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中說,原身嫁給邵明遠之後,日子過的並不好,邵明遠工作忙,老是不著家,原身永遠都是一個人。
原身因為被欺負過,性格不太好,說話帶刺,所以也沒有什麼朋友。嫁了人之後也不出去工作,就在大雜院裡待著,其他人對原身自然也有意見,經常拿原身和女主比,原身每次都比不過,心裡更加自卑。
邵明遠不怎麼回家,自然也不怎麼理她,但原身的生活中隻有邵明遠可以依靠,所以原身事事都扒著邵明遠,這甚至跑到醫院裡去,這讓邵明遠更加厭煩。
邵家也不喜歡原身,覺得邵明遠娶了原身十分丟臉,這更加導致原身性格變得越來越彆扭。
在原身眼饞蘇貝貝一家辭職創業過好日子,鬨得邵明遠沒工作,然後原身又偷了邵明遠工作以來攢下來的錢,創業失敗,欠了一屁股債之後,邵明遠和原身離婚,原身東躲西藏,還是被債主找到,被打了一頓之後,傷口發炎而死。
和蘇貝貝不管拿著什麼牌都能打好相比,原身是將原本還不算太差的人生越過越慘,乃至一路跌到底,最終失去了生命。
但是林穎仔細的回憶書中劇情,她覺得對她來說,或許邵明遠其實是一個好選擇。
第一,他不回家,這對原身來說是個缺點,但是對她來說卻是個再好不過的優點了。成天不回家,生活費還月月不落的給,多好的躺平生活啊。
第二,和其他現在還不知道品行的人相比,邵明遠還有一個優點,他品行好,是個好人,就因為是個好人,所以被原身扒著,要不然的話,換彆人早就和原身離婚了。
就這兩個優點放在這裡,林穎覺得自己已經可以接受和邵明遠結婚了。
書中說林穎和邵明遠是經人介紹,相親結婚的,相親的話,肯定不止邵明遠一個。現在她還有的選,林穎決定再看看,或許有更好的人選呢?
林穎正想著今後該怎麼辦,耳邊就想起了母親蘇玉蘭的聲音:“你要是願意,我明兒就去找你王姨,要是還不知道就趕緊想,不過現在,趕緊去把碗洗了,去晚了就沒地方了。”
蘇玉蘭說著話,手腳麻利的就將所有的碗筷都放到了鍋裡。這個時候的筒子樓一層隻有兩個公共水房,現在正是吃晚飯的時候,等一會兒去晚了就
得等了。
林穎抱起鍋,從窗戶邊拿了一個絲瓜瓤,就去洗碗了。她來的早,這邊還沒人,林穎將鍋放下,看了看也沒什麼要洗的,這個時候吃飯沒什麼油水,用水稍微衝衝,甚至都不怎麼用的到絲瓜瓤就已經乾淨了。
等回去之後,林穎就見母親蘇玉蘭正在掃地,父親林四清吃完飯就去廠裡加班了。姥爺已經歇下了,姥姥出去找交好的人嘮嗑去了。小妹林秋如今九歲,正趴在剛剛吃飯的桌子上寫作業。
林穎剛想開口,就聽到蘇玉蘭道:“要說話就趕緊說,彆在這裡礙手礙腳的。”
林穎也不想磨嘰,直接道:“我選結婚。”
聽見女兒說話,蘇玉蘭還有些驚訝,她還以為女兒起碼得再磨嘰上十天半個月呢,今兒是太陽打西邊出來了嗎?
不過蘇玉蘭不是個糾結的人,女兒願意嫁人是好事,以後家裡還能省一分口糧,減輕點負擔。
於是她爽快的說道:“成,那你等著,正好今兒沒事,我拖完地就去找你王姨說說,看看有沒有合適的。你也跟著一起去。”
林穎知道,蘇玉蘭口中的王姨是個紅娘,或者說媒婆,在這附近也是有名的。
她家條件雖然沒有林家這麼差,但是如今這年代,誰家日子過的也不寬裕,於是王姨就替人搭橋牽線,若是成了,謝媒禮也是一份不少的收入,足足有十幾二十塊呢,頂得上半個月的工資了。也就是靠王姨這個副業,她家條件逐漸好了,三五天就能吃上一頓肉。
臨出門之前,蘇玉蘭看了看女兒,又覺得不行:“你這個樣子不行,要不去換一件衣服。”見人總不能還穿著自己的舊衣服,掛在身上多不好看的。
林穎打量了一下自己,她之前沒有相過親,才剛剛大二,天災就來了,之後就沒心思思考這些了,所以沒有經驗,但是她想了想,要見人好像是得打扮的好一點。
於是林穎去翻了翻原身的衣服,勉強從裡邊挑出來了一件比較新的白色短袖襯衫,還有一件黑褲子換上了。
最後出門前,林穎又看到鏡子裡的自己,覺得還得變一下,她將兩個麻花辮拆開,將所有頭發紮成了一個馬尾辮,又將額頭上厚重的劉海分開,一半用梳子到後邊的馬尾上紮起來,一半往兩邊分,露出光潔的額頭。
原身
是瓜子臉,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