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形實誡2(插曲)(1 / 1)

十八誡 白夜無眠 2042 字 3天前

至於說包柟是否有所隱瞞,金彥暫且不予深究,當下最主要的事是確定馬澈是不是自殺。金彥將馬澈的屍體從停屍櫃裡抬出來,打開存屍袋的拉鏈,一股寒氣撲麵而來。驗屍工具早已準備妥當,二人戴好手套,白霧看了一眼屍體,問金彥:“要解剖屍體嗎?”金彥十指交叉,攥了攥拳,“先看看屍體身上還有沒有其它傷口。”馬澈死亡地點是浴缸,被發現時屍體在水裡至少浸泡了八個小時,所以屍體表麵會出現浮腫,且會延緩屍體腐化。褪去衣物,二人仔細尋了一遍,屍體除頭部有擦傷痕跡外,其它部位並無傷痕。“屍體頭部的傷痕應該是包柟所致,從傷口判斷,和包柟所說的基本一致,會使死者昏迷但並不致命,而且傷口有包紮過的痕跡,說明在包柟離開後死者蘇醒過。”白霧分析道。金彥說:“問題依舊鎖定在酒精含量過量上,死者蘇醒之後,是他自己喝酒還是有人灌酒,如果是他自己喝的,那麼自殺的可能性就會很大,但如果是有人灌酒,不排除蓄意謀殺的可能。”白霧點了點頭,“我個人傾向於後者,但還有一點,按包柟講述,死者生前常年混跡在酒吧夜店這類場所中,他的酒量應該不會太差,但凡酒量好的人都懂得如何催吐,這也是喝不醉的原因,所以如果是有人灌酒的話死者不一定就會醉,而且,實驗報告上寫的是酒精含量過量,我覺得未必就是喝醉了,也有可能是純乙醇或乙醚導致。”經白霧這麼一說,金彥猛然間想起,馬澈的屍檢報告上有注明,死者體內的酒精含量高達350毫升,一般啤酒含酒精量大約在3%到5%,黃酒含酒精16%到20%,果酒含酒精16%到28%,葡萄酒含酒精18%到23%,白酒含酒精40%到65%,低度白酒也含酒精25%到38%,死者體內的含酒精量已經遠遠超出尋常酒水可以導致的量,唯一的解釋就是死者攝入過量乙醇。“再仔細找找看,看有沒有針孔。”金彥直接排除了從呼吸道攝入的可能,乙醚雖然可以通過呼吸道使死者致暈,但乙醚同時具有揮發性,除非是凶手用毛巾之類捂住死者口鼻,可賓館裡並沒有除死者外的第二人的痕跡,唯一的可能就是通過注射器注入大量乙醇。二人又仔仔細細的找了一遍,很奇怪的是,死者身上並沒有注射器留下的針孔。白霧說:“如果有針孔的話,死者死後血液凝固,針孔會更加醒目才對,不會找不到。”金彥搖頭說:“不可能沒有,把手術刀遞我。”“手術刀?做什麼……”白霧的話沒說完,在他驚愕的目光中,金彥抬起了死者的胳膊,用手術刀刮掉了死者的腋毛,一個黑紫色的針孔出現在死者的腋下。白霧咽了咽口水,“你是怎麼想到腋下的?”金彥放下手術刀,哼笑了一聲,“很多年前,我在韓國接觸過一起酒精中毒的案子,死者不會飲酒,當時所有人都認為死者是自殺,結果有一位偵探剃光了死者的頭發,最後在後腦勺的發際線裡麵發現了針孔,根據針孔案子被判定為謀殺,最後查出凶手是死者的妻子。”白霧露出讚賞的目光,“那現在這個案子也可以定性為蓄意謀殺了。”金彥點頭說:“雖然查出了死者的死因,可凶手是誰還很難確定,首先一點,凶手並不是在賓館動的手,不然的話不會一點痕跡都不留,那麼就可以把作案地點定在酒吧包間,針孔是在死者的腋下,說明凶手注射酒精時死者是處於昏迷狀態,這樣的話,作案時間基本可以鎖定在包柟離開後到死者蘇醒前。”“不對,如果死者昏迷之後被注射酒精,他是怎麼蘇醒的?”金彥說:“正常情況下,乙醇攝入人體後先在醇脫氫酶作用下轉化為乙醛,又在乙醛脫氫酶的作用下轉化為乙酸,乙酸再進一步在體內分解為水和二氧化碳,全過程大約需要兩到四個小時。在這個過程中不排除有人喚醒死者,每個人的身體狀況不同,乙醇分解的速度也有快有慢,就像你剛才說的,死者常年出入酒吧夜店,酒量一定不差,所以他的體內對乙醇的抗體應該更強,這就很有可能延緩酒精中毒的時常。”按金彥的分析,馬澈在被包柟用酒瓶砸暈,包柟離開了包間,有人進入包間利用注射器對馬澈注入一定量乙醇,然後又有人喚醒了昏睡的馬澈,醒來後的馬澈獨自一人去了賓館,在浴缸裡泡澡時,因為熱水刺激了體內血液循環,從而加速了酒精分解,導致馬澈昏迷滑入浴缸,從而導致馬澈溺亡。假設凶手的作案流程就是金彥推測的這樣,嫌疑人便鎖定在了包柟和酒吧的工作人員,因為隻有包柟和酒吧的工作人員才會準確的把握住馬澈的昏迷時間,而且從凶手的作案手法來看,注射器和乙醇不可能是臨時準備,而馬澈約包柟卻是臨時起意,並且隻有包柟知道,這麼分析的話,包柟的嫌疑將是最大的。離開停屍間後,金彥想再尋包柟,包柟已經離開了。“從現有的證據和推斷來看,包柟即有殺人動機,也有作案時間,哥,直接報警吧。”對於尤一天的提議金彥搖頭,並不讚同,“目前來看包柟是凶手的可能性最大,但是……她剛才說的那番話又不像是假的,白霧,你覺得呢?包柟會不會是在演戲?”白霧沉吟道:“她給我的感覺有點憤世嫉俗,卻又無力抵抗,她的表達和說話時的神情不像是做戲,不過,依舊可疑,在說明自己為什麼會來這裡時,她的解釋含糊不清,不論凶手是不是她,她一定還有隱情沒有透露。”思來想去之後,金彥決定暫且不去找包柟,就算真凶是包柟,現在還沒有實質性的東西證明,所以當務之急還是要去現場看看,除了包柟外,酒吧裡的工作人員的嫌疑也是有的,隻是目前還無法確定是誰,以及殺人動機是什麼。丘山市內有一條極具盛名的大街,人稱不夜街,夜幕降臨後,街上的人才會多起來,三流大學裡混日子的學生,初入公司的實習生,工作許久仍是月光族的打工仔,被上司罵的狗血淋頭的上班族,滿口生意經的創業者,形形色色的人仿佛鬼魅一般,坐等太陽落山後才遊蕩出街。曾幾何時金彥也流連忘返,癡迷於這些地方,那是一段已經模糊的記憶,金彥隻記得那個時候沒日沒夜的泡在酒吧,醒的時候很少,大多數的時間都渾渾噩噩的沉浸其中。站在酒吧的門口,金彥昂頭看了一眼招牌,黑鐵絲網的底,上麵是彩燈盤繞而成的兩個大字——後宮。看到招牌,金彥念了出來,有些好奇,這是酒吧的名字?“哥,你來過這兒?”知道金彥要來酒吧查案,尤一天便跟了過來。金彥搖頭,他在丘山呆的時間不多,去過的地方也就那麼幾個,這地方自然沒來過,“進去後先找個服務員問問,馬澈的案子雖然沒立案,畢竟出了人命,這裡上班的人應該都知道。”後宮裡麵的場景和金彥想象中差不多,視線昏暗,彩燈的光束胡亂搖擺,有一個舞台,台上正有一支搖滾樂隊在演唱,氣氛很火爆,零散的卡座有的悶頭喝酒,有的歡快打鬨,吧台前暫時沒人,吧台內,酒保正擦拭著杯子。金彥環顧一周,大廳裡沒看到包廂,便在吧台前落座了。“二位先生要什麼酒水?”年輕酒保長的很帥氣,詢問金彥要什麼酒水。尤一天說:“啤酒就好。”“好的,請問有偏愛的牌子嗎?哈啤,青啤,或者是紮啤?”“兩杯紮啤,謝謝。”金彥回複道。趁著酒保準備酒水的空檔,金彥問尤一天說:“這些年在韓國,這種地方沒少來吧?”尤一天有些不好意思的說:“就是跟朋友隨便玩玩,我也就是跟著他們瞎逛。”金彥在監獄的幾年裡,尤一天在首爾早就淪陷了,剛開始為了追查金成明案沒有時間,等金成明案告破後,真正的首爾之旅才正式開始,金在賢對尤一天有求必應,沒人約束之下,尤一天沒少闖禍,警察局都進過好幾次。“隨便玩玩啊?你不是有個夜店王子的稱號嗎?聽說現在在首爾隨便進一家酒吧,提你的名字還能打折。”金彥饒有興趣的看著尤一天,尤一天露出窘態說:“哥,你都知道啊……”金彥笑而不語,他人雖然在丘山,尤一天和金在賢的一舉一動他一直都有關注。“二位先生,你們點的紮啤。”金彥接過紮啤杯,端起杯原本想喝一口,但是聞到味兒之後又覺得反胃,便把杯放下了,“欸,你怎麼稱呼?”“哦,叫我阿明就行。”酒保答複道。金彥看似隨意的攀談說:“剛才進來的時候看你在調酒,看起來很厲害的樣子,平日裡應該有很多女生圍在這兒吧?”阿明笑起來有兩個酒窩,“還好吧,大家來這裡都是尋開心,也有人生活不如意,不順心了,借酒消愁,所以也沒有說男生多還是女生多,有的人愛聊天,有的人喜歡一個人,人各有異。”“恩,這話對,不過我覺得還是看眼緣,眼緣對了陌生人也可以無話不談,阿明,我覺得你就很合我眼緣。”尤一天順勢搭腔,喝了一口啤酒,繼續說:“你每天接待那麼多客人,一定懂得很多吧?”阿明微笑說:“我有酒人們有故事,坐下了就是朋友,出了這道門,所有事也都跟著它的主人一起離開。”金彥說:“彆人的故事聽過就好了,講故事的人也隻是找個傾訴者而已。看樣子你做這行應該也挺久了吧?”“也不算太久,兩年吧,這兒剛開業就在這裡工作。”剛開業就在這裡工作,換言之,阿明對這裡發生過的事應該都知道,這才是金彥想要的答案。“能在一個地方一呆就是兩年,不容易,你就沒想過換工作?這地方最近不是出事了嗎?在這裡上班不影響心情嗎?”尤一天隱晦的問道。阿明看了尤一天一眼,微笑說:“工作嘛,為了糊口。”金彥饒有興致的看著阿明,阿明的回答避重就輕,對於酒吧發生過的事避而不談,這就更加能證明阿明知情。“也對,欸,既然你一直在這裡工作,前不久發生的事你一定知道,能不能說來聽聽?我聽說這事兒連警察都驚動了。”阿明不正麵回答,尤一天便正麵問。阿明笑了笑說:“酒吧裡的人形形色色,三天兩頭都有客人喝醉酒鬨事,很正常。”尤一天放下酒杯,有些不悅,兜兜轉轉,阿明還是沒有說任何有用的信息。“我可聽說死人了,這不是鬨事這麼簡單吧?”阿明繼續手中的工作,眼睛挪開了尤一天,“你說這事兒啊?就前幾天發生的,一個男人在這兒喝多了,去了酒店,結果死在了酒店浴缸裡,來酒吧都是來喝酒的,喝多了,出事了,要是在酒吧裡的話還真跟酒吧脫不了關係,好在那人沒死在這裡。”從酒吧的方麵來說,人沒死在酒吧,酒吧就不用擔責,阿明以這樣的口吻說這話也沒錯。尤一天還要再問,被金彥搶先一步道:“我怎麼聽說那人是被灌醉的?要是被人灌醉的話,那個灌他酒的人得負連帶責任吧?”阿明放下手中的高腳杯,收起笑臉,“我看二位不是來喝酒的是來尋事兒的。”金彥微笑說:“你這話有意思了,如果這事兒不讓打聽,我們不問了。”說著,金彥將酒杯向前一推,“但是你這態度是什麼意思?你也說了,來酒吧是為了開心,可是莫名其妙的就被你說成尋事兒來了,我們是大喊大叫了?還是砸東西打罵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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