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還記得陳朝與劉暮暮第一次認識的時候,兩個人的腦子裡突然想到的那一句詩:兩情若是久長時,又豈在朝朝暮暮。世上就有這麼一類人,一見麵就奔著相愛的方向狂奔。如今,朝朝和暮暮分手。在暮暮終於成功的時候。暮暮的工作室穩定下來,開始逐年贏利,風投接二連三找上門來,可謂前途無量。在一起五周年的慶祝宴,定在了一家預約常常能排上一個月的西餐廳,暮暮提前準備了鑽戒和玫瑰,打算趕緊走向下一步。她向來是這樣的性子,想做的事片刻也等不得,眼裡也從來沒有男女的分彆,送花這類事她可沒少乾,而男生陳朝也早已習以為常。這可能和他的性格有關。但感情就是這樣,總得有一個負責殷勤探尋,一個負責欣然接受。所以,兩人感情一直很穩定。陳朝是理工男,考上了公務員,性情在職場練就得十分沉穩。她以為他不會拒絕,然而在戒指出現的時候,他神情是呆滯的,不是興奮過頭的樣子,很久以後才說對不起。有那麼一瞬間,暮暮以為是陳朝內疚。求婚之類的,理應是男生主動。她嘿嘿一笑,小手一揮,湊到他麵前說:“沒事的啦。咱家有咱家的活法。”陳朝搖頭,說:“你誤會了。”暮暮有些震驚,片刻後終於反應過來,慌忙道:“難道,你是覺得太快了?”陳朝還是沒有多說什麼,隻知道搖頭。和性格沉悶的人交往就是這點不好,越急的時候,你越不知道對方的想法是什麼。“對不起,我得走了。”陳朝說。陳朝是含蓄的人,傷人的話從來不說透徹。而暮暮擅長商業談判,察言觀色相當到位,這一句話的意思,她瞬間就懂了。陳朝起身離開,步履匆忙。暮暮靜靜坐在原位上,很久沒有說話。陳朝不敢回頭看暮暮,慌慌張張跑了出去。來的時候坐的是暮暮的車,回去隻能打的。然而想了想,陳朝還是選擇坐地鐵,然後步行十分鐘,回到自己租住的房子裡。回去之後陳朝洗了臉,疲憊地倒在床上,看著周圍的一切。這個單間陳朝住了四年。二十二歲那年,陳朝在西塘見到暮暮。那時候暮暮剛滿二十歲,大二,逃課出來旅遊。而陳朝恰好大四畢業失戀,一個人出來散心。兩個人在青年旅舍混宿裡相遇,然後慢慢走到一起。暮暮說她不會去北方,於是陳朝義無反顧來了南方,考了公務員,搬進了這個單間。暮暮有一陣子過著女漢子一般的生活。不化妝,不打扮,經常逃課,出來打遊戲,晝伏夜出,飲食不規律。那時候暮暮常做的一件事,就是穿著人字拖突然出現在陳朝的房間,然後不耐煩地說一句:“啊……好煩,不想上課。”陳朝從來都不多說什麼,隻是笑笑,坐下來給她上一節人生的大道理課。暮暮聽得心煩,朝他大吼大叫他不僅不惱,反而把她拖到衣櫃前,說:“我給你買了彆的款的衣服,你要不要試試新風格?”有一天暮暮問陳朝:“你是不是很後悔找了我?該找個本來就懂事的姑娘,就不用像現在一樣費心了。”陳朝搖頭:“我覺得,感情嘛,本來就是為了讓對方變得更好,否則這段感情也就沒有意義了吧。”之後,他又補充一句:“即使你很優秀,不像現在這樣把生活過得亂七八糟,那我喜歡優秀的你,也是因為我喜歡你,希望你能活得更好。而不是因為你優秀,所以我喜歡。”暮暮聽到他的話,特彆感動,伸手抱緊了陳朝。不知道是不是愛情的力量,或者說是身體裡的某一根神經開始發育,敦促她努力。暮暮對創業小組產生了極大的興趣,一掃過去的頹廢。畢業時暮暮說想創業,但她害怕,陳朝告訴暮暮,想做什麼你就去做,剩下的有我。於是暮暮便鼓起勇氣,開始創業。那時候暮暮每天淩晨睡,早上七點就起,電話從來不停,有時候忙起來,連飯都顧不上吃。“你會不會覺得我耗費太多時間去忙我的事情,然後不要我了?”暮暮問陳朝。陳朝伸手抱住暮暮,笑了笑:“沒有,我看你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我很高興。你想做什麼,就放心去做,有我。”暮暮折騰了好幾年。創業失敗了兩次,但暮暮總能想辦法站起來。最初陪著暮暮的人都已經老老實實去工作,又或者回家鄉,隻有暮暮還在這個城市,努力拚搏,逆光生長。有人覺得暮暮很勇敢,是一個天生的戰士,暮暮也這麼以為。第三次創業的時候,暮暮終於成功。這已是陳朝在這個城市生活的第五年。暮暮賣了一部分股權,套了現,帶陳朝去車展,帶陳朝去看房,然後問陳朝喜不喜歡?“我的就是你的。”暮暮說,“無論是鑰匙、銀行卡,還是我自己。”有一天晚上,陳朝半夜醒來,暮暮躺在陳朝身邊。透過落地窗戶,看到外麵的月亮,他突然很想念那個擠在小房子裡不修邊幅的暮暮。人總有一段時間在不停地跟自己鬨彆扭,陳朝心裡彆扭的是,他已經無法再為暮暮帶來什麼,應該從容抽身,還暮暮海闊天空。於是他找了理由,搬回自己租住的房子裡。暮暮見過挺多這樣的人——執意要自己當君子,掌心開蓮花。她也明白,從前陳朝是她的依靠,現在和她比起來,他覺得自己隻能用“狼狽”兩個字來形容。暮暮看過他的微博。暮暮又怎麼不知道,陳朝肯做現在的工作,隻是因為工資穩定,但這一成不變的生活,他並不喜歡。但總有一些犧牲和委屈,在陳朝看來是值得的。當有一天,她不再需要這些,那會產生怎樣的質變,完全取決於他的想法有多偏執。這有點極端的付出,許多人都有過。暮暮看得開,能看透愛人的心。第二天,陳朝收拾好準備上班,一打開門,卻看見暮暮站在門口。外麵下著雨。暮暮手裡拿著一把傘,說:“外麵雨大,我來給你送傘。無論你去哪裡,我都陪你。”陳朝沒說話,暮暮看著陳朝,說:“他們都說我勇敢,但昨晚我想了很久才發現,我不是勇敢,我隻是知道,無論怎樣,你都在我身後。我從來不擔心失敗,也不擔心未來,因為我知道,無論怎樣,你都會陪著我。”“我這一路能這麼堅持往前,是因為有你始終在我身邊。”暮暮說。這一刻,暮暮有點話癆,說話愛重複,這一點也不符合她商業精英的形象。但在他麵前,她就這樣了。她接著說:“可是愛情不是單方麵的付出,你說過,兩個人相愛,是為了讓對方變得更好。我已經往前走了,所以我拿到了傘,現在我回來接你。你要去哪裡,我都送你去。”許久,陳朝終於出聲:“那如果沒有我呢,你會不會走得更遠,走得更好?”曾經再堅強的臂膀,也有柔弱的時候。沒有人會是永遠的強者。比如,他這一刻的不自信。“不會。”暮暮斷然否決,啞聲道,“如果今後沒有你,我也走不下去。”“那我想去很多地方,可能要耽誤你一些時間,你願不願意送我?”陳朝問。暮暮含著眼淚用力點頭:“會的!這是我努力拿來這把傘的原因。”平凡的人們,麵對的事,都平凡得不能再平凡。在輕描淡寫的敘述中,須臾之間,就交代完這長長的一程。好像故事夠平凡,才能覆蓋更多人的人生。我們愛一個人,便希望他們因為我們的愛變得更好。我們被一個人愛,便希望不辜負這樣的愛意,因而讓自己變得更好。人生這條長路上,總有一種勇氣來源於身後的人。因愛而無懼險阻,因愛執著變更。願你人生無論荊棘險阻,都有愛相伴相隨,陪你走過漫漫長夜。
第3章 朝朝暮暮(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