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 虛假的真實 04(1 / 1)

多重入侵 從容 1194 字 2個月前

片刻後,朱山花回來,手指尖拎著滾燙的毛巾。“給,兒子,我給你貼在額頭上。”朱山花道。看了一下陽毅的臉,又道:“咦?怎麼臉色更難看了?”“沒事。”陽毅強笑:“可能是被惡夢嚇到了。”被嚇到了是真的。惡夢卻是假的,夢不能帶回一個傷口,但陽毅有。這是一個能帶回真實傷口的惡夢。朱山花笑了:“都是個小男人了,還會被惡夢嚇到。在崎江那會你就常常發惡夢,這才往崎江回,你又來了。我說兒子,這可不是男子漢的作風。”陽毅再次強笑了一下,什麼也沒說。“對了,剛才你想跟我說什麼?”“有嗎?”陽毅將毛巾貼在額頭,岔開話題:“媽,給我說說小時候的事,我都不大記得。”朱山花興奮了,淊淊不絕的開講:“好啊,我全記得。你小時候彆提有多可愛,特彆愛笑。我總是抱著你……”陽毅知道,一說起小時候的自己,朱山花就可以沒完沒了的說上一夜。以前他很喜歡聽,現在卻沒了心情。他隻是想聽朱山花的聲音,聒噪、張揚,沒來由的讓人覺得心裡平靜,覺得被愛包圍著,很安全。兩母子就這麼坐在一起,一個說,一個聽。劉蒿微微支起身子,摸出pda,暗藏在桌下打開記事錄,寫下:姓名:陽毅性彆:男親屬關係:母親,朱山花。疑似收養。證據:根據五官判斷,兩人無遺傳吻合特征。年紀:不詳,應該是二十歲以下。特征:疑似有拉美混血。瞳色深藍,黑發,色不純。身高目測178cm左右。能力:不詳。疑似有幻境再現能力。證據:十秒鐘的不存在感,無法感知。疑似有光明係能力。證據:存在感重新出現後,極其微弱的光明力量殘留。附:當事人無察覺,跡像表明能力似乎正在初醒。備注:密切觀察。罕見的光明係能力,似乎又沒那麼簡單,有讓人深深疑惑的感覺。備注一:此人可吸收培養。備注二:無法考證的遠古咒語。隨後想了想,又寫下模糊聽到的:idomekapadopudakimameidurhake.由於沒聽得太真切,記錄的時候音節錯了不少。然後劉蒿皺眉一直看著它,在這一串含義不明的字母後麵用觸筆敲下長長的一串問號。=============西譚出發開往崎江,全程有一千六百多公裡,在旅行了接近二十五個小時的路程之後,正點到達崎江。一路上,陽毅都心緒不寧,每每沉思的時候,總覺得有人在密切注意著自己,不安的感覺來自於斜對麵的劉蒿方向。但每次抬頭看向劉蒿叔侄的方向時,卻總發現這一對叔侄安安靜靜的呆在那裡,羅林笙要不就是睡,就不就是聽mp3,而劉蒿幾乎一直都在睡,睡眠好得不像是他這個年紀能有的好。不安的狀態一直伴隨著陽毅,心裡覺得焦燥不安,以至於當廣播播報列車已經駛入崎江地界時,他沒有注意劉蒿叔侄在瞬間換上如臨大敵般的表情,同時手上飛快的翻飛,翻花一般結出複雜的手印,更同時打出一個淡淡的光符。光符一閃就滅,兩人身上同時閃現出淡淡的輝光,在車廂穿越崎江地界時驟然消失兩秒,然後再次出現,兩叔侄對視了一眼,似乎是在互相察看,隨即平靜下來。接下來就是兩叔侄單手在藏在小桌下不停的變換手勢,一直用手語交談了近三分鐘才停下來。如此異象,陽毅一點都沒有注意到,萬般思量之後,他決定隱瞞母親,什麼都不對她說。下午四點左右,列車緩緩駛進崎江站台。崎江,終於到了!兩母子拎著行李,匆匆擠在人群裡跟著下車。劉蒿叔侄站在車門口,羅林笙事不關已的嚼著口香糖四處張望。見到朱山花香汗淋漓的擠過來,劉蒿則很紳士的替朱山花接下行李。“謝了!”朱山花爽朗的笑。“客氣。”劉蒿道,將行李重新交給朱山花,隨意問道:“朱女士打算落腳哪裡?”朱山花樂嗬嗬的道:“有人來接我們。嗬嗬,我本就是崎江人,現在嘛,哈哈,算是又回來了。找個地方安定下來不是難事。”“這樣啊。”劉蒿沉穩的道:“萍水相逢也是緣份,小侄管教無方,練過兩天拳腳後總是眼裡無人的自大得很,還很無禮的出手了。算是道歉吧,這是我的名片,請收好。若是以後有什麼幫得上忙的地方,請隨時打電話。”口中說著這話,眼光卻有意無意的看著陽毅。“哈?”朱山花一樂,大大方方的收下名片,也不看,直接塞進胸罩裡,很阿沙力的拍了一下劉蒿的肩膀,笑道:“你這人還挺不錯。行!沒事我打你電話約出來一起喝酒。放心,我陪你喝酒,保證比你的哥們兒陪你更爽快!老娘的酒量可不是吹的,隨便殺翻一片人!”劉蒿笑了一下,笑容有點苦,大約在這之前還沒有碰到過朱山花這類……性格不好形容的女性。朱山花拍拍名片所在的位置,表示放得妥當得很,這才提著行李踩著危險的高跟鞋拖著陽毅就跑,嘴裡叫道:“那就拜拜了!回頭見!”劉蒿張了張嘴,找不到半點挽留的借口,隻有無耐的看著朱山花母子走遠。羅林笙吐掉口香糖,奇道:“舅舅,你為什麼給她名片?”劉蒿淡淡的道:“那個叫陽毅的少年不平凡,我對他有著一種很奇怪的直覺。留下聯係方式,未雨綢繆吧!”羅林笙嗤道:“連我的小推手都躲不過,什麼不平凡?”劉蒿淡淡一笑,不再和羅林笙言語。ps:求推薦,收藏~後話:有位叫‘陽關半闋’的書友提醒我,11章裡犯了一個很大的錯誤,原話如下:“13陽毅留下的謎03”裡說陽毅十八歲獻過十一次血,吾想說,血站不接受未滿十八歲的公民無償獻血(超過五十五歲的也不接受),並且兩次獻血時間的間隔不得小於六個月。事實是,這位書友說得完全正確,上於小弟隻獻過兩次血,中間還隔了三年,對這個情況完全不懂……所以才犯了一個原則上的錯誤。對不起了,在這裡向所有的書友道歉,由於知識不足而犯一這個錯誤。同時特彆感謝這位叫做陽關半闋的朋友,謝謝你的留言。我以後會想辦法糾正這個錯誤。以後請繼續找毛病,謝謝關注這本書。很多時候,正是由於這些熱心的書友找漏洞,寫手才能不斷的提高自己。一個人的知識總是有限的,彆人找出錯誤,自己再改正,這個過程中總是收益良好。嗬嗬,太感謝了!順便問一句,這位朋友是學醫的嗎?如果是,以後就有很多問題可以請教了。小弟qq:78735206,昵稱從容,交個朋友吧。另外,有對神學或是聖經比較了解的朋友嗎?期待和您交談。嗬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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