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莫多情 情傷己(1 / 1)

世有名花 林桑榆 1563 字 3天前

去的那家燒鵝店正宗,是老字號。雖然裝修幾易,但林未然記得,十餘歲的光景,母親經常帶她來這裡。每每林未然都吃得撐了才作罷,那秘製的醬汁光是回味,都讓她垂涎欲滴。在法國那段時間,因為年齡小,林未然經常想著想著便饞嘴,夏子玉來看她的時候,往往都會帶她去吃當地算得上頂級的餐點,卻始終都替代不了這味道。四人坐的是二樓包間,正方形的梨花木桌,一人占據一頭。離桑挨著安小笙,期間有人前來點單,是個與離桑年紀差不多大的女生,眼睛頗水靈,安小笙不自覺多望了幾眼,被離桑窺見,她順手揪上男生手臂的薄皮膚:“從你的眼神中我看出了不懷好意。”安小笙一邊往旁縮,一邊道:“想太多,那種平庸姿色怎麼和我家小雪比?”哪知這句話剛出口,離桑的手更是毫不留情地往他身上招呼。周繼之和林未然端起手邊的瓷杯飲茶,一副典型看戲的模樣。離桑偶然側頭,窺見兩人神同步的動作和神情,愣了一愣。安小笙見離桑不繼續攻擊他,也搓著泛紅的皮膚跟著回頭,仔細瞧對麵的兩人幾眼,也有些驚訝。最後是安小笙先開口,他摸摸下巴,有些沒腦子地說:“哥,以前我一直認為什麼夫妻相都是哄騙大眾的,現在看著你和然姐,我信了。”完全沒有想過這句話的衝擊性對林未然來說多麼大。她在安小笙語落的那刻,一口茶水噎在喉嚨上也不是下也不上,最終嗆了個滿臉通紅。不隻是因為那個夫妻相的說法,還有安小笙的那句“然姐”。他叫周繼之哥,現在叫她姐,這齊輩分的稱呼實在有些曖昧。或許在旁人看來並沒有什麼,但若有心人聽的話,就大大不一樣了,比如林未然。想必許多人都難得看見林未然這窘迫的一麵,離桑暗自發笑。相比之下,周繼之淡然許多。他稍稍傾身去拍林未然的背,眼睛卻是掃向安小笙的。一接收到那個眼神的訊息,即便是再傻,安小笙在那一刻也已經回過神來,剛剛那番話有多麼不合時宜。他立馬坐回原位,尷尬的咳了幾聲,改為原來的稱呼——“那個,對不起啊小姐,無意冒犯。”離桑打了個寒顫,“咦……你何時說話這麼文縐縐了?”安小笙順勢拍下離桑的腦袋,“要與時俱進,你不懂。”不理會二人的鬥嘴,周繼之把視線收回來,俯低頭去看那還紅著臉輕微喘氣的女生。“藥帶身上了沒?”他下意識問。林未然擺手,“沒事,哪兒那麼嬌弱?被嗆了一下而已。”她收拾好所有的驚慌抬起頭,豈料周繼之接著就問:“你買的書呢?”男人眉毛微微上挑。這人,真是……剛才不拆穿,現在逮著她沒攻擊能力的時候來狠的一腳。林未然與周繼之對視片刻,敗下陣來,語氣有許多的不甘心:“你能彆以拆穿我為樂趣麼?”本以為這句話周繼之不會接,豈料對方竟是微彎嘴角,“你不在我麵前撒謊不就行了?”語畢,周繼之在林未然小孩子般慍怒的目光下,悠閒地背靠回椅背。樓下的昏黃燈光已經亮起,延伸至遠處,夜色正好,花月無風。四人出飯館來,離桑拉著還對剛才的美味回味無窮的安小笙一溜煙跑了,隻剩下周繼之與林未然。好幾次了,兩人獨處的時間都是在晚上,散步回家,做著像是尋常鴛侶做的事。可兩人明明清楚,彼此不過是主子和下人。對周繼之而言,興許連好朋友都算不上。稍有理智,林未然便該將周繼之劃分到敵人那一類,頂級戒備,豎滿尖刺……可她沒有。十二月,寒意已經越來越明顯,街道徘徊的人也越來越少,冰冷冷的空氣風吹不散。這樣的天讓林未然總會不自覺地想到那一晚,那個真實觸感卻又若有似無的擁抱,在她的夢裡百轉千回。曾聽人說,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隻是某些原因沒有明白和坦白,那麼林未然對周繼之的喜歡,也是有跡可循的。比如,在最初的相遇,他死死抓緊她的手腕,眼裡的憤怒和嘲諷儘顯,所以她對他產生了新鮮和好奇?又或者,他將她的掌心貼在心口,薄唇輕啟:“你若是要,便拿去。”那個被紅線纏上的玉佩,最初被林未然擱置在首飾盒,每天出門,拉開精致的盒子,首先引入眼簾的便是一抹紅。之後,那個擁抱過後,它便在她的脖頸,片刻不離。其實林未然不喜歡項鏈,特彆不喜歡,但她自己也不能解釋,怎麼當初就要了它,現在還佩戴了它。正沉思,周繼之忽然對她說話:“還有幾天便是耶誕。”林未然微訝,“你還過耶誕?”那晚,周繼之似乎心情有些好,第一次主動提起自己的經曆:“我在英國念過書。”林未然幡然醒悟,“我說呢,英文挺好。”完了又想起什麼:“所以,你也認識夏子玉?”周繼之坦白,“見過,同一所學校,不熟。怎麼有此一問?”林未然一副不想說的樣子,周繼之興致越高,“讓我猜猜,他大概對你說了什麼離我遠點之類的話?”從他問出那句話開始,林未然便已經有了自覺,她鬥不過他。一個善於猜心的人,善於看穿獵物的獵人,你想往哪裡跑,你的意圖,都被他掌握,再逃,不也是垂死掙紮徒勞無功麼。她索性承認,“恩,訂婚宴上,他叫我離你遠一點。”周繼之輕笑,在這夜也溫柔景亦朦朧的環境,在林未然看來,那笑容竟有些惑人的味道。不知怎地,她一顆心忽地開跳,感覺那原本掌握在自己手裡的方寸世界,正急速往下沉。再回過神,周繼之已止住笑意,他凝著眼光看她,隨後沉聲:“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行事風格,他不苟同,也屬正常。”原本林未然想問發生了什麼,但她深知,即使問了,對方也不一定回答。回到林家的時候,兩人碰見蘇毅,。繼之與對方打過招呼後便要走,林未然卻被蘇毅叫下:“然然。”聽見呼喊,她不解回頭,“蘇毅哥,有事?”蘇毅便順勢幾步靠近,一如既往地靦腆,“沒什麼大事。這不,前些日子去了外地,看見一支簪子挺彆致的,便買來想送給你。”蘇毅對她的感情,林未然不是一點也沒有感知,隻是她自作主張地將它定義為親情。她忽然有點了解安小笙感受了。雖然安小笙是心眼兒簡單,做事衝動,不會多想,但離桑做得那樣明顯,他就真的一點兒也沒有察覺?還是他原本就察覺了,所以才在語言上提醒離桑也告訴自己:我們是兄妹。就像她對待蘇毅一樣。其實,蘇毅有比周繼之差到哪兒?離桑也真的是非安小笙不可嗎?都不是。隻是眼前的這個人,千般好萬般好,可,你不喜歡。這就是最大的障礙。打開男人遞過來的錦盒,林未然指尖拈住那隻細細的簪來打量。簪簽不是筆直的,微微像曲線般彎曲,源頭隻有一顆光澤圓潤的粉色珍珠,雅致而不招搖,質地上看,的確是好東西,應該價值不菲。林未然燦然一笑,將簪子放回錦盒,語氣些微俏皮:“害,你知道我一向不喜歡過於古典的物件兒。啊,對了,蘇裡很喜歡,她看見一定很高興。”聽見明顯的拒絕,蘇毅有些急,不放棄地逼近,又意識到什麼似地退回來,保持一定距離——“沒關係,現在不喜歡,說不定以後就喜歡了?或者哪天興起,也可以戴戴。”他這樣的舉動,又忽地讓林未然想起了周繼之。照他的性格,假如送出禮物,怕是不好打發,哪會在意什麼距離?他想給你的東西,你要也得要,不要也得要,就是這麼霸道的一個人。就像那張莫名其妙的紙牌,他送給她,卻從未問過她要不要,喜不喜歡。看女生有些出神,蘇毅叫她的名字,“然然?”林未然下意識地抬起頭,便見男人將手裡的東西遞過來。她轉一下眼珠,然後伸過手去接下,輕吐舌頭:“也好,父親喜歡中式禮,說不定我的嫁人得鳳冠霞帔,用得上。”一句以退為進的話,打得單純的蘇毅節節敗落。“那……蘇毅哥晚安?”捏住錦盒,林未然轉身小跑進主屋,任身後的人眼中的神采一點點滅下去。一個人最大的悲哀,便是固執而偏地愛著一個不愛自己的人。無論你多麼真誠地說什麼話,做什麼事,都不被那個人了解。不過蘇毅還好,落差不大,畢竟他一直都有這樣的心理準備。原本就沒期待,不是麼?這樣低下的身份,有何資格妄想高攀?隻要她好,就好了,不是麼。這麼一想,蘇毅的抑鬱有稍稍得到緩解,他抬透,出聲叫住前方的女生:“明天要早點回,與夏家有飯局,出不得差錯。”林未然一邊奔跑一邊回頭揮手:“知道了!”其實,沒有誰的愛情是高貴或低賤,隻有值得不值得。捫心自問,你愛她,你說值就值。莫多情,情傷己。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