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腿拉裡讓我心神不寧地等了一個下午,五點鐘時,我試著給他打電話,但他不在第三區分局,也不在“1121”(2000年6月前,芝加哥警察局總部位於芝加哥市南州街1121號,而後搬離。),至少警察局總部是這麼說的。凶殺案調查組的秘書拒絕透露他的行蹤,也不肯幫我留言。到了六點,我幾乎認定被他耍了,可此時我的房門被敲響了。開門一看,正是他。“嘿,傑克,”他沒有進屋,站在門口說道,“咱們出去兜個風。”華盛頓把車停在專供酒店員工通行的車道上,放了塊“執行警務”的牌子在儀表板上,所以沒惹出任何問題。我們上了車,離開了酒店。他開車駛過芝加哥河,向北駛進密歇根大道。一路上大雪沒有一點變小的跡象,道路兩旁滿是大堆大堆的積雪。路上見到的許多車子,表麵上都積了三英寸高的雪霜。我坐在他的車裡,可以看到自己呼出的白氣——儘管車裡的暖風調在高擋位。“我猜你們那兒也下大雪了吧,傑克。”“是的。”他隻是找個話題閒聊。對於他到底打算說什麼,我其實還是挺心急的,但想了想最好還是等著他按自己的節奏決定什麼時候開口。如果有必要,我總會暫時摒棄記者那一套規範,稍後再提問也不遲。他向西駛入迪威臣街,朝密歇根湖的反方向繼續前進。奇跡之路購物區和黃金湖岸閃爍的霓虹燈很快消失在我們身後,兩側的建築也開始變得破敗,看起來很有修繕和維護的必要。我猜我們的目的地可能是波比·斯馬瑟斯失蹤時所在的小學,但他始終不提。此時天色已經全黑下來了。我們在高架鐵路下麵穿行,不久便駛過一所學校。他指了指那學校。“那裡就是那孩子上學的地方,就是那個院子。就像其他孩子說的那樣,他一下子就失蹤了。”他打了個響指,“我昨天在這兒守了整整一天。你知道,一周年嘛。我守在這兒就是為了以防萬一,說不定就會發生什麼事,比如那家夥,那個凶手,這時候會回來轉轉。”“有什麼發現嗎?”華盛頓搖了搖頭,陷入沉思。他依舊沒有停車。如果華盛頓是想帶我來看看這所學校,車子就不會飛快地駛過了。我們繼續向西,最終,眼前出現了一排排林立的紅磚塔樓,不知怎的,看上去竟像這座城市的遺棄之地。我當然知道這是哪兒——政府為低收入者建的供給房,芝加哥的貧民窟。墨藍色的天空下,一棟棟塔樓看上去就像暗淡而麻木的石頭山,它們如實地呈現了住在這些房子裡的居民的麵貌。好一片冰冷和絕望的樓群,無望的貧民徘徊在城市的邊緣。“我們到這兒來乾什麼?”我問道。“你知道這兒是什麼地方嗎?”“當然,我可是在這裡上學的——我的意思是說在芝加哥。加布裡尼——格林貧民區誰都知道。帶我來這裡做什麼?”“我是在這裡長大的。狂人約翰也是。”那一瞬間,我想到了奇跡。一是因為,他們竟然能在這樣的地方活下來;二是因為,他們不僅活了下來,還成了警察。“這裡是黑人貧民的隔離區,每一棟塔樓都是。我和約翰過去常常說,你在這兒唯一有機會在電梯裡按下‘上’的按鈕的機會,就是你下地獄的時候。”我能做的隻有點頭,我從來沒有這樣的生活經曆。“而且,還得是電梯沒壞的情況下。”他補充道。我意識到自己從未設想過布魯克斯是個黑人。打印出來的資料裡沒有他的照片,相關報道也沒有必要提及他的膚色,我就自然而然地認定他是個白人。為什麼我會做出這種預設?稍後我得好好想想才行,但現在我還得努力琢磨華盛頓把我帶到這兒來究竟想說明什麼。華盛頓駛進一棟塔樓旁邊的停車場。這兒放著幾個大垃圾箱,外壁上是積攢了幾十年的塗鴉和口號。這裡還有個鏽跡斑斑的籃球架,但籃圈早就不見了,隻剩後擋板。他停下了車,但沒有關閉引擎。我不知道他是為了讓車內暖風一直開著,還是為了保證我們在必要時可以迅速開走。我看到一群穿長大衣的少年,臉色就像天空那樣陰沉。他們從離我們最近的一棟樓裡衝出來,穿過結冰的庭院,蜂擁跑進另一棟樓。“眼下你大概正想著,我們他媽的為什麼跑這兒來,”這時華盛頓開口了,“沒關係,我理解,像你這樣的白人小夥子大概都會這麼想。”我還是沉默著,想讓他把話說完。“看那棟樓,你右手邊的第三棟。那就是我們當時住的地方。我跟著姑婆住在十四樓,約翰和他媽媽住十二樓,就在我們的下一層。這裡是不設十三樓的,畢竟運氣已經壞到家了。我們倆都沒有父親,至少沒有露過麵的父親。”我覺得他希望我說點什麼,但我不知道應該說什麼。我實在想象不到這兩個朋友當年究竟付出了多麼巨大的努力,才得以逃出他剛剛指給我看的那棟墳墓般的塔樓。我隻能繼續沉默。“我們是一生的朋友。見鬼,他最後娶了我的第一個女朋友埃德娜。然後我們進了警察局,都分在凶殺案調查組;我們跟著高級警探乾了幾年後,就向上級申請組成搭檔。真他媽爽,我們的申請通過了。我們倆的故事有一回還上了《芝加哥太陽報》。他們把我們分到第三區分局,因為第三區分局的管轄範圍就包括這個貧民窟,他們覺得處理這裡的事該是我們的專長。很多發生在這裡的案子都劃歸我們負責,不過,當然也還是有輪值這回事。所以,當那件案子發生的時候——那孩子,屍體被發現了,缺了手指頭——恰好輪到我倆的班。該死的,那電話打進來的時候,剛剛好八點整。要是早十分鐘,這案子就落到值夜班的同事肩上了。”他沉默了片刻,很可能在想如果是彆人接到報警,這案子又會發生什麼變化。“有時候,我們倆辦案子或者執行監視任務之類直到深夜,交了班就會開著車跑到這兒來,停在現在停車的地方,我們什麼都不做,就隻是看著這兒。”我突然明白他要傳達的信息是什麼。短腿拉裡知道狂人約翰不會對著自己扣下扳機,因為他清清楚楚地知道,為了逃出這樣的地方,布魯克斯經曆了多麼艱難的奮鬥。布魯克斯從地獄中打拚出了一條路,他絕不可能親手把自己重新送回地獄,這就是華盛頓要告訴我的信息。“這就是你相信他不可能自殺的原因,對不對?”他望著我,點了一下頭。“這隻是眾多原因中的一個,但有這條就夠了。他絕不可能自殺。我把這些話告訴重案組的人,但他們隻惦記著儘快把這個案子了結掉,好抽身出來。”“所以你憑借的隻是自己的直覺。這個案子沒有其他蹊蹺的地方嗎?”“有一個疑點,但光憑這一點並不能說服他們。我的意思是,他們有他手寫的遺書、他在心理醫生那兒留下的病曆,全在那兒擺著,一切都那麼符合他們的假定。他就這樣被認定為自殺了,在他們拉上屍袋拉鏈把他抬走之前,就已經認定了。”“你說的疑點是什麼?”“有兩槍。”“什麼意思?”“我們先離開這兒吧,吃點東西去。”他發動汽車,在停車場拐了個很大的彎,隨即拐上了大街。我們一路向北開去,駛過的街道全是我從未走過的,但我還是大致知道我們在往哪兒走。上路五分鐘後,我便等不及要聽故事的下一段。“有兩槍是怎麼回事?”“他開了兩槍,你知嗎?”“真的?報紙上可沒寫這一點。”“不管什麼案子,警方都不會向外界披露全部細節,但是有兩槍是千真萬確的,我在他家裡看到了。埃德娜發現他的屍體後馬上給我打了電話,我在重案組到達之前就抵達了現場。現場有一槍打在地板上,另一槍正中咽喉。官方的解釋是,第一槍大概是他想看看自己能不能下得了手,就像練習一樣,先給自己打打氣,之後的第二槍才是他真正了結的時候。但這根本說不通,至少不能說服我。”“為什麼?那對於這兩槍你是怎麼認為的?”“我認為第一槍就打進了嘴裡,第二槍是為了留下射擊殘留物。那個凶手包住約翰的手,再拿起槍,對著地板開了一槍,這樣約翰的手上就能留下射擊殘留物。於是案子被定為自殺,就這麼結了。”“但沒有人同意你的看法。”“一個都沒有,直到今天,直到你帶著這套埃德加·愛倫·坡的推論出現。我去了重案組,把你的情報和推論都告訴了他們。我鄭重提醒他們,這個案子被定為自殺是有問題的。現在他們準備重啟這個案子,重新調查。明天早上我們就會在1121召開案件啟動會。重案組的頭兒打算抽調我過去,讓我參與調查。”“這可真是太好了!”我望著窗外,好半天說不出話。我太興奮了,事情正按部就班地順利推進。現在我已經把這兩樁發生在兩個不同的城市、之前都被認定為自殺的警察死亡案綁在一起了,我推動了兩件案子的重啟,還找出了案子之間很可能存在的關聯。這絕對是個精彩的故事,報道出來一定是個大新聞。而且這些資料就像一枚楔子,拿著它我就可以打入華盛頓的執法基金會,取得那裡的研究記錄,甚至還可以打進聯邦調查局。不過這美夢的前提是,我得搶在警察前頭。如果芝加哥或丹佛的警察先聯係上了聯邦調查局,我最有可能的下場就是被排擠在外,因為他們再也用不著我了。“為什麼?”我大聲問道。“什麼為什麼?”“為什麼有人要做出這種事?他到底想乾什麼?”華盛頓沒有回答。他隻是駕著車穿行在寒冷的茫茫夜色中。我們在一家名叫“班房”的酒吧找了個後排的座位吃晚飯,這家酒吧位於第三區分局附近,警察們常來。我們倆都點了當日特價的醬汁烤火雞,這是適合寒冷天氣裡吃的好東西。我們吃飯時,華盛頓向我大致透露了重案組調查計劃的綱要。他告訴我他所說的一切都不能被引用,如果我想寫點什麼,隻能去找警督要材料,最後也一定是由警督負責領導本案的調查。我出麵去要材料是不會有問題的——這個調查正是因為我才得以開展,警督必定願意跟我談談。華盛頓吃飯的時候習慣把雙肘都支在桌子上,看起來就像在保護自己的食物。他時不時在嘴裡還塞滿食物時就開始跟我說話,不過這是因為他太興奮了。我也采取了同樣的姿勢,我得小心翼翼地護住我在調查中的位置,還有我的報道。“我們會跟丹佛那邊的警察一起開工,”華盛頓說,“我們要聯手把各自手裡掌握的東西都擺出來,看看能發現什麼。對了,你跟韋克斯勒通過電話嗎?他被你氣壞了,小夥子。”“為什麼?”“你覺得還能因為什麼?愛倫·坡、布魯克斯和芝加哥的這些事,你統統沒有告訴他。我覺得你要在那邊警察局失去一個可信任的人了,傑克。”“也許吧。他們那邊有什麼新發現嗎?”“有,那個公園巡守員。”“他怎麼了?”“他們為他做了催眠,把他帶回事發那天。他說,當他看向車裡找那把槍時,看到你哥哥隻戴著一隻手套。但後來,另一隻手套,就是檢測出射擊殘留物的那隻,不知怎麼又戴回你哥哥手上了。韋克斯勒說他們可以堅定地認定那是一起謀殺案了。”我點點頭,更多是為自己的敏銳感到欣慰,而不是應和華盛頓。“你們跟丹佛警察局都會把案子移交給聯邦調查局,對不對?按照你現在說的,這兩個案子有關聯,而且跨州了。”“我們還得看看。你得知道,對於跟聯邦調查局合作,地方警察可從來不大感興趣。我們去找他們,他們來了,然後我們就被一腳踢開。每次都是這樣,正衝著屁股一腳踢過來。不過恐怕你說對了,到頭來很可能隻能走上這條路。如果這案子真像我想的那樣,也就是你想的那樣,聯邦調查局終究會來,主持大局什麼的。”我沒有告訴華盛頓我正打算去一趟聯邦調查局。我知道我必須得第一個趕到那兒。我把餐盤推到一邊,看著華盛頓搖搖頭,這一係列的發現簡直令人難以置信。“你現在對這案子有什麼想法?我們這會兒談論的案子,到底是怎麼回事?”“有幾種可能,”華盛頓說道,“其一,我們說的凶手其實是同一個人,他出來殺人,再折回來乾掉負責調查案件的警察。”我點點頭,我也是這麼想的。“其二,頭一樁凶殺案跟後麵的警察遇害案並不相關,凶手隻是來到一個城市,等待著,直到發生一樁他看中的或者從電視報道裡得知的案子,然後便追蹤那位負責調查的警察。”“有可能。”“第三種可能就是有兩個凶手。這兩個城市都是這種情況,其中一個凶手犯下頭一樁案子,緊接著第二個凶手跟進,乾掉負責的警察。這三種可能性中,我最不喜歡這一個。這裡的問題太多了:這兩個凶手互相認識嗎?他們是聯手作案嗎?這會扯得非常遠。”“他們應該是認識的,不然第二個凶手怎麼知道第一個凶手會去哪裡作案?”“完全正確。現在我們正集中精力分析第一和第二種可能。我們還沒決定到底是丹佛方麵過來還是我們派人過去,但兩邊都得了解那個孩子和那個大學生。我們得找找他們之間有什麼聯係,任何聯係都行,隻要找著一個,我們就可以從那兒著手。”我點點頭,思考著第一種可能性——一個人,一個凶手犯下所有這些案子。“如果凶手隻是一個人,他真正的目標是誰?”我提出這個問題,其實是問自己而不是華盛頓,“是第一個受害者,還是辦案的警察?”他的眉頭又擰成V形。“也許,”我說,“我們要找的這個家夥就是為了殺掉警察,警察才是他真正的目標,是吧?所以,他利用犯下的頭一樁凶殺案——斯馬瑟斯和洛夫頓——來釣出他真正的獵物。他在釣出警察。”我環視四周。還在飛機上的時候,這念頭就一直在我腦子裡徘徊,現在我大聲說出口,仍然忍不住打了個冷戰。“被嚇著了,是吧?”華盛頓道。“是啊,嚇人得很。”“你知道為什麼這麼恐怖?因為如果真是這麼回事,那就絕不止這麼兩件案子。每當一個警察被認為是自殺,調查總是既迅速又悄無聲息。沒有哪個警察局想遇上這種事情,所以都會儘快結案。因此這兩樁案子之外,肯定還有更多同類案件。如果我們設想的第一種可能是事實,布魯克斯絕不是這個家夥殺害的第一個警察,你哥哥也不會是最後一個,還有更多,我敢打包票。”華盛頓推開餐盤,他吃完了。半小時後,他把我送到了凱悅酒店門口。從密歇根湖吹來的風寒氣逼人,我不想站在外麵吹風,他說不跟我上去了,不過給了我一張名片。“我把家裡的電話和尋呼機的號碼都寫上了,保持聯係。”“我會的。”“那就這樣吧,傑克。”他伸出手,我跟他握了下。“還有,多謝了,夥計。”“謝我什麼?”“因為你讓他們相信了。為這個,我欠你一份人情。狂人約翰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