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節:榮譽的法典(1 / 1)

中國人的精神 辜鴻銘 775 字 2個月前

去年我在日本的時候,教育外相菊池男爵(BaronKikuchi)(25)問我,我提到過的孔子講述他的國家信仰的這本書裡的四個中國字怎麼翻譯。這四個字是名分大義。我把他們翻譯為榮譽和責任的重大原則。正是因為這個原因,中國人把儒教和彆的所有宗教作了一個特彆的區分,他們沒有把孔子教導的這個體係稱為教--漢語裡命名彆的宗教,比如佛教、伊斯蘭教和基督教的通用術語--而是把這種榮譽的信仰稱為名教。在孔子的教導中,君子之道這個術語,理雅各(26)博士翻譯為"高人之道",在歐洲語言裡最接近的等價詞是道德律法--字麵上來看,道的含義是君子的律法。事實上,孔子教導的哲學和道德的整個體係可以用一個詞總結:君子的律法。孔子把君子的律法寫作成文並發展成為宗教--國家宗教。這種國家宗教的信仰第一條款就是名分大義--榮譽和責任的原則--它也可以稱為:榮譽的法典。在這一國家信仰裡,孔子教導說,不但國家,而且所有社會和文明的唯一真正的、理性可能進行。可你們會說違背契約的商人會被送到法庭。沒錯,可是如果沒有法庭,會怎樣?另外,法庭--法庭怎樣才能讓食言的商人履行契約?通過暴力。事實上,沒有人們的榮譽感,社會隻能通過暴力暫時結合在一起。但我認為我能向你揭示,單獨暴力不能把社會永遠結合在一起。強迫商人去履行契約的警察,使用暴力。可律師,地方官或者共和國總統--他怎樣讓警察履行職責?你知道他不能用暴力做這件事;那麼用什麼呢?要麼用警察的榮譽感要麼用欺騙。(z-29)現時代,如今全世界--很遺憾的說也包括中國--律師、政客、地方官和共和國總統都是通過欺騙讓警察履行責任。現代的律師、政客、地方官和共和國總統告訴警察他必須履行責任,因為這樣對社會有利、對他的國家有利;而對社會有好利意味著,他,這個警察,能夠按時領到薪水,沒有這個薪水他和他的家庭就會餓死。我說,律師、政客或者共和國總統告訴警察這些時使用了欺騙。我說它是欺騙,因為對國家有利,對警察意味著每周15先令,這僅僅讓他和他的家庭免於饑餓,對律師、政客、地方官和共和國總統卻意味著每年1到2萬鎊,好房子、電燈、汽車和所有舒適奢侈的東西,這需要上萬的人們的血汗辛勞來供養。我說它是欺騙,因為如果沒有認識到榮譽感--這種榮譽感讓賭徒把他口袋裡最後一個便士拿出來給贏了他的人,沒有這種榮譽感,所有導致社會上貧富不均的財富的轉移和占有,如同賭桌上金錢的轉移,就都沒有任何正當性和約束力。因此,律師、政客、地方官或者共和國總統,雖然他們談論社會利益和國家利益,其實靠的是警察對榮譽的無意識,這不但讓他儘職,而且讓他尊重財產權,滿足於一周15先令的薪水,而律師、政客和共和國總統卻有每年兩萬鎊的收入。因此,我說這是欺騙,因為他們要求警察有榮譽感;而他們,現代社會的律師、政客、地方官和共和國總統,相信並且公然地按照政治中沒有道德、沒有榮譽感的原則言說和行動。你會記得,我說過,卡萊爾說--國王統治我們的權利要麼是君權神授要麼是魔鬼似的錯誤。現代律師、政客、地方官和共和國總統的這種欺騙就是卡萊爾所說的魔鬼似的錯誤。就是這種欺騙,現代社會公務人員的滑頭教義,自己按照在政治上沒有道德、沒有榮譽感的原則言說和行動,卻裝模作樣地談論社會利益和國家利益;正是這種滑頭教義,如同卡萊爾所說,導致了今日社會文明所看到的"普遍的苦難、反抗、狂亂、激進主義起義的狂熱、複辟專製統治的冷酷、大眾的獸性墮落、個人的過度愚昧"。簡言之,正是這種欺騙和暴力的組合,滑頭教義和軍國主義,律師和警察,導致了現代社會的無政府主義者和無政府主義,暴力和欺騙的組合強奸了人們的道德感,導致了瘋狂,這種瘋狂使得無政府主義者用炸彈和炸藥來反抗律師、政客、地方官和共和國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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