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峰回到製高點,少年還躲在角落,時不時地朝窗外放兩槍吸引注意力。見沈峰回來,有些興奮:“你殺了那個女孩嗎?”“女孩?”沈峰笑起來,“你怎麼知道是女孩?”少年一抿唇,不說話了。沈峰勾勾唇角,劈手奪過手槍,子彈上膛對準他的腦袋,“瑪雅是你殺的嗎?”少年瞪大了眼睛:“你不能這樣對我!我雇了你!”“那你應該很清楚,我從來不接殺人犯的單。”他手扣扳機,一字一頓,“我再問一次,瑪雅是你殺的嗎?”字字如刀,帶著鋒利,逼得人無處遁形。終究隻是個二十歲的少年,很快就屈服在這氣勢之下:“是我!那又怎麼樣?她毀了我的一生,她該死!”警察認為這是一場報複性謀殺,的確沒錯。三年前,瑪雅親手將保釋之後逃脫的少年抓捕入獄。那個時候他才十七歲,因故意傷人罪被送上法庭。審判期間他被保釋出來,為了參加伯克利大學的麵試,潛逃出國。隻差一點點,他就可以麵試成功,拿到入學通知,他為了考上這個夢寐以求的學校,不知付出了多少艱辛。可就在學校門口,瑪雅出現了。她帶著她的槍,還有法律文書,絲毫不理會他的求情,幾近殘酷地將他抓了回去。明明隻需要再給他一個小時,他就能完成夢想。“是她毀了我!她毀了我的一生!”一年之後出獄,帶著歇斯底裡的仇恨,謀劃兩年,等自己不再有嫌疑,趁著其他被瑪雅抓捕的罪犯出獄期間,親手將她殺死。打開門的瞬間,她都沒有認出他來。他入獄時才十七歲,是個清瘦乾淨的少年。三年過去,他胡子拉碴,眼眶血紅,像剛從地獄裡爬出來的魔鬼。兩年細心謀劃,精確到扔掉凶器的步驟,他沒有留下任何證據,哪怕查到他頭上,也無法定罪。唯一需要注意的,是瑪雅一直帶在身邊的那個女孩。聽說她也成了賞金獵人,於是花重金聘請保鏢,故意放出風聲引她前來,借保鏢之手將其殺死。沈峰看著眼前的少年,他被仇恨吞噬了心智,像一隻魔鬼。他不知道,毀掉他人生的,從來都是他自己。沈峰嗓音平靜:“自首吧。”“憑什麼?警察什麼證據也沒有,他們抓不了我!”沈峰點頭:“是,他們抓不了你,但對麵樓裡的女孩會殺了你。”他將手槍扔下了樓,“我不會保護你了。”少年目眥欲裂:“你不能這麼做!我們簽了合同,你這是在自砸招牌!”“反正你也是我接的最後一單。”沈峰不在乎地笑。少年狠狠地瞪著他,目光瞟向角落的手槍,拔腿就要衝過去,被沈峰伸腿絆倒在地。他箍住少年雙手,在他耳邊一字一頓:“你才二十歲,一切都還來得及。三年前你已經錯了,現在還要繼續錯下去嗎?再完美的凶殺案也會留下證據,警方終有一天會找到你,你逃不了的。”少年憤怒地扭著身體大吼,可眼淚卻一滴滴掉下來,到最後,變成撕心裂肺的哭聲。他才二十歲,卻仿佛已經煎熬了一百年。樓下傳來摩托車發動機的轟鳴聲,沈峰走到窗口,小鎮的道路儘頭,騎在車上的女孩背影筆直,風吹起來時,長發在身後飛揚。他想起前不久來到美國,跟熟人打聽的故事。“你說那個叫薑可的女孩啊?老瑪雅帶出來的徒弟嘛,挺厲害的。”“她啊,聽說十幾歲殺了人跑了,是瑪雅把她抓回去的。出獄之後就一直跟在瑪雅身邊了。”“為什麼殺人啊?好像是她繼父性侵,她屬於過失殺人,所以沒關幾年就放出來了。怎麼也沒想到,最後會成為賞金獵人啊。”那個時候,她才多大呢?還沒成年吧,年紀那麼小,又殺過人坐過牢,出獄之後,該怎麼活下去?那天在船上,他問她:“為什麼做賞金獵人?”因為,彆無選擇啊。沈峰回到Why Nobody Fight,布魯諾還是老樣子,坐在吧台擦杯子,看見他時興奮得紅胡子都在抖。“那個女孩給你留了電話,你小子,還說跟她沒什麼。”沈峰低頭看藍色便簽紙上那一串數字,頓了頓,摸出手機。打了兩次那頭才接起,帶笑的嗓音,聽上去人畜無害:“Hello,it’s COLA。”“薑可,想去南極嗎?”電話那頭沉默半天,恢複冷冰冰的嗓音:“沈峰,你躲哪裡去了?我放你一次,不是讓你帶著他躲到山洞裡,一點消息都找不到!”他看看手表:“大約再過三個小時,你就會收到他投案自首的消息。”薑可呼吸一凝,隨後咬牙切齒:“誰要你多管閒事!我要親手殺了他!”“那你去吧,我就跟彆的姑娘去南極看企鵝了。”“沈峰。”“嗯?”“你死定了。”他笑起來:“試試。”
第10章 試試(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