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有差彆的〔或有傾向的〕客體具有一種內在的構成它的本性的規定性。根據這種規定性,它就有了它的實際存在。但是作為概念的設定起來的全體性,客體就是它的這種全體性與它的實際存在的規定性之間的矛盾。因此客體不斷地努力去揚棄這矛盾,並使得它的特定存在符合於它的概念。附釋:化學性是客觀性的一個範疇,這範疇通常並未得到特殊的注重,而且大體上都被合並在機械性裡一起來了解,並且在關係中,由於運動而顯示出它們彼此間有聯係。運動作為空間和時間的統一,然而隻是完全外在的和抽象的關係。因此看起來就好象這些彼此處於外在關係的星球,即使脫離了它們之間的這種相互關係,也可以保持它們的原狀似的。反之,化學性卻與此大不相同。化學上有差彆的〔有傾向的〕對象其所以如此,顯然是僅由於它們有差彆性〔或傾向性〕。因此化學性的客體即是使彼此相互聯係,各自完整的絕對動力。§201因此化學過程的產物就是潛在於兩個緊張的極端中的中和性的東西。概念或具體的普遍性,通過諸客體的差彆性〔或傾向性〕、特殊性,便與個體性〔即化合的產物〕相結合,但在這一過程中正是它與它自身相結合。同樣,在這種過程裡也包含有彆的推論〔或結合的方式〕。作為活動的個體性以及具體的普遍性,均同樣是起中介作用的東西。具體普遍性即是兩個緊張的極端的本質,這本質在化合的產物裡達到它的特定存在。§202化學性作為客觀性的反思式的關係,不僅須以客體之有差彆的〔或並非漠不相關的〕本性為前提,同時又須以這些客體之直接的獨立性為前提。化學的過程即是從這一形式到另一形式變來變去的過程,而這些形式仍然是彼此外在的。——在中和的產物裡,那兩極端所保有的彼此不同的確定特質便被揚棄了。這產物雖說符合概念,但因為它沉陷在原來的直接性裡,便沒有分化作用的誘導原則存在於其中。因此這中和物仍是可以分解開的。但那能分解中和物使它還原到有差彆性〔傾向性〕的緊張的兩極端,與夫那能使得無差彆性的客體彼此有差彆性〔親和力〕和誘導力的判斷原則,以及那有緊張性的分解過程,均不存在於最初那種化學過程之內。附釋:化學過程仍然隻是一有限的受製約的過程。隻有概念本身才是這過程的內在核心,但在化學性的階段,概念還沒有達到它自己本身的實際存在。在中和的產物內化學過程業已消失,而那誘導的原因卻落在這過程的外麵。§203將有差彆〔有傾向性〕的東西歸結為中和的東西的過程和將無差彆的東西或中和的東西予以分化的過程中,好象每一個過程讓它們〔有差彆的、無差彆的或中和的東西〕顯得彼此各自獨立,互不相乾似的。但是由於這兩個過程的外在性〔即缺乏內在聯係〕,在向產物過渡的過程中,卻表現了它們的有限性,因為在過渡為產物的過程中,它們〔的自在自為性〕就被揚棄了。另一方麵這過程表示那有差彆〔有傾向〕的客體作為假定在先的直接性,乃是不真實的。——通過對作為客體的概念所陷入的外在性和直接性的否定,於是概念便得到解放,回複其獨立性,並且超出其外在性和直接性,因而被設定為目的?99lib?了。附釋:由化學性到目的關係的過渡,即包含在化學過程的兩個形式的彼此相互的揚棄裡。由於這樣產生的結果,就是那原來僅潛在於機械性和化學性中的概念便得到了解放。由於這樣而達到獨立實存著的概念,便是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