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憾事(二)(1 / 1)

醉生契約閣 鰻魚Tech 1512 字 3天前

這次那輛黑色的勞斯萊斯終於駛離了荒涼破敗的老城區,直直地行向一片層疊的遠山。將近一個小時後,司機終於將車停在一處她從未見過的古老彆墅前。這座古老卻又巨大的彆墅佇立在半山腰的地方,而這整座山上都再無彆家,鐘棠隱在墨鏡下的眼睛略微彎了一彎——倒是沒看出來,這沈歌前還有幾分遺世獨立的心思。顯然,這座從外看好似中世紀歐洲古堡的房子,就是他們將要去往的地方了。若非知曉這是沈歌前的住處,鐘棠怕是要以為又是自家老爸心血來潮購置的一處房產了。沈歌前領著她,剛站到門前,那門便“吱呀——”一聲,自個兒開了。倒是很智能。進了門是一條長廊,兩側種滿了各式各樣的花,看來十分好看,鐘棠將墨鏡微微往下移了些,眼珠子四處轉來轉去,仿若一個街頭的算命先生。花區很大,花的種類也極其繁多,名貴的有之,街道上隨處可見的也有之,可每一種皆是很規整地種在方方正正的區域中,隻有東南一角,為一種花留了一大片地界。那花開得紛繁密麻,像是蝴蝶,又像是戀人的臉龐,豔麗無比,好似蠱毒,攝人心魄。——紫色三色堇。有趣,鐘棠輕勾起嘴角。穿過那花園,便進入了這房子的正體。典型歐式的建築風格,棕金色調為主,青白色調為輔,三層半的碩大古式彆墅,像是一座靜謐而又溫和的古堡,和沈歌前這人給人的感覺頗為合襯。“我去給你收拾一間房間出來,你就安心住在這裡。”沈歌前進門之後,領著鐘棠坐到了客廳那張極長的白色沙發上,衝著鐘棠客客氣氣道。鐘棠卻顯然已經洞悉了一切,還未等他轉身上樓,就已經繞到了他身後,幽幽地、好似嘲諷一般道了句:“沈歌前,你喜歡顧弦吧?”好似平地忽地炸起了一聲驚雷,一向自持甚好的男人眼裡現出了些前所未有的慌張,他轉身望著那個笑得嘲諷卻又篤定的少女,想要說些什麼。可到了嘴邊,卻一個字也吐不出來。說什麼呢?否認嗎?連他自己,都不信吧。“鐘棠?”臨了,也隻是喚了一聲她的名字。“我沒有記錯的話,你的花園裡,最細心照料的那種花,叫做紫色三色堇?它的花語我恰巧有幸知曉。”她不理會他的話,隻是眯了眯眼,像一隻危險的小獅子,在一步一步地逼近著已經盯好的獵物,步步為營,步步危險。“所以沈歌前,你在對誰沉默不語?”沈歌前抿了抿嘴,皺著眉不作聲。他突然意識到,眼前的這個小姑娘,並非他想象的那樣簡單。沈歌前是業界極具盛名的樂手和作曲家,天生對各式樂器敏感,任何樂器到他手中,都能演奏出和彆人不一樣的精妙來。除此之外,他做的曲子在業內也可謂炙手可熱,幾乎已經到了千金難求的地步。一線的當紅歌手,無一未邀請過他作曲,連媒體都稱他是老天爺賞飯吃的天才。更重要的是,他的父親,還是國內首屈一指的影視公司創始人,沈潮平。可鮮有人知曉,他小的時候,是在福利院長大的。他的童年過得並不快樂,明明同是福利院的孩子,還是有人要拿他母親是“勞改犯”這件事來取笑他,年少的孩子啊,說出來的話卻那樣傷人。因此他即便是在福利院長大,也不怎麼合群,彆的小孩子在玩的時候,他總是一個人默默蹲坐在角落鬥蛐蛐。顧弦是在他十歲時來到福利院的。彼時她年紀尚小,一次外出遊玩,不小心和父母走失,就此被人販子拐來了這個城市。後來人販子的窩被警察端了,所有被困的婦女孩子都被解救出來,可她那樣小,根本記不得自己家在哪裡,隻好被當地警察送來這裡的福利院。顧弦剛逢大難,宛如驚弓之鳥,拒絕所有人的接近示好,有人同她說些什麼,她就大聲嚷幾句“不聽不聽”,次數多了,那些孩子也懶得再理她。兩人同被孤立,竟然就此作了伴。年少的沈歌前太過自卑,那幾乎是他長這麼大以來,第一次對人敞開心扉——那個總是紮著兩個羊角辮子的小姑娘,就這麼被他映在了腦海之中。再後來,不出一年,顧弦就被自家父母尋回,沈歌前也離開了福利院,輾轉幾年後又被沈潮平帶回沈家,兩人就此失去聯係。而這些年沈歌前愈發努力,除開為了不再依仗沈潮平,更重要的一點,就是希望有朝一日,他能夠站在最顯眼的地方,讓那個他一直沒能忘記的人,一眼就看到自己。可他算到了一切,卻沒能算到,他拚了命都不敢忘記的那個人,隻把自己當作一個生命中的過客。——她沒有像他一樣等著再相遇的那一天,多年後有幸再遇,她竟然有了深愛的人,且那個人,已經去世了。世事流轉,顧弦再也不是當年的顧弦。她仿佛失去了生活下去的希望,不僅放棄了此生摯愛的大提琴,還隱居在一個杳無人煙的地方。而他情根深種,卻再也沒辦法開口。沈歌前家極大,但向來都隻有他自己一個人住,他像是也沒有料到有人會來自己家中,因此收拾了半天,才整理出一間房來。鐘棠的房間在二樓,和沈歌前不在一層。她洗完澡下樓時,沈歌前已經在收拾晚餐,她站在一樓和二樓的古式扶梯之間,麵無表情,兀自凝神望著站在烤箱前的他。而他聽到了聲響,便抬頭問了句:“想吃什麼?”此刻的鐘棠已經換了一身衣服,和初來時穿的那一身黑色不同,她著一件粉色的長裙,裙角剛好沒過膝蓋,左肩上係了一隻極大的紅色蝴蝶結,看起來,終於有了與年紀相符的少女感。沈歌前望了她一眼,恍惚間好似望見了十數年前的顧弦,一樣青春洋溢,一樣狡黠得像一隻狐狸。“牛排吧,最好再來些紅酒助興。”她歪著頭,自己做了決定,絲毫沒有詢問那人的意思。他輕輕皺眉,攤手道:“我如果沒記錯的話,你還未成年。”“今天是我回國第一天,也是我進入高三煉獄之前的最後一天,意義重大,值得慶祝。”後來的沈歌前才發現,隻要是她決定要做的,要得到的,總是能尋到十分合理的解釋,且令人不容置喙。而她堅持下去的勇氣,也的確足夠令人歎服。但此時的他隻撇撇嘴,算是認輸,乖乖去酒櫃中取了一瓶82年的藏酒,鐘棠得意地坐到桌旁,背對著他,拿起桌上一個獨特的插花瓶端詳,片刻後,兀自說起了話來——“我剛才洗澡的時候,順手查了一下你的代表作,好像還不少。”“不值一提。”命數天定,十幾歲的他站在那片打工仔齊聚的出租屋裡,抬起頭,就看到了一個和他長相極為相似的人。那個人皺著眉,掩著唇,像是對他所身處的環境極其厭惡。而那個人的到來,徹底改變了他的命運。所以他現在站在那裡,可以輕描淡寫地說一句“不值一提”。是啊,不值一提,倘若沒有那個人,或許他沈歌前如今尚不知在何處,或許到現在,他還是一個遭人詬病的“勞改犯”的兒子。鐘棠忽然“咯咯咯”地笑了起來,沈歌前愣了愣,莫名其妙地看向她,問:“笑什麼?”“笑你虛偽。”她不再坐在桌前,起身站了起來,走到他跟前,兩手托腮,整個身子都倚在廚房的案桌上。她低頭望著他切洋蔥的手,好奇地問道:“沈歌前,你總是這樣嗎?把自己的心事藏起來,不言不語。即便說了,也是假話。”沈歌前切洋蔥的手頓在那裡,一句話都沒有說,好似陷入了沉思。所幸她也並沒有要他回答些什麼,就繼續說了下去:“我聽過了,你最有名的一首歌是《勝意》,但那首太俗,不像真正的音樂家。倒是有一首《愛她明月好》,旋律很不錯,歌手的聲線也很棒,可惜沒有大火,應當是遺珠。”“此外,我還聽聞,這一首,是你作曲多年來,惟一一首自己作詞的歌。”愛她明月好。是啊,這首歌之於他來說最為特彆。——這是他二十二歲那年,在芬蘭看完極光後,寫的一首歌。那時的他已經在業內小有名氣,卻在邀約已滿時,孤身一人跑去芬蘭看了極光。他獨自躺在雪地裡,慘白的雪落了滿身,他望見紅黃交織的夜空裡極光劃過,想,要是現在,那人也在就好了。愈加忙碌,卻愈加沉重的思念。這首歌後來沒有大火,他心中竟然有一絲慶幸,慶幸自己那些被掩藏的秘密,不至於被所有人知曉,隻留他一人,儘力懷緬。可如今,這首歌,被鐘棠發現了。他忽然不知所措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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