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阿拉伯人的曆史背景和社會條件(1 / 1)

我們在對民族和人群進行研究時,應當注意那些使得彼此和睦或仇恨的原由,是什麼因素使得社會習性趨向狹隘或博大,變得溫和或激進。阿拉伯人與其他民族隔絕,養成把所有陌生人看成是敵人的習慣,貧瘠的土地仍舊流通著一種法理的箴言,直到現代仍為人們所信奉和實行。他們經常運用類似的說法,那就是在劃分地球區域時,那些肥沃和豐饒的地帶被分給人類大家庭中另外的支派,以實瑪利受到放逐所綿延的後代,應得的遺產已經被不公正地剝奪,現在可以用欺騙或暴力的手段重新收回。要是按照普林尼的說法,阿拉伯部族對盜竊和經商都同樣內行。穿越沙漠的商隊被綁架勒索贖金或是遭到搶劫,從遙遠的約伯和賽索斯特裡斯(研讀《約伯記》的第一章,還有塞索斯特裡斯從佩魯西烏姆到赫利奧波利斯,建造有長度有1500斯塔迪亞的邊牆。希克索斯這個名字的含意是“牧人之王”,他們之前曾征服埃及。)時代以來,他們的鄰人便成為掠奪風氣的犧牲品。要是有個貝都因人在遠處發現一個孤獨的旅人,就會騎上馬大叫大嚷地衝過去:“趕快自己脫光衣服!你大嬸(就是我老婆)還沒衣服穿呢!”照著話做可以使他高抬貴手,反抗隻有激怒攻擊者,在正當防衛的借口下隻有讓受害人白白犧牲性命。無論是一個人作案還是幾個人聯手,都是名副其實的土匪,但要是成隊的人進行類似的行為,就性質而言已經可以稱為合法而正當的戰爭。一個如此武裝起來冒犯他人的民族的特性,毫無問題地會因內部的剽掠、謀殺和報複而火上澆油。根據歐洲的製度,和戰大權掌握在少數人的手中,而實際行使這種權力的更是僅限於幾位高層人員;但是每個阿拉伯人都可以隨時用長矛刺死同胞,不僅免予懲罰反而得享大名。一個民族的結合隻靠含糊類似的語言和習俗,行政官員的司法審判權在這種社會中沉默無言形同虛設。據說在穆罕默德之前的蒙昧時期,阿拉伯人曾經發生過1700次戰鬥(要是根據另外一種資料,由兩位出生在第9世紀和第10世紀的曆史學家寫出的阿拉伯人的戰史,則有1200次戰鬥。其中以達希斯和賈布拉赫的戰爭最為著名,發生的原因是兩匹馬,延續40年之久,最後用一句格言表示戰事已經結束。),敵對情緒由於政治派係的鬥爭而變得更為激烈,隻要誦讀一段散文或詩歌,就能激發年深月久的宿怨,在敵對部落的後裔心中重新燃起祖先的怒火。在私人生活中,每個男子凡是涉及自己的事件都自以為是審判者和報複者,至少就家族而言是如此。他們對個人的榮譽極其敏感,顏麵受辱在他們看來比身體上的傷害更為嚴重,這為阿拉伯人的爭吵增加了致命的毒液。在涉及女人和胡須的榮譽問題上更是事關重大,一旦碰觸就會受傷。一個下流的動作或是一句藐視的言辭,隻能用冒犯者的生命來償還所受的羞辱。他們可以極為固執地耐心等待,用整月或數年的時間來尋找機會實施報複。任何時代的蠻族,對謀殺的罰金或賠款的做法都非常熟悉,但是在阿拉伯,死者的親屬可以憑著自己的意願,選擇是接受金錢還是親自實施合法的報複。阿拉伯人無所不用其極的惡毒之心甚至拒絕接受凶手的頭顱,要一個無辜的人代罪犯受過,把懲罰轉移到對方部族最有名望和最受重視的人身上,認為這樣才能給予仇敵最大的傷害。如果他們真把這個人殺死了,那麼又輪到自己落入隨時遭到報複的危險之中。血債的利息和本金累積起來,這些家族的每個人都過著怨恨和疑慮的生活,有時甚至過了50年,這筆血海深仇的賬還是無法算清。(尼布爾就當代的阿拉伯人對謀殺所采取的報複行為的理論和實行在著作中有詳儘的敘述。薩萊(1697~1736 A.D.,東方學家)的《評論集》指出,從《古蘭經》可以得知,古代的阿拉伯人表現出更為嚴苛的麵貌。)嗜血的風尚根本不知憐憫與寬容為何物,不過基於榮譽的要求,倒是能夠對其有所製約,每次參加械鬥的人員,在年歲、力氣、數量和武器方麵必須概括相等。在穆罕默德以前的時代,每年有長達2個月甚至4個月的節間,無論是本族還是對外的敵對行動,基於宗教的要求都不得拔刀相向,這種局部的休戰強烈表現出阿拉伯人習慣於無政府狀況和黷武好戰的特性。(普羅科皮烏斯把兩個神聖的月份放在夏至的前後。阿拉伯人認為一年有4個聖月,那就是1月、7月、11月和12月,因此可以拿這個做借口,在漫長的歲月之中,違犯休戰規定也不過4次或6次而已。)商業和文學發揮溫和的影響力,使得阿拉伯人劫掠和複仇的精神能夠有所節製。孤寂而隔絕的半島四周圍繞著古代世界最開化的民族,商賈是全人類的朋友,每年前來的商隊最早將知識和禮儀的種子傳入這些城市,甚至進入沙漠裡的帳幕。不論阿拉伯人的世係出於何處,他們使用的語言與希伯來語、敘利亞語和迦勒底語有同一語源。部落獨立的標誌是他們特殊的方言(阿裡安在公元2世紀時,提到阿拉伯的各種方言有局部或整體的差異。波科克、卡西裡(1710~1791 A.D.,圖書館館長)和尼布爾對他們的語言和文字有冗長的論述,我稍微提到一點,說實話,我不願做應聲蟲。),但是每個部族,又以自己的方式,喜歡加上麥加那種精純而清晰的詞彙。阿拉伯就如同希臘一樣,言語的完美超越文雅的舉止,它的詞彙可以區分80種蜂蜜、200種蛇、500種獅子和1000種劍的名字,而且有一段時期這部極其冗長的字典,全部保存在不識字者的頭腦之中。荷美萊特人遺留的紀念碑使用已經廢棄的神秘文字,但在幼發拉底河兩岸發明的庫法字體(譯注:阿拉伯字母為一種裝飾用字體,可以橫寫或直寫,與幾何圖形和花草配合,把字母變成藝術作品。),後來經過演變成為現代字母的基礎,新近發展出來的字母體例是在穆罕默德出生後,由定居在麥加的外鄉人所傳授。生來自由而又能言善道的阿拉伯人,對於文法、計量和修辭一無所知,然而他們有敏銳的理解力、卓越的想象力、驚人的智慧而且極富感性(伏爾泰的《劄迪吉》記述了一個眾所周知的故事,證明阿拉伯人天生精明能乾。達爾維和拉洛克(1661~1745 A.D.,旅行家),並不認為貝都因人有什麼值得吹噓的地方。阿裡的169句格言(奧克利譯為英文,公元1718年在倫敦出版),對於證明阿拉伯人的睿智倒是中肯而有分量的證據。),精心撰寫的作品能使聽者受到強烈的影響。一位猶如旭日東升的詩人憑著天才和成就,不僅受到部落,也受到整個民族異口同聲的讚譽。準備盛大的節慶宴會和婦女的吟唱隊伍,敲打著手鼓,展示出婚禮的華麗排場,在她們的兒子和丈夫麵前歌誦,述說他們的部落何其幸福,宣告現在已出現一位為他們的權利辯護的鬥士,宣告一位民族的先鋒用高昂的音調為族人贏得不朽聲譽。遙遠或敵對的部落都會前往參加一年一度的市集,後來被早期穆斯林的狂熱分子廢止。這種民族的集會必定能夠消除野蠻的習性,建立和諧的關係。在30天的會期之中他們進行各種交易行為,除了購買糧食和酒類,還舉行辯論和詩歌比賽。吟遊詩人踴躍參加爭取各種獎品,優勝的詩文保存在王公和酋長的檔案記錄之中,有7首膾炙人口的詩,原作用黃金鑄成,懸掛在麥加的廟宇裡(波科克和卡西裡談到穆罕默德之前的詩人。威廉·瓊斯(1746~1794 A.D.,英國東方學家)爵士在英國出版天房的7首詩,但是他為了完成到印度的光榮任務,使我們無法看到他所寫的注釋,這要比晦澀難解的原詩有趣得多。),我們現在已經可以讀到譯文。阿拉伯詩人是那個時代的曆史學家和導正人心的教師,他們帶著偏見憐憫他們的同胞,激勵和鼓舞他們的德行。慷慨大方和英勇無畏的親愛精誠是他們最喜愛歌誦的主題,當他們用尖銳的嘲諷指向一個可鄙部族時,那種辛辣而苦澀的譴責,使得對方的男子不知如何回應,婦女也無法否認。亞伯拉罕的好客風尚曾經被荷馬極力表揚,仍然在阿拉伯人的營地被奉行不渝。凶狠的貝都因人在沙漠中令人畏之如虎,但對於信任他們的榮譽、膽敢進入他們帳幕的陌生人,根本不加盤問就予以熱情的接待,不僅非常殷勤而且敬重,客人可以分享主人的財富,主人就是再貧窮也會儘其所能,在客人休息一段時間以後主人就會送客上路,並且致以感謝、祝福甚至贈送禮物。對於兄弟和朋友的需要更會付出關懷和伸出援手,這種值得公眾頌揚的英雄風格,還要超越常人經驗和習性的狹窄範圍。在麥加的市民之中,誰有資格獲得最為慷慨的美名,這個問題引起爭論,於是有3個人陸續被提出來,認為隻有他們能一比高下。阿拔斯的兒子阿卜杜勒要到遠方去遊曆,乘坐在駱駝背上,聽到懇求者的聲音:“啊,你的叔叔是神的使徒,我是個坐困愁城的旅人。”他聽到這話立刻跳下鞍來,把自己的駱駝連同華麗的飾物送給朝聖客,加上裝有4000個金幣的錢袋,僅剩下的一把劍可能是尊貴親人的禮物,具有內在的價值而被留下來。第二位是凱斯,他的仆人告訴另一位懇求者,主人在睡覺,不過他接著說:“這一袋錢有7000個金幣(家中的全部財物),而且主人還有指示,可以再送給你一頭駱駝和一個奴隸。”主人醒來後對忠誠的管家大加讚揚,並且使他獲得自由,隻是溫和地加以指責,說他太重視主人的睡眠而怠慢來客。第三位豪邁的人物是瞎子阿拉巴,他在前往禱告時,通常靠兩個奴隸用肩膀支撐著他慢慢行進。他回答道:“哎呀!我的錢箱全部空了!但是你可以將這兩個奴隸帶走賣掉,要是你拒絕,我也決計不要他們。”說完話他把這兩個年輕的奴隸推開,靠著手杖沿著牆壁摸索回去。哈特姆的性格是阿拉伯人德行最完美的典範(卡布和希斯努斯同樣因慷慨好施而知名於世,阿拉伯詩人用高雅的韻文對後者讚不絕口。),作戰英勇,對人慷慨大方,是位文辭優美的詩人和功成名就的強盜,有次舉行盛大的宴會,他燒烤了40頭駱駝。當一個敵人向他乞求饒命時,他立即退還所有的俘虜和戰利品。他的族人崇尚自由,藐視法律的公正,擺出驕傲的姿態縱情於一時的憐憫和寬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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