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做出接納的決策之前,已經充分評估了整體的形勢,並製訂了相應的外交對策,力求在談判桌上解決問題,但也不能不做最壞的打算。”胡克安撫道。“陸軍隻要動用二十萬兵力,三個月內可望拿下緬甸全境,進而威脅印度,若外交處置得法,暹羅尚可為我策應,共卻英夷。”聶士成叫囂道。“成昆鐵路尚未動工,滇緬一帶道路崎嶇,二十萬大軍之補給如何解決?”劉步蟾反駁道,顯然他眼睛裡不光隻有海洋。胡克舉掌道:“兩位不必過於爭執,政府並不期望與英國全麵開戰,必要時會做出一定程度讓步,但不能因此而放棄軍事準備,今天召集大家開會,就是為了聽取意見和進行動員,保障政府決策的推行。”陸海軍部長的視線在空氣中劃出的電弧一閃而逝。氣氛稍稍緩和,坐待一旁的總參謀長劉百良便循著胡克的眼色發言道:“我以為,當務之急為出兵,但不可派駐防軍,應由民團性質的藏軍來解決問題,為加強藏軍戰力,可將駐防軍庫存武器轉交藏軍及支援廓爾喀軍。西藏地方與中央之聯絡一向不暢,事後可以解釋為通訊困難情況下的地方政府行為。而十七年前,堅守隆吐山和亞東的藏軍就一再違抗前朝中央政府的命令與英軍作戰,這也算是有先例在前了,屆時可以明裡指責西藏地方違抗中央政令,暗地裡支援軍火糧餉。況且在廓爾喀這樣的高山酷寒之地行動,藏軍最為合適,來自內地的駐防軍反倒容易成為累贅。駐防軍應扼守要點,為入廓藏軍之牢固後援。”劉步蟾道:“劉總參謀長所言之計甚好,但鄙人以為,此次廓爾喀突然來貢,大有問題。”眾人都向他看去,以求解釋。“自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廓爾喀始入貢,自此以後,五年一貢,從未更改,光興八年(1903年),廓爾喀已如約來貢,下次入貢當在西元一九零八年即開宏四年,此次入貢與例不合,貢使實乃特使,專為納屬國之事而來。然則諸位是否可知,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一親英之廓爾喀軍官忠格拉納氏起兵奪權,自封首相,之後五十餘年,拉納家族世襲首相,掌控軍政大權,沙阿王朝之國王反淪為傀儡,而今次貢使僅以國王名義而來,並未言及有首相囑托,國王既不掌權,怎可輕信?又,廓爾喀當前狀況雖與朝鮮、琉球相異,卻也照舊例定期入貢,與百年之前並無兩樣,若一體遵朝鮮、琉球例,納做藩屬法規定之屬國一類,則與納為保護國無分彆。而英廓本有塞格裡條約,廓爾喀外交受英國掌握,廓都之內除英人彆無其他國人,光興九年中英密約附件中業已承認廓國為英國保護,我國若擅自保護廓爾喀,便是主動挑釁,英人必不肯罷休,戰事一起,糜費不可計數。我國當今之計,在韜光養晦,休養生息,以圖後來之大業,小不忍則亂大謀,不可為小利而壞大勢。”劉步蟾果然早有準備。“劉部長的意思是,維持現狀為上。出兵廓爾喀,事關印藏全局,印藏問題,非一時一日可解決。”海軍參謀長林泰曾補充道。正如林泰曾所說,印藏問題,由來已久,盤根錯節。除廓爾喀直接向清朝入貢外,哲孟雄(錫金)、布魯巴克(不丹)長期作為西藏藩屬,兼向清朝入貢,19世紀60年代以來,廓、哲、布三地逐步為英國所控製,並成為英國向西藏擴張的橋頭堡。1876年《中英煙台條約》規定英人可自甘肅、青海、四川或印度入藏,英印當局即圖伺機實行。1884年10月,英印政府命馬科蕾籌辦進藏考察商業。1886年初,馬科蕾考察團集中哲孟雄(錫金)附近的大吉嶺,準備入藏,因西藏地方堅決反對而作罷。西藏地方當局為防止英人入侵,決定在隆吐山設卡。隆吐山屬熱納宗,熱納宗屬西藏,曾由*喇嘛撥給哲孟雄部長期放牧,英國人說成屬哲孟雄,遂反誣藏兵入侵哲孟雄,於1888年3月進攻並占領隆吐山,進而侵占納蕩、對邦,推進至亞東。藏軍在亞東至帕裡一線集結萬餘人,準備與英軍決戰,布魯巴克(不丹)也派來援軍1700人,清政府卻派來駐藏幫辦大臣升泰與英國談判罷兵劃界,強令遣散了藏軍。1890年(光緒十六年)3月17日,升泰與英印政府總督蘭斯頓在加爾各答正式簽訂《中英會議藏印條約》,條約共8款,主要內容有:清政府承認哲孟雄歸英國保護;劃定西藏地方與英屬哲孟雄邊界;有關雙方遊牧、通商等事宜容後再議,等等。《中英會議藏印條約》簽訂後,中英雙方根據其中關於通商、遊牧權利及文移往來三項內容要“俟後再商另訂”的規定,就這三個問題繼續進行交涉。1891年2月,清朝駐藏大臣委任西藏糧員黃紹勳為談判委員,赫政為中方談判譯員和代表,與英國談判,談了將近三年。在文移往來和遊牧問題上,雙方未有大的爭議。通商問題的爭論使談判拖延了時間,直到1893年(光緒十九年)12月5月才在大吉嶺達成協議,何長榮、赫政代表清政府與英國代表保爾簽訂《中英會議藏印條款》(又稱《中英會議藏印續約》)。《中英會議藏印條款》共12款,主要內容:在西藏亞東開關通商,“聽任英國諸色商民前往貿易”;英印政府可派員在此駐紮查看貿易;自亞東開關之日起,五年內藏印貿易互免關稅;亞東開關一年後,西藏人在哲孟雄遊牧應照英國所立章程辦理等。 《中英會議藏印條款》打開了中國西藏的大門。亞東開關後,大量英印貨物進入西藏,並遠及川、滇邊。西藏地方政府長期抵製《中英會議藏印條約》及《續約》,以拒絕提供勞役、向導等方式阻撓印藏劃界,並屢次派員深入哲孟雄收取賦稅和建築界標,在中央政府默許下,西藏地方政府還在亞東修建工事,將通商口岸限製在極小範圍內,並以各種手段阻撓英印商隊入藏。《續約》簽訂以來,英國方麵幾乎每年都以印藏問題向中國中央政府發難,曆屆中央政府皆以曖mei態度對付,同時加強了對西藏的控製:於甲午戰爭後派出一支3000人的駐防軍進駐拉薩、日喀則;在巴塘、昌都、察隅分設府縣,改領主、寺廟的封建統治為中央訓導下的國民自治;劃定了藏東南的中印邊界並設卡派兵駐防;幫助西藏地方政府訓練了一支2000人的現代化部隊。西藏地方政府得到中央的軍事支持後,強化了對哲孟雄的行動,並積極聯絡廓爾喀和布魯巴克,意圖恢複藏印地區的舊秩序,直接引發了1903年的印藏衝突。當一小隊藏軍進入條約規定屬於哲孟雄的地區時,由榮赫鵬(francis edward younghusband)指揮的一支英軍部隊(由英**官與印度士兵組成)發動攻擊,連敗藏軍,攻破亞東、帕裡,進逼嘎拉、康馬,震動全藏,最終由西藏特彆軍區副司令趙爾豐指揮的駐防軍與藏軍新軍在康馬徹底擊敗了入侵英軍,收複了帕裡和亞東,但在隨後進行的中英秘密談判中,鑒於亞俄戰爭仍在進行的背景,張誌高政府確認了哲孟雄、布魯巴克、廓爾喀由英國保護,惟允許廓爾喀繼續入貢,並承諾以中央力量督促西藏地方政府切實執行《藏印條約》和《續約》,雙方釋放戰俘並交還俘獲裝備,在此基礎上,針對俄國和美國的中英密約得以順利簽訂。如今貿然出兵廓爾喀,就等於是摧毀了中英密約的基礎,與出爾反爾無異,《中英藏印會議條約》和《續約》也將失去意義,英方必然將此理解為中方企圖恢複藏印地區舊秩序並進而威脅印度的前奏,為保衛英帝國當前最重要的殖民地,英國將不惜一切代價。而西方世界此時又正盛行“黃禍論”,“廿世紀新十字軍”蠢蠢欲動,歐洲大陸對英國的牽製力弱化,英帝國可以全力以赴,甚至可以拉攏俄、法、荷等國為盟友共同行動。中國維新不過十幾年,又新曆大戰,正是休養生息的時候,貿然與地球第一大帝國為敵,實非上策。林泰曾口若懸河,滔滔不絕,一番分析入情入理,眾將軍看他的眼神都變了味。劉百良寫了個字條,遞給胡克,字條上寫道:“他是海軍參謀長還是總理?”胡克聳聳肩做無奈狀。一待林泰曾講完,胡克便接道:“政府並不是完全沒有考慮到兩位講到的這些問題,所以至今仍在觀察形勢,等待廓爾喀國王的請兵聲明,並製訂了總體的應對方針,力求將可能的衝突控製在最小範圍內,我們所有的行動不過是為了在談判桌上占據較有利的條件。政府並無意現在就對南亞次大陸發動攻勢,如果形勢真到了瀕臨全麵戰爭的地步,政府會承擔全部責任,即便內閣總辭職,也要防止全麵戰爭爆發。這樣說,大家可以放心了吧。”劉步蟾先與林泰曾、嚴複交換了一下眼色,隨即點頭道:“既然中央有此決心,本人自然無話可說,海軍隨時可以動員,計劃可交給林參謀長製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