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一馬當先(1 / 1)

謀帝心 思鹿 1710 字 3天前

軍營生活枯燥寂寞得很,老兵們得點空閒便坐樹蔭下閒磕牙,楊副將的老底早就給揭了個底朝天。本就給李相做事,如今,又與李相不待見的兒子處得這麼不清不白,軍營裡一時間謠言四起。向卜文對此表示很頭痛,一想到皇上很可能已經見識過李廣的刁鑽,不僅不動聲色,還懷著某種不可告人的心思將這廝遣至交趾,就不由想為自己和妹妹默哀一番。楊騰辦事麻利,很快,混編的事情便傳令下去了。隔天一早,向卜文和孫虎在青江大軍和驍騎營中各挑了一個營進行編伍,單數士兵由向卜文統領,雙數則由孫虎統領。午時之前,參加狩獵的士兵們便依著報數搬好了營房。軍營向來用拳頭說話,最不缺仗著幾分拳腳功夫尋釁滋事的兵痞。當夜,孫虎特命尉官嚴加防範,凡聚眾生事者,守衛兵可就地斬殺。一夜平靜。偶爾有細微的聲響,守衛定睛一看,不過幾隻被夜風驚起的宿鳥罷了。次日,豔陽高照。交趾地處南方,夏天來得比想象中早。營帳中,李廣衣衫半解,支著長腿席地而坐。他的對麵,向卜文正用麂皮細細擦拭長槍,槍尖的灰塵被輕輕拂掉,露出銀亮的金屬光澤。“說吧,又想出什麼幺蛾子。”向卜文頭也不抬,問道。“咱們的人我囑咐過了,到時候隻許配合,不許爭鋒。”“做得好。”“我看你這架勢,是要自己上啊?”“那是自然,我乃一軍之將,不管打仗還是狩獵,都應一馬當先,做將士們的表率。”向大將軍一如既往地耿直。“不是,我費勁心思將隊伍混編,可不是為了讓你去送死的。你可彆忘了,到時候,跟在你身後的,或許有一半是楊騰的人,真不怕人家背後放冷箭呐。”“不是我身後,是我們身後,你跟我一起。”李廣瞬間花容失色,抱住帥案的案腿,索性耍起了無賴,“我不去!子曰:不在其位,不謀其政。我一個參軍,理應在後方出謀劃策,到前線便是失職。不去,打死都不去。”“既然如此,那便算了。”向卜文吹吹磨得銀亮的槍尖,從善如流。“……這麼好說話?”“我原本想著,你與楊騰有過節,跟在我身邊安全些。既然李參軍如此大義,那便如你所願。哦,對了,留在營地的士兵,估計也有一多半是楊騰的人,李參軍萬事小心。”李廣心說我才不怕那廝呢,現下不管我出什麼事,整個軍營的人都會懷疑是他楊騰做的。隻是,兵不厭詐,萬一楊騰也是這麼想的,反其道而行之……“屬下適才思慮不周,細細一想,孫子兵法中講:知己知彼,百戰不殆。作為參軍,若不親曆戰事,又何談知己知彼呢。將軍,屬下心意已決,請將軍允許屬下跟隨狩獵。”“隨你。”向卜文站直身,隨手挽了個漂亮的槍花,嗯,趁手。他滿意地翹翹嘴角,大步流星地衝校場而去。李廣暗暗鄙視:……騷包。五日後清晨,天朗氣清,鳥鳴啾啾。老天作美,正是狩獵的好日子。大軍分列兩隊,整裝進山。為了便於區分,向卜文統領綠營,綠營士兵的馬褂和箭羽皆為綠色。同樣,孫虎統領的赭營,士兵行裝即為赭色。楊騰並周狄駐守大營,吳兆與李廣隨行狩獵。山路上,向卜文打馬在前,瞟了身側的李廣一眼又一眼,還是忍不住靠過去,“你這穿的什麼東西?”李廣理直氣壯:“戎服啊。”“誰家的戎服這麼……你裡麵塞得什麼東西?”“哎呀,你看出來啦,怎麼樣,是不是顯得我雄壯又威武?”李廣驕傲地錘了錘胸口。“威武雄壯沒看出來,倒是有點虛胖。”“……不識貨。小爺內裡穿的是金絲軟甲,遇水不沉,刀槍不入。”“怎麼,偷你爹的?”向卜文曖昧地眯眯眼,一副大家都懂的表情。李廣:“讀書人的事,怎麼能叫做偷呢?這叫借用,借用!”“那趕明兒,給哥哥借用一件兒,嗯?”向卜文眼冒綠光。向家世代清貴,伯父是第一個武將。家裡珍藏的筆墨紙硯不少,寶刀盔甲當真稀罕。李家雖然根基淺,可曆代都是軍伍出身,沒吃過豬肉總見過豬跑,單憑眼力勁兒,就比旁人強。李廣十分乾脆:“李相那小倉庫,小爺來去自如,彆說是一件,便是全套鎖子甲也照借不誤。不過……”向卜文:“你想要什麼?”“哈哈哈,知我者向兄也,聽說相爺珍藏一方鴨頭綠洮硯,據說石紋如絲,清麗誘人……”“成交。”“那咱這就說定了,嘿嘿嘿嘿嘿……”……夏季狩獵又叫“夏苗”,顧名思義,夏天莊稼禾苗長得正盛,狩獵主要獵取那些吃莊稼的野獸,比如野兔、野豬和獾。將士們最喜歡野豬,一隻成年野豬二三百斤,獵三四頭足夠兩個營的將士們分了。將野豬放乾淨血,一剖兩半,吊架子上烤了吃。若獵得多了,火頭軍用鹽醃了,吊夥房裡用煙熏,等冬天大雪封山了剛好夠味,砍了燉湯給將士們打牙祭。青山山脈綿延數十裡,數座山峰高聳入雲。山腳到山頂層次分明,物產極為豐富。上百年來,山腳下眾多百姓靠山吃山,卻取之不儘用之不竭,似天然寶庫一般。為了不驚擾山下的百姓,向卜文令士兵拓展校獵場地,在場地邊緣懸掛指示旗幟,見旗者不得再進。獵物若突出重圍,不得追趕,否則視為犯禁,受軍法處置。綠營占西北角,赭營占東南角,兩軍相向而行,自行驅趕、捕獵野獸。不論采用何種戰術,日落之時,鳴鑼收兵。兩軍自行記錄,然後統一清點,多著為勝。向卜文一馬當先,率先往深山行去。早些年,他一直在京畿密林中拉練,對森林無比熟悉,林間再細微的聲響和變動也逃不過他的耳朵。將士們隻見大將軍目如鷹隼,野物自林中飛躍而過,立時拉弓搭箭,瞄準射擊,野物應聲倒地,箭無虛發。待向卜文獵了三隻兔子、一隻狐狸,還親自下馬宰殺了一頭野豬之後,士兵們氣勢大漲。連躲在身後的李廣都激動了幾分,直追著他抖著嗓子喊:“將軍好生厲害~~”“將軍再獵兩隻白狐,給屬下做個圍領~~”“將軍那邊好像有腦斧啊啊啊——”……將士們狩獵正酣,向卜文不動聲色地摒退左右,擇一處高崗居高臨下,細細觀察。腳下的樹林不時微動,緊接著便傳出野獸奔跑和士兵驅趕的聲音。李廣狐疑地跟在他身後,不時回過頭小心觀望,生怕背後冷不丁冒出點什麼。狩獵向來講求因時、因勢而動,麵對即將出現、或者已經出現的一群野獸,是選擇正麵攻擊、迂回包抄還是伏擊,都要緊密結合實際作出判斷。孫虎是獵戶出身,一身出色的狩獵本領,這點道理不會不懂。可眼下這清一色“三麵驅獸,前開一麵”的打法……向卜文撫摸著下巴,神情凝重。很快,李廣也察覺到問題所在,頓時揚眉吐氣,傲嬌滿滿,“我說什麼來著,楊騰果然不老實。”原來,“三麵驅獸,前開一麵”的狩獵方式,本是皇家護衛軍常用的狩獵陣勢。采用此種陣勢,一是避免猛獸傷了龍體,二是聖上可以儘情射獵。除了上林苑,軍中狩獵並不會采用此種華而不實的陣勢。楊騰,早年是上林苑都尉,專門負責飼養馬匹及狩獵伴駕,極為熟悉此種陣勢。此人又好大喜功,好擺身份,此陣勢必是他教授給士兵。換而言之,采用此陣勢的士兵,都是楊騰的人。“接下來你待如何?”向卜文看向李廣。“放心,我已安排妥當。好戲,才剛剛開始。”……黃昏時分,鑼聲震天。將士們喜氣洋洋地扛著戰利品返回集合點,堆在一起的獵物形成了兩座小山。向卜文著專人記錄清點,自己也饒有興趣地湊上前觀看。一打眼便瞅著一抹火紅,狐疑地提起來,竟是一隻火紅狐狸。這狐狸被一箭射穿了腦袋,身上皮毛完好無缺,通體火紅,竟無一絲雜毛,摸上去更是柔軟順滑。難得的好貨色,向卜文愛不釋手,便向負責記錄獵物的士兵打聽:“這紅狐狸是誰的獵物?”那士兵一瞧是大將軍,忙不迭地應道:“這紅狐狸是孫虎孫將軍打到的。這畜生忒靈巧,將士們攆了它半個林子也沒逮到,最後還是孫將軍趕來將它一箭斃命。”語氣中不乏敬仰之情。確實,狐狸向來狡詐又輕巧,毛色越是罕見的狐狸,也越有靈性。尋常人便是偶然獵到,也會因傷了品相而使其價值大打折扣。孫虎有這等本事,怪不得當初被蠻子如此忌憚,向卜文掂了掂手裡的狐狸,心中有了計較。“本將軍知道了。孫將軍呢?”“屬下剛才還見著了,就在那棵兩人合抱的大樹下喂馬。”“嗯,本將軍自己找,你忙吧。”向卜文抬腳向大樹那邊行去,邊走邊尋思如何開口向孫將軍討要這火紅狐狸。打獵的時候,李廣酸溜溜的在背後吱哇亂叫,倒是提醒了他。妹妹喜歡皮毛,可以給她打兩隻白狐,在冬天的袍子上做個圍領,剩下的再做個暖手筒。清歡不喜暖爐笨重,暖手筒輕快又暖和,她會喜歡的。隻是如今見了這火紅狐狸,便覺得白狐不夠稀罕了。妹妹那張清麗脫俗的臉,配上這鮮豔如火的顏色,站在寒冬臘月的飛雪裡,必是極動人的。向卜文繞到大樹另一麵,孫虎果然在照料他的戰馬。此馬為黃驃馬,馬頭上有白毛,形狀圓如滿月,又名“鉛頂乾草黃”,是難得一遇的寶馬良駒。孫虎對它格外喜愛,不僅起名“孫黃”,與它兄弟相稱,還將它養得十分肥潤,身高八尺,遍體黃毛,如金細卷,無半點雜色。他上前剛要打招呼,卻意外瞥到馬兒的糞便。“孫將軍,孫黃這是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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