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迪在男宿舍的地下室找到了恰克。這裡安置了很多小床,好讓大家安然度過暴風雨。他經由每棟樓房一條條通向這塊區域的地下走廊來到這裡。帶路的是一個叫本的雜工,肥得像座不斷抖動的白色肉山。他們穿過四扇上鎖的大門和三個有人把守的關卡。在下麵,你甚至不會覺得上麵的世界正在經受狂風暴雨的洗禮。這些走廊很長,灰色的牆麵籠罩在昏暗的燈光下,酷似泰迪夢中的走廊,這讓他心裡有點彆扭。它們不像夢中的那麼長,沒有那麼多突然出現的漆黑拐角,但卻是一樣的慘淡和寒冷。見到恰克,他覺得有些窘迫。他從來沒有在彆人麵前犯過這麼嚴重的偏頭痛,想起自己吐了一地也令他羞愧不已。當時他是多麼無助,就像一個嬰兒,必須讓人把他從椅子上攙扶起來。可是當恰克在屋子另一頭喊著“嘿,頭兒”時,他驚訝地意識到,與恰克重聚對他乃是莫大的寬慰。之前他要求單獨調查這件案子但被拒絕了。當時他惱火萬分,但是現在,在這地方待了兩天之後,經曆了墓地之行、雷切爾呼在自己嘴上的氣息和那些該死的夢魘之後,他不得不承認,他很高興無須獨自去麵對這一切。他們握了握手,泰迪記起恰克在夢中對他說:“我永遠也不會離開這座島。”泰迪感到一隻麻雀從他胸中飛過,撲打著翅膀。“你現在感覺怎樣,頭兒?”恰克拍拍他的肩。泰迪靦腆地朝他咧嘴一笑,“我好多了。有點虛,不過總的來講還行。”“媽的,”恰克說道,壓低了聲音,從兩名倚著一根柱子抽煙的雜工身旁走開,“你把我嚇壞了,頭兒。我以為你當時犯了心臟病或中風什麼的。”“隻是偏頭痛而已。”“而已。”恰克說道,把聲音壓得更低了,兩人走到房間南麵的米色水泥牆邊,躲開旁人。“我一開始還以為你是裝出來的,以為你有什麼計劃能拿到那些文件呢。”“我倒希望我有那麼聰明。”他看著泰迪的眼睛,目光閃爍著探身向前,“但當時這倒讓我有了點想法。”“不會吧。”“是真的。”“你乾了什麼?”“我告訴考利我會陪著你。然後我就留了下來。過了一會兒,他接到一個電話,就離開辦公室了。”“你翻了他的文件?”恰克點點頭。“發現了什麼?”恰克臉一沉,“呃,其實沒什麼。我打不開他的檔案櫃,他用了一些我從沒見過的鎖。要知道我撬過不少鎖。本來我可以撬開,但這麼做會留下痕跡,明白嗎?”泰迪說道:“你做得很對。”“是啊,不過……”恰克對著一個走過的雜工點頭致意。泰迪有種超現實的感覺,好像他們被送入一部卡格尼(指詹姆斯·卡格尼,第十五屆奧斯卡影帝。)主演的老電影,成了正在操場上策劃越獄的犯人。“我翻了他的辦公桌抽屜。”“什麼?”恰克說道:“我瘋了,是吧?晚些時候,你可以給我點懲罰。”“給你點懲罰?給你一塊獎章才對。”“不用獎章。我沒找到什麼,頭兒。隻是看了他的日曆。關鍵是這裡——昨天、今天、明天和後天都被標出來了,你知道嗎?他用黑筆給它們加了框。”“是颶風的原因,”泰迪說道,“他聽說暴風雨要來了。”恰克搖搖頭,“他在四個方框上寫了字。你明白我的意思嗎?就好比你會寫‘去鱈魚岬度假’的字樣。明白嗎?”泰迪回答:“明白。”特雷·華盛頓踱著步子來到他們跟前,嘴裡叼著一根劣質的廉價細雪茄,頭發和衣服都被雨澆透了。“你們在這兒神秘兮兮地商量什麼機密呢,執法官?”“說對了。”恰克說道。“你剛才在外麵嗎?”泰迪問。“是啊,執法官。現在雨下得更凶了。我們剛才用沙袋把整個樓群圍住,往所有的窗子上釘木條。他媽的。外頭已經被吹得非常不像話了。”特雷重新用芝寶打火機點燃了雪茄,轉向泰迪,“你沒事吧,執法官?篝火堆那邊有傳言說你遭到了什麼襲擊。”“什麼樣的襲擊?”“哦,既然你整晚都會在這裡,這個故事的每個版本你都會聽到。”泰迪笑起來,“是我的偏頭痛,非常糟糕的那種。”“以前我有個姑媽就有這毛病。她把自己鎖在床上,關掉燈,拉上百葉窗,二十四小時都彆想看見她。”“我很同情她。”特雷噴出一口雪茄煙,“其實她早死了,但我今天晚上會為她向上邊禱告。頭痛不痛暫且不談,她人可不怎麼樣。過去常常用胡桃棍子抽我和我兄弟。有時無緣無故就動手打人。我會說:‘姑媽,我做錯了什麼?’她會說:‘我不知道,可你在想著乾壞事。’你要是碰到這種女人可怎麼辦?”他似乎真的在等待答案,所以恰克說:“逃得快些。”特雷叼著雪茄發出幾聲低低的“嗬,嗬,嗬”。“確實如此啊,您說得沒錯。”他歎了口氣,“我去晾晾。回見。”“等會兒見。”屋子裡擠滿了剛從暴雨中回來的人,他們抖落黑色雨衣和黑色護林帽上的水滴,一邊咳嗽一邊抽煙,到處遞著已不再是秘密的小酒壺。泰迪和恰克靠在米色牆上,麵對房間不動聲色地交談。“這麼說那日曆上的字……”“沒錯。”“不是‘去鱈魚岬度假’。”“不是。”“是哪幾個字?”“‘第六十七號病人’。”“就這些?”“就這些。”“不過也足夠了,對吧?”“是啊,我覺得夠了。”泰迪難以成眠。耳中都是打鼾、咕噥和呼吸的聲音,有些還帶著輕微的哨音。他聽到有人說夢話,一個人講:“你該告訴我的。就這些。隻要說出來……”另一個講:“我喉嚨裡卡了一粒爆米花。”有人踢被子,有人輾轉反側,還有人抬起身子拍拍枕頭,又倒回床墊上。過了一陣,噪聲聽上去有了一種和諧的節奏感,讓他想起一首聽不清的讚美詩。外麵的聲音也聽不真切,但泰迪還是能聽到暴風雨沿地麵轟隆隆前行撞擊地基的巨響,他真希望地下室這裡也有窗子,能看到閃電在天空畫出詭異的光芒。他想起考利對他說過的話。“不是會不會的問題。隻是時間問題。”他真的有自殺傾向嗎?應該是。多洛蕾絲死後,他沒有一天不想著要去和她團聚,有時甚至比那還要極端。有時候,他覺得繼續活下去是一種懦夫的行為。他所做的一切又有什麼意義呢?買雜貨、給克萊斯勒汽車加油、剃須、穿襪、排隊、挑領帶、熨襯衫、洗臉、梳頭、兌現支票、更換駕照、看報紙、撒尿、吃飯——一個人,永遠是一個人——看電影、買唱片、付賬單、再剃須、再洗臉、再睡覺、再醒來……如果它們無法讓他靠近她哪怕一步……他知道應該向前看。從悲痛中走出來,把它遺忘。他為數不多的幾個朋友和親戚都這樣說過,他也明白如果換作是他置身事外,也會這麼告訴另一個泰迪:你該振作精神,鼓起勇氣好好活完後半生。但是要這麼做,他得找到一個方法把多洛蕾絲晾在架子上,任憑她積滿灰塵,指望覆在她身上的灰塵可以厚到淡化自己對她的記憶,屏蔽她的模樣。直到有一天,她不再是一個曾經活過的人,而更像一個夢中的存在。“他們說,把她忘掉,你必須把她忘掉,可忘掉之後呢?繼續過這種該死的生活嗎?我該怎樣把你從腦子裡趕走?時至今日我都無法做到。叫我如何做到?我要怎樣才能放你走呢,我隻想弄明白這點。我想再抱抱你,聞聞你,嗯,是的,我隻想讓你慢慢消失。求求你,求求你消失吧……”他真希望沒吞下那些藥片。淩晨三點,他仍沒有一絲睡意,非常清醒,聽著她略微低沉的聲音,略帶一點波士頓口音,發ar的時候聽不太出來,但遇到er就非常明顯,多洛蕾絲總是輕聲對他說我愛你foreva and eva(正確拚法應為 forever and ever,意為“永遠”。)。他在黑暗中微笑,聽著她的聲音,看著她的牙齒,她的睫毛,那種周日早晨從她目光中透出的慵懶的性感。那天晚上,他在椰林俱樂部遇見她。樂隊正奏著一支刺耳的組曲,四周的空氣在煙霧中發出銀光,每個人都盛裝打扮——水手和士兵穿著最棒的白色、藍色和灰色製服,平民也係上了花色領帶,穿著雙排扣西裝,口袋裡插著精心折疊的三角手帕,尖邊淺頂軟呢帽支在桌上。還有女人,到處都是,去洗手間的路上都在跳舞。她們舞動著,從一張桌子到另一張,踮著腳尖旋轉,同時點燃香煙,打開化妝盒。她們滑到吧台,回過頭來笑著,頭發絲緞般閃亮,動起來就光芒四射。泰迪和另一名中情局警探弗蘭基·高登在一起,還有其他幾個人,一周後他們都要坐船前往戰場。但泰迪第一眼看到她就丟下話說了一半的弗蘭基,走向舞池。在擁擠的人群中,她從他的視線中消失了片刻,但很快所有人都退向兩側,給一個水手和一名白衣金發女郎讓出位置。水手把她甩向背後,讓她在頭頂轉一圈下落,然後穩穩地接住,接著又把她滑向胯下。人群中爆發出一陣掌聲,這時泰迪再一次捕捉到她紫色晚禮服上閃爍的光芒。那是件漂亮的裙子,他首先注意到的是它的顏色。但那天晚上他看到很多漂亮裙子,多到數不過來。可見吸引他的並不是裙子本身,而是她穿上它的模樣:緊張,難為情,不安地觸碰著,擺弄來擺弄去,手掌壓在墊肩上。這是借來的裙子,或是租來的。她從沒有穿過這樣的裙子。穿著它讓她覺得渾身不自在,不知道男男女女看著她,是出於欲望、忌妒,還是憐憫。當她擺弄完畢,把拇指從文胸肩帶下抽出來時,發現泰迪正在盯著她。於是她垂下雙眼,頸部向上泛起紅潮,接著又抬起頭。與她目光相遇的那一刻,泰迪微笑著想,我覺得自己這副扮相也很蠢。他用意誌傳送想法。也許她收到了,因為她報之以微笑,不是調情,而是表示感激。就在那時,泰迪拋開了弗蘭基·高登,那家夥正說著艾奧瓦州的飼料店什麼的。待到突破汗淋淋的舞者組成的包圍圈後,他才意識到自己和她沒什麼可說的。該說什麼呢?衣服很漂亮?我能請你喝一杯嗎?你的眼睛很漂亮?她問:“你迷路了?”他一轉身,發現她正在自己眼皮底下。她身材小巧,穿著高跟鞋也不超過五英尺四英寸,美得令人驚訝。不像在場的很多女人,有著完美的鼻子、頭發和嘴唇,那是種端端正正的美。她有種不修邊幅的風情,雙眼之間的距離可能寬了些,嘴唇很闊,在她的小臉上顯得不太和諧,下巴的線條也不分明。“有點。”他回答。“你在找什麼?”他脫口而出:“你。”她睜大了眼睛,他看到一個青銅色斑點從她的左眼虹膜上閃過。一陣恐懼傳遍全身,他知道搞砸了,表現得像羅密歐,不免太過自大。你。你他媽的怎麼會想到這麼個詞兒?你以為你是——“那麼……”她說道。他想逃跑。哪怕再瞧她一眼,他都承受不了。“至少你不用走太遠。”他發覺自己傻笑了起來,映在她的眼中。一個笨蛋,一個呆子,樂得喘不過氣來。“是的,小姐,我想我確實不用走太遠。”“我的老天。”她說道,身子向後一靠望著他,盛著馬爹利的酒杯緊貼在胸前。“怎麼了?”“在這裡,你也像我一樣格格不入。是不是,當兵的?”她倚在車窗上,和她一起坐在出租車後座的女友琳達·考克斯正躬身向前,把地址講給司機。泰迪喊道:“多洛蕾絲。”“愛德華。”他笑起來。“怎麼了?”他舉起一隻手,“沒什麼。”“我不信。到底怎麼了?”“除了我媽,沒人叫我愛德華。”“那就叫你泰迪好了。”他喜歡她說出那個名字。“哎。”“泰迪。”她又嘗試性地叫了一遍。“嘿,你姓什麼?”他問道。“恰娜爾。”泰迪揚起一邊眉毛。她說:“我明白。這名字跟我很不相稱,聽上去太誇張了。”“我能給你打電話嗎?”“你很會記數字嗎?”泰迪笑了笑,“事實上……”“冬日山六四三四六。”她說道。他站在人行道旁,望著出租車開出視野,而她的模樣仍近在咫尺——隔了一扇車窗,在那舞池中央——這讓他的大腦差點短路,差點將她的名字和號碼都趕出去。他尋思著:愛上一個人就是這樣的感覺了。這說法毫無道理,他對她知之甚少。但愛情還是來了。他剛剛遇見了好像上輩子就已熟識的女人,那是他從來都不敢奢望的美夢。而多洛蕾絲呢,她在黑暗的汽車後座上思念著他,對他的感受就如同他對她的一樣。他需要的一切一切,如今終於有了名字。泰迪在小床上翻過身,用手在地板上四處摸索,找到筆記本和一盒火柴。他用大拇指按住第一根火柴,劃亮它,照著在風雨中匆匆寫下的那串數字。他花了四根火柴才把字母和數字對應起來:“18—1—4—9—5—4—19—1—12—4—23—14—5”“R—A—D—I—E—D—S—A—L—D—W—N—E”一旦這活乾完,破解密碼並不用花太多時間。兩根火柴即將燃儘,火苗沿著火柴棒不斷往下,快要燒到手指了。借著這火光,泰迪赫然注視著一個名字:安德魯·利蒂斯。火柴更加燙手了,泰迪朝恰克那邊望去,發現他攤開身子足足占了兩張床。他希望恰克的事業不會因之受損,不應該這樣。他會承擔所有的指責,恰克應該不會有事。恰克就給人這樣一種感覺——不論發生什麼,他都會毫發無傷。他在火柴熄滅前瞥了那頁紙最後一眼。今天一定要找到你,安德魯。如果我不欠多洛蕾絲一條命,我也欠她很多。我要找到你。我要殺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