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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歇根湖的湖岸沿線已經結冰,方才的一場暴風雪使得湖麵的冰塊參差不齊,看起來危險而美麗。西爾斯大廈最上麵的幾層被低垂在城市上方的灰色雲團吞噬,已無法看見。當我沿著史蒂文森高速公路駛進芝加哥時,一路上看到的就是這幅圖景。現在已近中午,我猜測在天黑之前還有一場大雪。我原以為丹佛已經夠冷了,在芝加哥中途國際機場降落時這一想法改變了。我最近一次來芝加哥已經是三年前了。除了嚴寒外,我還是挺想念這個地方。八十年代初期,我就讀於這兒的西北大學麥迪爾新聞學院,從此深深愛上了這座城市。畢業後,我很希望留在這兒,想在某家報社找份工作,但《芝加哥論壇報》和《芝加哥太陽報》都沒有錄取我,麵試我的編輯叫我先在外麵找份差事,積累些經驗,然後拿著發表了自己報道的剪報回來應聘。我當時失望到了極點,不是因為沒被錄取,而是因為不得不離開芝加哥。當然,我可以留在芝加哥的城市新聞通訊社,我上學時曾在那兒打工,但這份工作並不是報社編輯希望看到的經驗,而且我也不喜歡為這家通訊社賣力氣,因為他們支付薪酬時簡直把你當成隻看發表數量而不計較工資的學生。於是我回到家鄉,在《落基山新聞》謀了份差事,一乾就是這麼多年。最開始,我一年至少跑兩趟芝加哥,跟朋友聚聚,逛逛喜歡的酒吧,但一年年過去,我來得越來越少。上一回我來這兒已經是三年前了。那時我的朋友拉裡·伯納,按照麵試編輯告訴他的在外麵找了份差事,積累了經驗,再回來應聘,終於成功加入《芝加哥論壇報》。我來看望他,那之後就再沒回來過。我覺得自己也已經攢了足夠多的剪報,完全可以去應聘像《芝加哥論壇報》之類的報紙,但是一直沒有想好要不要把材料寄過去。出租車把我送到了凱悅酒店,河對岸就是《芝加哥論壇報》的總部。現在還不到下午三點,我預訂的房間還不能入住,於是我把包交給酒店服務員,出去找了個撥打付費電話的地方。翻了會兒電話簿之後,我撥通了芝加哥警察局第三區分局暴力犯罪調查處的號碼,找勞倫斯·華盛頓警探。他剛接過電話,我就掛斷了。我隻想確定他在局裡。以記者的身份跟警察打交道,我的經驗就是永遠不要預約。如果預約了,實際上就是提供了明確的時間地點,讓他們可以避開。大多數警察不願意跟記者談話,甚至連讓人見到他們跟記者在一起都不樂意;而少數那些願意談的,反倒得小心警惕。所以,我必須偷偷靠近他們——這就是一場博弈。掛了電話,我看看表,差不多到中午了。我還剩二十個小時,預訂的班機明天一早八點飛往杜勒斯。我在酒店外攔了輛出租車,告訴司機調高暖風,從林肯公園取道去貝爾蒙特大街和西大街。走這條路,我就能經過那個叫斯馬瑟斯的男孩的屍體被發現的地方。從發現他的屍體到現在,差不多正好一年。我想,要是我能找到那個地方,它的模樣大概跟發現屍體那天一模一樣。我打開背包拿出電腦,調出昨天晚上從《落基山新聞》資料室裡下載的《芝加哥論壇報》剪報。屏幕向下滾動,我瀏覽著斯馬瑟斯一案的報道,直到找到描寫發現男孩屍體的那一段。發現者是一名動物園講解員,當時他剛離開女朋友的公寓,從林肯公園穿行而過,男孩的屍體就在一片積雪覆蓋的空地上——正是那年夏天室外地滾球聯賽美國對陣意大利的比賽場地。報道中說,那片球場就在克拉克大街儘頭靠近威斯康星大街的地方,在那兒能看到位於動物園的紅穀倉——那是芝加哥市糧倉係統的組成部分。路上還算暢通,不到十分鐘我們便抵達了公園。我讓司機拐進克拉克大街,在進入威斯康星大街的路口靠邊停車。地上積著厚厚的新雪,隻有幾行腳印橫跨而過。人行道的長椅上也積了大約三英寸高的雪。公園裡的這片地方看起來就像完全荒廢了。我下了出租車,進入球場,知道其實現在已經看不到什麼了,但又暗暗有些期待。我不知道具體在期待什麼,也許是某種現場氛圍吧。剛走到一半,雪地上出現一串腳印,從左向右地截斷了我的路線。我跨了過去,繼續往前走,又一串腳印從右向左地攔下了我的路,看起來是有一幫人來參加聚會,聚會結束後又沿原路回去了。應該是些小孩子,我想。也許是要去動物園,如果現在還開放的話。我望向那座紅穀倉,就在這時,我注意到離我約二十碼的一株高大橡樹下放著花束。我朝那棵樹走去,憑直覺猜到了我看到的是什麼:一周年紀念,以花祭奠。我走到樹下,發現這束花——鮮豔的紅玫瑰,就像濺在雪地上的鮮血——是假的,用木頭刨花製成。有人在樹乾的第一個分杈上放了一張在照相館拍攝的照片,一個男孩雙肘支在桌子上,兩手托腮,衝著鏡頭露出笑容。他穿著紅夾克、白襯衫,還係著一個很小的藍領結。我猜是他的家人放在這兒的。我不明白他們為什麼不去孩子的墓前寄托哀思。我環視四周。穀倉附近的幾個池塘都結冰了,有幾個人正在上麵溜冰嬉戲,此外看不到其他人。我又望向克拉克大街,出租車還在那兒等著,街道對麵矗立著一棟高大的樓閣式磚塔。我看到雨篷前豎著“海明威故居”的標牌。那名動物園講解員就是從那棟樓裡出來,之後發現了男孩的屍體。我回頭再次望向樹杈上的照片,毫不猶豫地伸手取了下來。照片像駕駛執照一樣過了塑,以免受風雪的侵蝕。照片的背麵隻有孩子的名字,其他什麼都沒寫。我把照片放進大衣口袋,覺得也許有一天,我的報道裡會用到它。出租車裡溫暖而舒適,感覺像身處壁爐裡生著火的起居室。駛向第三區分局時,我一路上都在翻閱《芝加哥論壇報》的相關報道。斯馬瑟斯案的驚悚程度與洛夫頓的案子不相上下。那個男孩是在迪威臣街一所小學的活動中心被誘拐的,那個中心還裝有護欄。但是斯馬瑟斯和另外兩個孩子為了滾雪球,走出了護欄的保護範圍。老師注意到園區裡少了幾個孩子,便出去四下尋找,這個時候斯馬瑟斯已經不見了。兩個十二歲的證人無法向警察說清楚當時發生了什麼。據他們說斯馬瑟斯是突然不見的,當他們滾好雪球抬起頭,沒有看到斯馬瑟斯,他們還以為他躲了起來,準備突然跳出來給他們一記雪球襲擊,所以也沒去找他。一天後,斯馬瑟斯的屍體在林肯公園那個地滾球場附近的雪堤上被發現。約翰·布魯克斯警探帶領調查人員,花了好幾周全天候調查這個案子,卻仍然沒有得到比那兩個十二歲男孩的說法更確切的結論:那一天,斯馬瑟斯就那麼突然在學校裡消失了。我重讀這些報道,試圖從中找出與洛夫頓案的相似之處,但並沒有什麼收獲。她是一個成年白人女子,而他是個黑人小男孩。從選擇獵物的標準來看,二者差異相當大,但兩人都在失蹤超過二十四小時以後才被人發現,而且被肢解的屍體都出現在市區公園中。另外,兩名受害者生前最後一天都待在孩童非常集中的場所——男孩在自己的學校,女子則是在兼職的托兒所。我不知道這些相似之處到底有什麼意義,但至少我找著它們了,它們就是我掌握的全部信息。第三區分局總部是一座橘紅色的磚砌堡壘,這棟兩層樓的龐大建築同樣也是庫克縣第一地方法院的辦公地點,所以那扇煙色的玻璃大門總是有市民進進出出。我推開門走進大廳,腳下的地板已經被人們帶進來的積雪弄得濕漉漉的。前台的接待台由與建築外觀相同的紅磚砌成。就算有人開著車撞壞玻璃大門衝進,也傷不到接待台後邊的警察。當然,站在接待台前的市民就說不好了。我望向右手邊的樓梯,我記得這段樓梯通向警探所在的辦公室。有那麼一瞬,我想著不如不理會那些接待程序直接上去,但最後還是壓下了這個念頭。一旦不遵守警察定好的規矩,哪怕隻是最尋常的規矩,都會讓他們覺得被冒犯了。我走向接待台後的警察,他的視線掃向我挎在肩上的電腦包。“你這是打算加入我們?”“不,這裡麵隻有一台電腦。”我說,“我來找勞倫斯·華盛頓警探,有話想跟他談談。”“你是誰?”“我叫傑克·麥克沃伊,但他不認識我。”“你有預約嗎?”“沒有。我來是為了斯馬瑟斯的案子,你可以這樣告訴他。”這個警察的眉毛上揚了有一英寸,都快到額頭了。“這樣吧,我替你打個電話。你打開包,我們得查查你的電腦。”我按他說的辦了,像在機場過安檢那樣打開電腦。我先開了機,再關機,然後收起來。這個警察拿起電話,跟電話那邊的人說著什麼——我猜可能是秘書之類的人。這一過程中他一直注視著我開關電腦的動作。我就知道,隻要我提起斯馬瑟斯,至少能通過第一回合。“這兒有個市民,為那孩子的事情找‘短腿拉裡’。”他聽電話那頭說了一會兒,然後掛上電話,“去二樓。上樓梯左拐,沿著大廳一直走,最後一扇門,門上掛著‘凶殺案調查組’的牌子,裡麵那個黑人就是他。”“謝謝。”走向樓梯時,我在心裡揣摩著那個警察說的話。他輕易地用“那孩子”指代了斯馬瑟斯,而且電話那頭的人也完全明白他說的是誰,這一點透露出很多信息,是那些報紙不會涉及的內容。警察辦案時,都會儘最大努力抽離自己的感情,這一點倒是跟那些連環殺手有些相似。如果受害者在你心裡不再是一個曾跟你在同一片天空下生活、呼吸、有血有肉的人,他的悲慘遭遇就不會像夢魘一樣纏繞著你。把一個受害者稱呼為“那孩子”,卻與這一慣例截然相反。他這句話告訴我,即便在一年後,這個案子仍然對整個第三區分局有著強大的影響力。凶殺案調查組的大廳大概有半個網球場那麼大,鋪著暗綠色的製式地毯。廳內被分隔成三個工作區,每個工作區設有五張桌子。其中四張桌子兩兩相對,第五張橫著的就是組長的辦公桌。我的左手邊靠牆擺著一列列檔案櫃,櫃門的把手上掛著鎖。工作區後的遠處沿著牆設有兩間辦公室,透過辦公室的玻璃窗可以掃視整個大廳。一間是警長辦公室,另一間看上去像是審訊室。我看到那兒有一張桌子,一男一女正在吃三明治,速食店提供的包裝紙已經被拆開,攤在桌上充當餐碟。除了這兩位,大廳裡還坐著三個人,一位秘書坐在靠近門邊的辦公桌後麵。“是你要見拉裡嗎?”她問道。我點點頭。她指了指裡麵的一張桌子,一個男人正坐在桌子後麵。那個工作區裡隻有他一個人。我走過時,他仍埋頭看著文件,甚至在我走到他身邊時都沒抬頭。“外邊下雪了嗎?”他問。“還沒有,不過快了。”“總是下雪。我就是華盛頓,你過來有什麼事?”我看了看其他工作區裡的另外兩名警探,沒有人往我這兒瞧上一眼。“如果可以的話,我想跟你單獨談談。我來是為了斯馬瑟斯那孩子的事,我掌握了一些情況。”我用不著看就知道,其他人的腦袋都朝這邊轉過來了。華盛頓也一樣,他終於放下鋼筆,抬起頭來看著我。他看上去大約三十歲,一頭短發卻已經染上一抹灰霜,但他仍然是個體格健壯的大塊頭。不用他起身我就能看出來,他的穿著十分整潔——深褐色西裝內搭白襯衫,係著條紋領帶,西裝幾乎罩不住他強壯的胸膛。“你要跟我單獨談談?你手上有什麼?”“我們單獨談的時候我會告訴你的。”“來這兒自首的人不少,你不會是其中的一個吧,對不對?”我不禁笑了。“如果我是呢?沒準我就是你要找的真凶。”“那今天可真是好日子,想什麼來什麼。好吧,我們進屋裡談談,但我希望你不是來這兒浪費我時間。你剛才說你叫什麼?”“傑克·麥克沃伊。”“好吧,傑克。如果我把其他人從這兒踢出去了,而你最後卻是在浪費我的時間,他們和我都不會高高興興送你出門的。”“我想這種情況不會出現。”這時他站起身來,我才發現他比我預想的要矮得多。他那下半身好像是從另一個人那兒截過來的,兩條又短又粗的腿杵在強壯魁梧的上半身下麵,怪不得接待台的警察叫他短腿拉裡。有這樣奇怪的身體比例,不管他穿得多麼考究,都會產生一種滑稽的效果。“哪裡不對嗎?”他一邊向我走來,一邊發問。“呃,沒有。我隻是……我是傑克·麥克沃伊。”我放下電腦,想跟他握個手,但他裝作沒看到。“我們進屋吧,傑克。”“好的。”他是在表示不滿,因為我剛才很不禮貌地打量他的腿。不過沒關係,我跟在他後麵走到那一男一女吃午餐的那個房間的門口。他回頭瞟了我一眼,目光落到我的包上。“這裡頭裝的什麼?”“電腦。如果你感興趣的話,想讓你看點東西。”他打開門,那一男一女抬起頭來。“抱歉,夥計們,野餐結束了。”華盛頓說。“可以再給我們十分鐘嗎,短腿?”那男人坐著問道。“不可以,現在有位訪客。”他們把剩下的三明治包好,一言不發地離開了。那男人臨走前還瞪了我一眼,估計對我打攪他們用餐很是不滿。不過我不在乎。華盛頓示意我進去。我把電腦包放在桌上,桌上有張折疊的標有“禁止吸煙”的指示牌。我們在桌子兩邊坐下。房間裡有一股陳腐的煙味,還有意大利沙拉醬的味道。“現在說吧,你找我有什麼事?”華盛頓問道。我理了理思路,儘力讓自己看起來冷靜自持。跟警察打交道的時候我總有不大舒服的感覺,雖然他們的世界一直讓我著迷,但我老覺得他們可能在懷疑我,懷疑我乾了什麼壞事,一直想從我的舉動中挑錯。“我不知道該從哪裡說起。我是從丹佛過來的,今天早上才到這裡。我是個記者,我來這兒是——”“打住,打住。你是個記者?哪一類記者?”我看到他左上頜微微一抽,深色的皮膚上掠過一絲憤怒。我已經預料到了。“報社記者,我在《落基山新聞》工作。請先聽我說完,之後如果你還想把我扔出去,悉聽尊便,不過我覺得你不會這麼做。”“夥計,你這套說辭我聽得多了,可沒時間跟你在這兒折騰,我不想——”“如果我說約翰·布魯克斯是被謀殺的,你怎麼看?”我緊盯著他的臉,看有沒有跡象顯示或許他早有此想法,但我什麼都沒發現,他沒有表露任何情緒。“你的搭檔,”我說,“我認為他可能是被謀殺的。”華盛頓搖了搖頭。“噢,這倒是有些新鮮,他是被誰謀殺的?凶手是誰?”“跟殺死我哥哥的是同一個人。”我頓了一下,就這麼看著他,直到我確定這一話題吸引了他的全部注意力,“我哥哥是負責凶殺案的警探,在丹佛警察局工作。大約一個月前,他遇害了。他們最初也認定他是自殺的。我開始調查這件案子,一直查到這裡。我是個記者,但調查這件案子跟我的職業毫不相乾,我是為了我哥哥,現在也是為了你的搭檔。”華盛頓的眉毛已經皺成黑色的V形,他凝視了我很長時間。我等著他把思緒理清楚,他現在站在懸崖邊——要麼選擇相信我,來到我這邊;要麼把我扔出去。他把視線收了回來,身體向後一靠,從西裝內袋裡摸出一包煙,抽出一支點上,又從房間拐角拉過來一個金屬垃圾桶充當臨時煙灰缸。不知以前有沒有人告訴他,吸煙會阻礙身體發育。他仰頭吐出一口煙,青色的煙霧嫋嫋上升,在天花板下縈繞不散。這時他探過身子。“我怎麼知道你是不是個瘋子,來這兒胡說八道。讓我瞧瞧你的證件。”看來他站到了我這邊。我掏出錢包,拿出駕照和報社記者證遞給他,還有我的丹佛警察局通行證。他仔細檢查著這些證件,但我知道,他已經選擇把這個故事聽下去。布魯克斯的死一定有什麼蹊蹺,以至於讓他選擇聽一個並不認識的記者講故事。“好吧,”他說著,把證件還給了我,“我相信你是個正經人,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必須得相信你的這套說辭。”“當然。不過我覺得你已經相信了。”“我說,你到底還要不要把故事講下去?要不是這裡麵有些蹊蹺,難道你以為我會坐在這兒,聽你這套見鬼的……總之,這件事你到底掌握了多少情況?”“沒有多少,就是報紙上登出來的那些。”華盛頓在垃圾桶的邊緣摁滅了煙,把煙頭扔了進去。“那麼,傑克,說說你的故事。要不然,幫我個忙,你自己直接從這兒滾出去。”我不需要照著筆記念,而是給他講起我哥哥的故事,不放過每一個細節,因為我對一切都了如指掌。我大概講了半個小時,在此期間華盛頓又抽完了兩支煙,但沒有提出任何問題。每一次他把煙叼在嘴裡,那股輕煙就會蜷曲著向上爬升,將他的眼睛遮蔽得模糊不清。但是我心裡清楚,就跟之前韋克斯勒一樣,他一定已經覺察到有哪裡不對勁,整日牽腸掛肚地想著。“你想要韋克斯勒的電話號碼嗎?”我最後問道,“他會證實我剛才說的每一句話。”“用不著,需要的時候我會自己證實。”“你有什麼問題要問我嗎?”“沒有,現在沒有。”他隻是久久注視著我。“那麼,接下來呢?”“我要核查一下你說的。你住哪兒?”“芝加哥河下遊的那家凱悅酒店。”“好,我會給你打電話的。”“華盛頓警探,這還不夠。”“你什麼意思?”“我的意思是,我來這兒是為了搜集信息,而不是僅僅向你提供完信息後就回酒店房間,我想跟你打聽布魯克斯的事。”“聽著,小子,我們沒有達成這種交易。你來了,告訴我你的故事,這不是——”“你也聽著,彆這樣高人一等地叫我‘小子’,想把我當成鄉巴佬隨便打發了。我給了你情報,你也得回報我點什麼,這就是我來這兒的目的——”“我現在沒什麼可以回報你的,傑克。”“胡說八道。你可以坐在這裡對我撒謊,短腿拉裡,但我知道你手上有些什麼,我需要你的資料。”“要來乾什麼?用這些資料搞出個大新聞,把其他像你一樣的豺狼全招過來嗎?”這次輪到我傾身向前了。“我已經告訴過你了,這件事跟報道無關。”我向後一靠,我們倆就這麼互相瞪著彼此。我想來一支煙,可身上沒帶,又不想向他要。這時,一個我剛才見過的警探拉開房門,打破了寂靜。“沒什麼事吧?”“給我滾出去,雷佐。”華盛頓說。門關上以後,他繼續說道:“好管閒事的渾蛋。你知道他們是怎麼想的,對吧?他們正心想說不定你是來自首的,說你殺死了那孩子。周年紀念日到了,沒準會出些怪事。等聽了你的故事以後,瞧他們會是什麼德行吧。”我想起口袋裡那張孩子的照片。“來這兒的路上我路過了那地方,”我說,“那兒放著花。”“那裡常年放著花,”華盛頓說,“孩子的家人一直往那兒送花。”我點點頭,第一次為取走照片而感到內疚。我什麼都沒說,隻等華盛頓再度開口。他的臉色開始緩和下來,身體也放鬆了。“你瞧,傑克,我該去核查情況了,還得好好想想。既然我跟你說了會給你打電話,我就一定會打給你。回酒店去吧,做個按摩什麼的。不管什麼結果,兩三個小時內我都會給你回個電話。”我不大情願地點了點頭,他站起身來,把手臂伸過桌子,張開右手。我跟他握了握手。“乾得真不賴。我的意思是,對一個記者來說。”我收起電腦,走了出去。大廳裡現在人多了些,很多人目送著我出門,我猜是因為我在裡麵待了很長時間,長到讓他們明白我不是個神經病。出了警察局,外麵比我來的時候冷多了,而且開始下雪了,大片大片的雪花飄落而下。我花了十五分鐘才攔到一輛出租車。回程路上,我叫司機拐到威斯康星大街和克拉克大街的岔口,然後跳下車,踏著雪跑到那棵樹旁,將波比·斯馬瑟斯的照片放回我發現它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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