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醒來的時候,沈暮歌完全丟失了斷片後的記憶。但看到自己周身衣服完整,隻有臉上的妝容沒有殘留,心中暗暗給李之沐的君子之風點了讚。回海城後第一次不是憂心忡忡地醒來,樓下也聽不見李之沐走動忙碌的聲音,倒是讓她想就此踏踏實實地再賴床幾分鐘。住了這麼久,她並沒有很用心地去關注他的生活,就連認真審視這間借住了幾十天的屋子,也是頭一回。快到兩百平的大躍層,牆體灰黑兩色搭配,地板也全是灰褐色的。樓下的客廳有小型電影院般大小,但隻放了沙發、茶幾和地毯,彆無他物,因而顯得特彆空曠。樓下其它房間她沒有打開進去過,似乎也是緊鎖著的。樓上自己住的這間本來是李之沐的起居室。實木的床頭,沒有床隻做了一個榻榻米,上好的絲綢床品,銀灰色如流瀉的水銀一般。枕頭蓬鬆柔軟,羽絨被輕若無物。自己似乎是這間性冷淡的房子裡唯一的生氣,儘管同在一個屋簷下這麼多天,她也覺得自己其實和李之沐之間如隔山海。他是那麼溫暖和煦的人,雖不外放,卻也並不孤刻。但在隻有兩個人麵對麵的時候,她還是能感覺到那深藏在內心的深邃,和這間房子的冷靜和諧一體。好像也隱藏了很長的過往,或許也有秘密。她正出神,李之沐打電話來,好聽的聲音慢悠悠地說道:“昨晚睡得好嗎,頭疼嗎?”“還好。”“昨天你喝了太多,我差點把車押那兒才夠付你的酒錢。”“是嗎?但我如果做了什麼不得了的事情,我還是不會負責的啊!”“皮皮醒了。”李之沐知道她下一秒可能會在床上後空翻跳起來,趕緊堵上她的嘴,“你吃過早飯,再來醫院。”“他好得很,你放心吧。”沈暮歌長舒了一口氣。掛了電話不禁想,這張床真舒服啊,比洛杉磯公寓裡的好多了,可惜就要說再見了。這一個月用了各種理由去搪塞,最後還是發郵件跟那邊說了實話,出乎意料換回來的反而是默許。隱隱感覺到對方在處理什麼更重要的事情,顧不上自己。但眼見暑假也要接近尾聲了,無論如何她也沒有再耽擱下去的理由。今天再去確認下皮皮安好,她就要踏上返程的歸途。餐廳裡還真有李之沐做的早餐。新鮮的吐司烤得兩麵焦黃,香脆的培根和奶酪片以及蔬菜夾在中間,撒上一點焦糖汁和迷迭香。再加上一個煎五分熟的流心蛋,用叉子戳一下都會抖一抖,配上一杯果汁一杯牛奶。李之沐大概是這二十幾年來自己遇到過的,最不應該單身的人吧。沈暮歌神思遠遐地吃完早餐,心情大好地洗了碗,抹抹嘴奔向了醫院。她風一般地刮進了病房,粉色棒球服,小短裙配兔耳朵樂福鞋。李之沐看她的眼神好像在看一個高中生,有些寵溺。病房裡皮皮眼睛睜得大大的,麵色已有健康紅潤的跡象。成活的供體肝臟在小小的身體裡立即開始了運作,毒素和死神都漸行漸遠。李之沐起身,“醫生那邊找我,我先過去了。”沈暮歌點點頭坐下來,皮皮開始恢複小孩的天性,吵吵著要用pad下遊戲玩。對於電子設備白癡如沈暮歌很是頭疼,陪著他搗鼓起來。皮皮比她輕車熟路,一邊指導她注冊,一邊奶聲奶氣地問:“姐姐,叔叔怎麼樣了,他也好了嗎?”“叔叔,哪個叔叔?”沈暮歌一頭霧水。“就是那個很高很帥像電影明星的叔叔,送我這個的叔叔。”皮皮對著pad努嘴示意,歪著頭想要給自己取個什麼名字好。原來皮皮說的是說宋亦城。“哦……你說那個壞叔叔啊,他去很遠的地方出差了,不知道多久回來。”“姐姐騙人!”皮皮頗為篤定,“我都看見他了。”“嗯?看見了……你在哪裡看見的?”“昨天醫生給我打針前,我還沒有睡著,我看見的。”皮皮停下來,一對黑葡萄般的眼睛滴溜溜地看著她:“他就躺在我旁邊。護士姐姐說,如果不是他,我就不會好呢!”沈暮歌腦子裡“嗡!”地一聲,天塌地陷。她自然是不會忘記,宋亦城也是RH陰性血。而這也完美地解釋了,一般需要等1-2年甚至更久的這個珍稀血型的供體,怎麼就這麼巧,在皮皮最命懸一線的時候,從天而降。她幾乎是蹦起來,差點被椅子絆倒,語無倫次道:“皮皮乖,等沐哥哥回來。姐姐有非常非常非常重要的事,先離開一下。”醫生辦公室裡,醫生已經被逼到牆角,“捐贈者和被捐獻者,如果不是親屬,不能相互認識,這是規定!你不能讓我有損醫德!”“你告訴我病床號就可以了,不用你引見。”“他……已經出院了。”“出院?昨天才做完手術的人今天可以出院嗎?”“是病人強烈要求的,簽了風險自願協議。”眼前的沈暮歌氣勢洶洶,好像藏獒要吃人,醫生也是瑟瑟發抖,最後硬起了頭皮:“一位特彆漂亮的年輕小姐接他出院的。”她心下有了數,一邊往醫院外麵跑,一邊撥通了白望舒的電話。“宋亦城現在在哪?”電話那邊略微沉吟:“他很好,你不用掛心。”“宋亦城是誰的兒子,你應該非常清楚。你是想自己說,還是我請他爸爸來查?”白望舒隔著電話隻覺得寒氣逼人,句句見血。她一挑眉,“我馬上把定位發給你。”宋亦城這次招惹的,真是萬萬惹不起的人。白望舒歎一口氣,開始著手處理宋亦城那邊的問題。一個半小時後,沈暮歌在快車司機一路的抱怨中,抵達遠郊的一棟彆墅。房子建在未完成工地不遠的樹林裡,掩映在參天綠樹的後麵,周邊荒野的草長了半米高,倒是景致不賴。打電話依然是不接,微信不回複,按門鈴無響應。但她無比確信,宋亦城肯定就在這棟房子裡,他隻是假裝聾了而已。她對著大門又拍又叫半天無果,估摸著這圍牆上的鐵刺並不帶電,跑到旁邊的工地搬了幾塊磚,找了個後花園比較高的地勢,打算靠實力進去。“30秒內你再不開門,我就要進來了!”做完這些已經氣喘籲籲,她掙紮著給宋亦城發了個微信。3分鐘過去了,大門紋絲不動。她徹底放棄了,對這個油鹽不進的人,也就顧不上矜持不矜持,得體不得體了。沈暮歌的身手練了不是兩三天,越過這種剛剛建好的,沒有開啟安保係統的圍牆,隻是分分鐘的事情。她進了後麵的花園,想再尋一個入口進入室內,主樓的後門突然自動打開了,對講機裡響起了那個聲音,“進來!”這個人,明明就一直冷眼看著這一切,卻非要等到她搬磚翻牆,灰頭土臉才肯出聲,真的是可惡至極。見到他第一句想說的話是:“感謝你沒有臨時起意,開啟安保係統電焦我!”她粗暴地抹抹臉上的土,沈暮歌三步並作兩步,繞上螺旋扶梯,看到宋亦城就立在二樓大廳正對的臥室門口,一時呆住了。逆光的陰影裡站著那個穿著黑色睡衣的人,看不清麵容,隻覺得輪廓慵懶。而此時他眼中的她,發絲散亂粘在臉上,白裙子汙漬斑斑,鞋子上還沾了一大塊紅磚色的粉末,要多好笑就多好笑,臉上的表情更是不屑。她一步步走近他,隻想大聲地質問他:“為什麼當年,隻剩下你就是全世界的時候,卻沒有拉住我的手?”“為什麼我夙興夜寐熬過來的這些年,你卻躲得那麼好那麼心安理得?”“又為什麼要回過頭來撩我,欲拒還迎的我讓你覺得很有趣嗎?”直到那張臉逐漸變得清晰,一個月不見他消瘦了很多,眼窩陷進去黑得駭人。青白的麵色,蒼白乾裂的嘴唇,弱不禁風好像被太陽照一照也搖搖欲墜一般。沈暮歌輕輕踏上他的影子,怔怔地看著他,眼淚止不住地流。為什麼你並不是閒來無事尋我開心,甚至願意捐肝來救助皮皮,卻非要擺出一副玩世不恭的樣子,還一點都不打算讓我知道?為什麼明明想發脾氣,明明一直在努力忘了你,卻從來沒有做到過,本來也是來和你絕交的,此時此刻心裡的小鹿卻上躥下跳?無論錯過了多少時光,原來到頭來,隻要你還在這裡就夠了。沈暮歌忍住了眼淚,喉嚨裡哽咽著,含混地喊了一聲,“混蛋!”隨即整個人撲向他,不管不顧地抱住他親了上去。一道粉白的光突襲了宋亦城,帶起一陣疾風,差點把虛弱的他撲倒。他用儘全身氣力才站穩,眼前一陣金星,接著便是更讓他眩暈的熱吻。淚水和鼻涕都糊在臉上,進入狂暴狀態的沈暮歌就像一個要糖吃的小孩,索求著回應。顫動的睫毛上掛著淚珠,照得他也眼酸。粉唇像磁鐵一樣把他吸住。以他目前的氣力絕對推不開。“再也不要走了好不好?”沈暮歌小聲央求道。“不要走……”她又重複了一遍,宋亦城心裡一軟,最後的防線也坍塌,虛浮的腳下一個哆嗦,環抱著她一起後退幾步跌到了臥室的沙發裡,刀口牽起了陣陣疼痛。他忍住吃痛的聲音,沈暮歌已如小獸般整個身子傾覆上來,捧起他的脖子,唇齒間更加用力。“我要重新蓋章。”這是她最後說的話。宋亦城放棄了抵抗,結結巴巴地說,“床……床上要軟一點。”他指指胸前的傷口。陣地從沙發轉移到了床上,兩人側身對望著,瞳孔裡隻有彼此的剪影。“過來……”宋亦城低低地說,迎著那道光,一點點地回應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