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仙有雲,蜀道之難,難於上青天,林羿倒躺在大叫驢上,自山中繞了幾日,才從那崇山峻嶺裡繞了出來,當然這其中也有他自己的功勞,畢竟染繡村的位置是個秘密。上了大路,此條路往南再走一陣,就是錦官城,那是他從小長大的地方,算是故地。林羿沒有著急進城,而是在路邊的茶攤裡坐了下來,慢悠悠要了一壺茶,一碟花生米,直坐到了日暮西沉。他在等。這三年來,除非他刻意隱藏行蹤,否則無論他到哪裡,屁股後麵都好像跟了一群餓狗,紫金玄鐵的鑄造之秘就好像一根狗骨頭,更何況拿著這根骨頭的家夥除了有點腦子之外,沒有半分修為。誰會錯過這樣的機會呢?這一次誰都知道他會去參加金枝劍會,自然應該有不少人在路上攔截。所以他在等,等那些準備來捉他、搶他,甚至是殺他的人。可是他已經故意坐在這茶攤上整整一個下午了,竟然一個人都沒有等出來。這可不大對勁。既然無人來,眼看天也要黑了,林羿於是付了茶錢,慢悠悠騎著大叫驢,依舊往錦官城而去,他準備從錦官城乘船到江陵,然後才從江陵走陸路,經過襄陽、南陽,最後到洛陽。這條路與明光書院到洛陽有一部分重合,算是一點私念,他有時會忍不住偷偷設想見到祁連時的場景,也不知這三年她有沒有再長個子,他現在也很高了,可以比一比呢。這樣的想法對於他來說實在有些傻,可是越傻他心裡就越甜。若是這世上有個人能同一起,聰明事做得,傻事也做得,大事能做得,小事也能做得,這得是一件多麼幸福的事情啊。慢慢悠悠晃進一片不大的樹林時,林羿遠遠看見似乎有幾個人在林中晃悠,晃悠的樣子很奇怪,待他走近一瞧,卻發覺那竟是十一具屍體,被人用麻繩掛在林中。屍體尚溫,大概死了不到半個時辰,而且這十一具屍體身上還各自掛著一片白布,每一片白布上龍飛鳳舞寫著一個墨字,組合起來剛好是一句話:“宵小已除,林公子放心上路。”林羿細細查看了一番這十一具屍體,皆是修武人士,每個人都被一劍貫穿喉嚨,貫穿的傷口處有微小的冰碴,殺人者用的是水係武靈,可化冰。待他將屍體察看完畢,林羿起身,向四周環顧一圈,傍晚的林子裡很安靜,時而有鳥聲傳來,就好似所有平常的傍晚一樣,當然前提是,沒有這十一具屍體。林羿微微眯起眼睛,跨到大叫驢身上,揚聲道:“驢兄啊驢兄,你說有人如此大費周章幫助我們,我們是不是該向他表示謝意啊。”那大叫驢也不知聽懂聽不懂,扯著嗓子在林子裡叫了幾聲,而林中也有一處微微葉子響動了一下,似乎還帶著一點點嬌笑。傍晚,林羿入了錦官城裡選了一間客棧住下來,這客棧是林氏產業,他曾經做林家少主的時候常來這客棧,不為住店,而是為了這裡的芙蓉雞和清露曲,所以這裡的老板當然認識他,也應當會將他住店的消息報去現任的林氏族長林萬庭。隻是當他踏進大堂的時候,那老板卻好似不認識他一樣,慌慌張張讓小二將他帶去了客房,多一句話也不同他講。有點意思,林羿不禁有些好奇了。這三年他見識了很多手段,唯有這一次的著實新鮮。入夜,林羿輕輕推開客房的窗戶,一個黑色人影嗖得一下自對麵屋簷上閃過,接著幾隻黑色烏鴉落在了屋簷上,盯著自己的房門。林羿輕笑一聲,放下窗戶,轉頭之後,客房裡已經多了一個人,一身夜行衣,巴掌大的瓜子兒臉,眼睛滴溜溜地轉,看見他就嚷道:“公子,我可巴巴在城裡等了你一日了,你怎麼才來!”“一日都等不得?”“金枝劍會定了六月初六,現在都已經五月了,一日都耽誤不得,回頭你見不到祁大姑娘,我姐又要罵是我耽誤事兒了。”常小風今年已經十三,年紀長,話嘮的毛病也跟著長,與他姐常小燃,堪稱玲瓏閣裡日常催婚二人組。林羿坐回桌旁,問到:“在前麵替我們掃路的是哪路人?查到了嗎?”聽到這話,常小風立刻正色道:“是一個小姑娘和一個中年男人,姑娘年紀不大,中年男子黑衣鬥笠,一側臉上戴著黑色麵具。我也是昨日才發現的,他們到了錦官城,先去了林府,後來又將錦官城裡所有對公子不利的人全部捉來出來,統統殺了,足有二十七人,掛在城外的隻是一部分,其他的被埋在東城了。說話的是那個小姑娘,殺人的是中年男人,聽那個小姑娘的話音,似乎他們背後還有一個主人。”“繼續查,有了信息傳給我。”“是。”“既然他們去找過林萬庭,那我也少不得要去一次了。”“需要替公子準備祭拜的香燭嗎?”“不必,會有人送來的。”林羿看向門外,一陣腳步聲後,果然傳來一陣敲門聲。“林……林公子……有人托小店給公子送來祭拜祖先的香燭,小的,小的放門外了。”是客棧小二。聽響動,那小二說完話,放下東西就跑了,林羿看回常小風,常小風很誇張地豎了一個大拇哥,意思是“公子料事如神,高”。林羿笑了一聲,道:“乾活去。”“是!”常小風一拱手,自窗外消失了蹤影。林羿打開房門,門口果然放著一個籃子,籃子裡除了香燭之外,竟還有一壺清露曲,心中笑道:“連這個都查到了?不簡單啊。”林羿去的並非林府,而是林氏祠堂,他在錦官城要停一夜除了要看看是誰在背後搞鬼外,還有個彆的緣故。顯然那個替他清掃前路的背後之人很清楚他的這個習慣。林羿與父母不親,是祖父林病初將他養大,可林病初性格古怪,雖是個聰明絕頂的人物,但也清高得可怕,半點不像個商人。林羿記得自己六歲時,林病初曾出過一次遠門,回來之後整個人更怪了,清高變成了瘋癲,終日沉醉於五石散中,如同一隻蒼老的病鶴。起初林羿每隔上十來天總還是能見到他的,可自那次之後,林病初就縮進了書齋,有時林羿都不知道他是不是還活著。所以林羿雖生長於林氏大族,卻如同野孩子一樣,一人在商賈的勾心鬥角裡,仿若一匹野性難除的孤狼,按照自己的規則任性衝撞。後來幾年,林病初有時候拿著一把匕首在自己身上比劃,橫在自己的脖子、胸膛、手腕,問當年還不足十五歲的林羿“哪樣死法比較痛快”,終於有一天,他當著林羿的麵割斷了自己的喉嚨。林羿有時候會覺得自己天性中也承襲了一些祖父的瘋癲,也許有一天自己也會瘋病爆發,不得好死。他不修武靈,與這也有些的關係,這件事並不是個什麼重要的事,但也算是個秘密。但無論如何,老頭對他不壞,是以無論他多麼厭煩林家,路過錦官城的時候,總還是想給林病初上一柱香的。林羿提起籃子,衝著夜空喊了一聲:“多謝!”夜空裡依舊沒有任何回答。轉口街角處,賣麵的老楊依舊在看著火,每一次祭拜過林病初,林羿也都會來這攤子上吃一碗麵。路過之時,他特意停了停,老楊看見他,笑著衝他揮舞了一下手裡的煙袋鍋子,林羿頷首,老楊就繼續去看火。麵攤子上坐著一個帶著鬥笠的客人,黑衣垂首,看不清容貌,他腰間有一把纏著黑布的劍,麵前的碗已經空了,但他依舊坐在那裡。林羿路過他,往前又走了幾步,忽然回頭道:“兄台,老楊的麵不錯,你可以多要一碗。”那客人頓了頓,向老楊道:“再來。”“好嘞!就來!”走過麵攤,沿著老街,林羿一路向林氏祠堂而去,林氏自有漢以來就在經商,數百年下來積累的財富抵得上幾個小國,堪稱累世豪富之家。唯一的問題就是子孫不寧,許多枉死,所以在修建祠堂上更加用心,妄求得到祖先庇護。之前林羿來祭拜之時,都是偷偷來去,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煩,林氏中人也假裝他不存在,畢竟他們都親身領教過林羿的報複心,能彼此心照不宣相安無事,最好不過,各自做各自的生意,商賈之人從來最懂得保全自己。可今夜,林羿偏偏就要站在大門外,他實在好奇那背後之人要為他做到什麼地步。果然,祠堂大門洞開,空無一人,唯有兩排高大的柏樹,暗夜之中森然而立,列隊迎著這位曾經的少主人。林羿向空中喊道:“喂,你們拿什麼要挾住了林萬庭啊?好有本事!”“嘻嘻!林公子莫急,還有禮物呢!”這一次,倒有聲音回應,想來是屢次被林羿誇讚,終於忍不住了。林羿笑道,也不問其來曆,而是輕鬆回道:“哦?那可要多謝了!定然是個大大的驚喜呢!”“公子……嗯……”那聲音似乎被誰給強捂了下去,林羿一笑,抬步邁進了祠堂。跨過前庭廣場,走入大殿,大殿無燈,可今夜月明,將殿前照得明亮。林羿走到一個排位麵前,那排位上寫著“林氏第十三代族長病初公之靈位”,點上香燭。這時,他背後傳來的腳步聲。林羿沒有回頭,點好了香燭,俯身跪地,拜過了祖父,又將清露曲灑在地上,而來人也沒有說話,就隻默默站著。等拜祭過後,林羿才回頭,看向來人。若是要從血緣上算起來,這個人算是林羿的四叔,當年還是個名不見經傳的遠房庶子,不過在林羿被逐這件事上,他卻居功至偉。後來林羿的二叔與三叔皆莫名身亡,一來二去地就被他坐了家主之位,去書院讀書的林兵與林江,就是他的兩個親子。自林羿被逐之後,二人倒是再沒見過,可無論如何,都忘不了當時還是個少年的林羿,被撕掉了身上的錦衣,扯掉了腳上的華靴,隻一身潔白的內衫,站在錦官城的大路中央。可縱然那樣,他的臉上依舊沒什麼表情,依舊如貴公子一般,眼若餓狼,卻唇角帶笑,淡淡地對林萬庭說:“四叔,你可要記得,我會回來的。”那個場景,成了林萬庭經年噩夢。不過等真的經過了這麼些年,林羿早沒了搶回林氏的興趣。當然了,因著紫金玄鐵的東風和他私底下的運作,林氏還是丟了不少生意,雖不是故意為之,但是商場上的事情總是牽一發而動全身,林萬庭能保持涵養沒有派出殺手,林羿多少還有幾分詫異。林萬庭開口:“我來給你送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