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節(1 / 1)

假釋委員替我在南波特蘭一家超級市場找了個“倉庫助理”的差事——也就是說,我成為年紀很大的跑腿夥計。你知道,會跑腿打雜的人基本上隻有兩種,要不就是年紀很輕,要不就是年紀很大。但不管你屬於哪一種,從來沒有客人會正眼瞧你。如果你曾經在史布魯斯超市買過東西,我說不定還曾經幫你把買好的東西從手推車中拿出來,放到車上……但是,你得在一九七七年三、四月間到那裡買東西才碰得到我,因為我隻在那裡工作了一個多月。起初,我根本不認為自己能適應外麵的世界。我把監獄描繪成外麵社會的縮影,但完全沒料到外麵的世界變化竟然如此之大,人們走路和講話的速度都變快了,連說話都更大聲。我一時之間很難適應這一切,到現在還沒有完全適應,就拿女人來說吧。近四十年的牢獄生涯,我幾乎已經忘記女人占了世界人口的一半。突然之間,我工作的地方充滿了女人——老女人、懷孕的女人(T恤上有個箭頭往下指著肚子,一行大字寫著:“小寶寶在這兒”),以及骨瘦如柴、不穿胸罩、乳頭隱隱凸出的女人(在我入獄服刑之前,女人如果像這樣穿著打扮,會被當街逮捕,以為她是神經病)等形形色色的女人,我發現自己走在街上常常忍不住起生理反應,隻有在心裡暗暗詛咒自己是臟老頭。上廁所是另一件我不能適應的事。當我想上廁所的時候(而且我每次都是在整點過後二十五分想上廁所),我老是有一股強烈的衝動,想去請求上司準我上廁所,我每次都忍得很辛苦才沒有這麼做,心裡曉得在這個光明的外麵世界裡,想上廁所的話,隨時都可以去。關在牢中多年後,每次上廁所都要先向離得最近的警衛報告,一旦疏忽就要關兩天禁閉,因此出獄後,儘管知道不必再事事報告,但心裡知道是一回事,要完全適應又是另外一回事了。我的上司不喜歡我,他是個年輕人,二十六、七歲。我可以看出在他眼中,我像隻爬到麵前乞憐、惹人厭的老癩皮狗,其實連我自己都厭惡自己。但是……我無法控製自己,我真想告訴他:年輕人,這是在監獄裡過了大半輩子的結果。在牢裡,每個有權的人都變成你的主子,而你就成為主子身邊的一條狗。或許你也知道自己是一條狗,但是反正其他犯人也都是狗,似乎就沒有什麼差彆了,然而在外麵世界的差彆可大了。但我無法讓這麼年輕的人體會我的感受。他是絕不會了解的,連我的假釋官都無法了解我的感受。我每周都要向假釋官報到,他是個退伍軍人,有把大紅胡子,一籮筐的波蘭人笑話,每周見我五分鐘,每次說完波蘭人笑話後,他就問:“雷德,沒去酒吧鬼混吧?”我答說沒有,咱們便下周再見了。還有收音機播的音樂。我入獄前,大樂團演奏的爵士樂才剛剛開始流行,而現在每首歌仿佛都在談性愛。路上車子這麼多,每次過街時,我都心驚肉跳,捏一把冷汗。反正每件事都很奇怪,都令人害怕。我開始想,是不是應該再乾點壞事,好回到原本熟悉的地方去。如果你是假釋犯,幾乎任何一點小錯都可能把你再送進監牢。我很不好意思這麼說,但我的確開始想,要不要在超市偷點錢或順手牽羊,然後就可以回到那個安靜的地方,在那裡,至少一天下來,你很清楚什麼時候該做什麼事情。如果不是認識安迪的話,我很可能就這麼做了,但一想到他花了那麼大的工夫,多年來很有耐性地用個小石錘在水泥上敲敲打打,隻是為了換取自由,我就不禁感到慚愧,於是便打消那個念頭。或是你也可以說,他想重獲自由的理由比我豐富——他擁有一個新身份,他也有很多錢。但是你也知道,這麼說是不對的,因為他並不能確定新身份依然存在,如果他沒有辦法換個新身份,自然也拿不到那筆錢了。不,他追求的單純是那份自由。如果我把得之不易的自由隨便拋棄,那無疑是當著安迪的麵,唾棄他辛辛苦苦換回來的一切。於是我開始在休假時搭便車來到巴克斯登小鎮,那是一九七七年四月初的事了。初春的田野,雪剛剛開始融化,天氣也剛暖和起來,棒球隊北上展開新球季。我每次去的時候,口袋中都帶著一個羅盤。我想起了安迪說的話:在巴克斯登鎮北邊有一大片牧草地,在牧草地的北邊有一麵石牆,石牆底部有一塊石頭,那塊石頭和緬因州的牧草地一點關係也沒有,那是一塊火山岩玻璃。你會說,這還真是愚蠢的行為。像巴克斯登這樣的鄉下地方,會有多少牧草地?五十?一百?說不定比這還要多。即使我真的找到了,也不見得認得出來,因為我可能沒有看到那塊黑色的火山岩玻璃,或更可能的情況是,安迪把那塊玻璃放進口袋裡帶走了。所以我同意你的話,我這些舉動還真是愚蠢行為,毫無疑問。更何況對一個假釋犯來說,這趟旅行無疑是一大冒險,因為不少牧草地上都豎著“不許踐踏”的牌子。你要是誤踏進去一步,很可能吃不了兜著走。我真傻,但是花了二十七年的光陰在混凝土牆中敲敲打打,也同樣傻。不過既然我現在不再是監獄裡那個什麼都弄得到手的萬事通,隻是個跑腿打雜的人,有件事情做做,讓我暫時忘掉出獄後的新生活也好,而我的嗜好就是尋找安迪藏鑰匙的石頭。所以,我經常搭便車來到巴克斯登,走在路上,聽著鳥叫,看著潺潺流水,查看融雪後露出的空瓶子——全都是無法退瓶、沒用的瓶子。我不得不遺憾地說,比起我入獄之前,現在的世界似乎變得揮霍無度——然後繼續尋找那片牧草地。路旁有不少牧場,大多數都立刻可以從名單中刪除。有的沒有石牆,有的有石牆,方向卻不對。無論如何,我還是在那些牧草地上走走,在鄉下走走很舒服,在這些時候,我才感受到真正的自由和寧靜。有一次,有條老狗一直跟著我,還有一次,我看到了一頭鹿。然後到了四月二十三日,即使我再活個五十八年,都永遠忘不了這一天。那是個宜人的星期六下午,我走著走著,在橋上垂釣的男孩告訴我,這條路叫老史密斯路。這時已近中午了,我打開帶來的午餐袋子,坐在路旁一塊大石頭上吃起來。吃完後,小心把垃圾清理乾淨,這是爸爸在我和那個男孩差不多年紀的時候教我的規矩。走到大約兩點鐘左右,在我左邊出現一大片草地,草地儘頭有一堵牆,一直往西北方延伸而去,我踩在潮濕的草地上,走向那堵牆。一隻鬆鼠從橡樹上嘮嘮叨叨地斥責我。距離牆端還有四分之一的路時,我看見那塊大石頭了。一點也不錯,烏黑的玻璃,光亮得像緞子一樣,是不該出現在緬因州牧草地的石頭,我呆呆地看了很久,有種想哭的感覺。鬆鼠跟在我後麵,依然嘮嘮叨叨。我的心則怦怦跳個不停。等我情緒稍稍平複後,我走向那塊石頭,蹲在它旁邊,用手摸摸它,它九_九_藏_書_網是真的。我拿起石頭,不是因為我認為裡麵還會藏著任何東西,事實上我很可能就這麼走開了,沒有發現石頭下的任何東西。我當然也不打算把石頭拿走,因為我不認為我有權利拿走石頭,我覺得把這塊石頭從牧草地上拿走,不啻犯了最糟糕的盜竊罪。不,我隻不過把石頭拿起來,好好摸摸它,感覺一下它的質地,證明這塊玻璃石頭的確存在。我看著石頭下的東西許久、許久,我的眼睛早就看到了,但是我的腦子得花一點時間,才能真正意識到是怎麼回事。下麵赫然放著一個信封,信封很小心地包在透明的塑膠袋中,以避免弄濕。上麵寫著我的名字,是安迪整齊的字跡。我拿起信封,把石頭放回安迪和他已過世的朋友原先放置的地方。我沒有當場打開這封信。一陣恐懼襲來,我隻希望在彆人看到我之前儘快離開那裡。回到自己房間以後,我才打開信來讀,樓梯口飄來陣陣老人煮晚餐的香味——不外乎是些粉麵類的食物,美國每個低收入的老人家晚上幾乎都吃這些東西。看完信後,我抱頭痛哭起來,信封裡還附了二十張新的五十元鈔票。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