一種表演?”“聽著,你這醉鬼,你把禮貌都忘光了。我會忘掉你在這種情況下說過的話,隻要你讓開就好。”我的語氣透出堅定,酒館裡的那些人也都注意到了。但土豆鼻除外:他對突如其來的氣氛轉變毫無察覺,顯然正為自己那番話洋洋得意。“也許你是來給我們表演舞蹈的,”他大聲地說,“你在這下麵藏了些什麼?”說完,他伸出手,拽了拽我的長袍。?99lib.他愣住了。我的手伸向他的手,同時眯起了眼睛。接著土豆鼻向後退去,同時從腰帶上取下一把匕首。“哎呀哎呀,”他續道,“看起來這個紅發娘們還帶著劍,”他晃了晃刀子,“這位小姐,你要劍做什麼呢?”我歎了口氣。“噢,我不知道。也許需要切奶酪?這跟你又有什麼關係?”“如果你不介意的話,把劍給我,”他說,“然後你就可以走了。”其他酒客瞪大眼睛看著我們。其中幾個開始輕手輕腳地離開酒館,他們察覺到這位訪客不太可能自願放棄她的武器。而我裝作思考了一會兒,然後把一隻手伸向長袍。土豆鼻用匕首做了個威脅式的戳刺動作,但我攤開雙手,然後緩緩地拉開長袍。我在長袍下穿著一件皮革束腰外衣,腰間是我的佩劍的劍柄。我把手伸向劍柄,目光不離土豆鼻的雙眼。“用另一隻手。”土豆鼻說著,為自己的機智咧嘴一笑,匕首繼續做著威脅的動作。我照做了。我用另一隻手的食指和拇指輕輕捏住劍柄,劍身緩緩地滑出劍鞘。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然後我的手腕飛快地一動,將整把劍抽出鞘來。劍柄前一刻還在我左手的兩指之間,下一刻就不見了蹤影。一切都發生在眨眼之間。在幾分之一秒的時間裡,土豆鼻瞠目結舌地看著那把劍原本所在之處,然後目光急轉,看向落向他握住匕首的那隻手的劍刃。他連忙抽回手臂,劍刃在沉悶的響聲中嵌進木板,在那兒微微搖晃。土豆鼻的嘴角浮現出勝利的笑容,但他隨即意識到自己放鬆了警惕,匕首也指著錯誤的方向,給了我足夠的空間邁步向前,扭轉身體,將前臂狠狠砸在他的鼻子上。鮮血從他的鼻子泉湧而出,他也雙眼翻白。他的膝蓋撞到了地板,然後倒在地上,又搖搖晃晃地想要起身。我走上前,用靴子踩住他的胸口,本打算輕輕把他推開。但轉念一想,我又改了主意:我後退半步,然後照準他的臉踢了一腳。他臉朝下倒在地上,仍有呼吸,但已經不省人事。酒館裡一片沉默,而我向伯納德招招手,又取回了我的劍。我把劍收回鞘裡的時候,伯納德已經連滾帶爬地跑了過來。“彆擔心,”我對站在幾英尺外、一臉緊張的他說,“我不會傷害你的——除非你打算叫我紅發娘們。”我看著他,又說:“你打算叫我紅發娘們麼?”和土豆鼻相比,伯納德更年輕,個子更高,身材也更加瘦削。他猛地搖了搖頭。“很好,那我們就出去談吧。”我掃視周圍,確認沒有其他挑戰者——顧客、老板和女招待顯然都饒有興趣地打量腳邊的地麵——然後我領著伯納德走出酒館。“很好,”到了酒館外麵以後,我說,“我聽說你可能知道我的一位朋友的下落——他的名字是毛爾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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