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街道辦成立以來,從沒遇到過這麼離譜的案子。

彆說葉滿枝糊塗了,連經驗豐富的鳳姨也跟著迷糊。

鳳朝陽盯著這張被妥善保存的結婚證看了半晌。

首先,可以從公章確定,這結婚證不是光明街道辦發出去的。

對她這個負責結婚登記的工作人員來說,算是一個好消息,至少不用被問責了。

然而,壞消息是,這張結婚證是區長發出去的!

齊茂林和仇曉燕結婚的時候,光明街還沒設立街道辦。

在城市裡,如果所在地沒有街道辦,就要去市裡或區裡領結婚證。

他們這張結婚證就是當時的區政府頒發的。

區長XXX的名字還大剌剌地寫在結婚證的末尾。

而據鳳朝陽所知,這位XXX如今已經高升到市裡去了……

當然,區長是不可能親自出麵給新人辦理結婚登記的,登記工作有專人負責,他隻起到一個在每張結婚證上簽字的作用。

但這事好說不好聽啊!

齊大娘像是還沒明白發生了什麼,直勾勾地盯著兩個街道乾部。

齊茂林更是懷疑自己的耳朵被仇曉燕徹底咬壞了,他咋聽不懂呢?

望著表情呆滯的母子二人,葉滿枝問:“齊茂林,當初你們夫妻辦理登記結婚的時候,你在現場嗎?”

“這不廢話嗎,我結婚能不在現場嗎?那時候是我跟仇曉燕一起去領的證!”

葉滿枝匪夷所思道:“既然是你親自去領的結婚證,這證上名字不是你的,你沒發現呀?”

齊茂林頓感冤枉,“我不識字啊!”

“嗬,”鳳姨瞟一眼床上的報紙,“不識字還能看報紙呢?”

“我是在車隊掃盲班學的識字,領證的時候真的不識字!”

即便是當下,他也隻能看看報紙上的圖片和連環畫打發時間。

他要是有文化,早就想辦法進工廠上班了,誰還蹬三輪啊!

葉滿枝和鳳姨都覺得事情蹊蹺,詳細詢問了這對小夫妻的情況。

最終確定,齊茂林和仇曉燕當初都是文盲,結婚證領回來就被齊大娘拿去壓箱底了。

要不是齊茂林想鬨離婚,這張結婚證還沒機會重見天日呢!

事情的走向太過離譜,現場四人都有點回不過神來。

鳳姨心說,結婚證上的名字不是本人,這婚還離什麼離?

如果要離婚,是齊成功去離,還是齊茂林去離?

她以前遇到過寫錯結婚人名字的情況,但大多是工作人員寫了錯彆字。

像這種把兒子名字寫成公公的,她真是聞所未聞!

這事還得回去上報一下。

因著有了這個離奇插曲,齊茂林鬨離婚的事隻能先放一放。

葉滿枝和鳳姨回到街道辦,將事情通報了。

見到全員震驚臉以後,葉

滿枝心裡終於舒坦了,這事真不是她大驚小怪,誰聽了都得迷糊!

然而,不等大家討論如何處理後續問題,齊大娘帶著兒子跑來了街道辦。

她不是大大方方走進辦公室的,而是站在門口,探進小半邊身子,招手將坐在門口的葉滿枝喊了出去。

齊大娘眼眶還是紅的,鬢發也是散亂的,葉滿枝可以想象,在她們離開後,齊家經曆了怎樣驚心動魄的一哭二鬨三上吊。

而此時的齊大娘隻是拉著她的手,擠出一個笑說:“小葉乾部,反正名字是寫錯的,你看這結婚證的事,你們就當不知道行不行?”

聞言,葉滿枝默了一瞬,沒回答行或不行,而是問:“大娘,齊茂林還想跟仇曉燕離婚嗎?”

“離啊!”齊茂林受不了地說,“我可不敢跟她睡一張床上,萬一趁我睡著的時候又咬我耳朵咋辦?”

葉滿枝耐心地解釋:“如果你想離婚,那離婚的時候就要將當初的結婚證上交到區裡,這是必須的……”

齊大娘語氣焦急:“小葉乾部,我不是啥也不懂的人。街道宣傳婚姻法的時候,我也去你的班上聽過課。解放前的婚姻都是沒有結婚證的,人家不是都離了嗎?就當茂林和仇曉燕的結婚證丟了,你們按照丟了結婚證來處理行不行?”

話落,她將手伸進褲兜,攥住一把什麼,然後作賊似的快速塞進葉滿枝手裡,還體貼地用雙手包住葉滿枝的手,幫她把拳頭握了起來。

葉滿枝沒看清手心裡被塞的東西,但是憑手感也知道那是鈔票。

她才上班一個多月,就被人賄賂啦?

“大娘,咱有事說事,”葉滿枝趕緊將錢放回她手裡,“結婚證寫錯名字是大事,我們回來後就跟領導通報了,現在不隻我倆知道這件事,我們領導也知道。”

這娘兒倆要是反應快點,當她們在齊家的時候就提出這個解決方案,興許還有些轉圜的餘地。

但她跟鳳姨回來後,已經跟大家介紹了情況,這事想瞞也瞞不住呀!

她隻能儘力將事情按在街道辦內部,不讓這種公公和兒媳領證的醜聞傳到外麵去。

其他的她真沒辦法。

齊茂林揪著頭發問:“領導,你說我們這事能怎麼辦?”

葉滿枝腹誹,她也不知道咋辦,剛想跟領導探討一下解決辦法,你們就來了。

但她仍是故意做出一副很懂很專業的樣子說:“最簡單的辦法,就是你們不離婚,如果不離婚,那就用不上結婚證,問題自然迎刃而解了。”

隻要當事人不鬨,街道辦也不會硬逼著人家去換結婚證,這事全憑自願。

齊茂林苦著臉說:“不離不行啊。”

他本就害怕仇曉燕,再想到她和自己親爹在一張結婚證上待過,心裡就更彆扭了。

他跟大哥都沒孩子,父母還指望他儘快開枝散葉呢。

這種情況下,他怎麼生孩子?

“如果這婚必須離,那你就要與仇曉燕溝通

,這張結婚證不是你一個人的,想必仇曉燕也不願意見到這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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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蘭皺眉說:“他倆這張結婚證還真是個麻煩事,不知當初區裡是誰負責的,怎麼能犯這種低級錯誤!”

“他倆領證那時候,還不需要填寫《婚姻登記申請表》,隻要帶上戶口冊、介紹信就能去區裡登記,”鳳姨皺眉推測,“也許是工作人員在填寫結婚證的時候,誤將齊家戶口冊上戶主的名字寫了上去。”

無論如何,這是相關工作人員的重大工作失誤,如今被苦主找上門來,還是要儘快向區裡通報的。

而且另一個當事人仇曉燕那邊也需要溝通一下。

咬掉男人半邊耳朵算是故意傷人,仇曉燕之前一直被關著。齊家曾放話說,仇曉燕不離婚就不寫諒解書,一定要讓仇曉燕將牢底坐穿。

直到仇曉燕的大哥出麵與齊家人交涉,答應讓妹妹儘快離婚,才順利將人撈出來領回了娘家。

仇大哥比仇曉燕大了將近二十歲,既當爹又當媽,一手將這個妹妹拉扯大,在齊家人的認知裡,他能當仇曉燕的半個家。

不過,現在講究婚姻自由,仇曉燕堅決不肯離,仇大哥也拿她沒什麼辦法。

為了離婚調解工作,葉滿枝、鳳姨,以及區裡的一個乾事,跨越大半個城市,將弄錯結婚證的消息帶到了仇大哥家裡。

仇大哥沉著臉聽完後,一拍桌子罵道:“這個老不修,真是不要臉!”

區裡的乾事低聲解釋:“齊成功同誌也是不知情的,他知道的時候差點當場暈倒。”

這事要是被人傳出去,還不知會被人曲解成什麼樣子,絕對是醜聞。

仇大哥回身去看自家妹妹,勸道:“鬨出這樣的事,就更不能在齊家待下去了,跟那老齊頭在一個屋裡住著,你不鬨心啊?這樣的人家有什麼好留戀的!離了他齊茂林,哥再給你找個好人家,照樣生孩子過日子!”

齊家兩兄弟也不知是怎麼回事,至今沒能生出一兒半女。

大兒媳的親哥是軍官,齊家不敢逼得太緊,就衝小兒子兩口子使勁,整天鼓搗些符水、藥汁子讓仇曉燕喝。

仇大哥不是不講道理的人,妹妹既然結婚了,那生孩子是早晚的事。

所以,之前一直沒插手妹妹的婚姻。

可是這一切的前提是,姑爺必須是個好的!

自打他知道齊茂林與窯姐兒不清不楚以後,他就不想讓妹妹跟齊茂林繼續過了。

黃賭毒戒不掉,齊茂林已經生了歪心思,以後也未必能好好過日子。

仇曉燕卻沒那麼多心思,直截了當地問:“那我現在到底跟誰是兩口子?”

“齊茂林。”

“那我們之前領的結婚證就不算數了?”

葉滿枝瞅一眼鳳姨,見她沒有要出麵解釋的意思,遂主動說:

“你公公齊成功在這張結

() 婚證發放之前,已經與你婆婆結婚多年。雖然因為曆史原因沒領證,但他們的婚姻關係是既成事實,被大家公認。比如雙方父母、親戚朋友、領導鄰居等身邊的熟人都知道他們是夫妻關係。這種事實婚姻,在習慣上和司法實踐上是被承認的。齊成功在此之前已經結婚了,再領證就是重婚,所以後麵這張結婚證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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