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迪戴著鐐銬,被領到C區。一進樓,他們就帶他去地下室,囚室裡的人紛紛朝他大吼大叫,稱他們準保會傷害他,準保會強奸他。有一個還發誓說,要把他像母豬那樣捆起來,然後把他的腳趾一個一個地吃掉。他戴著腳鐐手銬,兩旁各有一名警衛。這時一位護士進入囚室,在他手臂上注射什麼。她有一頭草莓色的頭發,身上帶著肥皂的味道,當她湊近給他打針時,泰迪聞出一縷她的氣息,認出了她。“你假扮過雷切爾。”他說。她說道:“按住他。”警衛們抓住他的肩把他的胳膊扳直。“是你,你染過頭發,你是雷切爾。”她說:“彆動。”然後把針紮進他的手臂。他迎上她的目光。“你是個出色的演員。我是說,你真把我給蒙過去了,對我講你親愛的、死去的吉姆怎樣怎樣。可真有說服力啊,雷切爾。”她垂眼避開他的目光。“我叫艾米莉,”她邊說邊把針頭拔出來,“現在你睡吧。”“等等。”泰迪說。她在囚室門口駐足,回首看著他。“就是你。”泰迪說。那個點頭並非發自她的下巴,而是她的眼睛:向下微微一掃,然後她給了他一個微笑。如此淒楚,讓他不禁想親吻她的發絲。“晚安。”她說道。他壓根兒沒覺察到警衛解下他的鐐銬,也沒聽到他們離開。其他囚室傳來的聲響平息了,緊貼他臉部的空氣變成琥珀色,他感覺仿佛平躺在一朵潮濕的雲中央,雙腳雙手如海綿一般。然後他做夢了。在夢裡,他和多洛蕾絲住在湖畔的一座屋子裡。因為他們必須離開城市。因為城市既殘忍又暴力。因為她一把火燒了他們在梧桐樹大街上的公寓。想讓它擺脫鬼魂。他夢到他們的愛情堅定如鋼,任憑火燒雨淋、鐵錘敲打仍堅不可摧。他夢到多洛蕾絲神經錯亂。他夢到一天晚上他喝醉時他的小雷切爾說的話,當時他還不至於醉到沒法給她講枕邊故事。雷切爾叫他:“爸爸?”他問:“怎麼啦,親愛的?”“媽媽有時候看著我的樣子好怪。”“怎麼怪了?”“就是很怪。”“會讓你笑出來嗎?”她搖搖頭。“不會?”“嗯。”她回答。“哦,那麼她是怎麼看你的?”“好像是我叫她很傷心。”然後他為她塞好被子,親親她,跟她道晚安,接著用鼻子輕觸她的脖頸,告訴她說她沒有叫任何人傷心。不會的,不可能,永遠都不。又一個晚上,他正要上床睡覺,多洛蕾絲揉著手腕上的疤痕,躺在床上望著他說:“你去另一個地方之後,一部分的你就沒再回來。”“什麼另一個地方,親愛的?”他把手表擱在床頭櫃上。“回來的那部分你,”她咬住嘴唇,看上去好像正要用雙拳捶打自己的臉,“卻不該回來。”她以為街角的肉店老板是個間諜。她說他朝她微笑的同時手上的切肉刀正在滴血,而且她肯定他會講俄語。她說有時她可以感覺到那把切肉刀抵在她胸前。有一回他們去芬威球場看棒球比賽,小泰迪對他說:“我們可以住在這兒。”“我們本來就住在這兒啊。”“我的意思是:住在這個球場。”“我們住的地方有什麼不好?”“水太多了。”泰迪從便攜扁酒壺裡啜了一口,開始琢磨他這個兒子。他個頭高,很結實,但對於這個年紀的男孩來講,他太容易哭了,而且動不動就受到驚嚇。這年頭孩子們就是這樣成長的。在經濟高速發展的年代,他們被過分溺愛,性格軟弱。泰迪希望自己的母親還在世,這樣她就能教育這些孫輩,要勇敢,堅強。這個世界才不管你呢,不會給予你什麼,隻會奪走。當然,這方麵的教育男人也可以做,但是能一點一滴對他們灌輸的,還得是女人。然而,多洛蕾絲卻用夢和幻想充斥他們的腦袋,帶他們看了太多次的電影、馬戲和狂歡表演。他又從酒壺裡啜了一口,對他的兒子說:“水太多了。還有其他什麼嗎?”“沒了,爸爸。”他會問她:“怎麼回事?有什麼我沒做?有什麼我沒給你?要怎樣才能讓你開心?”她會說:“我很開心。”“不,你不開心。告訴我需要做什麼,我就會去做。”“我沒事。”“你變得火氣很大。不發火的時候,你就開心過頭,興奮得團團轉。”“哪有?”“這樣嚇到了孩子,也嚇到了我。你沒事才怪。”“我沒事。”“你總是悶悶不樂。”“不,”她說,“你才是。”他跟牧師談過,牧師來拜訪了一兩次。他也跟她的姐妹談過,姐姐黛麗拉有一回從弗吉尼亞州趕來待了一周,似乎起了點作用。他們都隻字不提看醫生的事。瘋子才需要看醫生。多洛蕾絲沒瘋,她隻是神經繃得太緊。神經繃緊,情緒哀傷。泰迪夢到有一晚她叫醒他,讓他去拿槍。那個肉店老板在他們屋裡,她說。就在樓下廚房。正在用俄文打電話。那一夜,椰林俱樂部前的人行道上,他探入出租車內,他的臉離她僅一英寸……他朝裡望著,心想,我認識你,我已經認識你一輩子了。我一直在等。等著你出現。這麼多年來一直在等。你還沒出生,我就認識你了。就這麼簡單。他坐船到國外打仗前,並不像其他美國大兵那樣迫切想跟她上床,因為那一刻他知道,他會從戰場上平安歸來。他會回來,因為諸神不會擺出特定的星相,注定讓你遇見自己靈魂的另一半,然後又把她從你身邊帶走。他探入車內,告訴她這些。然後他說:“彆擔心,我會回來。”她用手指觸碰他的臉。“你會,是嗎?”他夢到自己回了湖畔的小屋。之前在俄克拉荷馬州。他花了兩個星期追捕一個家夥,從南波士頓碼頭區到俄克拉荷馬州的塔爾薩市,中間停留過大約十個地方,他總是慢了半步。最後,那人從一個加油站的男廁所出來時,跟他撞了個滿懷。他那天上午十一點踏進家門,慶幸當天不是周末。男孩們都去上學了,他感到全身的骨頭似乎仍停留在旅途的顛簸中,急切渴望挨到枕頭。他走進屋裡,一邊喚著多洛蕾絲,一邊倒了雙份的蘇格蘭威士忌。這時她從後院進來,說:“不夠多。”他端著酒轉身問道:“你說什麼,親愛的?”他發現她身上濕漉漉的,好像剛剛走出淋浴間,但她穿著一件舊的深色連衣裙,上麵的印花已經褪色。她赤著腳,水從她的發梢滴落,從她的裙邊滴落。“寶貝,”他問,“你怎麼全身都濕透了?”她說“不夠多”,把一個瓶子放在吧台上,又說“我還醒著呢”,然後走出去。泰迪望著她走向亭子,拖著長長的步子逶迤向前,晃晃悠悠。他把酒放在吧台上,拿起那個瓶子,發現是她出院後醫生開的鴉片酊。每當他不得不出差時,他就算出這期間她需要幾茶匙的量,然後將藥劑倒入一個小瓶,放在她的藥箱裡。大瓶則被他鎖進地窖。這個瓶子裡有六個月的劑量,已被她用光。他看到她步履蹣跚地走上亭子的台階,跪倒在地,又繼續向上走。她是怎麼弄到這個瓶子的?地窖櫥櫃上的鎖可不是普通的鎖,就算是強壯的男人用斷線鉗也無法打開。她不可能弄開它,而且唯一的鑰匙在他手上。他望著她坐在亭子中央的秋千上,然後看看那個瓶子。他想起離開的那晚,他就站在這裡,把所需劑量一茶匙一茶匙地倒進藥箱的小瓶裡,然後喝了一兩口黑麥威士忌,望著窗外的湖麵,把小瓶放進藥箱裡,上樓跟孩子們道彆。回到樓下,電話鈴響起。他接了警察分局打來的電話,抓起外套和旅行包,在門口吻了她,向他的車走去……卻把那個大瓶子留在廚房流理台上。他打開紗門走到外麵,穿過草坪來到亭子前,拾級而上。她則望著他走過來,全身濕透,慵懶地搖著秋千前後搖蕩,一條腿懸在空中搖晃。他問道:“親愛的,你是什麼時候把這個用光的?”“今天上午。”她朝他吐了吐舌頭,然後給了他一個迷蒙的微笑,抬頭望著亭子弧形的頂部。“可是,還不夠多,睡不著。我就想睡覺,太累了。”他看到那幾段木頭漂浮在她身後的湖麵,心知它們並非木頭,但卻將目光移回到妻子身上。“你為什麼會覺得累?”她聳聳肩,放下手往身子兩側一拍。“對這一切都倦了,真累啊,就隻想回家。”“這裡就是你的家啊。”她朝亭子頂部指指。“回老家。”她說。泰迪又朝那幾段木頭望去,它們在水中緩緩轉動。“雷切爾在哪兒?”“在學校。”“她太小了,還不能上學,親愛的。”“不是我的學校。”她回答,朝他露出牙齒。泰迪驚叫起來。他大聲喊著,多洛蕾絲從秋千架上跌落,他從她身上躍過,從亭子後麵的護欄上躍過,一路邊跑邊喊著不,喊著上帝,不要啊,千萬彆,是我的孩子啊,耶穌啊,噢,噢,噢。然後他縱身跳入水中。他絆了一下,麵孔朝下跌進湖裡,湖水像油似的裹住他,他向前遊啊遊,從中間冒出水麵。那三段木頭,是他的孩子們。愛德華和丹尼爾斯臉朝下,雷切爾卻是仰麵浮著,雙眼張開望著蒼穹,瞳孔裡銘刻著她母親的憂傷,目光追尋著天空中的雲朵。他把他們一個接一個撈出來放在岸邊,動作小心翼翼。他堅定而不失溫柔地抱住他們,可以感覺到他們的骨頭。他撫摸著他們的麵頰,還有他們的肩膀、胸膛、雙腿、雙腳。他親吻了他們好多遍。然後,他跪倒在地嘔吐起來,直至胸口灼燒,胃裡嘔空。他又回來把他們的手臂交叉放在胸前,這時他注意到丹尼爾斯和雷切爾手腕上有繩子綁過的痕跡,當即明白愛德華是第一個死的,另外兩個孩子當時在邊上,聽到了動靜,知道她會回來找他們。他再次親吻每個孩子的臉頰和額頭,然後合上雷切爾的雙眼。她把他們帶到水中時,他們可曾在她懷裡掙紮過?他們可曾喊叫過?或者他們漸漸失去力氣,呻吟著放棄了掙紮?他眼前浮現出他們相遇那晚她穿著紫羅蘭色裙子的模樣,還有第一眼見到她時她臉上的神情,他當時就愛上了那種神情。他本來以為她的神情僅僅是因為那條裙子,因為她為在一家高檔俱樂部裡穿著一件精致的衣裙而忐忑不安,但實際並非如此。那是惶恐,無法克製,而且始終存在。那是對外界的惶恐——對火車,對炸彈,還有對隆隆的街車、霰彈槍、黑暗的街道、俄國人、潛水艇、充滿怒漢的小酒館、鯊魚遍布的海洋,以及手握來複槍的亞洲人。她害怕所有這些,怕得要命,但最令她害怕的東西卻來自她自身,一隻擁有超常智慧的蟲子待在她的腦袋裡,伴隨她一生,肆意擺弄她的大腦,到處爬來爬去,心血來潮就扯鬆裡麵的線路。泰迪離開孩子們,在亭子裡坐了許久,看著她蕩秋千。最最糟糕的是,他多麼愛她啊。如果可以犧牲自己的頭腦來讓她恢複正常,他會去做的。出賣自己的四肢?可以。一直以來她就是他全部的愛。是她讓他挺過戰爭,在這個可怕的世界裡繼續生存。他愛她勝過自己的生命,勝過自己的靈魂。但他卻辜負了她,辜負了他們的孩子,辜負了兩人共同締造的生活。因為他拒絕看清她,拒絕真正了解她,拒絕明白她的神經錯亂並非她的過錯,不是她能控製的,也不能證明她有道德上的弱點或者缺乏堅毅的精神。他拒絕認識這些,因為假如她確實是他的真愛,他永遠的另一半,那麼彆人會怎樣看待他的頭腦,他的神智,他的道德弱點?於是,他回避這一切,躲避她。他丟下她,他唯一的愛,孤身一人,讓她的頭腦銷蝕自身。他望著她搖擺。噢,天哪,他是多麼愛她。愛她,勝過愛他的兩個兒子。(這令他深感愧疚。)但勝於他對雷切爾的愛嗎?也許沒有。也許沒有。他看到雷切爾在母親的懷抱裡,讓母親把她帶到水中。他看到女兒睜大雙眼,沉入湖裡。他看著自己的妻子,眼前仍然浮現出女兒的身影,心裡想著:你這個殘忍的、冷酷的、神經病賤女人。泰迪坐在亭子的地板上哭泣,不知道過了多久。他流著淚,看到他帶鮮花回家時站在門前台階上的多洛蕾絲,看到蜜月旅行時回眸望著他的多洛蕾絲,看到身著紫羅蘭色裙子的多洛蕾絲,懷著愛德華的多洛蕾絲,吻過後推開他將他臉頰上一根她的睫毛拂去的多洛蕾絲,蜷曲在他懷裡對著他的手輕輕一啄後放聲大笑的多洛蕾絲,露出星期天上午那樣的微笑的多洛蕾絲,以及麵孔破碎、隻剩一對大眼睛瞪著他的多洛蕾絲,她看起來如此害怕,如此孤單,始終是這樣,未曾改變,某一部分的她,如此孤單……他站起身,膝蓋發顫。他在她身旁坐下。她說道:“你是我的好男人。”“不,”他說,“我不是。”“你是。”她握住他的手,“你愛我。我知道。我知道你不完美。”他們當時在想什麼?——丹尼爾斯和雷切爾——當他們醒來,發現媽媽正用繩子綁住他們的手腕時,當他們注視著她的雙眼時,心裡在想什麼?“噢,老天啊。”“我知道。但你是我的,而且你很努力。”“噢,寶貝,”他說,“請彆再說了。”還有愛德華。愛德華應該會想逃走,而她不得不在屋子裡追著他跑。現在她神采奕奕,非常快樂。她說:“我們把他們帶到廚房裡去吧。”“什麼?”她爬到他身上,跨坐著把他擁入她潮濕的懷裡。“我們來讓他們坐在餐桌邊,安德魯。”她吻了吻他的眼睛。他抱住她,將她的身體緊緊攬住,伏在她的肩頭哭泣。她說:“他們是活的洋娃娃,我們把他們的身子擦乾。”“什麼?”他伏在她肩頭悶聲問道。“我們為他們換衣服。”她在他耳邊低語。他無法看著她被關在白色的盒子裡,白色的橡皮盒子,門上隻有一扇小小的取景窗。“今天晚上讓他們睡我們的床。”“求求你彆再說了。”“就一晚。”“彆說了。”“然後明天我們可以帶他們去野餐。”“要是你愛過我……”泰迪看著他們躺在岸邊的景象。“我一直愛著你,寶貝。”“要是你愛過我,那就彆說了。”泰迪說。他想去孩子身邊,讓他們複活,帶他們離開這裡,離開她。多洛蕾絲一隻手放在他的槍上。他緊緊扣住那隻手。“我要你愛我,”她說,“我要你給我解脫。”她拽著他的槍,但他挪開她的手。他望著她的眼睛,那樣明亮而具有殺傷力。那不是人的眼睛,也許是狗的,也許是狼的。二戰之後,去過達豪集中營後,他就發誓不再殺人,除非彆無選擇,除非另一個人的槍已經指著他。隻有這種時候例外。他再也無法要人的性命,再也無法做到。她用力拉著他的槍,雙眼變得更為明亮,他再次挪開她的手。他向湖邊望去,看到他們整齊地排列著,肩並肩。他從槍套裡拔出手槍,拿給她看。她咬住嘴唇,流著淚點點頭。她抬頭望著亭台的頂部,說:“我們假裝他們還跟我們在一起。我們來給他們洗澡,安德魯。”然後,他用槍抵住她的腹部,他的手在顫抖,嘴唇哆嗦著說:“我愛你,多洛蕾絲。”即使在那一刻,他的槍抵住她身體的一刻,他還是確定自己無法做到。她朝下一看,似乎很驚訝還坐在他身上。“我也愛你,我真愛你,我愛你就像……”然後,他扣下扳機。槍聲從她的眼睛裡傳出,她嘴裡噗地吐出一口氣,一隻手捂住那個窟窿望著他,另一隻手緊抓著他的頭發。鮮血溢出時,他把她拉近,她的身體在他懷裡漸漸變軟,他攬著她,抱著她,淚水中飽含著對她的深情,浸濕了她褪色的衣衫。他在黑暗中坐起身,先聞到了香煙的氣味,接著看到煙頭發出的光,火光一亮,希恩抽了一口煙望著他。他坐在床上落淚,哭泣不止。他喊著她的名字:“雷切爾,雷切爾,雷切爾。”然後,他看到她的雙眼注視著天空中的雲朵,發絲向四周飄散開去。待到他停止抽泣,眼淚不再流淌時,希恩問:“雷切爾全名叫什麼?”“雷切爾·利蒂斯。”他回答。“那你叫……”“安德魯,”他說,“我叫安德魯·利蒂斯。”希恩打開一盞小燈,映照出鐵柵欄外的考利和一名警衛。那名警衛背朝他們,但考利向裡麵望著,雙手抓住柵欄。“你為什麼在這裡?”考利問。他接過希恩遞來的手帕,擦了擦臉。“你為什麼在這裡?”考利再一次問道。“因為我殺了我老婆。”“你為什麼那樣做?”“因為她殺了我們的孩子,而且她需要安息。”“你是聯邦執法官嗎?”希恩問。“不,我以前是,現在不是了。”“你在這裡待了多久?”“從一九五二年五月三日到現在。”“雷切爾·利蒂斯是誰?”“我女兒。當時她四歲。”“誰是雷切爾·索蘭多?”“她不存在,是我編出來的。”“為什麼?”考利問。泰迪搖頭。“為什麼?”考利再次問。“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你知道,安德魯。告訴我為什麼。”“我不能。”“你能。”泰迪抓住自己的腦袋搖來晃去。“彆逼我說出來。好不好?求你了,大夫。”考利緊抓著鐵柵欄。“我必須聽你說出來,安德魯。”他透過鐵柵欄望著考利,真想撲上前去咬他的鼻子。“因為,”他欲言又止,清清嗓子,朝地上吐了口唾沫,“因為我接受不了,我知道是我讓老婆殺死孩子的。我忽略所有的征兆,指望一切都會過去。是我害了他們,因為我沒有帶她去尋求幫助。”“還有呢?”“知道這個實在太痛苦了,我沒有辦法接受。”“但你不得不接受,你自己心裡清楚。”他點點頭,把雙膝拉近胸口。希恩回頭瞥了眼考利。考利隔著鐵柵欄注視著裡麵。他點了一根煙,目不轉睛地盯著泰迪。“我怕的就是這個,安德魯。我們以前也走到過這一步。九個月前我們有過同樣的突破,但接著你就倒退回去,非常快。”“對不起。”“謝謝你這麼說,”考利說,“但現在道歉對我沒有價值。我必須知道你接受了現實,我們誰都經不起再一次倒退。”泰迪看著考利,這個眼睛下方掛著大眼袋的瘦過頭的男子。這個前來拯救他的人,這人可能是他僅有的一個真正的朋友。他在她的雙眼裡看到槍聲;他把兩個兒子的手放在他們胸前時,感覺到那些手腕濕漉漉的;他看到他女兒的頭發,用食指把它們從她臉上拂開。“我不會再倒退回去了,”他說,“我叫安德魯·利蒂斯。一九五二年的春天,我殺死了我的老婆多洛蕾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