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不速之客(1 / 1)

最佳人質 夏之虞汐 1847 字 4天前

精疲力儘後,沈暮歌又做了一個夢,再次回到了二十年前的那個晚上。宋亦城背著沈暮歌在叢林裡狂奔,連方向也分不清,被小豬一樣沉的她壓在身上還是健步如飛。山林的小路蜿蜿蜒蜒,粗糲的樹枝阻擋著去路,劃過臉頰,弄得嘴巴裡全是泥腥味,但他顧不得這許多。她趴在他頸窩裡喃喃道:“等找到了爸爸,你也要答應我,永遠不離開我!”“嗯。”滾燙的液體流下來遮蔽了視線,他努力仰起頭來讓它倒流。廣闊的天幕一片璀璨,他們今生都從未見過,那攝人心魄般耀眼的星空,盛大而磅礴。睜開眼,沈暮歌發現自己側身對著宋亦城,平躺的他睡得深沉,好像在係統重啟。兩人十指緊扣,準確地說是自己扣著他的右手,另一隻手牢牢攀住他的胳膊,抓得死死的。回憶著昨晚那一夜的繾綣,沈暮歌暗暗臉紅,但也隻有一瞬。這麼多年來的期許和失落都化成了周身的氣力,糾纏交織到難舍難分。宋亦城的身體冷得像一根冰棱,不再是記憶裡那般溫暖熾熱。她隻覺得唇齒在他鎖骨窩裡衝撞得發酸發痛,卻還是一頭撞在他的懷裡,死也不要出來。他臉上依稀還有自己留下深淺不一的唇印,這周身的印記,想擦也擦不掉。沈暮歌誌得意滿,全是夙願得償的快感。她伸出手指沿著他臉上的輪廓一點點地摩挲起來,從額頭到眉峰、眉峰到眼窩、眼窩到鼻梁,滑向人中最後落到下巴上,這張臉可能一輩子也看不夠。她俯下身去又輕輕拿一個吻蓋住了那張唇,綿長而溫柔。你是我的!這樣的靜默被樓下響起的門鈴聲打斷了,沈暮歌一驚,抓過一件宋亦城的衣服遮了一下,白玉般的赤腳剛落地,被宋亦城勾臂攔腰抱住,拉回被子裡。“彆動!”她被他全然擁在懷中,感覺到他的身體一夜之間已經回溫,讓人心安。側過一點頭去咯咯地笑了起來,“怎麼……還不夠啊?”宋亦城這才睜開眼,眸子裡沒有散去疲倦,隻是淡淡地說,“我先下去,你穿好衣服。”待沈暮歌收拾停當,披散的長發隨手攏一攏,晃悠悠地下樓去,客廳裡站著的是玉蘭般亭亭而立的白望舒。白望舒看見她也不驚訝,頷首笑著:“沈小姐,早啊。”沈暮歌有點想炫耀,又有點不好意思,尷尬地保持著微笑,“這麼早就有工作啊?”“嗯。”宋亦城從另一間會客室走了出來,已經穿戴整齊。他的黑色襯衣外麵是一件雨衣材質的長款黑風衣,專為掩飾慘白的氣色和疲倦,卻顯得整個人身高二米八,帥得她又要流口水了。“下周我有事需要去紐約見麵談,你要跟我一起嗎?”宋亦城整理著衣袖,突然問道。“啊?我嗎?”沈暮歌反應過來是在問她,心想雖然我要去的是洛杉磯,但是我一點都不介意去紐約轉機啊。隻是這麼沒麵子的念頭當然不能暴露給他,她低頭撥撥頭發,欲蓋彌彰地回應道:“我倒是不急著回去,我想想吧……”“要,還是不要?”宋亦城打量著他,那眼神應該是在說,你忘了昨晚你的狂風肆意春風十裡了嗎?這會兒裝什麼清純?沈暮歌一哆嗦,忙不迭地應道:“要!要要要……”很是懊惱他在白望舒麵前一點麵子都不給人留。“那個每天和你一起的李之沐,你要和他聯係一下嗎?”“問這乾嘛?”“我想你徹夜未歸,怕有人擔心你,想幫你報個平安,但是好像沒有找到你的手機。”手機什麼的好像從昨天進來開始就已經被忽視了,也可能是在自己激烈的動作中掉落到哪裡去了。她更心虛,擺擺手,“沒關係的,我們又不是互相的誰,不聯係,沒關係。”末了反應過來,惱羞成怒地跳腳,“你怎麼知道他?你跟蹤我?還是你……”矛頭指向已經打開門的白望舒。“我一個月給了你幾百萬,總需要知道,你是不是拿我的錢,在養小白臉吧?”宋亦城丟下這句話,很不負責任地就走掉了。“你這是吃醋!是打擊報複!”人家根本不理她的抗議,隻剩下她呆若木雞地站在原地,想抱住胖胖的自己。房子裡隻剩一個人的時候沈暮歌開始四處轉悠。這棟房子比李之沐家的東西還要少。一切好像準備得非常倉促,一眼就可以儘覽無餘,沒什麼看頭。隻是讓她發現了為什麼昨天宋亦城門開得那麼恰到好處。大門旁邊的房間被設置成了監控室,十幾台電子屏幕跳躍閃動著,不知道多少個攝像頭把這棟彆墅圍得如鐵桶一般。想到自己昨天撒潑、奔跑、搬磚、爬牆的舉動宋亦城都收歸眼底,沈暮歌又氣又囧。隻是有個疑問,難道宋亦城是打算在這兒長住嗎?可是哪有人搬新家,不買個寬大舒適的沙發,而是堆砌一堆冰冷的機器?轉了幾圈困意來襲,沈暮歌回到樓上的臥室,彌漫著宋亦城似有若無的味道。跳進床上,一言不合就睡了過去,帶著傻笑。也不知道是幾點才被電話鈴聲喚醒,沈暮歌迷糊中按了免提。是白望舒打的座機,問她護照號是多少。“你準備下,會給你們訂後天的機票,先飛紐約。”“這麼急?”“你還有什麼事沒有處理嗎?”“那倒沒有,隻是覺得有點突然。而且他現在的身體,可以坐長途飛機嗎?”白望舒沒回答她的問題,“他還有事要辦,後天回來接你一起去機場。你的行李我會去你同事家取來,明天送到。這兩天你就彆出門了,這裡叫不到車的。門隻有宋亦城的指紋才能打開。”她說的同事,應該是指李之沐。沈暮歌努力想去分辨那聲音裡是否有一絲半毫的不滿和抱怨,卻全無破綻。這位冰山美人,感覺也是個沒有七情六欲的“怪物”。這點上宋亦城比起她來還要好一點。起碼昨晚,他的情緒洶湧炸裂得很。想到這裡,沈暮歌還是決定,明天去醫院找下李之沐,好好道個彆。壓榨了彆人一整個夏天,最後還是陌生人去公事公辦地取了趟行李,就不辭而彆,未免也太不厚道了。這不是她沈暮歌的風格。第二天一早,沈暮歌還是爬牆出去的。宋亦城這個人一直在男女之事上十分小氣,自己少不更事的時候也是吃過大虧的。她不想被他心血來潮,從監控裡發現自己出去過,再知道自己真的去見了那個逆天的小鮮肉,舊仇未消又添新恨。研究了下攝像頭的分布,被她找到了一個監控死角。沈暮歌從臥室的窗戶裡直接爬出去,從盲點偷摸遁走,沒有在監視器上留下任何痕跡。沉浸在甜蜜裡的沈暮歌美滋滋的,一路哼著小曲就到了醫院。病房裡皮皮睡得很安穩,黃疸下降之後,皮膚開始恢複幼兒本來的光澤白嫩,臉上看起來也多了半兩肉似的。“皮皮一直在等你。”沈暮歌嚇了一跳,回身一看正是李之沐。“你這是要出遠門嗎?”那真誠的的臉上沒有惱怒或者不自然,“早上有位漂亮的小姐姐來過家裡,說是要拿走你的行李。”“嗯……是的,我必須得回學校啦,都已經開學了。”“那為什麼不親自來拿東西,不敢見我?”“沒……我……”沈暮歌一時詞窮,隻想撓頭。該怎麼解釋呢?不請自來跑到陌生男人家裡借住,頭一天還免費享用彆人親手做的早餐,當天晚上就跑到初戀情人家裡,舊情複燃滾了床單,現在還要一起雙宿雙飛逃走?李之沐對自己有好感雖不說路人皆知,但像她這樣心思敏感的人,也多少能感受到的。囿於處境和心境她一直裝傻扮懵,隻想等皮皮的事過去便可以了結,卻避不過這狹路相逢。“之沐,我……”“好了不用解釋了。這次請你吃頓最好的吧,算是給你餞行。”他好像也不需要她的答案,或是不想要安慰,依然笑意盈盈。這一餐是在國貿大廈頂層的天際餐廳吃的。360度的全景落地窗前,高樓下的眾生燈火流光溢彩。兩個朝夕相處的人各懷心事,沈暮歌有些感傷地舉杯敬他,“我會記得你的。來美國,要找我。”李之沐笑得毫不勉強,“下個暑假回來,我還是可以包食宿。彆忘了,我們還要帶皮皮一起,再去迪士尼看煙花呢。”回去的路她沒有讓李之沐送,兩人都有意無意地想回避掉最後的分彆。隻是李之沐輕輕地抱了她一下,“再見,會很快的……”她心裡滿滿地隻裝得下一個宋亦城,沒有想那麼多。殊不知道這一聲“再見”,在以後許多年後回憶起來,背後的故事會那麼長。到了該出發的那天,宋亦城卻突如其來地再次爽約了。又一次從清晨等到黃昏,沈暮歌感覺又回到了爸爸去世的那個嗜血夕陽,慌張彷徨。白望舒安排人送回來的行李收拾整齊,伏在腳邊,等待著它的主人帶著自己離開,抑或是再一次地沉寂下去。沈暮歌蹲坐在樓梯上渾身發冷。時光荏苒而循環,與宋亦城的重逢突兀而短暫,情感戰勝了理智,而諸多問題隻是當解未解。她寧可裝聾作啞,隻要他遵守約定,準時抵達。此事的沈暮歌內心很是矛盾,這幾天發生的事情都太過突然,讓她還沒有時間好好消化,仿佛在按照彆人的生命腳本在演出。她愣愣地想著心事……良久,終於有人叩門,沈暮歌欣喜地跳了起來,小鳥般飛奔過去,出現的卻是一張陌生的臉。眼前這位小女生,二十歲不到,瘦削纖細,目測體重不會超過八十斤。渾身上下白得刺眼,有種很少曬太陽的虛弱。鳳眼狹長薄唇輕抿,是個小小的美人胚子,就是目光幽深而瑟縮。“沈小姐,很高興認識你。我是宋亦城的女朋友——林綺陌。很抱歉做了個不速之客。但是有些事,我想你知道了再和宋亦城見麵,會比較好。”她身後還有兩個穿著黑色西裝的壯漢保鏢,由不得沈暮歌拒絕。手機屏幕上視頻以2倍的速度在靜默播放,雖然年代久遠畫質略差,人影幢幢也有些模糊,但是沈暮歌絕不會看錯,眼前在發生的是什麼。進度條走到最後一幀,兩行淚僵在她眼窩裡掉不下來,渾身發抖,伸手想去拿手機,畫麵顫抖了幾下就消失了。她不可置信地瞪著眼前的這位美人,像看一個蛇蠍妖怪,牙齒上下打架,一句話也說不出來。林綺陌微微一笑,“視頻有自毀軟件,但你看到的都是真實的。”“那個人是……”“是你的父親,公安部表彰的一等功英模,沈重。六年前令尊死於一次秘密任務中。是宋亦城親手,殺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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