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安小笙有些小帥。如果他穿著稍好一點,言辭文雅一點,那就是許多少女心中典型的陽光少年……可,沒有如果。生活賦予人們最美的一樣東西,是想象,而最殘忍的,就是那想象未必就能成為現實。是的,離桑喜歡安小笙,喜歡很多很多年了。到底是多少年呢?她自己都記不清了。她隻記得從很小的時候開始,她和安小笙就已經住在同一個片區裡,說來也怪,這麼多年,任這故城如何變化如何發達,那個被稱為貧民窟的片區,依然沒有多大的改變。而她與安小笙,就因為一個肉包子結緣。那時候,很多富甲人家為了向外界宣揚自己慈善偉大的光輝形象,告訴外麵的人自己有多體恤低層階級人群,於是平均每月都有人出來發東西,有時候是乾糧,有時候是大米。離桑記得那一次是發肉包,一人兩個,她們家三口,她,弟弟,還有尖酸刻薄的母親。但母親偏愛弟弟離葚,每次發糧拿回家,她的東西總是會有一半多分給離葚。於是那一次,離桑不斷懇求發糧食的主管多分一個包子,卻無功而返,而在她身後的安小笙,與她年齡大不了多少,很會說話,幾番言語哄得主管開心,便被多分了一個。離桑已經餓了一晚上,預見自己要繼續挨餓的下場差點就哭出來,然後安小笙就出現了。當時的安小笙,並沒有要多分一個肉包給她的意思,隻是覺得離桑扁嘴要哭不哭的模樣惹得他莫名高興。於是他充分發揚了將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彆人痛苦之上的變態精神,拿著又大又白的肉包在離桑麵前晃。晃啊晃,晃啊晃。最後離桑心中的憤怒被安小笙徹底激了出來,她趁他不注意,洋洋得意的時候跳起老高來,一把搶走男生手上的食物,到手了立馬撒丫子開跑,邊跑還邊想這下晚餐終於有著落了,完全忽略了在背後奮起直追的某人的呼叫和威脅——“媽的,再給我跑試試看!被逮著就弄死你!”是的,那時候的安小笙已經會罵臟話了,也會威脅人。可這麼多年過去,他罵的臟話和說出口的威脅,來來回回永遠都隻有這麼幾句,後來與他接觸久了的離桑再也不把他這些話放在眼裡。錯,應該是在最初,離桑就已經沒有把那些話放在眼裡。當時的離桑捂著懷裡的肉包子一直跑,連頭也不敢回,生怕回頭就發生自己要被逮著了。她閉著眼睛瞎跑,最後跑進一條民巷,滿心慌張,感覺自己搶了多麼了不得的寶物一般,根本沒注意腳下的路,一個不小心就被塊小石子絆了腳,身體直直地麵朝下摔在地上。偏巧她倒在一家民屋的門口。偏那門又是大開的。偏那門大開的人家養了一條狗。偏那條狗那時候沒有拴鏈子……隨後趕到的安小笙,剛好目睹離桑被一條狗搶了肉包的情景。他迅速撿起旁邊的石頭朝那隻土狗扔過去,搶救下剩餘的食物,眼見著離桑坐地上一個勁兒地撒潑,眼淚鼻涕滿臉,頓時自己說過的什麼整死對方的話都忘記了,隻覺得她可憐,又覺得她可恨。安小笙幾步走過去,一巴掌拍在離桑的後腦勺,他罵:“你個死孩子!叫你不要跑你還來勁兒了,這下高興了?你怎麼這麼傻啊!”離桑便哭得更凶,震天響,好像下一秒就世界末日。是了,自己不僅沒有分到多餘的食物,反而還讓狗叼了許多去。她眼前閃現的儘是母親的細細長長的藤條鞭子,嘩啦啦揮舞個不停。安小笙見她沒有停下來的趨勢,便用手去捂她的嘴,果然成功地降低了她的嗚咽聲,但他卻感覺那些水珠像火苗一般,源源不斷地燙在自己的手背。最後安小笙應該是被她哭煩了,把提在手裡的肉包拿了兩個出來甩給她:“你彆哭了行不?大爺的,大不了我再給你兩個。”這句話很有用,離桑立馬就不哭了,那眼淚跟水龍頭似地,說來就來,說關也就關。後來熟悉了,安小笙經常罵她勢利眼,但又常常想方設法弄了東西來填飽她的肚子。他總是說:“離桑桑,你就一輩子的窮命,幾個包子就把你收買了,要是以後有人請你吃頓大魚大肉,你不得把我賣了呀?”安小笙喜歡把離桑的名字多叫一個字,離桑桑。他說:“離桑桑,你爸媽肯定不盼你好,要不怎麼給你取個名字叫離桑呢?這是天大的不吉利啊,又離彆又傷心的,你在你家是多不受人待見?那既然要傷心的話,不如傷心徹底好了,再加一個桑!”離桑那時候已經知道,安小笙分給她的兩個肉包其實也是一家人的食物。他分給了她,把自己餓的半死不活,所以之後的許多年頭和時日,她才這麼死心塌地的跟在他後邊。她知道,安小笙是真心對她好,起碼比她媽要對她好。安小笙說得對,她在那個家就是不受待見的人。當時的醫學若發達,她媽做B超發現是個女兒,早將她扼殺在萌芽的搖籃裡。說來也怪,離爸剛留下離葚這個種,為他們離家傳宗接代後,就跟完成使命似地,很戲劇地撒手人寰離,她那個媽重男輕女得厲害。離桑經常覺得自己生不逢時。她失望的時候就會使勁兒地想安小笙,想著還好,還好上天讓自己遇見了他,起碼她知道這世上還有一個人,是真的關心她的。所以當安小笙說“離桑桑,以後有人請你吃頓大魚大肉,你不得把我賣了呀”的時候,離桑沒有搭腔。但她每一次都在心裡回答:不會的安小笙,無論任何人給我任何東西,他就是給我擺一輩子的滿漢全席,我也不會把你賣了的。就算全世界都傷害你背叛你,我也不會,死也不會。離桑一直都記得安小笙對她說的許多話。譬如,他打她的後腦勺,說:“死孩子,你怎麼這麼傻啊。”再然後,是很久以後,離桑死死握住那隻黑漆漆的冰冷槍口,不讓它移動分毫。她側過頭叫:“安小笙,你快滾!”接著看他被生拉硬拽地拖走。那時那刻,離桑惶然聽見安小笙,那個已經被歲月沉寂了的男人,他在聲嘶力竭地喊:“桑桑,桑桑,你怎麼那麼傻。”一聲一聲打在她的心上,餘音繚繞。離桑在那一刻都還禁不住想,安小笙對她也算是有始有終了,從頭到尾都是那一句,你怎麼這麼傻。之前離桑無聊時也偶爾會發呆地想,或許她是真的很傻的,總是喜歡把身邊的一切想得過於美好,把安小笙對自己的感情想得過於美好,反正她知道安小笙的弱點就是怕看見她哭,於是他隻要欺負她,離桑就哭。她知道,後來安小笙經常會覺得煩躁。因為那時候,他的身邊不止有個她,也已經有了落雪的存在。隻不過兩人的存在是不同意義的。落雪是心愛,她是妹妹。離桑愛安小笙,可他不愛她。於是不能相愛的一對,就在潛移默化中被定義成兩兄妹。那時的安小笙已經做得很好,踩了一大堆人在腳下,那些當初鄙視他的、傷過他的、罵過他的……他高高在上,身邊佳人在旁,風流一時,眉目俊朗,就像離桑以往聽過的,所有故事裡的瀟灑男子。小的時候,茶館裡經常會有說書人拍案板說故事,離桑很喜歡去聽,但是她不敢走近,怕收錢,於是就坐在茶館側門偷偷地聽。記憶中最深的是一段青梅竹馬的故事。故事裡的男孩用泥巴捏一座城,說將來要娶女孩過門,可最後的結局,她一直都沒有聽到。因為往往這個時候,不是母親找來了就是被安小笙的突然出現打斷了。所以關於他們的結局,離桑有過很多揣測,但是猜來猜去,總覺得他們沒有一個好結局。因為離桑認為,幸福快樂的結局,前夕都是有許多磨難的。他們快樂了那麼多年,上天肯定沒有好生之德,不願許下一個圓滿的局。後來漸漸長大,離桑便不再去探聽,她怕那結局會讓她失望。她早已將故事裡的男女定位成自己和安小笙,她怕自己的真心最後會被忽略甚至踐踏。更何況,她與安小笙,還沒有過那麼美麗的誓言呢。她想嫁他,他卻早已有了想娶進門的人。所以直到最後,亂槍響成一團,響得似乎整個城市都在震蕩的時候,離桑也不知道,到底安小笙有沒有喜歡過她。有沒有呢?說書人合扇拍板,眼眶溫熱道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